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37 广信材料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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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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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8-17│ 9.19│ 1.9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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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06-28│ 27.86│ 3.96亿│
├───────────┼───────────┼───────────┼───────────┤
│增发 │ 2017-08-18│ 16.69│ 3.04亿│
├───────────┼───────────┼───────────┼───────────┤
│增发 │ 2023-10-27│ 16.89│ 9598.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30│ 7.79│ 914.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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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05│ 7.79│ 228.54万│
├───────────┼───────────┼───────────┼───────────┤
│增发 │ 2025-03-24│ 18.13│ 1.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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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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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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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庆新材料科技│ 600.00│ ---│ 60.00│ ---│ -0.2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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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璞石墨烯(江西)有│ 600.00│ ---│ 60.00│ ---│ -30.8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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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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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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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 │ 1.44亿│ 0.00│ 0.00│ 0.00│ 1080.48万│ 2025-12-31│
│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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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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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交易金额(元)│9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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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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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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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南迅悦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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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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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 │
│ │第一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下属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
│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将持有的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
│ │阳光”)100%股权转让给湖南迅悦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迅悦”),转让│
│ │价格为980万元。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宏泰将不再持有湖南阳光股权,湖南阳光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 │审议。 │
│ │ (一)转让价款:人民币9800000.00元(大写:玖佰捌拾万元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
│ │外,本次交易税费由双方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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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8 │交易金额(元)│1.4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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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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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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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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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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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于2025年8月27日 │
│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 │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0666101.28元对全│
│ │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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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1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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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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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5│标的类型 │股权、债权 │
│ │%股权以及持有的对深圳乐建的应收 │ │ │
│ │借款本金621.88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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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柯明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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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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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深圳市乐建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乐建”或“标的公司”)系江 │
│ │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控股子公司,公司持│
│ │有深圳乐建75%股份。 │
│ │ 根据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集中运营优势的经营战略,基于公司龙南基地逐步投产│
│ │及PCB光刻胶业务逐步整合的进展,公司将逐步整合原有分散业务进行集中运营管理,降低 │
│ │多基地运营的重复费用。公司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 │提高运营效率,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于2025年7月31日与自然人柯明喜先生 │
│ │(以下简称“买方”)在深圳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
│ │法的基础上,并经双方就深圳乐建之财务情况、技术能力、业务体量及发展前景进行充分协│
│ │商谈判后,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深圳乐建75%股权以及持有的对深圳乐建的应收借款本金621.8│
│ │8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合并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元出售给买方。鉴于深圳乐建截至 │
│ │目前相关业务已被整合,已无独立运营及盈利能力,资不抵债,公司结合深圳乐建的实际情│
│ │况,预计应收账款未来无法收回,其无能力偿还此项借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
│ │有深圳乐建股份,深圳乐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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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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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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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市多彩涂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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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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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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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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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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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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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西广臻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1-08│2025-11-27│--- │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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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824.14万│人民币 │2025-03-19│2025-12-30│--- │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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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600.00万│人民币 │2025-01-09│2025-07-09│--- │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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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500.00万│人民币 │2025-04-18│2025-11-18│--- │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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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苏宏泰 │ 500.00万│人民币 │2025-03-28│2026-03-27│--- │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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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汉璞石墨烯│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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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西广庆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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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西广臻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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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广信感│广州广臻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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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豫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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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湖南宏泰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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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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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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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
一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下属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将持有的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阳光”)
100%股权转让给湖南迅悦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迅悦”),转让价格为98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宏泰将不再持有湖南阳光股权,湖南阳光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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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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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
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共计提
各项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为12,099,038.01元,收回或转回各项资产信用减值损
失和资产减值准备为5,183,143.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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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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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于2025年8月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066.610128万元对
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进行增资,相关款项全部计
入注册资本,增资款用于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的实施。本次
增资完成后,江西广臻的注册资本由10598.497859万元增加至24665.107987万元,公司仍持有
其100%股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1)。
近日,江西广臻已经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由龙南市行政审批局核发
的新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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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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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
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
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次、监
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1:彭云峰,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签署的新三板公司
审计报告0家。签字注册会计师2:庄翠曼,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业务,2013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梁卫丽,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新三板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报价拟确定2025年年度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62万元,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减少6.06%。2025年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15万元。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及独立性,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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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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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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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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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
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江苏广信感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
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
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6701437.94元,盈余公积为31589162.51元,资本公积为937426
418.08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315891
62.51元和资本公积205112275.43元,两项合计236701437.94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
月31日的累计亏损。母公司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
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原因主要系收购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形成的商誉减值,计提长期股权投
资减值准备形成的亏损。
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盈余公积金
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其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累
计亏损。
2.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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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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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重视投资人回报
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宏
泰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522897.83元,盈余公积为23493752.34元,资本公积为10570853.
75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拟使用盈
余公积21522897.83元用于弥补江苏宏泰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市场环境及电子行业景气度影响,营收下降
业绩不达标及客户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增加,导致公司资产减值。
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
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其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宏泰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
2.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
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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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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