资本运作☆ ◇300721 怡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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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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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1-02│ 16.71│ 3.0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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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5-31│ 15.94│ 1163.62万│
├───────────┼───────────┼───────────┼───────────┤
│增发 │ 2020-12-24│ 26.86│ 1.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30│ 12.82│ 2440.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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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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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淇生物科技(泰州│ 2456.50│ ---│ 85.00│ ---│ -17.1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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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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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立方液体化工品 │ 8394.63万│ 1248.46万│ 8685.19万│ 103.46│ -685.92万│ 2021-01-31│
│仓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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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50000t/a醇醚及│ 8221.52万│ 0.00│ 8414.34万│ 102.35│ 2271.88万│ 2019-05-31│
│醇醚酯,20000t/a改│ │ │ │ │ │ │
│扩建醇醚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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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能建设年产2万吨 │ 8221.52万│ ---│ ---│ 0.00│ 0.00│ ---│
│乙二醇丁醚系列及1 │ │ │ │ │ │ │
│万吨丙二醇甲醚系列│ │ │ │ │ │ │
│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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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吨钛硅分子 │ 6734.74万│ ---│ 3064.42万│ 45.50│ 0.00│ 2019-09-30│
│筛(TS-1)催化剂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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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 6744.48万│ ---│ 6744.48万│ 100.00│ 0.00│ ---│
│的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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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25.98万│ 4304.30万│ 100.00│ 0.00│ ---│
├─────────┼──────┼─────┼─────┼─────┼─────┼──────┤
│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 1.53亿│ 1.53亿│ 1.53亿│ 100.00│ 0.00│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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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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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8 │交易金额(元)│2456.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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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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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万淇生物科技(泰州)有限公司85%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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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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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万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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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怡达”)以自有资金2,456.50万元收购江苏万淇生物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淇股份”)持有的万淇生物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 │公司”)8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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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12 │
├──────┼────────────────────────────────────────┤
│关联方 │刘准、赵静珍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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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以资产抵押、担保、信│
│ │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授信融资业务,以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 │
│ │、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
│ │ 公司相关业务均在核定授信额度及对应担保额度范围内开展,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
│ │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在所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之间进行调剂,具体签约合作银行及│
│ │授信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借款期限与综合授信期│
│ │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
│ │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
│ │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
│ │保费用。 │
│ │ 因保证人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
│ │、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刘准、赵静珍│
│ │回避表决。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二)规定,该议案可以豁免│
│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
│ │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共2人。其中,刘准为公司 │
│ │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刘准先生持有公司34,295,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0%,为公司的│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配偶、公司董事。 │
│ │ 2、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第7.2.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 │
│ │ 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
│ │5条第(二)、(四)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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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1 │
├──────┼────────────────────────────────────────┤
│关联方 │刘准、赵静珍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
│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
│ │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
│ │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以资产抵押、担│
│ │保、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
│ │),以用于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 │)。 │
│ │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
│ │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借款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自公│
│ │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
│ │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
│ │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
│ │保费用。 │
│ │ 2、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关联担保 │
│ │ 为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
│ │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
│ │元(含人民币10亿元),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
│ │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
│ │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
│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
│ │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
│ │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
│ │超过5年(含5年)。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租赁物、│
│ │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
│ │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
│ │ 因保证人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
│ │、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刘准、赵静珍回│
│ │避表决。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二)规定,该议案可以豁免提│
│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
│ │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共2人。其中,刘准为公司 │
│ │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刘准先生持有公司34,295,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0%,为公司的│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配偶、公司董事。 │
│ │ 2、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第7.2.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 │
│ │ 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
│ │5条第(二)、(四)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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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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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吉林怡达化│ 7500.00万│人民币 │2025-06-30│2027-06-25│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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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4800.00万│人民币 │2024-04-12│2026-04-11│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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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4400.00万│人民币 │2025-08-21│2027-08-26│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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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2-20│2027-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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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珠海怡达化│ 2500.00万│人民币 │2025-01-20│2029-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珠海怡达化│ 2500.00万│人民币 │2025-01-20│2029-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2-20│2027-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2-20│2027-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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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1500.00万│人民币 │2024-02-20│2027-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珠海怡达化│ 1500.00万│人民币 │2025-01-20│2029-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珠海怡达化│ 1500.00万│人民币 │2025-01-20│2029-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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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2-20│2027-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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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怡达化│ 500.00万│人民币 │2024-02-20│2027-0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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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316.15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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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231.4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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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200.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200.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70.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59.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39.83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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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28.3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14.7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02.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00.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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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00.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00.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00.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00.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100.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46.8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34.89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怡达化│泰兴万怡新│ 27.1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9-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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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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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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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09
: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1号公司贵宾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准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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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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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怡达)拟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
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10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
拟为珠海怡达办理上述新增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
、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银行保函等。
公司相关业务均在核定授信额度及对应担保额度范围内开展,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
循环使用,公司可在上述所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之间进行调剂,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
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
的最终协议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办理银行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1.15条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怡达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6月05日
住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九路306号
法定代表人:刘准
注册资本:7800万元
主营业务:醇醚、醇醚酯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
为公司100%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担保额度以珠海怡达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为
准。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担保方式:公司为珠海怡达向银行申请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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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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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怡达)拟向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申请新增人民币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泰兴怡达办理新增
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公司拟为泰兴怡达办理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
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
、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银行保函等。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
控股子公司办理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
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注册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刘准
注册资本:72000万元
主营业务:环氧丙烷、双氧水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情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2.5%的股权。非失信被执
行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最终担保额度以泰兴怡达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担保方式:公司将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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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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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以资产抵押、担保、信用
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授信融资业务,以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公司相关业务均在核定授信额度及对应担保额度范围内开展,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在所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之间进行调剂,具体签约合作银行及授信
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借款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
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
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
因保证人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
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刘准、赵静珍回
避表决。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二)规定,该议案可以豁免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共2人。其中,刘准为公司股
东,截至本公告日,刘准先生持有公司34295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0%,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配偶、公司董事。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7.2.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
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
条第(二)、(四)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发展,解决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公司关联人刘准先
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授信融资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
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或担保文件,需经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
成后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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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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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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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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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
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1号公司贵宾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准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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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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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怡达”)对其全资子公司万淇生物
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淇”)实施整体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万淇
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负债、人员、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
由泰兴怡达依法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泰兴怡达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的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事项进展情况
泰兴怡达于近日收到泰兴市数据局出具的2份《登记通知书》,万淇的工商注销手续已办
理完毕,泰兴怡达的公司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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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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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具体授权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
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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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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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
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经
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
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
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0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9572.28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2025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为9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收费总额8338.18万元,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加入HLB国际会计网络。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
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
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不影
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1:吴霆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业务,2000年起从事证券服务,199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赵全国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
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怡女士,中国注册会
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年起从事证券服务,201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
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霆先生2024年11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
1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全国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怡女士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拟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霆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全国先生,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常怡女士,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将在2025年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况等协商确定。
5.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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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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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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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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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其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
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其管理、监督职能,提高企业
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确定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2.1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
2.2绩效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应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确定。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2026年度财务数据开展。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7.2万元/年(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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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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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09:15-09:25,09:3
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6.会议的股权
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1号公司贵宾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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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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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述投资事项概述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泰兴怡达二期项目的议案》,公司
投资建设“年产22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品技改项目”,项目拟建地点:泰兴怡达化学有限
公司厂区预留用地内,计划总投资8454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于巨潮资
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泰兴怡达二期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74)。
二、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为迎合未来市场发展需求以及原项目建设地受长江“一公里”岸线(洋思港闸河道管理范
围边界线一公里)政策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拟对“年产22万吨环氧丙
(乙)烷衍生产品技改项目”整体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1、减少原项目三羟乙基异氰尿酸酯(赛克)产品2万吨,同时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为:“年
产20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由人民币8.45亿元减少至人民币6.42
亿元;
2、投资项目地址变更为泰兴经济开发区通江路中港路1号(万淇生物科技(泰州)有限公
司厂区内)。
三、变更后的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年产20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产品项目”,项目名称以在政府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
(二)拟建地点:
泰兴经济开发区通江路中港路1号(万淇生物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建设规模:
1、产能规模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5000吨丙(乙)二醇醚、45000吨丙二醇醚酯,合计高端专用醇
醚及醇醚酯20万吨的生产能力,其中含50000吨湿电子化学品。2、用地规模
项目计划占地面积:约59746m2。
3、建筑规模
项目新建生产车间、中央控制室、消防泵房、综合辅房、罐组、RTO等设施,总建筑面积
约4496㎡。
4、投资、资金来源
计划总投资641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5229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
5、建设周期
本项目在取得有关审批手续后将开工建设,预计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四、变更投资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项目变
更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变更事
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需获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并获得环评、安评、能评等报告的批复,以及建设
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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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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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怡达”)对其全资子公司万淇生物
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淇”)实施整体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万淇
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负债、人员、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
由泰兴怡达依法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泰兴怡达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
已经泰兴怡达股东会决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20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南路3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1MMRY84K
法定代表人:刘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本结构情况: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2.5%,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7.5%
2.公司名称:万淇生物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762814510W
法定代表人:刘准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新材
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本结构情况: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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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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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
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
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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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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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兴怡达”)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并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核
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内容如下:编号:(苏)WH安许证字[M00297]
企业名称: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刘准
单位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南路38号
许可范围: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180000吨/年)、12-环氧丙烷(150000吨/年)***
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确保泰兴怡达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了泰兴
怡达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整个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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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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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
5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
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1号公司贵宾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准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5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2,515,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8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72,226,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146%
。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2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4)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7,195,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36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6,906,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2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全部董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谢行军、张雯泽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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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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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以资产抵押、担保
、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
以用于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
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借款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自公司与
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
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
2、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关联担保
为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以
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含人民币10亿元),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融资租
赁业务的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
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5年(含5年)。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
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
以实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因保证人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
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刘准、赵静珍回避
表决。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二)规定,该议案可以豁免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共2人。其中,刘准为公司股
东,截至本公告日,刘准先生持有公司34,295,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0%,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准配偶、公司董事。
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7.2.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
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
条第(二)、(四)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更好的支持公司发展,解决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公司关联人刘准先
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
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
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为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关联自然人刘
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
民币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亦以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
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或担
保文件,需经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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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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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
议案》,其中公司计划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
。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除以资产抵押形式提供保证责任外,另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
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怡达”)、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怡达
”)拟为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
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
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
履行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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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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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及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怡达”)拟分别向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分行、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人民币21000万元、17000万元、60
00万元、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怡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仓储”)拟为珠海怡达办理银
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怡达”)拟分别向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
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吉林怡达办理银行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
、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银行保函等。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
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2、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怡达”)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
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向相关租赁公司申请总租金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1亿元(含人民币1亿元)的融资,公司拟为吉林怡达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租赁公
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亦以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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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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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的概述
为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以
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和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租赁期
限不超过5年(含5年)。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必须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质,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
资租赁机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存量机器设备和部分新购机器设备。
2、权属:交易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融资租赁期内公司拥有交易标的物的
使用权。
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的主要内容
1、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含10亿元)。
2、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方式。
3、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
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负责人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
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办理设备抵押、担
保手续等。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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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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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1号公司贵宾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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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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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及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怡达”)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泰兴怡达办理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
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
、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银行保函等。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2、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拟向相关租赁公司申请总租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人民币9亿元)的融资,公司
拟为泰兴怡达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人民币9亿元(含人民币9亿元)的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租赁公
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亦以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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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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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披露了《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李凤珠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4日至
2025年12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500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0.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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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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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
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怡达”)以自有资金2456.50万元收购江苏万淇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淇股份”)持有的万淇生物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8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收购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收购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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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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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蔡国庆先生与刘芳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准先生姐姐)的一致行动
协议到期并不再续签,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自到期之日起自行解除。因此,蔡国庆先生与公司实
际控制人刘准先生基于刘芳女士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此次变动仅为一致行动关系
的调整,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刘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85106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1%,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刘准先生出具的《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蔡国庆先生与刘芳女士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5年10月10日到
期并不再续签,届时蔡国庆先生与刘准先生及刘芳女士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蔡国庆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12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37.64%减少至36.91%,权益变动触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1%的整数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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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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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09
: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1号公司贵宾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准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7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957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5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71524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885%
。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43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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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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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09:15-09:25,09:3
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1号公司贵宾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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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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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虎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为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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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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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235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429%)的高级管理人员孙银芬女士
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89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57%)。
2、持有本公司股份11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916%)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李凤珠女士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370%)。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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