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73 扬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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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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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4-01-15│ 19.50│ 2.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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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2-16│ 13.30│ 3630.9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9-22│ 6.99│ 349.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3-29│ 7.27│ 1989.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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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08-03│ 19.83│ 9.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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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1-05│ 37.00│ 14.7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8│ 24.68│ 919.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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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31│ 34.42│ 1145.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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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28│ 24.18│ 3779.8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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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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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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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微 │ 3538.32│ ---│ ---│ 3508.98│ 330.4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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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 │ 1783.03│ ---│ ---│ 1607.55│ 34.4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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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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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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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功率元件业务,│ 8.75亿│ 1.11亿│ 1.60亿│ 17.73│ ---│ 2026-04-18│
│包括建设小信号产品│ │ │ │ │ │ │
│、硅基及碳化硅SBD │ │ │ │ │ │ │
│、MOSF ET等产品的 │ │ │ │ │ │ │
│封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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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研发中心和全球│ 1.46亿│ 0.00│ 0.00│ 0.00│ ---│ 2026-04-18│
│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 │ │ │ │ │ │
│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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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 4.37亿│ 0.00│ 4.37亿│ 100.00│ ---│ 2024-12-31│
│一般公司用途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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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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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3 │交易金额(元)│22.1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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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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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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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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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汉浩、韩露、詹小青、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郭晓冬等67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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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 │
│ │购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
│ │值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18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贝特电子将│
│ │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1、交易各方 │
│ │ 甲方(一):扬杰科技 │
│ │ 甲方(二):江苏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微科”) │
│ │ 乙方:刘汉浩、韩露、詹小青、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郭晓冬等67名东莞贝特股东│
│ │ 丙方:东莞贝聚 │
│ │ 丁方:杰杰管理 │
│ │ 2、交易内容 │
│ │ 甲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份,乙方拟按照本协议约│
│ │定将所持标的公司股份转让给甲方。 │
│ │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各方同意,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股份的评估值│
│ │人民币222000万元为依据,经各方友好协商,标的股份的整体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21800│
│ │万元。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现金│
│ │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同意上│
│ │述股东终止转让股份,并决定终止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的全部交易。同时,根据《股份转│
│ │让协议》签署至今尚未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和支付转让对价,因此,我公司同意不向上述股东│
│ │主张违约责任。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股份│
│ │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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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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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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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份、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 │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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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露、刘汉浩、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詹小青等67名│
│ │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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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韩露、刘汉浩、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詹小青等67名交易对方、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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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韩露、刘汉浩、易鹏举│
│ │、黄卫平、卢志明、詹小青等6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100%股份。 │
│ │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终│
│ │止相关事宜。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
│ │,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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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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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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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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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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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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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
│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 │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
│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 │
│ │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
│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 │
│ │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 │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 │告》(公告编号:2025-074)。 │
│ │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相│
│ │关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交易相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终止原协议,补充│
│ │协议必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 │
│ │ 二、终止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5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
│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签署的《关于终止转让本人持有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股份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与贝特电子在业务类型、管理方式及│
│ │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各方对贝特电子的未来经营理念和管理思路上亦存在较多分歧。│
│ │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贝特电子全部股份。希望我公司同意各方友好终│
│ │止《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 │》”)的履行,不向其和协议其他方追究违约责任。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是收购贝特电│
│ │子的全部股份,鉴于上述股东为贝特电子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其现在决定终止向公司转│
│ │让贝特电子股份,我公司收购贝特电子全部股份的交易目的已无法实现。 │
│ │ 根据公司与贝特电子全体股东签署的《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 │让协议》关于协议解除条款的约定:交割期届满,若因非甲方(指扬杰科技)原因导致甲方│
│ │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1至乙方8任一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
│ │,各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协商并达成本协议的后续履行安排,协商不能达成一│
│ │致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同时,若是因乙方的任一方或多方违反本│
│ │协议的约定,导致甲方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1至乙方8任一 │
│ │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违约方应按乙方在本次交易中约定应取得的转让对价的20%作为违 │
│ │约金支付给甲方。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现金│
│ │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同意上│
│ │述股东终止转让股份,并决定终止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的全部交易。同时,根据《股份转│
│ │让协议》签署至今尚未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和支付转让对价,因此,我公司同意不向上述股东│
│ │主张违约责任。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股份│
│ │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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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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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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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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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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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5年9月11日,上市公司与贝特电子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 │
│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 │式收购贝特电子100%股份/股权,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 │
│ │估价值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1,800万元。具体对价支付情况见本公告 │
│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中提供业绩承诺的贝特电子股东将共│
│ │同出资成立持股平台贝聚一号(东莞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东莞贝聚”),由东莞贝聚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建水县杰杰企│
│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杰管理”)受让不低于7.16亿元交易金额的扬杰科技股票并│
│ │将取得的扬杰科技股票全部质押给扬杰科技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江苏美微科”),并自愿锁定至2028年6月30日以作为业绩承诺的履约保障。根据《深 │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情况 │
│ │ 2025年9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 │
│ │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该事项已经上市│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 │会审议。 │
│ │ 2025年9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 │
│ │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 │ 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
│ │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交易相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终止原协│
│ │议,补充协议必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交易事项变更金额超过董事会审│
│ │议权限的,需经股东大会确认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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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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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 471.00万 1.00 6.41 2020-03-13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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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71.00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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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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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扬杰电│香港美微科│ 1.05亿│人民币 │2016-01-04│2019-01-03│连带责任│是 │是 │
│子科技股份│半导体有限│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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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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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6年度审计
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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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一方面,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提高公
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另一方面,为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变动
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
适度开展外汇及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
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商品套期保值品种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
系的铜等原材料相关的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交易场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
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
3、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
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
持仓合约价值、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审批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
及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原材料价
格波动风险为目的。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
技术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目的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深入推进,海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跨境收支及外币结算需求显著
增长。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在总结前期外汇套期保值操作经验的基础
上,结合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更好地保障公司经
营成果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为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
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
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交易金额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
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且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价值、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货、外汇期权等。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
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2、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
关系的铜等原材料相关的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交易场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
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
(四)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
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具体实施
鉴于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相关
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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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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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
开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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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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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543,347,78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1,673,893.50元(
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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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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