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55 ST路通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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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9-29│ 15.40│ 2.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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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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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20106.53│ ---│ ---│ 23231.24│ ---│ 人民币│
├─────────┼─────┼─────┼─────┼─────┼──────┼──────┤
│其他3 │ 3155.03│ ---│ ---│ 1966.00│ ---│ 人民币│
├─────────┼─────┼─────┼─────┼─────┼──────┼──────┤
│其他2 │ 1000.00│ ---│ ---│ 1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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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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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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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网融合的广电│ 1.60亿│ 0.00│ 1.63亿│ 101.61│ 68.40万│ 2017-03-01│
│网络宽带接入设备扩│ │ │ │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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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645.41万│ 278.01万│ 2769.86万│ 104.70│ ---│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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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TH通信光纤到户系│ 9435.53万│ 0.00│ 9651.34万│ 102.29│ 49.39万│ 2017-03-01│
│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645.41万│ 278.01万│ 2769.86万│ 104.70│ ---│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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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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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转让比例(%) │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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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0亿 │转让价格(元)│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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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487.51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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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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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吴世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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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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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路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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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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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路通物联科技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物联”)提供的最高6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至2027年12月3│
│ │1日,资助方式为借款。上述财务资助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借款期限内,公司 │
│ │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按季度结息,到期还本并结清剩余利息。 │
│ │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 │
│ │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3、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控股子 │
│ │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
│ │行有效管控。故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 │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1、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路通物联提│
│ │供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
│ │ 2、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 │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同意对路通物联提供的最高600 │
│ │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财务资助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 │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按季度结息,到期还本并结清剩│
│ │余利息。 │
│ │ 3、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对路通物联提供的最│
│ │高6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 │ 上述财务资助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
│ │款利率收取利息,按季度结息,到期还本并结清剩余利息。 │
│ │ 4、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 │
│ │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为支持路通物联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同意对路通物联提供的│
│ │最高6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上述财务资助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滚 │
│ │动使用,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按季度结息,到期还本│
│ │并结清剩余利息。 │
│ │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
│ │有关规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 │会审议。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1、名称:江苏路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4302271455G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2号 │
│ │ 法定代表人:蓝宇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
│ │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16日 │
│ │ 营业期限:2014年06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
│ │ 2、关联关系 │
│ │ 公司持有路通物联51%的股权,路通物联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 │
│ │第二大股东赖一松为路通物联的董事兼总经理,并同时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
│ │自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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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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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春 1569.49万 7.85 75.00 2025-10-24
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 1487.51万 7.44 59.26 2024-11-18
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刘毅 788.00万 3.94 68.05 2020-03-04
顾纪明 581.00万 2.91 55.55 2020-01-16
尹冠民 308.00万 1.54 --- 2018-10-15
仇一兵 126.00万 0.63 11.89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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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859.99万 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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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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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质押股数(万股) │156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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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5.00 │质押占总股本(%) │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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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吴世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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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家家乐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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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0-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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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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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2日吴世春质押了1569.4853万股给家家乐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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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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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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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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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
于2025年11月7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2025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顾纪明、萍乡汇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交
的《关于提议增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
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提案:《关于补选庄小正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汪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
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
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关于补选汪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2号F41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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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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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吴世春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如下两项临时提案:《关于补选谈文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补选黄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顾纪明、萍乡汇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交
的《关于提议增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
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两项临时提案:《关于补选庄小正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汪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谈文舒先生、黄涛先生、庄小正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
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对汪建中
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后续审查结果公司将依据信息披露规则另行发布公告,
决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
于2025年11月7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2025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顾纪明、萍乡汇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交
的《关于提议增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
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提案:
《关于补选庄小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汪建中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10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吴世春提交
的《关于提议增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
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两项临时提案:
《关于补选谈文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黄涛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
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
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
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吴爱国先生简历
吴爱国,男,汉族,1984年5月出生,高中学历。2022年10月至今,苏州鸿微斯特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2年9月,江苏鸿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7年4月至2013年6月,苏州鸿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06年12
月,苏州佳通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爱国先生未持有路通视信股份,吴爱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吴爱军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吴爱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陈少康先生简历
陈少康,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经济学。2018年8月至今,北
京屹唐长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8年8月,北京亦庄国际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海外并购高级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
公司,任项目管理部总监;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
08年1月至2014年3月,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研发经理;2000年4月
至2007年12月,北京诺基亚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任生产主管、项目经理;1998年8月至2000年4
月,信息产业部电子第12研究所,任工程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少康未持有路通视信股份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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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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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
世春的通知,吴世春于2025年10月22日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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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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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广州慧通智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广州慧通智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慧通”)成立后,与合资方战
略合作因故未能具体实施,为精简机构设置,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及与合作方友
好协商,决定注销该公司。广州慧通为公司参股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注销参股公司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注销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慧通智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林增群
5、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创街3号609房
6、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
务(不含诊疗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
统集成服务;家居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7、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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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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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陈少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补选吴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监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邱京卫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付新悦董事职务〉的议案》。为保障公
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吴爱军提名陈少康先生、吴爱国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少康先生简历
陈少康,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经济学。
2、吴爱国先生简历
吴爱国,男,汉族,1984年5月出生,高中学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爱国先生未持有
路通视信股份,吴爱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吴爱军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吴
爱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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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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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
真、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
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庆川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路
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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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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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679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0%)的特定股东萍乡汇德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汇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即从2025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00%)。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萍乡汇德出具
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萍乡汇德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5、萍乡汇德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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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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