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613 富瀚微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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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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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2-08│ 55.64│ 5.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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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27│ 89.35│ 7783.28万│
├───────────┼───────────┼───────────┼───────────┤
│可转债 │ 2021-08-06│ 100.00│ 5.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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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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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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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眸芯科技(上海)有│ 33046.37│ ---│ 51.00│ ---│ 1676.9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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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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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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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人工智能边缘│ 1.87亿│ 1709.82万│ 1.40亿│ 74.82│ ---│ 2025-12-31│
│计算系列芯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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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全高清网络摄│ 1.07亿│ ---│ 1.08亿│ 101.07│ 1.03亿│ 2023-03-31│
│像机SoC芯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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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图像信号处理及│ 1.15亿│ ---│ 1.20亿│ 103.89│ 3553.18万│ 2024-06-30│
│传输链路芯片组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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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 1.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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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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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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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源、高厚新、吴有才、上海富珩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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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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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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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瀚微”)全资│
│ │子公司芯瀚智行(无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瀚智行”)的长效激励机制,吸│
│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芯瀚智行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
│ │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及│
│ │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 │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实施股权激励情况概述 │
│ │ 公司子公司芯瀚智行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对服务、支持车规级视频芯片项目的芯瀚智│
│ │行、富瀚微及其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 │人员、顾问,以及《芯瀚智行(无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
│ │ 前述激励对象拟通过持有新设的两家合伙企业上海芯合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持股平台一”)及上海富珩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持股平台二”,与持股平台一合称“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
│ │准为准)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有芯瀚智行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激励计划。 │
│ │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对应的芯瀚智行出资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占芯瀚智 │
│ │行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1,400万元)的28.57%。其中,首次授予权益对应的注 │
│ │册资本为200万元,占芯瀚智行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4.2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
│ │权益的比例为50%;预留份额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占芯瀚智行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 │比例为14.2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的比例为50%。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人民币1元/ │
│ │注册资本的价格参与本激励计划(即以人民币1元/出资额的价格认购持股平台相关份额)。│
│ │此外,本激励计划设置预留份额,持股平台一预留份额暂时登记至该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程│
│ │科名下,持股平台二预留份额暂时登记至该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源名下,预留份额的分配│
│ │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份额的激励对象及激励份额、授予日等)由激励计划管│
│ │理机构在本激励计划经芯瀚智行股东审议后24个月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份额对│
│ │应的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由激励计划管理机构结合芯瀚智行届时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
│ │该等授予价格为预留份额于授予时点之公允价值的一定折扣。 │
│ │ 公司作为芯瀚智行的唯一股东,决定放弃对芯瀚智行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 │
│ │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芯瀚智行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 │
│ │民币1,400万元,公司持有芯瀚智行的股权比例将由100%下降至71.43%,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
│ │不会改变公司对芯瀚智行的控制权,芯瀚智行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次激励对象中,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李源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高厚新先生│
│ │,副总经理吴有才先生通过持有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芯瀚智行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激│
│ │励计划,本次增资完成后,上述人员合计将间接持有芯瀚智行1.027%的股权。此外,公司职│
│ │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李源先生作为持股平台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平台二预留份额亦│
│ │暂时登记至李源先生名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
│ │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
│ │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李源先生、高厚新先生、吴│
│ │有才先生为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持股平台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李源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持股平台二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上述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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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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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道生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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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董事担任其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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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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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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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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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芯熠微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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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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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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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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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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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双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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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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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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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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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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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旷明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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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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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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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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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灯盏屋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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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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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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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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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芯熠微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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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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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数字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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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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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旷明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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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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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芯熠微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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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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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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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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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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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双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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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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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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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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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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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旷明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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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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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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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灯盏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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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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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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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上海芯熠微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珠海数字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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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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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旷明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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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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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阴瀚联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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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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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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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瀚微”)全资子公司江阴芯诚│
│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芯诚”)拟以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魔芯(杭州)科技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魔芯科技”或“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6310万元,本次增资完│
│ │成后,江阴芯诚将持有魔芯科技2.3781%的股权。 │
│ │ 同时,公司关联方江阴瀚联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联智芯│
│ │”或“产业基金”)本次拟以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魔芯科技新增注册资本1.8155万元,本 │
│ │次增资完成后,瀚联智芯将持有魔芯科技1.1891%的股权。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审议程序 │
│ │ 公司董事宁旻先生担任产业基金管理人北京联融志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 │认定瀚联智芯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江阴芯诚对魔芯科技投资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
│ │成关联交易。 │
│ │ 2026年3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 │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者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公司名称:江阴瀚联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1MA7DPQWR36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联融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基金管理人:北京联融志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经营场所:江阴市中山南路79号B座三楼313室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瀚联智芯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瀚联智芯不是失信被│
│ │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 2270.00万 9.77 62.49 2025-08-28
─────────────────────────────────────────────────
合计 2270.00万 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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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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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8 │质押股数(万股) │2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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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2.49 │质押占总股本(%) │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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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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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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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8-27 │质押截止日 │2026-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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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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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7日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227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 │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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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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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进行
调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配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214993股后的2305913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8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依据、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6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调整方法
具体如下:
(一)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事项时,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若在该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其中: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6-05│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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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及放弃
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回避表决。
(一)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实施股权激励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芯瀚智行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对服务、支持车规级视频芯片项目的芯瀚智行
、富瀚微及其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顾问,以及《芯瀚智行(无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前述激励对象拟通过持有新设的两家合伙企业上海芯合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持股平台一”)及上海富珩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持股
平台二”,与持股平台一合称“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有芯瀚智行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对应的芯瀚智行出资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占芯瀚智行
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1400万元)的28.57%。其中,首次授予权益对应的注册资本
为200万元,占芯瀚智行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4.2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的比
例为50%;预留份额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占芯瀚智行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4.2
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的比例为50%。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的价
格参与本激励计划(即以人民币1元/出资额的价格认购持股平台相关份额)。此外,本激励计
划设置预留份额,持股平台一预留份额暂时登记至该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程科名下,持股平台
二预留份额暂时登记至该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源名下,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预留份额的激励对象及激励份额、授予日等)由激励计划管理机构在本激励计划经
芯瀚智行股东审议后24个月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份额对应的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
,由激励计划管理机构结合芯瀚智行届时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该等授予价格为预留份额于
授予时点之公允价值的一定折扣。
公司作为芯瀚智行的唯一股东,决定放弃对芯瀚智行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的
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芯瀚智行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
00万元,公司持有芯瀚智行的股权比例将由100%下降至71.43%,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
司对芯瀚智行的控制权,芯瀚智行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中,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李源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高厚新先生,
副总经理吴有才先生通过持有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芯瀚智行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激励计
划,本次增资完成后,上述人员合计将间接持有芯瀚智行1.027%的股权。此外,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副总经理李源先生作为持股平台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平台二预留份额亦暂时登记
至李源先生名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富瀚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
资权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李源先生、高厚新先生、吴有
才先生为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持股平台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源
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持股平台二系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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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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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杰智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智控股”)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4912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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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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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
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新取得的《营业执照》所载具体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1199691M
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7号6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16日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
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自产产品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批发及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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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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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5月19日。
2、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79.49万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0.84元/股。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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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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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4月27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
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人数由151人调整为14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2万股调整至179.49万股,本激励计划合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220万股调整为217.49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
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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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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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
4月27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7号2号楼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
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
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0人,代表股份95,563,5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4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7,539,04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5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2人,代表股份38,024,45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0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194人,代表股份1,700,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5%。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191人,代表股份1,699,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9%。本次股东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小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32,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23,32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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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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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
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高厚新先生(简历附后)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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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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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031196份,占公司总股本0.44%。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
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他原因等不符合激励条件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名激
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616份由
公司注销。
2、在规定的行权期内未行权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3月13日届满,在行权期内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1755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3
月27日届满,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1200份(不含上述离职员工),前述部分股
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已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已自动失效的522955份股
票期权。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成就、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标准系数为0.3,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对应的49502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同时,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598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公司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1031196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4%。本次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合计1031196
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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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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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173名,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210556份,行权价格为64.8元/份。占目前总股本的0.09%;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方式,且需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二、关于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权之
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对第四
期已成就数量的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2年3月29日。因此,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第四个等待期已届满。
2、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激励计划所募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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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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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瀚微”)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在审批有效
期内使用不超过11亿元(含)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
,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
业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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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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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他原因等不符合激励条件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名激
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616份由
公司注销。
2、在规定的行权期内未行权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3月13日届满,在行权期内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1755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3
月27日届满,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1200份(不含上述离职员工),前述部分股
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已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已自动失效的522955份股
票期权。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成就、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标准系数为0.3,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对应的49502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同时,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598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公司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1031196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4%。
二、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期
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时,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员工及管理团队正常履职,公司员工及
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办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四、律师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
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及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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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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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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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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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日,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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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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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瀚微”)全资子公司江阴芯诚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芯诚”)拟以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魔芯(杭州)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魔芯科技”或“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631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
阴芯诚将持有魔芯科技2.3781%的股权。
同时,公司关联方江阴瀚联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联智芯”
或“产业基金”)本次拟以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魔芯科技新增注册资本1.8155万元,本次增资
完成后,瀚联智芯将持有魔芯科技1.1891%的股权。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宁旻先生担任产业基金管理人北京联融志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瀚联智芯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江阴芯诚对魔芯科技投资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
交易。
2026年3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者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阴瀚联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1MA7DPQ
WR3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联融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北京联融志道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江阴市中山南路79号B座三楼313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瀚联智芯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瀚联智
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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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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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44912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比例1.93%,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下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小奇先
生的一致行动人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智控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49120股。若在减持期
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
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杰智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到期退出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6
月4日)
5、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44491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3%。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等
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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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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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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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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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
明函》,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莹女士、叶春先
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莹女士已离职,现容诚安排陈雷先生接替俞
莹女士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叶春先生、陈雷先生。项目合伙人和质
量控制复核人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春,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雷,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诚信情况和独立性
前述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前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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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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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12月11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7号2号楼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
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5人,代表股份9648743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851754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0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0人,代表股份3796988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9人,代表股份164472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9人,代表股份164472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小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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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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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2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7号2号楼6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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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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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
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于2025
年10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不符合激励条件
2、在规定的行权期内未行权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
3、公司层面行权条件未完全成就、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未达到100%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标准系数为0.3,公司将对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777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8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
合计241994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
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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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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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期权注销数量:合计241994份,其中:
1、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3559
份;
2、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8435份,其中首次授
予部分27335份,预留授予部分11100份;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
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部分股票期权合计241994份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原因及数量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不符合激励条件
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48450份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中7名(含上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7335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2、在规定的行权期内未行权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0月27日届满,在行权期内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5109份,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已自动失效。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0月26日届满,在行权期内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90份,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已自动失效。
3、公司层面行权条件未完全成就、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未达到100%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标准系数为0.3,公司将对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777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合计114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综上,本次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241994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
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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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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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有效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应对风险的管理能力,促进财
务稳健性,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交易业务,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
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额
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遵循稳健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增加,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
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及类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币种,交易对手方
为具有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外汇
套期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4、交易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
募集资金。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与该项业务有关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在使用期限及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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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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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31名,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159506份,行权价格为88.47元/份。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2190份,行权价格为64.80元/份。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61696份,占目前总股本的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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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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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向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上刊登本次发
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
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
和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
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
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
料披露的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
询链接供查阅: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10/documents/sehk25102800349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10/documents/sehk25102800350.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
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该事项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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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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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宁旻先生(简历
附后)、赵岩先生(简历附后)分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附件:简历
宁旻,男,1969年生,1997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颁发的经济学学士,2001年完成中国人民
大学研究生院开设的工商管理硕士课程。1991年加入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曾任联想集团总裁秘
书、董事局主席助理,联想控股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兼企划办副主任、助理总裁;2010年1
月至2011年12月任联想控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2012年1月任高级副总裁;2014年2月
至2018年12月任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2018年12月起任联想控股执行董事;2019年3月起
任联想控股党委书记;2020年1月起任联想控股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旻先生未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除前述情形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岩,男,1973年生,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学士学位,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
赵先生现时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华盛顿州会计委员
会注册会计师,国际破产从业员协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税务学会专项会员及重组与破产管
理专项学会会员。2019年8月及2019年11月至2023年9月分别担任金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993)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2023年9月至今担任金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顾
问。2021年12月至今任众安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71)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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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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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的议案》,现
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及补选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杰智控股有限公司通知,其原推荐担任
公司董事的李蓬先生、陈浩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李蓬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陈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股东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并提名宁旻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李蓬先生、陈浩先生之离
任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上述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李蓬先生、陈浩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离任交接
工作。李蓬先生、陈浩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根据《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企业管治守则》,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资格已经公
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赵岩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
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
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
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旻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西藏
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除前述情形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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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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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上海富瀚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香港
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
79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
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
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
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
icesAuthority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
,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
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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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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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
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7号2号楼6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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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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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2、债券代码:123122
3、回售价格:100.241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
5、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6、回售金额:0元(含息、税)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分别于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18
日、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富瀚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56)、《关于富瀚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关于富瀚
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关于富瀚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富瀚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1)、《关于富瀚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关于富
瀚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提示“富瀚转债”持有人可以在
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富瀚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241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富瀚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9月25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汇总》,“富瀚转债”(债券代码:123122)本次回售有
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含息、税)。公司无须办理向“富瀚转债”持有人支付回
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
本次“富瀚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股本结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富瀚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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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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