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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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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669 沪宁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20.00│ ---│ ---│ 346.89│ ---│ 人民币│ ├─────────┼─────┼─────┼─────┼─────┼──────┼──────┤ │金融衍生工具 │ ---│ ---│ ---│ 12434.81│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 2.00亿│ 1025.10万│ 1.69亿│ 84.50│ ---│ 2025-12-31│ │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 │ │ │ │ │ │ │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 4304.80万│ 25.40万│ 708.76万│ 16.46│ ---│ 2025-12-31│ │系统研发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3│其他事项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 2025-04-23│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 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考核。 四、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参照公司非独立董事平均薪酬 的20-25%区间核定。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 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 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参照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核定领取。 ──────┬────────────────────────────────── 2025-04-23│其他事项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1、本次延期情况 “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是由两个阶段实施组 成的,其中新增年产5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完成达产。对技术改造建 设项目50万只创新型缓冲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2、本次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是50万只创新型缓冲器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当前技术改造部分的主体设备已完 成安装调试并具备使用条件,但因配套设备、设施及自动化相关控制系统、软件等需要进一步 增添、调整完善,产能匹配性需进一步优化,为确保技术指标及生产稳定性,需额外进行设备 联调联试,因此董事会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5-04-23│其他事项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概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未分配利润为158414488.24元。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根据 公司2024年度利润情况,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92705526股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1014700股后的191690 8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91 69082.6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4-11-20│其他事项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董事邹雨雅先生计划自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10日至1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8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邹雨雅先生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邹雨雅先生决定提前终 止上述减持计划,未减持完的股份在计划减持期间内不再减持。 ──────┬────────────────────────────────── 2024-08-29│股权回购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及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4)等相关公告。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9.00元/股调整至不超 过18.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 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 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4)。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006、2024-02 2、2024-029、2024-038、2024-041)。 3、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101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格为14.7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1.92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13727587.5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7-03│委托理财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下简称“前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亿元( 含2.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0.8亿元(含0.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额度自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公司于2024年7月2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中的“使用不超 过2.2亿元(含2.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 产品,资金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调整为 “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可循环 滚动使用。”原其他审议的事项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具体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较为充沛。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 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 2024-06-07│其他事项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名称: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2554310997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 法定代表人:邹家春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贰佰柒拾万伍仟伍佰贰拾陆元成立日期:2004年04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 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义创路7号1幢) ──────┬────────────────────────────────── 2024-05-22│其他事项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 杭州沪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向新材料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材料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0 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持有新材料公司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近日,新材料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沪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GFP06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义创路4号 法定代表人:徐文松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5-14│股权回购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六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7日及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33%,最高成交价为1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0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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