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18 寒锐钴业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2-23│ 12.45│ 3.26亿│
├───────────┼───────────┼───────────┼───────────┤
│可转债 │ 2018-11-20│ 100.00│ 4.25亿│
├───────────┼───────────┼───────────┼───────────┤
│增发 │ 2020-07-07│ 56.80│ 18.6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08│ 16.73│ 4377.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30│ 11.30│ 1550.4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寒锐金属(刚果)有│ ---│ ---│ 100.00│ ---│ 12560.4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 ---│ ---│ 100.00│ ---│ -647.9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10000吨/年金属量钴│ 18.68亿│ 0.00│ 9.40亿│ 100.00│ 2.98亿│ 2023-12-20│
│新材料及26000吨/年│ │ │ │ │ │ │
│三元前驱体项目 │ │ │ │ │ │ │
├─────────┼──────┼─────┼─────┼─────┼─────┼──────┤
│年产2万吨镍金属量 │ 10.35亿│ 2177.44万│ 10.32亿│ 99.67│ 0.00│ 2026-03-31│
│富氧连续吹炼高冰镍│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2万吨镍金属量 │ ---│ 2177.44万│ 10.32亿│ 99.67│ 0.00│ 2026-03-31│
│富氧连续吹炼高冰镍│ │ │ │ │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梁建坤 1200.00万 3.89 29.04 2025-07-07
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 775.00万 2.88 56.80 2019-12-13
公司
江苏拓邦投资有限公司 808.00万 2.67 48.38 2020-12-01
金光 385.50万 2.01 --- 2019-02-11
─────────────────────────────────────────────────
合计 3168.50万 11.4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7-07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78 │质押占总股本(%) │2.92 │
├────────┼──────────────┴────────┴──────────────┤
│股东名称 │梁建坤 │
├────────┼──────────────────────────────────────┤
│质押方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10 │质押截止日 │2026-07-0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0日梁建坤质押了900.0万股给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2-24 │质押股数(万股) │22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44 │质押占总股本(%) │0.73 │
├────────┼──────────────┴────────┴──────────────┤
│股东名称 │梁建坤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1 │质押截止日 │2026-02-2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1日梁建坤质押了225.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25 │质押股数(万股) │7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1 │质押占总股本(%) │0.24 │
├────────┼──────────────┴────────┴──────────────┤
│股东名称 │梁建坤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4 │质押截止日 │2025-12-2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4日梁建坤质押了75.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南京寒锐钴│印尼寒锐镍│ 4.8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2.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寒锐钴业(│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新加坡)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寒锐钴业(│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新加坡)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安徽寒锐新│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安徽寒锐新│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1.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1.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1.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1.6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寒锐钴业(│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香港)投资│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钴│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业(香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安徽寒锐新│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安徽寒锐新│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1.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安徽寒锐新│ 1.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安徽寒锐新│ 1.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寒锐钴业(│ 1.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新加坡)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钴│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业(香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安徽寒锐新│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9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安徽寒锐新│ 8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赣州寒锐新│ 79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寒锐钴业(│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新加坡)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钴│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业(香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安徽寒锐新│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南京寒锐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寒锐钴业(│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香港)投资│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寒锐金属(│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刚果)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寒锐钴│寒锐阿拉斯│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加矿业(香│ │ │ │ │担保 │ │ │
│公司 │港)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01│其他事项
──────┴──────────────────────────────────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梁建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
9月1日,股东梁建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1)梁建坤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
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梁建坤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2026年5月1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截至公告日,梁建坤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减持
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其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2026-06-26│对外担保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1、南京寒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锐新材料”)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
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日之日起三年。
2、寒锐新材料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京分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日之日起三年。
3、印尼寒锐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寒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玄武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南京玄武支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人民币48600万元,借款
期限为10年,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8600万元,担保期限
为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三年。印尼寒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
70%,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控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鑫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30%。振石控股为本次担保按照其出资比例为上述借款的30%(即人民币14580万元)及该3
0%借款本金对应的保证范围内利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
间为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不少于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上述融资涉及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已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
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
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
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
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寒锐新材料、印尼寒锐为公司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
担保风险可控,振石控股为印尼寒锐上述借款的3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
2026-06-2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23日下午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27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6-06│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
,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前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35252.78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
影响,以及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
的影响。
4、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09697091股,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
限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2909127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2606218股。在
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
生的变化。
5、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5452.12万元
和25007.41万元,假设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
的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和下降10%三种情况分别进行测算,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在
预测公司2026年度财务数据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6-06-06│其他事项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
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2026-06-06│对外投资
──────┴──────────────────────────────────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
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有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本次投资主
要产品镍的未来价格走势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镍产品价格存在大幅波动,将给项目的盈利能力
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管理,减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2、本项目建设尚需报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地,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寒锐
”)在江西省赣州市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电积镍及4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200252.78万元,项目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电积镍及4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电积镍及4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江西赣州高新技术产
业园,属于园区规划的范围。项目用地约150.89亩,总建筑面积为141516m2,项目新增原料处
理、常压及加压氧浸、萃取、电积及硫酸镍蒸发结晶车间,以及配套制氧站、空压站、水处理
等辅助系统,新建一条年产4万吨电积镍及4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产品的生产线。本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4万吨电积镍及4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产能。
4、投资金额和资金来源:项目报批总投资200252.7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3433.41万元
。项目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6、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约24个月,项目建设周期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本次投资项目尚需办理立项、环评等手续。
──────┬──────────────────────────────────
2026-06-06│其他事项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
2026-06-0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2026-06-06│价格调整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30969709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64
8505.4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
后年度分配。
鉴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
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及结果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1.30-0.17=11.13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
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
2026-05-21│对外担保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
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寒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锐新材料”)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敞口授信,由公
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
债务期限届满日之日起三年。
2、安徽寒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寒锐”)向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担保
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日之日起三年。
3、寒锐钴业(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寒锐”)向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日之日起三年。
4、南京寒锐钴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寒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
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江苏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
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日之日起三年。
上述融资涉及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已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
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
──────┬──────────────────────────────────
2026-05-19│对外担保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
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寒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锐新材料”)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
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日之日起三年。
2、寒锐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苏分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12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日之日起三年。
3、安徽寒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寒锐”)向交通银行江苏分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亿元,担
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日之日起三年。
4、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寒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
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赣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日之日起三年。
5、赣州寒锐向交通银行江苏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日之日起三年。
上述融资涉及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已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
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
──────┬──────────────────────────────────
2026-05-11│其他事项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坤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443521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3211%),梁建坤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193941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
──────┬──────────────────────────────────
2026-05-0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
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6年
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27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4-23│对外担保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
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
州寒锐”)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赣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1.8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日之日起三年。
上述融资涉及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已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
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
──────┬──────────────────────────────────
2026-04-16│对外担保
──────┴──────────────────────────────────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寒锐钴业”)及子公司融
资事务,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100亿元,在总融资额度下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
同时,公司根据融资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对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84.50亿元(担保项目包括并不限于融资项下的担保和贸易项下的担保事项)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后方可实施。
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提请股东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
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按同类调剂原则进行担保额度调剂;授权公司董事长梁杰先生
或其授权代表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会。超过上述额度事项,根据相关
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
2026-04-16│其他事项
──────┴──────────────────────────────────
为强化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公司
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南京
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目的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营目标、资金成本和融资
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增强公司
现金分红的透明性,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制定原则及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经营目标、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
、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发展所
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
安排,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
发展。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划规定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分红方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
2026-04-1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品种及金额: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或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
的影响,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
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其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
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
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5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其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3、风险提示:公司遵循审慎
原则,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降低原材料或
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也存在一定风险,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或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
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性
和可持续性,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涉及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
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或产品相关的铜、钴、镍等期货品种。2026年度套期保值交易对冲的风险包
括合理规避原材料或产品相关的铜、钴、镍等价格波动风险,防范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
场风险等。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
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上述交易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交易额度。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或产品相关的铜、钴、镍等期货品种。
(2)交易场所/对手方:境内外合规交易场所。拟在境外开展的相关套期保值业务目标主
要为合理规避原材料或产品相关的铜、钴、镍等价格波动风险,防范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
市场风险等。
4、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止,但此期间不得新增
交易。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基于公司海外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外币结算需求持续上升,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
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业务类别为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2026年度套
期保值交易对冲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等。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
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上述交易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交易额度。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币种。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
4、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止,但此期间不得新增
交易。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2026-04-16│其他事项
──────┴──────────────────────────────────
1、2025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
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
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
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
2026-04-16│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
2026-04-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3-27│其他事项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调整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募集资金用途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镍金属量富氧连续吹炼高冰
镍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上述项目投资总额由24320.69万美元调整为35
109.74万美元,增加部分10789.05万美元拟全部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投入。公司已聘请第三方研
究院对公司调整投资总额后的募投项目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969号核准)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17个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普通(A股)股票3347316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01
2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61.40万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766.20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业已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7月17日对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381号)
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2026-02-10│对外担保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寒锐钴业(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加坡寒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南京建邺支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
民币1.1亿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后三年止。
上述融资涉及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已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
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寒锐向建设银行南京建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敞口
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亿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
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
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
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新加坡寒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
险可控,未提供反担保。
──────┬──────────────────────────────────
2026-01-26│对外担保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1、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寒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
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9亿元,担保期间为主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2、寒锐钴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投资”)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
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融资涉及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已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
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
──────┬──────────────────────────────────
2026-01-08│对外担保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
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寒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2、安徽寒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寒锐”)向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1.5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
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寒锐钴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寒
锐”)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
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
4、南京寒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锐新材料”)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
人民币1100万元,担保期间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融资涉及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已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
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
──────┬──────────────────────────────────
2025-12-25│对外担保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
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
州寒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南京玄武支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2.4亿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融资涉及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已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
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
──────┬──────────────────────────────────
2025-12-11│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办理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公司股本
总额由308324991股增加至309697091股,注册资本由308324991元增加至309697091元。公司将
《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2025
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
──────┬──────────────────────────────────
2025-12-10│对外担保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
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
州寒锐”)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担保
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南京寒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寒锐新材料”)向宁波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融资涉及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已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
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
──────┬──────────────────────────────────
2025-11-28│其他事项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长梁杰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职工董事李俊先生担
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徐爱东女士、叶邦银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叶邦银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徐爱东女士(独立董事)、梁杰先生(董
事);
调整后:叶邦银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徐爱东女士(独立董事)、李俊先生(职
工董事)。
──────┬──────────────────────────────────
2025-11-26│对外担保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
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寒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锐新
材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京城南支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
00万元,担保期限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寒锐钴业(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加坡寒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分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敞口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
亿元,担保期限为本担保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
垫款日另加三年。
上述融资涉及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已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
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
──────┬──────────────────────────────────
2025-11-24│其他事项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11月2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代表民主投票,选举李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任期
一致。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
李俊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李俊先生
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李俊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李俊先生:198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5月加入南
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销售专员、物流专员、物流经理、物流中心总监、公司监事会
主席,现任寒锐钴业(海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份。
李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