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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30034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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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344 立方退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7-20│ 16.80│ 3.8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2-08│ 7.00│ 1.16亿│ ├───────────┼───────────┼───────────┼───────────┤ │增发 │ 2021-07-16│ 3.82│ 5.6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500.00│ ---│ ---│ 50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5.62亿│ 5.62亿│ 5.62亿│ 100.00│ ---│ ---│ │有息负债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7-23 │转让比例(%) │4.99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3200.0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转让比例(%) │10.53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6755.73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樊志 7026.40万 10.89 100.00 2021-08-12 樊立 6755.73万 10.53 100.00 2022-08-13 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 3200.00万 4.96 21.50 2021-09-08 (有限合伙) ───────────────────────────────────────────────── 合计 1.70亿 26.38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立方数科股│立方数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安徽)信息│ │ │ │ │担保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立方数科股│立方数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安徽)信息│ │ │ │ │担保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3-28│其他事项 ──────┴──────────────────────────────────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2026-03-28│其他事项 ──────┴──────────────────────────────────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终止全资子公司 立方数科(安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立方数科”)以10500万元的自有或自 筹资金受让安徽云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云掌”)合伙份额的对外 投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上述交易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安徽云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立方数科受让安徽云掌92%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安徽云掌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本次终止对外投资的原因 公司在签署份额受让相关协议后,积极做好履约准备,并与交易各方就相关具体事项进行 了深入的讨论和沟通,但最终各方未能就部分条款达成一致,同时市场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存 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受让安徽云掌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暨对外投资的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23│其他事项 ──────┴──────────────────────────────────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31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 期,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 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并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3、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等 业务。 4、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初始 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 手续。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立方数 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6〕330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3 月3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300344 2、证券简称:立方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 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14日,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 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实, 你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虚假记载的 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你公司 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六 项和第七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0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31日起进入退市 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 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 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 行。” 三、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6年3月31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 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交 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 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深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复牌。退市 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 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 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2026-03-2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立方;证券代码:300344。 2、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31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 理期,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 3、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无价格 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等 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初始 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 手续。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立方数科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6〕33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3、证券代码:300344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14日,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 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实, 你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虚假记载的 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你公司 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六 项和第七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0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31日起进入退市 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 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 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 行。”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转让。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 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 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证券公司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 关事宜。 ──────┬────────────────────────────────── 2026-03-10│其他事项 ──────┴──────────────────────────────────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数科”)于2026年2月14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内容,认定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 2、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6〕 第70号),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 5.8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 由郭林生先生变更为总经理秦行君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 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38501XJ 2、公司名称: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 4、法定代表人:秦行君 5、注册资本:陆亿肆仟壹佰柒拾万陆仟肆佰壹拾陆圆整 6、成立日期:1999年8月25日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制造及安装网架、钢结构、建筑材料;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 设计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工程管理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网架、钢结构、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前述变更事项。 ──────┬────────────────────────────────── 2026-02-27│其他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数科”)于2026年2月14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内容,认定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根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2002.31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 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 一项、第10.5.2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6〕 第70号),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14:30在安 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董事长郭林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026-02-14│其他事项 ──────┴──────────────────────────────────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数科”),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 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 禁入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6年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我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 2026-02-14│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查明的事 实,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立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ST立方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1年至2023年,*ST立方及子公司与多家公司开展代理业务并采用总额法核算。在前述 业务中,*ST立方及子公司向下游转让合同标的前不拥有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不参与货物运 输,不承担向下游客户转让合同标的的主要责任,不承担合同标的存货风险,无权自主决定所 交易商品的价格。*ST立方采用总额法对该部分业务进行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2021年至2023年 ,*ST立方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18356861.18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9.10%,虚增营业成本218356861.18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47.76%;202 2年虚增营业收入38481192.23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38%,虚增营业成本38481192.23元,占 当年营业成本的6.74%;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9571504.38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0.24%,虚增 营业成本19571504.38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11.92%。 二、*ST立方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1年至2023年,*ST立方及子公司与多家公司开展资金融通业务并采用总额法核算。在 前述业务中,*ST立方及子公司以提供资金支持、赚取融资利差为目的,与上下游客户签订购 销合同,向供应商先行垫付货款,给客户提供一定账期并按一定比例收取资金使用费。该部分 业务实质为融资性贸易,不符合《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不应对该部分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 营业成本。 2021年至2023年,*ST立方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2021年虚增营 业收入61369807.67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0.99%,虚增营业成本58757392.91元,占当年营业 成本的12.85%;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222337531.94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6.84%,虚增营业成 本216453332.32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37.94%;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26297857.29元,占当年 营业收入的13.76%,虚增营业成本25656442.20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15.63%。 三、*ST立方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 2022年,*ST立方与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并采用总额法核算。 前述业务无商业实质,为合同、资金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贸易。 该部分业务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22年,*ST立方通过上述业务 虚增营业收入51036609.29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8.46%,虚增营业成本50526218.56元,占当年 营业成本的8.86%,虚增利润总额510390.73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33%。 综上,*ST立方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 润总额,导致*ST立方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虚增营 业收入279726668.85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0.09%,虚增营业成本277114254.09元,占当年营 业成本的60.61%;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11855333.46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1.67%,虚增营 业成本305460743.11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53.54%,虚增利润总额510390.73元,占当年利润 总额绝对值的0.33%;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45869361.67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4.00%,虚增 营业成本45227946.58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27.55%。*ST立方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 条的规定。*ST立方信息披露违规有关责任人员将另案处理。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2.4 条,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T立方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 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 0755-88668399)。 对于*ST立方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2月14日 ──────┬────────────────────────────────── 2026-02-14│其他事项 ──────┴──────────────────────────────────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数科”)于2026年2月14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6〕第70号),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6〕1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实,你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存在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 你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 第10.5.2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你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 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 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载 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一)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2月24日起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 5.9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 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已于2026年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拟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0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 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第十章退市”之“第六节听证与复核”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 和申辩。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 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 形成审议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 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 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 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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