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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科技(30056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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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561 汇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11-04│ 26.11│ 3.3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27│ 24.45│ 2836.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4-27│ 21.18│ 402.4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 2907.00│ ---│ 51.00│ ---│ -401.63│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银行自助设备内控管│ 1.45亿│ 539.16万│ 1.48亿│ 102.00│ ---│ 2021-06-28│ │理解决方案升级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89.63万│ 337.67万│ 5381.23万│ 110.05│ 0.00│ 2021-06-28│ ├─────────┼──────┼─────┼─────┼─────┼─────┼──────┤ │银行印章管理解决方│ 6631.31万│ 0.00│ 6136.37万│ 92.54│ 0.00│ 2021-06-28│ │案建设项目 │ │ │ │ │ │ │ ├─────────┼──────┼─────┼─────┼─────┼─────┼──────┤ │银行现金实物流转内│ 7132.16万│ 0.00│ 6628.06万│ 92.93│ ---│ 2021-06-28│ │控管理解决方案升级│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54.45万│ 337.67万│ 5381.23万│ 110.05│ ---│ 2021-06-28│ ├─────────┼──────┼─────┼─────┼─────┼─────┼──────┤ │银行印章管理解决方│ 6006.54万│ 0.00│ 6136.37万│ 92.54│ ---│ 2021-06-28│ │案建设项目 │ │ │ │ │ │ │ ├─────────┼──────┼─────┼─────┼─────┼─────┼──────┤ │物流内控管理解决方│ 1455.81万│ 0.00│ 95.86万│ 100.00│ ---│ ---│ │案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8-21 │转让比例(%) │3.76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1232.35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1 │转让比例(%) │2.78 │ ├──────┼────────────────┼──────┼────────────────┤ │交易金额(元)│9716.00万 │转让价格(元)│10.67 │ ├──────┼────────────────┼──────┼────────────────┤ │转让股数(股)│910.83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5-08-21 │转让比例(%) │8.84 │ ├──────┼────────────────┼──────┼────────────────┤ │交易金额(元)│3.18亿 │转让价格(元)│10.95 │ ├──────┼────────────────┼──────┼────────────────┤ │转让股数(股)│2901.1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陈喆 │ ├──────┼────────────────────────────────────────┤ │受让方 │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5-08-21 │转让比例(%) │4.63 │ ├──────┼────────────────┼──────┼────────────────┤ │交易金额(元)│1.67亿 │转让价格(元)│10.98 │ ├──────┼────────────────┼──────┼────────────────┤ │转让股数(股)│1517.89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马铮 │ ├──────┼────────────────────────────────────────┤ │受让方 │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01 │交易金额(元)│70.83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1.482│标的类型 │股权 │ │ │6%股权 │ │ │ ├──────┼────────────────┴──────┴────────────────┤ │买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受让方")拟以自有资金2,90│ │ │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瑞")│ │ │、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域")、南京扬子区块链│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区块链")、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金雨茂物")、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证联")、南│ │ │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赛客")、蒋国胜以及南京│ │ │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证通")共计9名交易对方 │ │ │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壹证通")51%股权。本 │ │ │次交易价格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壹证通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 │ │ 南京圣瑞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1.4826%,转让总价708,321.00元 │ │ │ 马圣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28.1819%,转让总价1,738,440.00元 │ │ │ 南京科域本次转让出资比例3.1701%,转让总价1,806,959.00元 │ │ │ 扬子区块链本次转让出资比例4.2558%,转让总价8,060,000.00元 │ │ │ 金雨茂物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3948%,转让总价8,000,000.00元 │ │ │ 智慧证联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531%,转让总价486,280.00元 │ │ │ 扬子赛客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139%,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蒋国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5810%,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南京圣证通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2669%,转让总价270,000.00元 │ │ │ 壹证通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 │ │ │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9-01 │交易金额(元)│173.8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28│标的类型 │股权 │ │ │.1819%股权 │ │ │ ├──────┼────────────────┴──────┴────────────────┤ │买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马圣东 │ ├──────┼────────────────────────────────────────┤ │交易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受让方")拟以自有资金2,90│ │ │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瑞")│ │ │、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域")、南京扬子区块链│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区块链")、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金雨茂物")、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证联")、南│ │ │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赛客")、蒋国胜以及南京│ │ │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证通")共计9名交易对方 │ │ │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壹证通")51%股权。本 │ │ │次交易价格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壹证通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 │ │ 南京圣瑞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1.4826%,转让总价708,321.00元 │ │ │ 马圣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28.1819%,转让总价1,738,440.00元 │ │ │ 南京科域本次转让出资比例3.1701%,转让总价1,806,959.00元 │ │ │ 扬子区块链本次转让出资比例4.2558%,转让总价8,060,000.00元 │ │ │ 金雨茂物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3948%,转让总价8,000,000.00元 │ │ │ 智慧证联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531%,转让总价486,280.00元 │ │ │ 扬子赛客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139%,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蒋国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5810%,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南京圣证通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2669%,转让总价270,000.00元 │ │ │ 壹证通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 │ │ │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9-01 │交易金额(元)│180.7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3.│标的类型 │股权 │ │ │1701%股权 │ │ │ ├──────┼────────────────┴──────┴────────────────┤ │买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受让方")拟以自有资金2,90│ │ │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瑞")│ │ │、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域")、南京扬子区块链│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区块链")、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金雨茂物")、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证联")、南│ │ │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赛客")、蒋国胜以及南京│ │ │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证通")共计9名交易对方 │ │ │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壹证通")51%股权。本 │ │ │次交易价格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壹证通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 │ │ 南京圣瑞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1.4826%,转让总价708,321.00元 │ │ │ 马圣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28.1819%,转让总价1,738,440.00元 │ │ │ 南京科域本次转让出资比例3.1701%,转让总价1,806,959.00元 │ │ │ 扬子区块链本次转让出资比例4.2558%,转让总价8,060,000.00元 │ │ │ 金雨茂物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3948%,转让总价8,000,000.00元 │ │ │ 智慧证联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531%,转让总价486,280.00元 │ │ │ 扬子赛客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139%,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蒋国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5810%,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南京圣证通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2669%,转让总价270,000.00元 │ │ │ 壹证通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 │ │ │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9-01 │交易金额(元)│806.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4.│标的类型 │股权 │ │ │2558%股权 │ │ │ ├──────┼────────────────┴──────┴────────────────┤ │买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受让方")拟以自有资金2,90│ │ │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瑞")│ │ │、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域")、南京扬子区块链│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区块链")、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金雨茂物")、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证联")、南│ │ │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赛客")、蒋国胜以及南京│ │ │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证通")共计9名交易对方 │ │ │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壹证通")51%股权。本 │ │ │次交易价格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壹证通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 │ │ 南京圣瑞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1.4826%,转让总价708,321.00元 │ │ │ 马圣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28.1819%,转让总价1,738,440.00元 │ │ │ 南京科域本次转让出资比例3.1701%,转让总价1,806,959.00元 │ │ │ 扬子区块链本次转让出资比例4.2558%,转让总价8,060,000.00元 │ │ │ 金雨茂物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3948%,转让总价8,000,000.00元 │ │ │ 智慧证联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531%,转让总价486,280.00元 │ │ │ 扬子赛客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139%,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蒋国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5810%,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南京圣证通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2669%,转让总价270,000.00元 │ │ │ 壹证通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 │ │ │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9-01 │交易金额(元)│8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1.│标的类型 │股权 │ │ │3948%股权 │ │ │ ├──────┼────────────────┴──────┴────────────────┤ │买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受让方")拟以自有资金2,90│ │ │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瑞")│ │ │、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域")、南京扬子区块链│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区块链")、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金雨茂物")、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证联")、南│ │ │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赛客")、蒋国胜以及南京│ │ │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证通")共计9名交易对方 │ │ │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壹证通")51%股权。本 │ │ │次交易价格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壹证通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 │ │ 南京圣瑞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1.4826%,转让总价708,321.00元 │ │ │ 马圣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28.1819%,转让总价1,738,440.00元 │ │ │ 南京科域本次转让出资比例3.1701%,转让总价1,806,959.00元 │ │ │ 扬子区块链本次转让出资比例4.2558%,转让总价8,060,000.00元 │ │ │ 金雨茂物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3948%,转让总价8,000,000.00元 │ │ │ 智慧证联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531%,转让总价486,280.00元 │ │ │ 扬子赛客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139%,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蒋国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5810%,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南京圣证通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2669%,转让总价270,000.00元 │ │ │ 壹证通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 │ │ │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9-01 │交易金额(元)│48.63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0.│标的类型 │股权 │ │ │8531%股权 │ │ │ ├──────┼────────────────┴──────┴────────────────┤ │买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受让方")拟以自有资金2,90│ │ │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瑞")│ │ │、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域")、南京扬子区块链│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区块链")、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金雨茂物")、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证联")、南│ │ │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赛客")、蒋国胜以及南京│ │ │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证通")共计9名交易对方 │ │ │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壹证通")51%股权。本 │ │ │次交易价格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壹证通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 │ │ 南京圣瑞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1.4826%,转让总价708,321.00元 │ │ │ 马圣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28.1819%,转让总价1,738,440.00元 │ │ │ 南京科域本次转让出资比例3.1701%,转让总价1,806,959.00元 │ │ │ 扬子区块链本次转让出资比例4.2558%,转让总价8,060,000.00元 │ │ │ 金雨茂物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3948%,转让总价8,000,000.00元 │ │ │ 智慧证联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531%,转让总价486,280.00元 │ │ │ 扬子赛客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139%,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蒋国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5810%,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南京圣证通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2669%,转让总价270,000.00元 │ │ │ 壹证通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 │ │ │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9-01 │交易金额(元)│4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0.│标的类型 │股权 │ │ │8139%股权 │ │ │ ├──────┼────────────────┴──────┴────────────────┤ │买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受让方")拟以自有资金2,90│ │ │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瑞")│ │ │、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域")、南京扬子区块链│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区块链")、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金雨茂物")、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证联")、南│ │ │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赛客")、蒋国胜以及南京│ │ │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证通")共计9名交易对方 │ │ │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壹证通")51%股权。本 │ │ │次交易价格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壹证通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 │ │ 南京圣瑞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1.4826%,转让总价708,321.00元 │ │ │ 马圣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28.1819%,转让总价1,738,440.00元 │ │ │ 南京科域本次转让出资比例3.1701%,转让总价1,806,959.00元 │ │ │ 扬子区块链本次转让出资比例4.2558%,转让总价8,060,000.00元 │ │ │ 金雨茂物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3948%,转让总价8,000,000.00元 │ │ │ 智慧证联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531%,转让总价486,280.00元 │ │ │ 扬子赛客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139%,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蒋国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5810%,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南京圣证通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2669%,转让总价270,000.00元 │ │ │ 壹证通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 │ │ │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9-01 │交易金额(元)│4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0.│标的类型 │股权 │ │ │5810%股权 │ │ │ ├──────┼────────────────┴──────┴────────────────┤ │买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蒋国胜 │ ├──────┼────────────────────────────────────────┤ │交易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受让方")拟以自有资金2,90│ │ │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瑞")│ │ │、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域")、南京扬子区块链│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区块链")、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金雨茂物")、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证联")、南│ │ │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赛客")、蒋国胜以及南京│ │ │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证通")共计9名交易对方 │ │ │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壹证通")51%股权。本 │ │ │次交易价格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壹证通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 │ │ 南京圣瑞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1.4826%,转让总价708,321.00元 │ │ │ 马圣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28.1819%,转让总价1,738,440.00元 │ │ │ 南京科域本次转让出资比例3.1701%,转让总价1,806,959.00元 │ │ │ 扬子区块链本次转让出资比例4.2558%,转让总价8,060,000.00元 │ │ │ 金雨茂物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3948%,转让总价8,000,000.00元 │ │ │ 智慧证联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531%,转让总价486,280.00元 │ │ │ 扬子赛客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139%,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蒋国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5810%,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南京圣证通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2669%,转让总价270,000.00元 │ │ │ 壹证通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 │ │ │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9-01 │交易金额(元)│27.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0.│标的类型 │股权 │ │ │2669%股权 │ │ │ ├──────┼────────────────┴──────┴────────────────┤ │买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受让方")拟以自有资金2,90│ │ │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瑞")│ │ │、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域")、南京扬子区块链│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区块链")、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金雨茂物")、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证联")、南│ │ │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赛客")、蒋国胜以及南京│ │ │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证通")共计9名交易对方 │ │ │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壹证通")51%股权。本 │ │ │次交易价格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壹证通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 │ │ 南京圣瑞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1.4826%,转让总价708,321.00元 │ │ │ 马圣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28.1819%,转让总价1,738,440.00元 │ │ │ 南京科域本次转让出资比例3.1701%,转让总价1,806,959.00元 │ │ │ 扬子区块链本次转让出资比例4.2558%,转让总价8,060,000.00元 │ │ │ 金雨茂物本次转让出资比例1.3948%,转让总价8,000,000.00元 │ │ │ 智慧证联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531%,转让总价486,280.00元 │ │ │ 扬子赛客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8139%,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蒋国胜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5810%,转让总价4,000,000.00元 │ │ │ 南京圣证通本次转让出资比例0.2669%,转让总价270,000.00元 │ │ │ 壹证通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 │ │ │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系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系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系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系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0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199号1栋10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5、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喆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马德桃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赖宇恒先生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佳星先生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赖宇恒先生(简历 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 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3236673 传真:0756-3236667 电子邮箱:investor@sgsg.cc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曾就职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 券事务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宇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 2026-04-10│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 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 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 2026-04-1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 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证通”)51%股权,并 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壹证通的控股股东。 鉴于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壹证通,公司的资产、业务范围随之增加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相关规定,公 司决定变更部分会计估计: (1)公司分析了壹证通应收款项的构成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拟对应收款项组合进行变更。(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 形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 和摊销方法。因公司合并范围变化,为使无形资产的类别及使用期限更符合业务实际情况,公 司拟新增无形资产类别及调整其中一项类别的预计使用寿命。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实施日为2025年9月1日。 3、主要变更内容 (1)应收款项组合变更 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本公司根据票据类型,将承兑人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将 承兑人为非商业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质保金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作质保金用途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质保金组合,将除质保金外 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货款组合。 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本公司根据票据类型,将承兑人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将 承兑人为非商业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质保金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密码及数字服务款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作质保金用途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质保金组合,将除质保金外 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货款组合、应收密码及数字服务款。 (2)无形资产新增类别及调整其中一项类别预计使用寿命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 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 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备注 土地使用权50年直线法 软件使用权5年直线法 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专有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 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 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备注 土地使用权50年直线法 软件使用权3-10年直线法 专有技术5年直线法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 2026-04-10│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南京壹证 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90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 乙方一)、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乙方二)、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乙方三)、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雨茂物投资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南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蒋国胜以及南京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9名交易对方合 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证通”或“标的公司”)51%股权。同 日,公司与9名交易对方签署了《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之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本协议”)。 壹证通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管 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持有壹证通51%的股权,壹证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5条约定,马圣东先生作为负责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并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继续留任的原股东,承担业绩承诺义务,承诺壹证通2025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400万元 ,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60万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4日、2025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关于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6)第442A006635号《关于 马圣东对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壹证通 2025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832.92万元,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6.22万元。 壹证通2025年度未能实现承诺业绩,触发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条款。 ──────┬────────────────────────────────── 2026-04-10│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关于公司 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 营发展等实际情况,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责任、贡献等因素,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职务, 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其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 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 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也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2、独立董事 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其中: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职务,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其岗位 职责、工作经验、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 评价为重要依据。独立董事津贴统一于下一年度初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 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在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其中不 低于2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多退少补;中 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取高发放,不再重复领 取岗位薪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 代缴。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1、第五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026-04-10│其他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 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宜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 券简称仍为“*ST汇科”,证券代码仍为“300561”,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公司 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 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 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确认的截止性和准确性,因部分收入不予确认,导致业绩预告披 露数据不准确,不予确认的营业收入占业绩预告修正前营业收入的12.33%,超过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标准,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尚未在2024年度完成对存在重大缺 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致同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全体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 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7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规定 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 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根据公司20 25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 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致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 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珠 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 报告》。根据上述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 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但申请最 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10│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 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 提相关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301.67万元。 ──────┬────────────────────────────────── 2026-04-10│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 2026-01-28│其他事项 ──────┴────────────────────────────────── 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 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待审计 程序完结后确定,最终审计意见类型以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预计净利 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 存在分歧。 ──────┬────────────────────────────────── 2025-12-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199号1栋10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5、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喆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马德桃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7人,代表股份187,609,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7.179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85,973,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 .6806%。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9人,代表股份1,636,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7% 。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3 人,代表股份1,718,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4人,代表股份8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9人,代表股份1,636,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7%。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 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刁青山律师、詹雅婧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7,275,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8%; 反对3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1%;弃权7,7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4,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0.5440%;反对3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80% ;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480%。 ──────┬────────────────────────────────── 2025-12-23│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 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 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邵桂荣先生(项 目合伙人)、林文斌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文斌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变更,现指派邵桂荣先生( 项目合伙人)、詹明坤先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詹明坤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二)诚信记录 詹明坤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詹明坤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 2025-12-11│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追收无果、确实无法收回 的部分应收账款,以及不满足生产要求、无使用价值的部分存货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余额583.11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27.83万元。公司财务部门对本 次应收账款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公司对核销的应收款项仍 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并继续催收款项。本次核销存货金额496.4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金额220.11万元。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 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 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12-11│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 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199号1栋10层公司会议室 ──────┬────────────────────────────────── 2025-12-11│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性低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 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实现闲置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 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6、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 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2-11│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 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 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购 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 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公司及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 围、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 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 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1-11│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子公司南京壹证通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证通”)的通知,基于壹证通发展需要,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壹证通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现已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取得了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 2025-11-10│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壹证通”)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裁定查封、冻结壹证通名下价值4250000元的财产。经核实,目前壹证通名下的一个银行账 户被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355.23元。 ──────┬────────────────────────────────── 2025-09-12│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 营范围、变更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向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相关的备案登记申请。近日,公 司完成上述事项的备案登记工作,最终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如下: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 密码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货币专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 装备技术服务;网络设备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 维护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量子计算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工 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网络设备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 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 务;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人工智能 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箱包制造;箱包销售;箱包修 理服务;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 ;五金产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应 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 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物联网应用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总部管 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针纺 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 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文件、 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根据登记机关规范要求及最终 核准的经营范围情况,公司同步对原披露的《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 品印刷”进行调整,将其由一般项目调整至许可项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公司章 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5-09-03│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 崔云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6)。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崔云峰先生(简历附后)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本次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崔云峰先生个人简历崔云峰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EMBA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加入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 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东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销售总监等职位。 2025年3月加入公司,负责公司的销售管理工作。2025年8月18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崔云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未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表 决权放弃承诺函、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变更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有关公告及后续进展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淄博国投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函 》,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的规定,20 25年8月12日,淄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国资监管机构”)出具了《关于淄 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收购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以下简称“ 批复”),批复主要内容为:不同意淄博国投收购和定增认购公司股份。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相关约定,由于市国资监管机构出具了上述不同意收购和定增的批 复,各方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未生效且无法履行,各方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合同目的 无法实现,现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及《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向公司正式函告如下: 公司收到本函件时,《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正式解除。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的《告知函》。陈喆女士、马 铮先生、瑞信投资已于2025年8月21日收到淄博国投的正式函告,被告知收到淄博国投函件时 起,《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关于珠海汇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正式解除。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终止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一)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公 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 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 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 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本次终止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 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公 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8-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 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应收票据相关业务增加,为更加合理地反映应收票据未来预期信用损 失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应收票据组 合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实施日为2025年6月1日。 3、主要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信用等级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信用等级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质保金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作质保金用途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质保金组合,将除质保金外 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货款组合。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本公司根据票据类型,将承兑人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将 承兑人为非商业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质保金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作质保金用途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质保金组合,将除质保金外 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货款组合。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 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2025 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8-23│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 字006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8月8日,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11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4 日、2025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 〕15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喆,女,时任汇金科技董事长; 马德桃,男,时任汇金科技董事、总经理; 孙玉玲,女,时任汇金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汇金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汇 金科技、陈喆、马德桃、孙玉玲均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 结。经查明,汇金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汇金科技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 值,未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亏损且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将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12月 ,汇金科技将尚未实际履行的9037382.29元订单金额计入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剔除上述金额 后汇金科技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上述有关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 证明,足以认定。 汇金科技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违反《证券法》第 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汇金科技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 中,陈喆作为汇金科技时任董事长,全面负责汇金科技的经营管理工作,没有关注大额业务的 动向,未勤勉尽责,是对汇金科技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马德桃作 为汇金科技时任总经理,组织策划对客户暂不需要的产品提前在系统办理出库手续,并推送给 财务入账确认收入,是汇金科技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玉玲作为 汇金科技时任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整体财务工作,知悉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时营业收入低于1亿 元,未勤勉尽责,是汇金科技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 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 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 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 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 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2025-08-21│其他事项 ──────┴────────────────────────────────── 本次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终止情况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淄博国投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函 》,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的规定,20 25年8月12日,淄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国资监管机构”)出具了《关于淄 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收购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以下简称“ 批复”),批复主要内容为:不同意淄博国投收购和定增认购公司股份。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相关约定,由于市国资监管机构出具了上述不同意收购和定增的批 复,各方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未生效且无法履行,各方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合同目的 无法实现,现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及《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向公司正式函告如下: 公司收到本函件时,《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正式解除。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的《告知函》。陈喆女士、马 铮先生、瑞信投资已于2025年8月21日收到淄博国投的正式函告,被告知收到淄博国投函件时 起,《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关于珠海汇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正式解除。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终止。 ──────┬────────────────────────────────── 2025-08-19│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 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 琦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所近三年 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5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邵桂荣,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 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文斌,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 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晓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 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 2025-08-14│收购兼并 ──────┴────────────────────────────────── 1、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受让方”)拟以 自有资金2907.00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南京圣瑞”)、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域”)、南 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区块链”)、金雨茂物投资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雨茂物”)、智慧证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慧证联”)、南京扬子赛客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子赛客”)、 蒋国胜以及南京市圣证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圣证通”)共 计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壹证通 ”)51%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壹证通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 协商确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8-09│其他事项 ──────┴──────────────────────────────────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 字006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2025年8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11号),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喆、马德桃、孙玉玲: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 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 法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汇金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汇金科技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 值,未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4〕340号)第10.3.1条规定,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12月,汇 金科技将尚未实际履行的9037382.29元订单金额计入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剔除上述金额后汇 金科技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上述有关违法事实,有汇金科技相关公告、记账凭证、对账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 据证明。 汇金科技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 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汇金科技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 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其中,陈喆作为汇金科技董事长,全面负责汇金科技的经营管理工作,没有关注大额业务的 动向,未勤勉尽责,是对汇金科技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马德桃作 为汇金科技的总经理,组织策划对客户暂不需要的产品提前在系统办理出库手续,并推送给财 务入账确认收入,是汇金科技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玉玲作为汇 金科技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整体财务工作,知悉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时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未 勤勉尽责,是汇金科技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综合考虑本案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公司及时修正业绩预告并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已将涉案未发货收入予以扣除、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 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我局拟决定: 一、对汇金科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 二、对陈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0万元; 三、对马德桃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0万元; 四、对孙玉玲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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