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79 电连技术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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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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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7-19│ 67.72│ 18.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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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5│ 18.65│ 1784.8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9│ 18.46│ 950.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11│ 25.71│ 146.5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5│ 25.71│ 3452.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9│ 25.24│ 143.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5│ 25.24│ 2469.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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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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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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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连晟德私募│ 17800.00│ ---│ 89.00│ ---│ 0.00│ 人民币│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 │ │ │ │ │
│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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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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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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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 9.62亿│ 137.50万│ 1.62亿│ 81.25│ ---│ 2026-12-31│
│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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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 8.24亿│ 6506.60万│ 8.05亿│ 97.70│ ---│ 2026-03-31│
│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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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 7.69亿│ 0.00│ 7.56亿│ 98.32│ ---│ 2024-06-30│
│改扩能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 1.29亿│ 0.00│ 1.30亿│ 101.17│ ---│ 2020-07-31│
│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 │ │ │ │ │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
│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 0.00│ 6506.60万│ 8.05亿│ 97.70│ ---│ 2026-03-31│
│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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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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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9 │交易金额(元)│8962.8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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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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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19.4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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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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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文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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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深│
│ │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默斯”)的整体经营管理,提升其经营决策效率,│
│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爱默斯少数股东文立先生、文声平先生签订《电│
│ │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股权购买协议》,以自有资金人│
│ │民币18018.00万元受让文立先生(19.40%,8,962.80万元)、文声平先生(19.60%,9,055.│
│ │20 万元)持有的爱默斯3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默斯的股权比例由51%上 │
│ │升至90%,爱默斯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
│ │ 近日,爱默斯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的变更,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 │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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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9 │交易金额(元)│9055.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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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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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19.6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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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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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文声平 │
├──────┼────────────────────────────────────────┤
│交易概述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深│
│ │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默斯”)的整体经营管理,提升其经营决策效率,│
│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爱默斯少数股东文立先生、文声平先生签订《电│
│ │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股权购买协议》,以自有资金人│
│ │民币18018.00万元受让文立先生(19.40%,8,962.80万元)、文声平先生(19.60%,9,055.│
│ │20 万元)持有的爱默斯3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默斯的股权比例由51%上 │
│ │升至90%,爱默斯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
│ │ 近日,爱默斯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的变更,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 │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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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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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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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一麟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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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控制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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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敏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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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所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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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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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宁波琮碧睿信投资管理合伙 300.00万 1.07 21.83 2019-08-30
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 300.00万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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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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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日:2026年6月18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099,77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6%。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257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
后即可流通。
5、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电连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
审议情况
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257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1,875股。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50%。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2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5月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29
日至2027年5月28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已成就,根据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已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满
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相关归属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6月18日
2、归属数量:1,099,775股
3、归属人数:257人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在本次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
票归属,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应0.21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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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其他事项
──────┴──────────────────────────────────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7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
量:1101875股,授予价格为39.16元/股(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
归属结果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电
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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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价格调整
──────┴──────────────────────────────────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及2026年6月1日召开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4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君澜律师
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二)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
(三)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
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9月4日及2025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5月28日及2026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1945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2.38378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9988742.91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公司总股
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价的相关参数及公式计算如下: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股现金分红金额=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99988742.91÷424820000=0.2353673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39.39-0.2353673=39.16元/股
(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值)。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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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及2026年6月1日召开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时,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4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君澜律师
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2、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
-038)。
4、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5、2025年9月4日及2025年9月22日,公司
分别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
已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
废失效。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845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获授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8000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3、根据《激励计划》《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需与其所属子公司对应考核年
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标,鉴于子公司深圳市爱默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默斯”)202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爱默斯对应的子公司层
面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本激励计划中11名爱默斯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33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共作废1255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
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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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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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
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在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
用风险、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
经营需要,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
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交易。
4.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000
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保证金缴纳上限不超过
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
5.期限及授权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
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
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
6.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
行信贷资金。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
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或将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缴纳的保证金比
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
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
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
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操作失误、系
统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过程中带来损失。
4.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
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款项预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
整自身订单和预测情况,造成公司款项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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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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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0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15:00在深圳市光明区玉
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电连技术产业园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并由
董事长陈育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6人,代表股份157,343,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1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9,630,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0.90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1人,代表股份27,713,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6069%。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24,820,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5,365,6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27,713,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60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27,713,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6069%。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任期在2025年度内的独立董事陈青、李勉、卢睿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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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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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任俊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
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任俊江先生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489300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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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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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给予投
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制
定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需要、业务发展目标、未来盈利模式、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外部融
资环境及股东回报要求、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
,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优先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留存
必要的未分配利润,保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
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
式。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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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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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
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
津贴9万元/年(税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薪酬由工资加年度奖金构成,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
业绩、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行为规范、工作年限等相结合。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参照所处地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
司经营业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工作年限等因素,拟定了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1.聘请的外部董事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为9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不再另行发放薪
酬,亦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内部董事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收入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其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性
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在次年发放。中长期收入是指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市场变化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及其他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结构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在公
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亦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
、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等综合考评后确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次年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指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市场变化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
他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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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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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
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201209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988774.20元
,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09%。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针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
况。
3.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69613293.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00
595712.9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34715500.1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00595712.93元。
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42482000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的数量为4699100股。
4.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
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
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201
20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99988774.20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09%。
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5.在本预案对外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限制性股
票归属登记、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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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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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
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不涉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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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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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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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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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自上述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2026年4
月22日至2027年4月22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
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在公司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
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1)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或低风险非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或低风险
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4.额度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2026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2日)。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6.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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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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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72元/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在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0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3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1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5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7.62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
8.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761052.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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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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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9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3)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
(即2026年2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
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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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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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简要情况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
将依法予以注销。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69.7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拟回购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
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资金等)。
(4)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69.7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286861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
.68%;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9.7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为1434309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现金
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也未收到上述主体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
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股份计划。若以上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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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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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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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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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17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15:00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电连技术产业
园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陈育宣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电连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127890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0.303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6名,代表股份8699331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12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176名
,代表股份数40896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5%。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为424820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7866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
不享有表决权。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6人,代表股份40896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9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6人,代表股份40896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905%。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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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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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电连技术产业园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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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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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
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
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公司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
公司、赔偿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
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
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电连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
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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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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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24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
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2)。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
办理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
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103.5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6日。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2378
4700股增加至42482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23784700元(以下“元”指人民币)增加至4248
20000元。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8月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及《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65)。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于近日对注册地址、股东信息、注册资本、备案监事信息事项进
行了工商登记手续的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工商备案,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及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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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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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首席合伙人:李
建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9人,注
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2024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本议案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
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其中7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5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和
纪律处分0次。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建栋,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
师:胡惠俊,202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
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杨红宁
,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
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
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年度审计
费用,聘期一年。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21万元(最终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确定,具体以实际签署的业务约定书为准),其中年报审计报告费用98万元,内控审计
报告费用23万元。审计总费用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
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能力和业务经验,
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相
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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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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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2.43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9.39元/股(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15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连技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分别于2025
年9月4日及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9月22日为
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42.4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为39.39元/股(调整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
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39.86元/股。
4、激励对象及激励数量: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80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电连技术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
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
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
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
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
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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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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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4日及2025年9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3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420998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4.7466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9831294.94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公司总股
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价的相关参数及公式计算如下:
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99831294.94÷42
3784700=0.4715396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39.86-0.4715396=39.39元/股
(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值)。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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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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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电连技术产业园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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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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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
了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同意选举王国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王国良先生由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第四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国良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
989年7月至2016年4月历任信息产业部第四十研究所(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研究所
)技术员、工程师、处长;2016年4月至今担任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国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04%,其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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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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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8月26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8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15:00在深圳市
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电连技术产业园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
集,并由董事长陈育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6人,代表股份173793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
.18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9752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74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0人,代表股份44040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354%。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24820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27866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0人,代表股份44040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43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0人,代表股份44040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435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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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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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1
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锋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电
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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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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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连技术”)拟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爱默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默斯”“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文立先生、文声平先生签订《电
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股权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股
权购买协议》”“本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8018.00万元(以下“元”“万元”均指人
民币)受让文立先生、文声平先生持有的爱默斯3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将受到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能力、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
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根据拟签订的《股权购买协议》,交易对
方承诺爱默斯2025年经审计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900万元,爱默斯经营业绩能否达到预期仍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为加强对爱默斯的整体经营管理,提升其经营决策效率,基于公
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爱默斯少数股东文立先生、文声平先生签订《股权购买
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8018.00万元受让文立先生、文声平先生持有的爱默斯39%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爱默斯的股权比例将由51%上升至90%,爱默斯仍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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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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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2
6日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9:25、9:3
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电连技术产业园8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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