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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股份(30066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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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661 圣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5-22│ 29.82│ 4.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05│ 29.82│ 2635.4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05│ 21.61│ 594.9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20│ 51.39│ 1478.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7│ 43.13│ 618.7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9-03│ 78.78│ 505.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1-15│ 32.91│ 604.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10│ 52.19│ 502.0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03│ 34.46│ 512.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09│ 14.07│ 581.0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19│ 133.00│ 7280.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0│ 88.33│ 7486.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15│ 101.98│ 57.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19│ 67.62│ 7702.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1│ 67.62│ 8095.0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贝克微 │ 3506.81│ ---│ ---│ 3525.66│ 280.09│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源管理类模拟芯片│ 1.64亿│ ---│ 1.79亿│ 109.28│ 2.69亿│ 2021-12-31│ │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信号链类模拟芯片开│ 1.69亿│ 2400.00│ 1.78亿│ 105.25│ 1.18亿│ 2021-12-31│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432.18万│ 1627.75万│ 8121.48万│ 109.27│ ---│ 2021-12-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圣邦微电子│江阴圣邦微│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北京)股│电子制造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圣邦微电子│江阴圣邦微│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北京)股│电子制造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2-13│其他事项 ──────┴────────────────────────────────── 1、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3、变更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拟变更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 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 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 大楼17层01-12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 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 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心田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于平女士,于2024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柳太平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分布情况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 定。2025年度安永华明审计费用人民币1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15年,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致同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拟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不存在与致同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 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致同所、安永华明进行了沟通,两家会计师事务 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要求,积极 做好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 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106室 ) ──────┬────────────────────────────────── 2025-11-19│其他事项 ──────┴──────────────────────────────────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以下简称 “减持计划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一、董事林林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 025年11月10日-2026年2月9日)。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887125股,即不超过公司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时总股本的1.2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林林先生于减持期 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3646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0.80%。 自前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权益分派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2025-10-14│其他事项 ──────┴──────────────────────────────────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七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 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32651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三名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187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 9月12日届满,当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6836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 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总股本造成影响。 ──────┬────────────────────────────────── 2025-09-29│其他事项 ──────┴──────────────────────────────────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9月28日向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 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 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 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 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 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23/documents/sehk25092800283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23/documents/sehk25092800284.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 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19│其他事项 ──────┴──────────────────────────────────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 可行权日、禁售期”之“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 权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办理注销。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 9月12日届满,当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6836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 2025-09-19│其他事项 ──────┴──────────────────────────────────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新 修订的《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明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 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2025-08-29│其他事项 ──────┴──────────────────────────────────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拟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安永香港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 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Agency)注 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25-08-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41人,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462803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0%;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6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576147 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9%;上述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 备上市条件。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 者注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 满足,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41名激励对象在第 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462803份,预留授予的46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576147份,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66.00元/份(调整前) 4、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5-08-29│其他事项 ──────┴──────────────────────────────────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董事角色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 ,以及配合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板上市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增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至4 名(含增设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由2名增至3名。 公司据此调整《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以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中关于董事会 成员人数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奕斌增选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奕斌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增选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其任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董事会拟新增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 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以上事项均应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 )》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 2025-08-29│其他事项 ──────┴──────────────────────────────────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 述议案涉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 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之“二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 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 当期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十七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一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上述已获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40906股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达 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8854股调整为397948股,预留授予人数由272人调整为255人 。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及协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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