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501 海顺新材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1-26│ 22.02│ 2.6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8│ 8.57│ 2978.08万│
├───────────┼───────────┼───────────┼───────────┤
│增发 │ 2021-09-17│ 16.18│ 5.97亿│
├───────────┼───────────┼───────────┼───────────┤
│可转债 │ 2023-03-23│ 100.00│ 6.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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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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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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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砖企管 │ 500.00│ ---│ 100.00│ ---│ -2.9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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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ETF │ 0.00│ ---│ ---│ 0.61│ 19.18│ 人民币│
├─────────┼─────┼─────┼─────┼─────┼──────┼──────┤
│华海药业 │ 0.00│ ---│ ---│ 258.09│ 42.50│ 人民币│
├─────────┼─────┼─────┼─────┼─────┼──────┼──────┤
│天坛生物 │ 0.00│ ---│ ---│ 902.00│ -88.72│ 人民币│
├─────────┼─────┼─────┼─────┼─────┼──────┼──────┤
│恒瑞医药 │ 0.00│ ---│ ---│ 1433.92│ -56.23│ 人民币│
├─────────┼─────┼─────┼─────┼─────┼──────┼──────┤
│长春高新 │ 0.00│ ---│ ---│ 600.62│ -80.4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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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仔癀 │ 0.00│ ---│ ---│ 454.74│ -21.2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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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 │ 0.00│ ---│ ---│ 436.59│ -60.20│ 人民币│
├─────────┼─────┼─────┼─────┼─────┼──────┼──────┤
│韦尔股份 │ 0.00│ ---│ ---│ 570.08│ 0.0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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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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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塑膜项目 │ 3.26亿│ 156.06万│ 6521.27万│ 20.36│ 0.00│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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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阻隔复合材料项目│ 6.02亿│ 2921.08万│ 6.04亿│ 101.07│-1127.21万│ 2024-06-30│
├─────────┼──────┼─────┼─────┼─────┼─────┼──────┤
│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 1.97亿│ 362.95万│ 1.43亿│ 97.36│ -760.80万│ 2025-03-31│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0.00│ 1.1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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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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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4 │交易金额(元)│7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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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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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思瑞文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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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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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开普洛克(苏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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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为加速拓展公司电子膜材料业务,实现其在消费电子、半导体等领域的应用,上海 │
│ │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海顺”)于2025年7月3日与开普洛克(苏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开普洛克”)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苏州海顺将收购开普洛克持有的苏州思│
│ │瑞文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文”)的100%股权,收购价格780万元。本次交 │
│ │易完成后,苏州海顺持有思瑞文100%的股权,思瑞文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近日,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事宜,涉及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
│ │及股东情况的变更。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6-26 │交易金额(元)│9487.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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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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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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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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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曾泽文、曾敏茵、佛山市丰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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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公司”“本公司”)正│
│ │在筹划通过支付现金收购曾泽文、曾敏茵、佛山市丰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丰远科技”)合计持有的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一包装”或“标的公司│
│ │”)100%股权并取得正一包装的控股权事项,初步交易价格为9,487万元,最终的股份交易 │
│ │价格将参照后续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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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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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武辉 1300.00万 6.72 22.41 2024-02-06
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91.52万 1.36 --- 2017-05-02
(有限合伙)
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91.52万 1.36 --- 2017-05-02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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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83.04万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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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1-15 │质押股数(万股) │161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98 │质押占总股本(%) │8.32 │
├────────┼──────────────┴────────┴──────────────┤
│股东名称 │朱秀梅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09 │解押股数(万股) │1611.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朱秀梅质押了1611.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09日朱秀梅解除质押27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5 │质押股数(万股) │134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1.61 │质押占总股本(%) │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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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朱秀梅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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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1-13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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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7-02 │解押股数(万股) │1341.00 │
├────────┼──────────────┴────────┴──────────────┤
│质押说明 │---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02日朱秀梅解除质押1341.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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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2-06 │质押股数(万股) │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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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86 │质押占总股本(%) │1.76 │
├────────┼──────────────┴────────┴──────────────┤
│股东名称 │林武辉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5日林武辉质押了340.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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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海顺新│石家庄中汇│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药用包装│ │ │ │ │ │担保 │ │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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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石家庄中汇│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药用包装│ │ │ │ │ │担保 │ │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顺新│石家庄中汇│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药用包装│ │ │ │ │ │担保 │ │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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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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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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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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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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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控股股东林武辉先生发出的《关于增加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董事会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
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武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58019499.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9.98%,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
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
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1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南浔大道2888号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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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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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48665529.58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25790723.03元,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73551112.6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25790723.03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
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拟定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总股本为193537975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0088375股,以此计算2025年
前三季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668992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进行结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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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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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
则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监事会”;将其他涉及“监事会”相关表述修改
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
3、部分条款仅做前述调整的,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
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
序号亦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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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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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了郭珣先生、马石泓先生、王琳琳女士作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马石泓先
生因其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将满6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故独立董事候选人马石泓先生的任期为自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
选举新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拟聘任独立董事郭珣先生、马石泓先生、王琳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且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家数均不超过3家,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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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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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公司”“本公司
”)正在筹划通过支付现金收购曾泽文、曾敏茵、佛山市丰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丰远科技”)合计持有的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一包装”或“标的公
司”)100%股权并取得正一包装的控股权事项。
2025年6月25日,公司与正一包装股东曾泽文、曾敏茵、丰远科技及标的公司签署了《股
权收购意向协议》。
各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对收购主体以及推进方式进
行部分调整,并于2025年9月20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
2、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与《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仅属于各方合
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与《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付
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最终交易方案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各
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履行公司、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手方必要的决策、审批程
序,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4、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2025年6月25日,本公司与正一包装股东曾泽文、曾敏茵、丰远科技及标的公司签署了《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曾泽文、曾敏茵、丰远科技持有的标的公司合计
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8)。
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对收购主体以及推进方式进行部
分调整,并于2025年9月20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关本次交易的具体
交易方案以最终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正一包装将成为公司的全资
孙公司。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是各方关于收购事项的初步意向的补充,暂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结合收购进展情况,在相关事项明确后,及时履行
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曾泽文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44060119**********,现任标的公司董事长,
直接持有标的公司80.00%股权。
2、曾敏茵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44060219**********,现任标的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0%股权。
(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公司自查,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曾泽文与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敏茵为父女关系;曾泽文与曾敏
茵分别持有丰远科技90%和10%的股权,且曾泽文为丰远科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曾泽文,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406011957********
乙方2:曾敏茵,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406021986********
乙方3:佛山市丰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曾泽文,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600MA54EBN104
丙方:广东正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泽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
7081741966
丁方: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武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
6632981009
(二)《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由甲方的全资子公司丁方概括承受《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中约定的甲
方全部之权利义务。
2、各方一致确认,本补充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尽职调查和资产评
估,目前未发现丙方存在《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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