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37 广信材料 更新日期:2025-05-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西广庆新材料科技│ 600.00│ ---│ 60.00│ ---│ -0.2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汉璞石墨烯(江西)有│ 600.00│ ---│ 60.00│ ---│ -30.8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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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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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 │ 5.00亿│ 0.00│ 9598.50万│ 100.00│ ---│ 2024-12-31│
│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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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7000.00万│ 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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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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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1-30│2025-01-30│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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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西广臻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1-08│2025-11-27│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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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苏宏泰 │ 900.00万│人民币 │2024-03-27│2025-03-27│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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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398.13万│人民币 │2024-09-03│2025-03-03│连带责任│否 │否 │
│光新材料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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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湖南宏泰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广信感│江苏宏泰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广信感│江西广臻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广信感│广州广臻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广信感│江阴广庆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光新材料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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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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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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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孙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其中: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苏宏泰”)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对全资子公司江
阴市广豫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广豫”)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对全资子公司广州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广臻”)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江阴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广庆”)提供
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对孙公司湖南宏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泰
”)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日期间。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融
资业务。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为对子公司的最高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
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发生额,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
商择优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
环使用。公司为江阴广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江阴广庆少数股东唐雄先生和朱叶
峰先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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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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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信材料”)于2024年4月2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内,本次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
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
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募集资金使
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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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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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492738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董事会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2738股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事项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表决
权。
(二)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公共场所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
核查意见。
(四)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五)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3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上市日为2023年11月20日。
(七)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上市日为2024年9月5日
。
(九)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并
修订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
(十一)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
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
(十二)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考核目标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9273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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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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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25598927.76元,实收股本为20041512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受3C消费电子涂料业务影响,营业收入出现下降,未
能达到预测业绩目标。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江苏宏泰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商誉减值
损失2991.36万元;同时江苏宏泰减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68.46万元,影响营业利润减少55
59.82万元。
2、受市场环境及电子行业景气度影响,部分客户端信用风险突显,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344.31万元。因历史原因公司存在多基地运营情形,重复生产经营资
源配置使得公司运营成本较高,且设备、存货也存在一定减值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设备、存
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20.52万元,合计影响营业利润减少2264.83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对内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率,对外持续研发创新和市场拓展,对
内整合和对外开发过程会产生一定成本费用,但有助于实现公司业务收入平稳和未来增长,报
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略有增长,期间费用总额略有下降,整体经营平衡发展。公司将
基于龙南基地陆续试生产进一步多举措整合生产基地,集中资源进行生产制造和运营,保障公
司生产经营连续性、稳定性、经济性和可持续性。
三、应对措施
就公司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将持续采
取积极措施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主要措施包括:
1、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加强研发技术创新
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和主要竞争对手动态合理规划,有计划、有目的
、有步骤的推进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并积极进行产品技术开发和创新。一方面,公司将立足主
业、创新发展,夯实现有主营业务发展基础;另一方面,公司将着重提升内部研发能力,注重
研发人才培养,持续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开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保证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和
可持续发展。
PCB光刻胶板块作为公司经营发展的基石,公司将通过不断丰富产品应用领域,形成覆盖P
CB光刻胶、显示光刻胶及配套材料多领域光刻胶系列产品格局。
逐步深入开展对显示光刻胶及配套试剂的规划,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和时代发展潮流。公司
对光刻胶全领域的逐步覆盖将有利于打造公司光刻胶板块长期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局面,有
利于提升公司在面对复杂形势和不确定性风险时的防范化解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可
持续发展。
在3C消费电子涂料领域和汽车涂料领域,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团队作为国内较早开发
适用于3C的UV光固化涂料团队之一,将在手机涂料和汽车涂料领域不断创新,确保细分领域国
内民营企业领先地位。紧抓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与终端品牌的沟通与合
作,并且将积极开拓其他国际终端品牌,争取实现新的突破,不断提高市场份额。
2、积极拓展产品领域,巩固市场优势地位
在光伏新技术材料增量市场,公司将在光伏领域积极聚焦光伏新技术用胶,致力于为客户
开发提质增效降本的新技术新材料解决方案。瞄准国内光伏领域的广阔市场,紧抓新技术带来
的新材料应用机会,基于多年在PCB光刻胶、显示光刻胶领域的积累和近年来在光伏领域的研
发沉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各类光伏胶的研发力量和迭代能力,实现从传统PCB光刻
胶、显示光刻胶迈向光伏胶的新领域突破和发展,在传统光刻胶外拓展光伏胶的新增长空间。
在重防腐涂料重要增量市场,经过多年开发验证孵化,公司高性能工业重防腐涂料产品性
能参数及涂装效果已经得到突破,已经部分小批量销售并累计了相关行业试用的卓越效果。在
现阶段,公司制定了优先集中力量突破拥有大量高端装备资产的大型企业战略,并在部分大型
企业已经开始送样测试、试涂等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并持续沟通测试进展,计划2025年能实
现在相关高性能产品的规模化销售。
在功能膜材及包装涂料刚需市场,公司将进一步丰富高端功能膜材涂料、金属食品包装涂
料、化妆品包装涂料等产品应用领域,密切配合客户需求持续产品创新。顺应绿色环保发展趋
势,不断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合作,强化市场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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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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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相关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
定资产投资贷款、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等),额度循环滚动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最
终以各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且不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的相关手续。本次申
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
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可持续稳健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
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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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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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项可能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
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与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
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
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
司及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股票等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有
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其他来源的资金。
二、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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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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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
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
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减值
准备。
公司本次核销坏账,是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经多种渠道催收或客
户破产清算等,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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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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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投项目最新进展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出
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回执》[(龙)危化项目备字〔2025〕2号],龙南市应急
管理局已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之“11300t/a自制树
脂及7000t/a内层油墨”的试生产方案,试生产(使用)期限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10月1日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序及流程有序安排试生产工作。
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收到龙南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
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9000t/a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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