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89 澄天伟业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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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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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8632.00│ ---│ ---│ 8644.1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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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 │ 800.00│ ---│ ---│ 8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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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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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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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万张金融智能 │ 1.34亿│ ---│ 4043.50万│ 100.00│ ---│ 2018-12-31│
│卡及个人化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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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卡产线技改项目│ 7330.84万│ ---│ 3608.67万│ 100.00│ 19.08万│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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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卡研发中心建设│ 589.79万│ ---│ 614.74万│ 100.00│ ---│ 2019-01-0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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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芯片承载基带│ ---│ 170.36万│ 1.41亿│ 100.00│ 178.51万│ 2019-01-01│
│及芯片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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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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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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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原因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天
伟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次
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计
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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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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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公
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辅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对外汇风险敞口进
行管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所需主要材料为黄金、铜、银、锌、聚氯乙烯(PVC)等原辅材料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以上原材料现货价格基本参照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企业通过
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由于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
绩,因此有必要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不从事以逐利为目
的的投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入金额与业务期间
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在业
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
3、交易方式及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
料,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铜、银、锌、聚氯乙烯(PVC)等原辅材料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国
内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一定的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
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
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与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合约价值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
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间超过了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方式及交易场所
公司从事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
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
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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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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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
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7.2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69.28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6.93万元,母公司净利润
减去法定盈余公积后,2024年度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02.35万元。
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的基
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
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
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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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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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
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资
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投资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次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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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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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
份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3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1
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24000股已于2021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
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经2020年权益分派后为720800股)。
根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至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
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三个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
例分别为30%、30%和40%。2022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限届
满暨第一批次确认归属持有人业绩考核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2021年员
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2年7月4日届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批次可归属份额为216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2021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了第一批次确认归属股份216200股。
2023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次确认归属持有人业绩考
核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认了本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二批次可归属份额为216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2021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了第二批次确认归属股份216200股。
2024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次确认归属持有人业绩考
核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认了本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三批次可归属份额为288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2021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了已确认归属股份288400股。
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62%,已于2022年9月20日至2024年12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根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1年员工持
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完成分配
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终止。
公司在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了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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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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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2024年1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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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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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更名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1人,注
册会计师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243.9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为259.3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1982.6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72万元。
截止2024年4月30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为16家上市公
司出具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共计2429.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
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年末数: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
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
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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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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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议案》,鉴于
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人民币A股普通股
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
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3日、2024
年7月1日、2024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
06、2024-008、2024-009、2024-021、2024-023、2024-026、2024-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16450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2%,最高成交价为16.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4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19964246.30元(成交总额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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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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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
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资
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次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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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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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冯学裕、蒋伟
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6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内容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冯学裕、蒋伟红:
经查,你公司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递延收益确认不准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不充分、营业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前述情况导致你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
准确。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
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学裕、财务负责人蒋伟红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冯学裕、蒋伟红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有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
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勤勉尽责,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升信
息披露质量。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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