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49 杭州园林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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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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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4-24│ 9.04│ 1.09亿│
├───────────┼───────────┼───────────┼───────────┤
│增发 │ 2021-08-18│ 15.17│ 6170.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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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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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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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杭园信息技术有│ 5000.00│ ---│ 100.00│ ---│ 68.0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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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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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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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170.73万│ 6184.66万│ 6184.66万│ 10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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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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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7 │转让比例(%) │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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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1亿 │转让价格(元)│1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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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09.51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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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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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上海盛金安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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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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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7 │交易金额(元)│1.5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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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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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6.87%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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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盛金安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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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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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园 │
│ │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园展"或"转让方")与上海盛金安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金安磐"或"受让方")于2026年5月2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以下简称"本协议"),杭州园展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
│ │95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人民币16.60元/股的价格转让│
│ │给盛金安磐,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50978942.20元。(大写:壹亿伍仟零玖拾柒万捌仟玖佰│
│ │肆拾贰元贰角整)(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协议转让")。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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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1 │交易金额(元)│2532.7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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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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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信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5%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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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园资本投资(杭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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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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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 │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将参股公司上海信│
│ │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志源科技”)15%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杭园资本投 │
│ │资(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园资本”),转让价格为25,327,503.0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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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49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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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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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宿松杭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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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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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宿松杭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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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拟对全资子公 │
│ │司宿松杭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松杭园”)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900│
│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宿松杭园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万元,公 │
│ │司对宿松杭园的持股比例不变,宿松杭园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同时,公司拟与宿松杭园签署转让协议,将其与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万林数链”)及相关方签署的《减资协议》项下对万林数链享有的债权人民币500000│
│ │00元以及与万林数链的控股公司和未来上市主体VASTLINKDIGITALHOLDINGSLIMITED(万联数│
│ │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曼公司”)及相关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认股权证项│
│ │下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宿松杭园,转让对价为人民币8135.04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9-23 │交易金额(元)│8135.0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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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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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对万林数链享有的债权人民币500000│标的类型 │债权、无形资产 │
│ │00元以及与万林数链的控股公司和未│ │ │
│ │来上市主体VASTLINKDIGITALHOLDING│ │ │
│ │SLIMITED及相关方签署的《股份认购│ │ │
│ │协议》及认股权证项下全部权利和义│ │ │
│ │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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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宿松杭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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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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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拟对全资子公 │
│ │司宿松杭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松杭园”)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900│
│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宿松杭园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万元,公 │
│ │司对宿松杭园的持股比例不变,宿松杭园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同时,公司拟与宿松杭园签署转让协议,将其与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万林数链”)及相关方签署的《减资协议》项下对万林数链享有的债权人民币500000│
│ │00元以及与万林数链的控股公司和未来上市主体VASTLINKDIGITALHOLDINGSLIMITED(万联数│
│ │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曼公司”)及相关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认股权证项│
│ │下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宿松杭园,转让对价为人民币8135.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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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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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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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漠数据技术(浙江)有限公司、浙江之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产品等/向 │
│ │ │ │关联方提供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产品等/向 │
│ │ │ │关联方提供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上海信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产品等/向 │
│ │ │ │关联方提供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漠数据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产品等/向 │
│ │ │ │关联方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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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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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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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及其相关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产品等/向 │
│ │ │ │关联方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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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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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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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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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资公司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正式开展业务。其设立登记事项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最终获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从设立到业务实质性落地,尚需经历技术与市场需求匹配的过程,能否按计
划顺利推进存在不确定性。
3、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调整及内部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
因素,存在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跟进合资公司运营进展,强化监督管理,并
依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拟与北京清微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微智能”)、道客智算(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道客智算”)、芯计源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计源信息”)共同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杭州园林认缴出资1020万元,持股比
例为51%;清微智能认缴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为15%;道客智算认缴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
为15%;芯计源信息认缴出资380万元,持股比例为19%。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此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清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北京清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3、法定代表人:王博
4、注册资本:39403.5999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1号楼8层801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委托加工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
备;技术检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该企业在2020年3月4日为内资企
业,于2020年3月4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7、清微智能股权结构:北京赋华同创科技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7871%、尹首
一持股比例4.2486%、天津海河微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5753%、芜
湖闻名泉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3428%、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516%,其余117名股东持股比例合计75.7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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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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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的议案》,选举葛荣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6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9)。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33232239N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顺路8号1幢363室
4、法定代表人:葛荣
5、注册资本:壹亿叁仟贰佰肆拾壹万陆仟陆佰零玖元
6、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3日
7、经营范围:服务:园林、古建筑设计(甲级)、咨询,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风景
园林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室内美术装饰,城市规划(乙级)编制市政行业(道路
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和可行性研究,建筑物维修保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建筑
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装饰装潢设计、施工、管理,花木的种植,苗木、花卉、园林机械的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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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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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
2、本次协议转让相关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杭州园展持有公司股份15817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盛金安磐持有公司股份9095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7%,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股东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园展”)与上海盛金安磐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金安磐”)于2026年5月28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杭州园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95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87%),以人民币16.6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盛金安磐,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50978942.20元(
大写:壹亿伍仟零玖拾柒万捌仟玖佰肆拾贰元贰角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
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
园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盛金安磐)》
二、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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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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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杭州园林智慧生态设计研发
总部”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25000万元的项目贷款并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项目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授信,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4月25日、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4)。
为满足“杭州园林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项目贷款并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
保,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杭州园林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
部”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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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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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
月26日14:30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36号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南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
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2026年6月
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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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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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
议选举段俊原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段俊原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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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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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请股东提前做好参会登记。
经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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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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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法院已受理、案件二仲裁委员会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案件一涉案金额3579.16万元(工程款、违约金、利息等);案件二涉案
金额1743.90万元(设计费、履约保证金、利息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两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
院、南昌仲裁委员会通知。公司诉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利息
等(以下简称“案件一”)一案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申请裁决南昌象湖
梅湖风景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履约保证金、利息等(以下简称“案件二”)一案
南昌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本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公司诉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利息等。
原告: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29626928.45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56天之内按一倍,逾期超过56天部分按LPR两倍支付至生
效判决确认的履行之日止,迟延付款利息。
(暂算至2026年5月13日为3842296.70元)。
以上本金利息合计为33469225.15元。
2、判令被告按合同专用条款18.2条和合同通用条款第18.2条承担被告自2021年10月21日
收到竣工结算申请书之日起第43日起即2021年12月3日起至将初审报告报送至南昌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财政部门之日止,按竣工结算金额应付金额,按LPR为标准支付违约金(以20998370.39
为基数,自2021年12月3日起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为2322419.76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9年11月,被告公开招标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原告于2020年1月2日中标,并于2020年3月12日与被告签订《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项
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被告自合同履行期间即拖延支付
进度款,结算时不履行审核和报审义务,在最终结算价明确的前提下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其违
约行为严重损害原告利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二:申请裁决南昌象湖梅湖风景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履约保证金
、利息等。
申请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南昌象湖梅湖风景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整体规划方案设计费和扩初设计费15145743.30元(1403
6231元+3299512元-2189999.70元),并支付自2024年5月1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LPR的1.5
倍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2026年5月11日为1433733.9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可研设计48936.30元(489363-440426.70),支付自202
1年7月2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LPR的1.5倍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5月11日为9
648.8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履约保证金730000元,并支付以该款为基数,自2024年6
月9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LPR的1.5倍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5月11日为70923元);
4、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和理由
2020年12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规划设计合同》,由申请人承担象湖·梅湖风景区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主要工作阶段包含综合提升概念方案、方案设计、可研编
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等。与被申请人合作后,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了总体概念方案、可研
文本并取得批复文件、整体规划方案设计、扩初设计等工作。经申请人多次催告,被申请人拒
绝配合结算设计费,且拒绝退回履约保证金已经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利益。依据申请人实际完成
的设计工作,结合《规划设计合同》的设计费计算约定,被申请人还欠付总体规划方案设计费
和北象湖扩初设计费15145743.30元,可研设计费48936.30元,需退还申请人支付项目履约保
证金7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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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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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持股5%以上股东
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园展”或“转让方”)与上海盛金安磐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金安磐”或“受让方”)于2026年5月28日签署《股份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杭州园展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9095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人民币16.60元/股
的价格转让给盛金安磐,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50978942.20元。(大写:壹亿伍仟零玖拾柒万
捌仟玖佰肆拾贰元贰角整)(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协议转让”)。
2、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杭州园展持有公司股份9110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本
次协议转让过户后,杭州园展持有公司股份15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盛金安磐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盛金安
磐持有公司股份9095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盛金安磐承诺在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标的股份,不
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不要求董事会席位、不与第三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等。
4、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本次协议转让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园展的通知,杭州园展与盛金安磐于2026年5月28日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杭州园展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95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人民币16.6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盛
金安磐,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50978942.20元(大写:壹亿伍仟零玖拾柒万捌仟玖佰肆拾贰元
贰角整)。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杭州园展自身资金需要,同时盛金安磐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认
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拟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成为公司股东。盛金安磐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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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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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14:
30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36号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南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
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5日9:15至2026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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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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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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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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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
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
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度公司对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70.40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
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
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
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公司在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
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
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
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
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
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
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
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
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
产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
账面余额。
(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
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
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
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
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
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
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
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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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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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同意公司根据2026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银行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等),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
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
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
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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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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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707760.0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896159.38元。公司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140544683.9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99932799.29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充足,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2416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6620830.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滚存至以后
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回购股份。若本利
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金
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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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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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公司独立董事沈玉平先生、夏宜平先生、刘志华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
3、请股东提前做好参会登记。
经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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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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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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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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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葛荣计划在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
24166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股东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
园展”)计划在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24166股(不超过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1%);股东杭州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鸿园”)计划在三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24166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吕明华、何韦、葛荣、李永红、童存志、高艳出
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葛荣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葛荣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
241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吕明华
、何韦、葛荣、李永红、童存志、高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6.47%减少至25.47%,变动触
及1%的整数倍,且股东葛荣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杭州园展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告知函》,杭州园展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13241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园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由7.88%减少至6.88%,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且杭州园展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杭州鸿园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杭州鸿园于2025
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24067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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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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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年12月27日届满。目前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进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本次延期换届不会导致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
将积极推进换届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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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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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于2025年12月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
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将参股公司上海
信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志源科技”)15%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杭园资本投
资(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园资本”),转让价格为25327503.09元。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信志源科技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园资本间接持有信志源科技31
.1613%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杭园资本投资(杭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C5XX2N4J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灵溪南路6号(自主申报)106室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吕明华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交易对手方杭园资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上海信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7JE99R64
3、注册资本:773.4531万元
4、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3258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法定代表人:章之欣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翻译服务;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服装服饰零售;电子产品销
售;电气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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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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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拟对全资子公司
宿松杭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松杭园”)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宿松杭园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对宿
松杭园的持股比例不变,宿松杭园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公司拟与宿松杭园签署转让协议,将其与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林数链”)及相关方签署的《减资协议》项下对万林数链享有的债权人民币50000000元
以及与万林数链的控股公司和未来上市主体VASTLINKDIGITALHOLDINGSLIMITED(万联数字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曼公司”)及相关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认股权证项下全部权
利和义务转让给宿松杭园,转让对价为人民币8135.04万元。
2、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与全资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的议案》,同
意公司本次增资和转让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宿松杭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6MAER9H2G6G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人民中路205号五层503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伍恒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
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2、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宿松杭园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本次增资后,宿松杭园注
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持股比例不变。
3、交易相关说明
(1)宿松杭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对宿松杭园增资至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
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2)公司拟与宿松杭园签署转让协议,将其与万林数链及相关方签署的《减资协议》项
下对万林数链享有的债权人民币50000000元以及与开曼公司及相关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及认股权证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宿松杭园,转让对价为人民币813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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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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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
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吴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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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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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6日、7月2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
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余杭区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
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4.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7日、
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以网上挂牌公开出让的方式出让“杭政储出[202
5]9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以自有资金13033万元竞得前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
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签署了《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受让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编号:杭政储出[2025]90号
宗地总面积:贰万零陆拾贰平方米(20062平方米)
宗地坐落:余杭区五常街道(杭州未来科技城82号地块)。平面界址为东至天竺桥港河道
绿地,南至顾家桥港河道绿地,西至聚橙路东侧绿地,北至规划绿地。
宗地的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年限:40年
出让价款: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亿叁仟零叁拾叁万元(¥13033万元)。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要求:(1)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商务金融;(2)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
于32099.2平方米;(3)商务办公建筑不得设置专业市场,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
等带居住功能用房,本地块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800平方米,且最小分割单元应在同一平面(
不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商业用房),平面布局应符合杭政办函(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4
)地块内不小于25680平方米的商务建筑不得预(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整体转让;其
余商务金融部分不得预售,可销售、可分割转让、可整体转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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