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481 濮阳惠成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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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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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6-19│ 9.13│ 1.4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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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0-30│ 13.88│ 1909.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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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8-01-16│ 20.09│ 1.94亿│
├───────────┼───────────┼───────────┼───────────┤
│增发 │ 2021-05-20│ 21.48│ 7.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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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20│ 12.44│ 2349.9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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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13│ 12.00│ 286.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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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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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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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 11508.60│ ---│ 47.56│ ---│ 1569.3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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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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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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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酐酸酐衍生物、功│ 5.69亿│ 1079.24万│ 4.46亿│ 78.36│-3099.47万│ 2024-12-31│
│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 │ │ │ │ │ │
│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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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37亿│ 1.37亿│ 1.3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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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20亿│ ---│ 2.2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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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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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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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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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顺酐酸酐衍生物业务相关资产、负债│标的类型 │资产、负债 │
│ │、业务、人员、资质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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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河南惠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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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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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整合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或“公司”)业务和资产,│
│ │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提升综合竞争力,拟将公司顺酐酸酐衍生物业务│
│ │相关资产、负债、业务、人员、资质等划转或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河南惠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河南惠成”),具体如下: │
│ │ 本次划转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本次拟划转的总资产约为26,708.73万元(未经审 │
│ │计),总负债约为1,480.24万元(未经审计)。划转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发生的资产负债变│
│ │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金额以实际交割金额为准。 │
│ │ 本次划转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划转资产,河南惠成无需支付现金对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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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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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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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河南雷佰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高│标的类型 │股权 │
│ │于37.0051%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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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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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濮阳荣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濮阳荣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濮阳│
│ │荣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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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交易各方 │
│ │ 甲方(转让方): │
│ │ 甲方一:濮阳荣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二:濮阳荣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三:濮阳荣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受让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标的公司):河南雷佰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2.本次交易标的为雷佰瑞【不高于37.005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995.88】万元│
│ │)。 │
│ │ 3.交易定价 │
│ │ 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参考标的公司截至2025年11月30日经各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净资│
│ │产值确定,具体事项由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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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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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奥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万 13.71 38.89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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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000.00万 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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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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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6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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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8.89 │质押占总股本(%) │1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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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西藏奥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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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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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3-1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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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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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12日西藏奥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4000.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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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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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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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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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公司拟于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结合
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下述条件
时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
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拟于2026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
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为简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
件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2026
年持续经营,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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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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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办公及联系
地址迁至河南省濮阳市濮水路与石化路交叉口向西800米路北,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与
联系,现将办公及联系地址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办公及联系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路西段
变更后办公及联系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濮水路与石化路交叉口向西800米路北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同时变更。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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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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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
025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等文件的指示精神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盈利情况、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
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
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细化利润分配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第二条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
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
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应当根据当年盈利状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落实推动一年
多次分红,给予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采取
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股利分配政策。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当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
红无需审计);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当公司发生以下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
(2)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
(3)其他不适宜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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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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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
会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
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
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提供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
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
具体经营需求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在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为其自身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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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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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存在海外业务,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
美元、欧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
其他外汇衍生交易业务。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
他等值外币)。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法人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
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
有利于更好地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提升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3,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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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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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因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经核算,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
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适用时间
3.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
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2)基本
薪酬要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3)中长期激励收
入是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4)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4.8万元/年(税前)。4.其他规定(1)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和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3)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
放。(4)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
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独
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无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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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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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
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小蕾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越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权计伟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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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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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855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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