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61 圣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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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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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5-22│ 29.82│ 4.0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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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05│ 29.82│ 2635.4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05│ 21.61│ 594.9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20│ 51.39│ 1478.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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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7│ 43.13│ 618.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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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9-03│ 78.78│ 505.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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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1-15│ 32.91│ 604.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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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10│ 52.19│ 502.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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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03│ 34.46│ 512.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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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09│ 14.07│ 581.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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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19│ 133.00│ 7280.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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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0│ 88.33│ 7486.8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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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15│ 101.98│ 57.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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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19│ 67.62│ 7702.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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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1│ 67.62│ 8095.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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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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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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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微 │ 3506.81│ ---│ ---│ 1142.41│ 3129.6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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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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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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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 1.64亿│ ---│ 1.79亿│ 109.28│ 2.69亿│ 2021-12-31│
│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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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链类模拟芯片开│ 1.69亿│ 2400.00│ 1.78亿│ 105.25│ 1.18亿│ 2021-12-31│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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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432.18万│ 1627.75万│ 8121.48万│ 109.27│ ---│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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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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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江阴圣邦微│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北京)股│电子制造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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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江阴圣邦微│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北京)股│电子制造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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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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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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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并为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在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子公司
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用于2025年存量及2026年
预计开展的业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业务、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
授信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每笔授信
、担保事项无需另行提请董事会审批,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
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授
信或担保事项作出决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银行业务申请、审批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
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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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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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金额及交易品种: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美元(
或等值人民币)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
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圣邦
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
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该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
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交易是以不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
2、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
期)、货币互换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3、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总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财务部具
体办理相关事宜。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只限于与自身生产经营相关的币种(主要为美
元),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
5、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金融衍
生品交易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
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圣邦微电子(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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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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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6年3月27日
2、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3,250,000份
3、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3,302,000份
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58.00元/份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
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
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
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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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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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年8月11日,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3、2022年8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圣邦微
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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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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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时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公司财务
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凭证等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投资。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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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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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92年9月,2012年8月完
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
12室
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
来注重人才培养,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
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
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心田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于平女士,于2024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柳太平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32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8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
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
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
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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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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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7059403.97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461730
240.9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705940.40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7024300.5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462173617.96元,扣除已派发2
024年度现金股利95061606.00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74136312.52元。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
“本预案”)为:拟以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的公司总股本6205074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24101480.6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22.69%,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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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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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
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合同资产等
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经分析,公司对上述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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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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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
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1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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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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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
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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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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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3、变更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拟变更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
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
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
大楼17层01-12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
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
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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