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98 飞凯材料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9-24│ 18.15│ 3.14亿│
├───────────┼───────────┼───────────┼───────────┤
│增发 │ 2017-09-07│ 16.19│ 6.08亿│
├───────────┼───────────┼───────────┼───────────┤
│增发 │ 2017-09-26│ 18.76│ 4.5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6-14│ 6.90│ 3831.78万│
├───────────┼───────────┼───────────┼───────────┤
│可转债 │ 2020-11-27│ 100.00│ 8.0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04│ 8.86│ 2734.9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捷恩智液晶材料(苏│ 17000.00│ ---│ 94.90│ ---│ 2273.50│ 人民币│
│州)有限公司、捷恩│ │ │ │ │ │ │
│智新材料科技(苏州│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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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 5000.00│ ---│ 2.35│ ---│ -27.55│ 人民币│
│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 │ │ │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 3181.00│ ---│ 9.94│ ---│ 42.75│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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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500公斤OLED显 │ 6555.00万│ ---│ ---│ ---│ ---│ ---│
│示材料项目 │ │ │ │ │ │ │
├─────────┼──────┼─────┼─────┼─────┼─────┼──────┤
│年产15吨OLED终端显│ 1491.13万│ 0.00│ 1491.13万│ 100.00│ ---│ ---│
│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 │ │ │ │ │
├─────────┼──────┼─────┼─────┼─────┼─────┼──────┤
│江苏和成年产280吨 │ 1.93亿│ 1121.25万│ 1.99亿│ 103.44│ 2932.48万│ ---│
│新型液晶材料混配及│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 9512.00万│ 2184.17万│ 4390.08万│ 46.15│ ---│ 2026-01-30│
│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50吨高性能混合│ 1.13亿│ 5935.58万│ 9231.97万│ 81.65│ ---│ ---│
│液晶及200吨高纯电 │ │ │ │ │ │ │
│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 │ │ │ │ │ │
├─────────┼──────┼─────┼─────┼─────┼─────┼──────┤
│支付购买JNC与JNCP │ 5063.87万│ 5386.29万│ 5386.29万│ 106.37│ ---│ 2025-06-26│
│相关专利权的部分现│ │ │ │ │ │ │
│金对价 │ │ │ │ │ │ │
├─────────┼──────┼─────┼─────┼─────┼─────┼──────┤
│年产150吨TFT-LCD合│ 1.93亿│ ---│ ---│ ---│ ---│ ---│
│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 │ │ │ │ │
├─────────┼──────┼─────┼─────┼─────┼─────┼──────┤
│年产2000吨新型光引│ 9512.00万│ ---│ ---│ ---│ ---│ ---│
│发剂项目 │ │ │ │ │ │ │
├─────────┼──────┼─────┼─────┼─────┼─────┼──────┤
│10000t/a紫外固化光│ 1.13亿│ ---│ 381.78万│ 3.38│ ---│ ---│
│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7亿│ ---│ 2.31亿│ 100.00│ ---│ ---│
├─────────┼──────┼─────┼─────┼─────┼─────┼──────┤
│年产120吨TFT-LCD混│ 1.11亿│ ---│ 4895.38万│ 44.12│ 3039.73万│ ---│
│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 │ │ │ │ │
├─────────┼──────┼─────┼─────┼─────┼─────┼──────┤
│年产15吨OLED终端显│ ---│ ---│ 1491.13万│ 100.00│ ---│ ---│
│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 │ │ │ │ │
├─────────┼──────┼─────┼─────┼─────┼─────┼──────┤
│支付购买JNC与JNCP │ ---│ 5386.29万│ 5386.29万│ 106.37│ ---│ 2025-06-26│
│相关专利权的部分现│ │ │ │ │ │ │
│金对价 │ │ │ │ │ │ │
├─────────┼──────┼─────┼─────┼─────┼─────┼──────┤
│江苏和成年产280吨 │ ---│ 1121.25万│ 1.99亿│ 103.44│ 2932.48万│ ---│
│新型液晶材料混配及│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 ---│ 2184.17万│ 4390.08万│ 46.15│ ---│ 2026-01-30│
│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50吨高性能混合│ ---│ 5935.58万│ 9231.97万│ 81.65│ ---│ ---│
│液晶及200吨高纯电 │ │ │ │ │ │ │
│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 │ │ │ │ │ │
├─────────┼──────┼─────┼─────┼─────┼─────┼──────┤
│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 ---│ 9.63万│ 6703.69万│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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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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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交易金额(元)│90.4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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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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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娄绅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1│标的类型 │股权 │
│ │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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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合绅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卖方 │苏州娄绅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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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飞凯投资管理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飞凯”)与关联方陆春先生、张娟女士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上海│
│ │合绅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
│ │币90.45万元。其中,苏州飞凯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0.225万元,持有合伙企业0.25%的份 │
│ │额;陆春先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90万元,持有合伙企业99.50%的份额;张娟女士以自有│
│ │资金出资人民币0.225万元,持有合伙企业0.25%的份额。合伙企业设立后,以其全部资产对│
│ │公司子公司苏州娄绅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
│ │准,以下简称“苏州娄绅”)进行增资,拟取得苏州娄绅30.15%股权,公司及苏州娄绅其他│
│ │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近期,苏州娄绅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张家│
│ │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交易金额(元)│101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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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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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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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爱科隆")拟增资扩股,公司计划使用货币增资人民币1011万元,铵铖(上海│
│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铵铖")计划使用货币增资人民币4589万元,│
│ │苏州同合汇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使用货币增资人民币3100万元,其他股东│
│ │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爱科隆的通知,其已完成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
│ │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交易金额(元)│4589.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铵铖(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卖方 │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爱科隆")拟增资扩股,公司计划使用货币增资人民币1011万元,铵铖(上海│
│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铵铖")计划使用货币增资人民币4589万元,│
│ │苏州同合汇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使用货币增资人民币3100万元,其他股东│
│ │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爱科隆的通知,其已完成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
│ │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交易金额(元)│31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苏州同合汇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苏州爱科隆材料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爱科隆")拟增资扩股,公司计划使用货币增资人民币1011万元,铵铖(上海│
│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铵铖")计划使用货币增资人民币4589万元,│
│ │苏州同合汇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使用货币增资人民币3100万元,其他股东│
│ │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爱科隆的通知,其已完成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
│ │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12 │
├──────┼────────────────────────────────────────┤
│关联方 │陆春、张娟、上海合绅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公司在半导体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以及推动公司在高性能散热组件等新业务的│
│ │拓展,经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批,同意公司与台湾昕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
│ │公司苏州娄绅。苏州娄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55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19.│
│ │55万元,持股比例为57.05%。现公司为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的积极性,通过“│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任GP+核心人员担任LP”的形式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认 │
│ │购公司子公司苏州娄绅新增注册资本。具体交易方案如下: │
│ │ (1)设立合伙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飞凯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春先生及董事 │
│ │张娟女士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其中,苏州飞凯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0.225万元,担任 │
│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陆春先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90万元,│
│ │张娟女士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0.225万元,二人均为有限合伙人(LP),不参与合伙企业 │
│ │的经营管理。 │
│ │ (2)增资苏州娄绅:合伙企业成立后,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子公司苏州娄绅进行增资 │
│ │,拟取得苏州娄绅30.15%股权。苏州娄绅由公司与台湾昕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 │,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经营范围涵盖半导体集成电路封装专用高性能均热片与散热底座等│
│ │核心零部件及先进封装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苏州娄绅尚未完成工商注册。│
│ │ 为确保本次投资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所有相│
│ │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
│ │ 2、关联关系情况 │
│ │ 陆春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二人均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 │
│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飞凯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合伙│
│ │企业暨对公司子公司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批程序 │
│ │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对公司子公司│
│ │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董事陆春先生│
│ │、张娟女士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同时,公司已事先│
│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
│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 │
│ │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一 │
│ │ 陆春,男,中国国籍,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陆春先│
│ │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关联方二 │
│ │ 张娟,女,中国国籍,公司现任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经查询,张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3、关联方三 │
│ │ (1)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上海合绅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上海合绅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陆春先生│
│ │、张娟女士共同投资设立,该合伙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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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12 │
├──────┼────────────────────────────────────────┤
│关联方 │邱晓生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 │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副总经理邱晓生先生的书面通知,因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决│
│ │定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以及在子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
│ │ 鉴于邱晓生先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卓越的管理能力和对公司业务的深刻理解,其经│
│ │验和能力对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经营管理及团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决定以退休返聘│
│ │的形式继续聘用邱晓生先生担任公司安庆生产基地的负责人,并与其签署三年的《劳务协议│
│ │》,劳务报酬标准为人民币51,000元/月。同时,为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继续发挥其在公 │
│ │司治理和业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公司总经理ZHANGJINSHAN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
│ │格审核,同意继续聘任邱晓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届董事会已充分了解上述人选的职业│
│ │、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及兼职情况,认为其符合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需要,│
│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 │ 2、关联关系情况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邱晓生先生在本次聘任 │
│ │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公司继续聘请其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并支│
│ │付有关劳务报酬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批程序 │
│ │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 │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公司已 │
│ │事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 │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交│
│ │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邱晓生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20│
│ │08年8月起任职于本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庆莱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庆隆凯新材│
│ │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6年3月,因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以 │
│ │及在子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邱晓生先生持有公司180,14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
│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 │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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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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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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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在其基金管理人担任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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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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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探索在新材料领域的战略发展机会,公司拟以现金增资的形式向│
│ │景德镇奈创陶瓷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666.67万元计入景德镇奈创陶瓷的 │
│ │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333.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 │ 为确保本次投资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增资后续所有相│
│ │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截至本公告│
│ │披露之日,公司尚未与标的公司及其现有股东签署有关增资协议书。 │
│ │ 2、关联关系情况 │
│ │ 公司董事孟德庆先生在半导体二期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导体装备基金”)中担任董事、总经理,在半导体二期投资基│
│ │金的管理团队中担任关键管理人士。同时,半导体装备基金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持股5%│
│ │以上股东。本次交易前,半导体二期投资基金持有景德镇奈创陶瓷10.2740%的股权,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公司董事孟德庆先生在半导体二期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半│
│ │导体装备基金中担任董事、总经理,在半导体二期投资基金的管理团队中担任关键管理人士│
│ │。同时,半导体装备基金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 │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67%。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飞凯材│和成显示 │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飞凯材│和成显示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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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香港凯创 │ 969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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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香港凯创 │ 953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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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香港凯创 │ 910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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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和成显示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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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安庆飞凯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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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和成新材料│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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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安庆飞凯 │ 2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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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安庆飞凯 │ 2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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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安庆飞凯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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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安庆飞凯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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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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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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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6年6月26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086,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
3、本次股票归属人数:183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
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2026年5月25日,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完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
2026-06-10│其他事项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839805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1.1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6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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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价格调整
──────┴──────────────────────────────────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96元/股,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同意以未来公司实际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
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5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7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566946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
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851519.25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实施完
成前述权益分派事宜。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未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2025年11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公司当时总股本566946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677858.00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实施完成前述
权益分派事宜。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即,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P0-V=8.96-0.065-0.04=8.86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96元/股调整为8.86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另行提
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5-25│其他事项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61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上述激励
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5月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
东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根据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查
情况,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取消2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同意以2025年6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87名激励对象授予623.4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
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
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归属相关手续;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4年
年度和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96元/股调整为8.86元/股
;同时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6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关联董事在
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此出具了《关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61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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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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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凯材料”)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8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86,8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0.54%。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授予价格(调整后):8.86元/股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
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83名激励对象办理3,086,800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
2026-05-16│其他事项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为100万股,
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20%。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益已失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
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上述激励
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5月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
股东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根
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
查情况,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取消2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同意以2025年6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87名激励对象授予623.4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
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超过12个月
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预留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内未确定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不会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综合实
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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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
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已于2026年
4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
有限公司于同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一并
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于2026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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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已满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贺云扬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贺云扬女士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贺云扬
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职工代表董事
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附: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贺云扬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2007年起至今先后任职本公司、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其中,2007年-2010年任职
本公司并担任市场部经理,2010年-2012年任职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并担任CPhl项目组
市场主管,2012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企业策划部总监、职
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贺云扬女士持有公司14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为提高决策
效率,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于同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董事会认为,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
0.86%的股份,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
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2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1
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
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
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6日(
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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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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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2020年
度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元证券”)送达的《关于变更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国元证券原
委派罗欣先生、张琳女士担任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
荐代表人,现因罗欣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该项目的后续相关工作。
上述项目的法定持续督导期已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定持续督导期届满时,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截至2026年4月2日,公司前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
金账户均已注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仍需
就公司202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为保证上述专项核查意见出具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元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刘斌先生(简
历附后)接替罗欣先生,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
张琳女士、刘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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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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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目前及未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38亿元(或等值外币)(含,该额度含2026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
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要求,为相关债务
人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1、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公司2026年度生
产经营计划及现有银行授信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38亿元(或等值外币)(含,该额度含2026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
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1)银行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或等值外
币)(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保函、设备贷、并购贷款、远期结售汇、票据质押、在建工程项目贷、保理融资
、汇票贴现、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等。前述授信额度、业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
实际审批为准。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类
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直租、售后回租、保理、委托贷款等。实际融资金额在前述额度内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
相关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业务发展的实
际需求合理确定。
2、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相关机构交易要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
自身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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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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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
则,在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
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
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依据公司
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342.3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
环境和社会”之“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
核和薪酬管理,增强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经营
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
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每位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按规定行
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2)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参照下述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个人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
行情等因素确定年度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
综合考核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
,并组织实施考核。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确定与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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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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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
26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
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2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1
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
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
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公司会议室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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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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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
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
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叶慧,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8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签字注册会计师2:杨霖,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签字注册会计师3
:夏坤,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
,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0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阳,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
用共计1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
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其服务质量
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预计总体费用与2025年度相当,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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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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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
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
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议案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
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分红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助于巩固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
的信心,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
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3、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60028202.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下制
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公司2024年末、2025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
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合计金额分别
为77996.76万元和69541.79万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11.85%、9.92%,未达到公司总资
产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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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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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
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飞凯”)之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兴凯”)提供总额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
年期LPR利率确定,单笔借款金额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3、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
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违约风险较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并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日常业务
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公司自身运营资金需求不受影响、保障资金周转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昆山兴凯提供总额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
期LPR利率确定,每季度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
额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后期具体借款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前述借款额
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自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7年3月25日内
有效。昆山兴凯另一股东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对本次财务融资事项提供同比例借款。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昆山兴凯半
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次向昆山兴凯提供借款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昆山兴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28383756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建彰
注册资本:162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5日
营业期限:1996年12月5日至2046年12月4日
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青阳中路267号
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9574949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金城
注册资本:22637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1年3月17日
营业期限:2011年3月17日至2061年3月16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397号A栋14层1401室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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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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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议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产品,以及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相关投资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
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5、决策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发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充足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理财,可以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
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
币(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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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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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金额: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其中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
过上述投资额度。
2、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
、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近年来,受国际形势变化、地缘政治摩擦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外汇市场波动加剧。公司
在日常经营中涉及一定规模的对外贸易业务,持有相应外币资产,其账面价值易受汇率波动影
响。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
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本次投资旨在通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工具,平滑汇率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的影响,提升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公司将坚持审慎投资原则,相关操作不以套利为目
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重在防范和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保障公司主营业
务稳健发展。
2、投资金额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其中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含)。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
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
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
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上述有效期,则投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投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与有效期限一致。
6、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
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
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衍生品交易相关的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决策与执行流程,
能够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管控投资风险。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3、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
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
性。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为本次投资业务提供了制度保证
,更好地规范资金使用的决策和管理,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
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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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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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深化公司在半导体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以及推动公司在高性能散热组件等新业务的拓
展,经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批,同意公司与台湾昕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苏州娄绅。苏州娄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55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19.55万元
,持股比例为57.05%。现公司为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的积极性,通过“上市公司
全资子公司担任GP+核心人员担任LP”的形式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认购公司子公
司苏州娄绅新增注册资本。具体交易方案如下:(1)设立合伙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飞
凯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春先生及董事张娟女士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其中,苏州飞凯以
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0.225万元,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陆春
先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90万元,张娟女士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0.225万元,二人均为有
限合伙人(LP),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2)增资苏州娄绅:合伙企业成立后,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子公司苏州娄绅进行增资,
拟取得苏州娄绅30.15%股权。苏州娄绅由公司与台湾昕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位
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经营范围涵盖半导体集成电路封装专用高性能均热片与散热底座等核心零
部件及先进封装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苏州娄绅尚未完成工商注册。
为确保本次投资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所有相关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2、关联关系情况
陆春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二人均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飞凯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对
公司子公司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对公司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董事陆春先生、张娟
女士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同时,公司已事先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陆春,男,中国国籍,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陆春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二
张娟,女,中国国籍,公司现任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张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方三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合绅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上海合绅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陆春先生、
张娟女士共同投资设立,该合伙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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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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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副总经理邱晓生先生的书面通知,因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决定
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以及在子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鉴于邱晓生先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卓越的管理能力和对公司业务的深刻理解,其经验
和能力对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经营管理及团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决定以退休返聘的形
式继续聘用邱晓生先生担任公司安庆生产基地的负责人,并与其签署三年的《劳务协议》,劳
务报酬标准为人民币51000元/月。同时,为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继续发挥其在公司治理和业
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公司总经理ZHANGJINSHAN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
继续聘任邱晓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届董事会已充分了解上述人选的职业、学历、职称、
工作经历及兼职情况,认为其符合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需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邱晓生先生在本次聘任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公司继
续聘请其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并支付有关劳务报酬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公司已事先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交易金
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邱晓生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2008
年8月起任职于本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
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庆莱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庆隆凯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6年3月,因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以及在子公
司担任的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邱晓生先生持有公司18014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劳务费用是参考公司同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邱晓生先生上一年
度基本薪酬确定,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开、公允、公正,不
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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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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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凯材料”)拟与安徽东至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计划以自筹资金在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购置约300亩化
工用地,投资新建飞凯材料(池州)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名称以最终立项备案结果为准,以下
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8亿元人
民币。
2、本次投资事项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且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
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等需要
一定的时间,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的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项
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等做出的决策,但宏观
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工艺技术、业务拓展等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中长期项目规划,总体建设周期较长,短时间内不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
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丰富产品矩阵并深化产业链垂直布局,持续优化产能区域分布与生产规模,构筑起长期
核心竞争力,公司基于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拟与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
》,计划在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购置约300亩化工用地,投资新建飞凯材料(池州)生产基地
项目。本项目拟投建多个适用于多品类有机合成材料的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工程
设施。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每期建设期预计为两年;总投资额约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
产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资金。
2、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上述投资项目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时,为确保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相关合同、办理各项审批登记手续,以及根据市场环境和业务进展等情况分阶段投入资金
。
3、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投资事项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与安徽东至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正式签署《投资协议》。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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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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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
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已于
2026年2月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2026年2月1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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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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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飞凯”)收到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成新材料”)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
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安庆飞凯与和成新
材料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连续3年(即2025年至2027年)继续享受国家关
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并可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安庆飞凯与和成新材料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期满后进
行的重新认定,安庆飞凯与和成新材料2025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
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重新
认定是对安庆飞凯与和成新材料企业技术研发水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及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的肯定,也是其综合实力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能力和创新水平,进
一步降低税收压力和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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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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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景德镇奈创陶瓷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奈创陶瓷”、“标的公司”)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景德镇奈创
陶瓷新增人民币1666.67万元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333.33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景德镇奈创陶瓷6.4103%的股权。
2、景德镇奈创陶瓷现有股东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半导体二期投资基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尚未正式签署协议,且后续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
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景德镇奈创陶瓷可能会面临行业变化、市场
竞争、经营管理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本次投资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面临投资失败
或者不达预期等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公司后续经营情况,按照章程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探索在新材料领域的战略发展机会,公司拟以现金增资的形式向景
德镇奈创陶瓷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666.67万元计入景德镇奈创陶瓷的注册资
本,剩余人民币333.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为确保本次投资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增资后续所有相关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
之日,公司尚未与标的公司及其现有股东签署有关增资协议书。
2、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董事孟德庆先生在半导体二期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导体装备基金”)中担任董事、总经理,在半导体二期投资基金的
管理团队中担任关键管理人士。同时,半导体装备基金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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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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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
26年2月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本
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
26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1
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
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
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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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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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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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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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适应公司实际经
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依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使用规
范化表述对经营范围作相应调整。
同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予以同步修订。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1411253
名称: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
法定代表人:ZHANGJINSHAN
注册资本:人民币56694.6450万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26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
型膜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
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
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
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国
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光通信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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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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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
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已于
2025年12月2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2025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15: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星期五)的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ZHANGJINSHAN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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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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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经营发展战略,优化业务与资产结构,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飞
凯”)实施了存续分立。本次分立完成后,安庆飞凯继续存续,并新设成立安庆弘凯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弘凯”)。分立后,安庆飞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亿元变更为人民
币3.20亿元,安庆弘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亿元,公司持有分立后的安庆飞凯、安庆弘凯10
0%股权。本次分立系公司内部资源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整体资产、损益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各业务板块权责,提高管理效率与运营灵活性。
近日,上述分立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安庆飞凯、安庆弘凯已取得由安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6629464522
名称: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香樟路9号
法定代表人:邱晓生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30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
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制造;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安庆弘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5MAK3YAMF1L
名称:安庆弘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女贞路8号
法定代表人:宋邦平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6年01月07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
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涂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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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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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
25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6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本
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
9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
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
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公司会议室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
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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