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89 艾比森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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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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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4-07-24│ 18.43│ 2.6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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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12-19│ 38.45│ 5594.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5-25│ 28.34│ 470.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5-25│ 28.34│ 470.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21│ 9.50│ 1824.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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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3-19│ 9.42│ 202.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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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2-04-28│ 6.33│ 2.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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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16│ 8.51│ 2921.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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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1│ 8.21│ 350.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15│ 7.91│ 3688.4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9│ 7.91│ 461.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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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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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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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星云 │ 19998.66│ ---│ ---│ 9094.93│ 17.5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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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 │ 2001.72│ ---│ ---│ 1871.08│ -130.6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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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 │ 1995.82│ ---│ ---│ 1923.72│ -72.1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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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电科技 │ 1995.14│ ---│ ---│ 2067.11│ 71.9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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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为科技 │ 112.00│ ---│ ---│ 8.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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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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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2.50亿│ 2.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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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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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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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丁彦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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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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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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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0.00万元(含本数),股票的 │
│ │发行数量不超过46,153,846股(含本数),丁彦辉先生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
│ │票。 │
│ │ 2025年5月7日,公司与丁彦辉先生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丁彦辉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
│ │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审议时│
│ │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 │见。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
│ │易尚须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丁彦辉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 │留权,1973年9月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620102197309******,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 │坂雪岗大道******。 │
│ │ 2、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丁彦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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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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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坤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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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为其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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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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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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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坤元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为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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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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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彦辉 1761.00万 4.77 14.13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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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61.00万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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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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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质押股数(万股) │17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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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13 │质押占总股本(%) │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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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丁彦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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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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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3-25 │质押截止日 │2027-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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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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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6日丁彦辉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2026年03月25日丁彦辉解除质押329.0万股比质押延期1761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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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7 │质押股数(万股) │20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76 │质押占总股本(%) │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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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丁彦辉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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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3-25 │质押截止日 │202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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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3-25 │解押股数(万股) │20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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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6日丁彦辉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25日丁彦辉解除质押329.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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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27 │质押股数(万股) │24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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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97 │质押占总股本(%) │6.75 │
├────────┼──────────────┴────────┴──────────────┤
│股东名称 │丁彦辉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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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3-25 │质押截止日 │202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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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6-16 │解押股数(万股) │249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5日丁彦辉质押了2490.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6日丁彦辉解除质押4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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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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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
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或等值外
币,下同)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
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
的可能,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
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
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
。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或等值外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
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4、有效期:投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实施方式:投资产品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7、关联关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
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秉承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
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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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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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种类: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3、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8,000万美元或其
他等值货币,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4、审批程序:2026年3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该事项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延期交割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
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
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8,000万美元或
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际订单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由于国际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比
重较大,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
司应当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拟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对冲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
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
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
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
2、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
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
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3、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相同的币种,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外汇衍生品既可
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
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为自有资金和使用部分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
业务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投资,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该事项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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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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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
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20
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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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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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拟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日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办理各类融资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买方付息商票贴现、商票融资、票据池、信用证、保
函、保理、贸易融资等业务。在上述期间内,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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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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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
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人民币。
此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及社会保险待遇。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除领取董事津贴外,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
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
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专项奖金、激励)、岗
位津贴和其他等多个部分构成。
(四)发放办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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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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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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