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34 彩讯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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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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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3-14│ 7.17│ 2.3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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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5-24│ 11.46│ 4.9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16│ 12.78│ 3704.8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12│ 11.64│ 864.4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15│ 12.61│ 3571.0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13│ 11.47│ 832.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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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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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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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理 │ 29950.00│ ---│ ---│ 71838.14│ ---│ 人民币│
│财产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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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股 │ 5821.18│ ---│ ---│ 8557.57│ ---│ 人民币│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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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500.00│ ---│ ---│ 5572.0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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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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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中台建设项目 │ 1.54亿│ 1670.30万│ 1.53亿│ 99.58│ 987.67万│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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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协同办公系统项│ 1.37亿│ 1686.28万│ 1.14亿│ 83.19│ 4436.52万│ 2025-09-12│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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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云业务产品线研│ 1.72亿│ 3818.44万│ 1.54亿│ 89.74│ 746.98万│ 2025-09-12│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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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15.61万│ 6189.08万│ 9207.61万│ 305.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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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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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9 │交易金额(元)│3.6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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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基智友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标的类型 │股权 │
│ │伙)100%合伙份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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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纳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文战、谢晨星 │
├──────┼────────────────────────────────────────┤
│交易概述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彩讯股份”)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基智智能科技│
│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智智能”或“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 │
│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估值为定价│
│ │参考,最终确定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4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基智智能将成为公司 │
│ │的全资子公司。 │
│ │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 │ 1、交易各方 │
│ │ 甲方:彩讯股份(甲方1)、北京百纳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百纳” │
│ │)(甲方2) │
│ │ 乙方:天津光速壹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1)、海纳华(上海)股权 │
│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2)、嘉兴新宜源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乙方3)、上海谦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4)、深圳市腾讯创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乙│
│ │方5)、北京泰岳梧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乙方6)、尚炯炯(乙方7)、谢晨星( │
│ │乙方8) │
│ │ 丙方:基智友慧全体合伙人张文战、谢晨星 │
│ │ 丁方:张文战(丁方1)、刘子曜(丁方2)、白峻峰(丁方3)、曲乐铤(丁方4) │
│ │ 戊方:基智智能(戊方1)、基智科技(戊方2) │
│ │ 己方:北京基智友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智友慧”) │
│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基智智能100%股权,其中甲方1收购乙方、丁方所持有的标的公 │
│ │司90.4892%股权,甲方1和甲方2收购丙方所持基智友慧100%合伙份额(对应基智友慧所持有│
│ │目标公司9.5108%股权,甲方1受让张文战所持基智友慧93.75%的合伙份额,甲方2受让谢晨 │
│ │星所持基智友慧6.25%合伙份额)。 │
│ │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估值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整体│
│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400万元,另根据在先交易文件中关于优先清算权的约定,结合乙方向 │
│ │目标公司支付投资款的时间,经各方共同协商,确认本次交易中各转让方的转让价款。即转│
│ │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对应180.8963│
│ │万元注册资本)以36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受让 │
│ │该等股权及合伙份额,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不可撤销地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二、投资进展情况 │
│ │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价款支付的约定,近日,公司已支付完毕全部的交易对价款,│
│ │同时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股权收购实施完毕。 │
└──────┴────────────────────────────────────────┘
┌──────┬────────────────┬──────┬────────────────┐
│公告日期 │2026-03-3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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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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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基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90.4│标的类型 │股权 │
│ │892%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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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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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天津光速壹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纳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嘉兴新宜源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谦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
│ │圳市腾讯创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泰岳梧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尚炯炯、谢晨│
│ │星、张文战、刘子曜、白峻峰、曲乐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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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彩讯股份”)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基智智能科 │
│ │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智智能”或“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股权( │
│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估值为定│
│ │价参考,最终确定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4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基智智能将成为公│
│ │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 │ 1、交易各方 │
│ │ 甲方:彩讯股份(甲方1)、北京百纳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百纳” │
│ │)(甲方2) │
│ │ 乙方:天津光速壹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1)、海纳华(上海)股权 │
│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2)、嘉兴新宜源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乙方3)、上海谦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4)、深圳市腾讯创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乙│
│ │方5)、北京泰岳梧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乙方6)、尚炯炯(乙方7)、谢晨星( │
│ │乙方8) │
│ │ 丙方:基智友慧全体合伙人张文战、谢晨星 │
│ │ 丁方:张文战(丁方1)、刘子曜(丁方2)、白峻峰(丁方3)、曲乐铤(丁方4) │
│ │ 戊方:基智智能(戊方1)、基智科技(戊方2) │
│ │ 己方:北京基智友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智友慧”) │
│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基智智能100%股权,其中甲方1收购乙方、丁方所持有的标的公 │
│ │司90.4892%股权,甲方1和甲方2收购丙方所持基智友慧100%合伙份额(对应基智友慧所持有│
│ │目标公司9.5108%股权,甲方1受让张文战所持基智友慧93.75%的合伙份额,甲方2受让谢晨 │
│ │星所持基智友慧6.25%合伙份额)。 │
│ │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估值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整体│
│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400万元,另根据在先交易文件中关于优先清算权的约定,结合乙方向│
│ │目标公司支付投资款的时间,经各方共同协商,确认本次交易中各转让方的转让价款。即转│
│ │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对应180.8963│
│ │万元注册资本)以36,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受让│
│ │该等股权及合伙份额,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不可撤销地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杭州友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西安绿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西安绿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在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傲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广东车联网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爱化身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杭州友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傲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杭州友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西安绿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广东车联网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在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西安绿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深圳市傲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爱化身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杭州友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9 │
├──────┼────────────────────────────────────────┤
│关联方 │杨尚宽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之子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电科策源技术发展(北京)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电科策源”)、何韬、杨尚宽、李春、吴剑维、黄玉芳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
│ │署《常州市成电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决议》(常州市成电明德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投资基金”)。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 │并同意湖南成电乾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电乾元”)将其在│
│ │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杨尚宽、李春、吴剑维、黄玉芳;何韬将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
│ │产份额转让给李春。转让完成后,杨尚宽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0.9259%;李春占合伙企业 │
│ │认缴规模的4.6296%;吴剑维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1.8518%;黄玉芳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
│ │1.8518%;何韬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9.5371%;成电乾元不再持有合伙企业的份额,其他合│
│ │伙人的份额不变。 │
│ │ 2、本次投资中,受让方杨尚宽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董事长杨良志之子,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杨尚宽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 │
│ │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
│ │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良志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曾之俊先生作为杨良│
│ │志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 │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 │
│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
│ │门批准。 │
│ │ 杨尚宽(关联方) │
│ │ 身份证号:1101022005******** │
│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杨尚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杨良志之子。 │
└──────┴────────────────────────────────────────┘
┌──────┬────────────────────────────────────────┐
│公告日期 │2026-01-05 │
├──────┼────────────────────────────────────────┤
│关联方 │白琳、张斌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成电大为私募 │
│ │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电大为”)的子公司电科策源技术发展│
│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策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白琳先生、董事张斌先生│
│ │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认购常州市成电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
│ │伙企业”、“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并签署《常州市成电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合伙协议》。该投资基金拟定向投资于某机器人公司。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拟使│
│ │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9.2593%。 │
│ │ 2、本次投资中,共同投资方白琳先生、张斌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 │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白琳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 │
│ │资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 │
│ │方及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白琳先生、张斌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
│ │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
│ │议审议通过。 │
│ │ 4、本次与关联方及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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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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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万融技术有限公司 2700.00万 6.08 30.01 2021-06-22
深圳百砻技术有限公司 1150.00万 2.59 12.78 2022-06-21
车荣全 790.60万 1.78 78.16 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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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640.60万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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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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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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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
(一)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二)第二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二个归属时间为自授予之日起
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日为2023年12
月1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7年4月15
日。
(三)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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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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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已回购股份590340股后股本450620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
5元(含税)。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
程序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本次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
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结果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629-0.145=11.484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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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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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人;
2、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0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
请投资者关注。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
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要情况如下: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1人,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44765.325万股的0.45%。本激励计划不设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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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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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37号复星国际中心19A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良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7人,代表股份20012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4.41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9784722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5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71人,代表股份22756
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4人,代表股份2017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4778%。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0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7%;反对9
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5%;弃权1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1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09%;反对9576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8%;弃权119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2%。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同意191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4.6773%;反对9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39%;弃权946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1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73%;反对9794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39%;弃权94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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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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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6年
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中《关于调整2026年度公司非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不涉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调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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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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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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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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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37号复星国际中心19A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良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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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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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樊锦静、林智敏、朱自融、邱祖斌、毛劲
仪以及专业投资机构北京旭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投资”)共同认购共青城安
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并签
署《共青城安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该投资基金拟专项投资于
某人工智能公司。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为8.8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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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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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94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
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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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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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融资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票据贴现等,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
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公司及子公司最终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良志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
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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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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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其中《关于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
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及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
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4.29万元/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
低于薪酬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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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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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37号复星国际中心19A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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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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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290651071.7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07083329.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2025年度实现净利
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708332.97元,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36504
3837.99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及2025年度的盈余情况,为积极
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5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4512
109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90340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339981.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
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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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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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产品。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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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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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彩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彩訊科技”或“子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彩訊科技提供担保,
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被担保人基础交易债务申请
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等融资相关事项,担保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不超过6年,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彩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68907438
注册日期:2018-01-31
法定代表人:白琳
注册资本:10000港币
地址:RM02A,18/F,BEVERLYHOUSE,93-107LOCKHARTROAD,WANCHAI,HONGKONG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彩訊科技100%的股权。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
限以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且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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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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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基智智能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智智能”或“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估值为定价参考,最终确
定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40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基智智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设置业绩承诺,业绩承诺人承诺目标公司2026年至2028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将
不少于8400万元,其中2026年度承诺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2027年度承诺净利润不少于2800
万元,2028年度承诺净利润不少于3600万元。
5、本次交易存在标的公司估值增值幅度较大风险、业绩承诺未达标、补偿履约风险、收
购整合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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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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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归属日: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归属人数:40万股,1名激励对象;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为符合
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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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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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百纳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对其住所进行了变更,并取得了由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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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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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2元/股调整为11.629元/股。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11月6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并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年12月15日,并同意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
股份2957940股后股本444695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8元(含
税)。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
回购股份2957940股后股本444695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3元
(含税)。
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
份2957940股后股本448252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
)。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990340股后的股本450220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
2、调整方法
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20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
程序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本次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
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结果如下:
调整后的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0.168-0.043-0.125-0.035=11.629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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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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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人;
2、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0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
请投资者关注。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
名激励对象办理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要情况如下: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1人,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44765.325万股的0.45%。本激励计划不设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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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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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需
要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5日披露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6-011)。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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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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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37号复星国际中心19A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良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9人,代表股份199,779,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4.37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97,990,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76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00人,代表股份1
,789,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4%。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3人,代表股份19,691,09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3737%。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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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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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电科策源技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科策源”)、何韬、杨尚宽、李春、吴剑维、黄玉芳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
常州市成电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决议》(常州市成电明德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投资基金”)。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并同意湖
南成电乾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电乾元”)将其在合伙企业的
财产份额转让给杨尚宽、李春、吴剑维、黄玉芳;何韬将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
李春。转让完成后,杨尚宽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0.9259%;李春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4.629
6%;吴剑维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1.8518%;黄玉芳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1.8518%;何韬占合
伙企业认缴规模的9.5371%;成电乾元不再持有合伙企业的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份额不变。
2、本次投资中,受让方杨尚宽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董事长杨
良志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杨尚宽先生为公司
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
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良志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曾之俊先生作为杨良志先
生的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三)交易标的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常州市成电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5年10月17日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绿杨路8号5楼511-40(集群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MAG0XMUB7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执行事务合伙人:电科策源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各合伙人认缴出资规模总计为人民币10800万元,全体合
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本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完成后,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及比
例如下(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企业相关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登记的信息为准。截至本公告日,该投资基金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编码:SBNP80。
三、协议主要内容
合伙企业已根据《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全体合伙人同意
作出下列合伙人决议,所议事项的会议记录已存档备查。全体合伙人同意以下财产份额转让并
放弃优先受让权:
1.湖南成电乾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合伙企业的人民币100万元财产
份额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杨尚宽(身份证号码:1101022005********),转让完成后,
杨尚宽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0.9259%;2.湖南成电乾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在合伙企业的人民币430万元财产份额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春(身份证号码:412932
1978********);何韬(身份证号码:4403011983********)将在合伙企业的人民币70万元财
产份额以人民币7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春(身份证号码:4129321978********)。上述转让完
成后,李春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4.6296%;
3.湖南成电乾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合伙企业的人民币200万元财产
份额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剑维(身份证号码:4129321979********),转让完成后,
吴剑维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1.8518%;4.湖南成电乾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在合伙企业的人民币200万元财产份额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黄玉芳(身份证号码:4417
211994********),转让完成后,黄玉芳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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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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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需
要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6日披露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83)。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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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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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
市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
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
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
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
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证券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
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发行合计不超过146000.00万元(含本数)可转换公司债券
,假设按照上限发行146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
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及
时间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则分别假设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
或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
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23013.92万元和21827.05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持平、增长10%、增长20%进行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32.78元/股(该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即2
026年1月1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实际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
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
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以2025年9月30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员工
持股计划、现金/股票分红、增发及股票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情形
;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资
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
的影响;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
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10、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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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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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并在发行前明确具体
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证券种类、
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期限、票面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担保事项、
转股期限、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
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
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管、签署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
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
3、签署、修改、补充、批准、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
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
披露事宜;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
订、报送文件等;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
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
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
施或终止;
7、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
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
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的最新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
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
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9、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在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
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需的、恰当合适的所有其
他事项。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
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期限一
致。
以上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公司已于前述有
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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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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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
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
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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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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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
稳定、科学、积极的股东回报机制,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彩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彩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长远利益,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股东回报规
划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
提下,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优先采取以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政
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股东要求和意愿、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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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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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6日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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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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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成电大为私募股
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电大为”)的子公司电科策源技术发展(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策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白琳先生、董事张斌先生及其他
有限合伙人共同认购常州市成电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并签署《常州市成电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
议》。该投资基金拟定向投资于某机器人公司。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认
缴出资1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9.2593%。
2、本次投资中,共同投资方白琳先生、张斌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白琳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属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及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白琳先生、张斌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4、本次与关联方及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专业投资机构、基金管理人
1、公司名称:深圳成电大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时间:2022年1月24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80号银星智界二期3号楼701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71D646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成电大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情形。
10、主要投资领域:专注于投资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人工智能领域。
11、基金管理人资质:成电大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编码为P1074413。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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