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27 中颖电子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6-04│ 12.50│ 3.7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9-23│ 10.62│ 3116.9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7-18│ 9.47│ 45.8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6-27│ 18.44│ 1591.3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6-25│ 11.60│ 60.3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2-11│ 17.37│ 5950.79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40177.52│ ---│ ---│ 32344.53│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家居微控制芯片│ 1.08亿│ 0.00│ 1.13亿│ 105.11│ 3152.96万│ 2016-12-31│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 3067.19万│ 0.00│ 3067.19万│ 100.00│ 19.21万│ 2018-06-30│
│设备应用芯片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
│募集资金专户非项目│ 3617.35万│ 3617.35万│ 3617.35万│ 100.00│ ---│ ---│
│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46亿│ 0.00│ 1.46亿│ ---│ ---│ ---│
│) │ │ │ │ │ │ │
├─────────┼──────┼─────┼─────┼─────┼─────┼──────┤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 855.01万│ 8.01万│ 855.01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锂电池管理芯片研发│ 6336.00万│ 0.00│ 5488.94万│ 100.00│ 2891.12万│ 2016-06-30│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智能电表微控制芯片│ 5415.00万│ 0.00│ 2339.86万│ 100.00│ 1238.41万│ 2015-06-30│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 ---│ 0.00│ 3067.19万│ 100.00│ 19.21万│ 2018-06-30│
│设备应用芯片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 ---│ 8.01万│ 855.01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11 │
├──────┼────────────────────────────────────────┤
│关联方 │上海致能工业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 │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 │量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 │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
│ │ 同日,公司与上海致能工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能工电”)签署《附条件生效│
│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本次拟向致能工电发行│
│ │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 │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认购股数不超过49,407,│
│ │11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致能工电同意依据《附│
│ │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
│ │ 致能工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 │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
│ │定后方可实施。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
│ │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
│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 │
│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等相关议案,公司与致能工电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 │
│ │ 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 │
│ │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
│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致能工电签署《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分条 │
│ │款进行调整。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上海致能工业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发发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 │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致能工电以现金方式认购公│
│ │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费用│
│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主要用于“高端工业级(含车规)模拟、数模混合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 │目”和“高端工业级(含车规)主控SoC(含智能化)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 │
│ │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20.24元/股确定,致能工电认购数量│
│ │不超过49,407,114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控股股东致能工电认购本次│
│ │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公│
│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的审议,并需取得深交所审核│
│ │通过且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致能工电系以市场化机制设立的中国本土的高端智能工业电子产业平台级企业集团,主│
│ │要聚焦在工业及汽车芯片领域的布局与产业生态建设。 │
│ │ 企业名称上海致能工业电子有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致能工电持有公司48,485,3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
│ │.20%,拥有23.40%表决权。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颖电子股│合肥中颖有│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芯颖科技有│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西安中颖电│ 5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芯颖科技有│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芯颖有│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芯颖有│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芯颖有│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芯颖科技有│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中颖有│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中颖有│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中颖有│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中颖有│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中颖电子股│合肥中颖有│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26│价格调整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颖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公司决定对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
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4.06元调整为13.96元
。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1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12月5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18
6.24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06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6年1月20日,公司完成了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登记工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5、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名激励对
象授予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06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暂缓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6年3月5日,公司完成了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
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4.06元调整为13.96元。
二、本次调整情况
2026年7月10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3413701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34137017.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
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因此,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由14.06元调整为13.96元,调整方法如下: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14.06-0.1
=13.96(元)。
──────┬──────────────────────────────────
2026-08-26│其他事项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6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以下称“报告期末
”)合并报表范围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报告期末计提各项减
值准备合计8,350,914.88元(未经审计)。
──────┬──────────────────────────────────
2026-06-18│其他事项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通知》(深证上审[2026]149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
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
2026-06-11│价格调整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二、发行数量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对象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数量按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每
股发行价格确定,发行对象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9407114股(含本数)且本次发行股票数
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
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数量按
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不
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11│重要合同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
日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量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
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同日,公司与上海致能工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能工电”)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本次拟向致能工电发行股票
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8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认购股数不超过49407114股(含
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致能工电同意依据《附生效条件之
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致能工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后方可实施。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全
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与致能工电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
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致能工电签署《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
调整。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6月11日,公司与致能工电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
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二)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的部分
条款进行修改并订立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第1.2条的内容调整为:“定价基准日”系指关于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第2.1条的内容调整为: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第2.2条的内容调整为: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
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
格。”
4、《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第3.2条的内容调整为: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乙方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数量按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乙方认购的甲方股份
数量不超过49407114股(含本数),并且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
5、本协议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
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内容,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仍适用原协议的相关约定
。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
足后生效:
(1)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事宜;
(2)《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
7、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协议的
任何修改、修订或补充需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进行,并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
(如需要)后方可生效。
8、若原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同时终止。
──────┬──────────────────────────────────
2026-05-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
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于2026年5月1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
告》。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4-2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基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
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经公开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
设立,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竑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宋文燕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蕾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审计服务项目收费80.3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3.3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7万
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5年,在此期间众华会计师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5年度,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审慎性原则,公司通过招标方式,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众华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
及配合工作。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
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4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2026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4-04│其他事项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潘一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潘一德先生因工作
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
潘一德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一德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175815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一德先生的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
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潘一德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宋永皓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谷敏芝
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谷敏芝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6-015
联系电话:021-61219988
传真:021-61219989
电子邮箱:ir@sinowealt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3号
邮编:200335
附件:
谷敏芝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管理学学士,上海外国语大学文
学双学士。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北京外企德科人力
资源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经理、武岳峰科创高级财务总监,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
总监。
谷敏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6-04-0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4-03│其他事项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上海致能工业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致能工电”)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拟采取的填补
回报措施计划,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1、分析的主要假设及前提
(1)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并实际完成发行时
间为准);
(3)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370172股为基数,
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
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
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根据2026年4月3日收盘价计算,本次发行数量为49407114股(最终
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5)假设2026年实现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为三种情形
:①较2025年持平;②增长10%;③增长20%(该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对2026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6)不考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
影响;
(7)假设本次发行在预案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6-04-03│其他事项
──────┴──────────────────────────────────
为完善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
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的
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
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
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
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
红计划。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东分红规划进行调整
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后的股东分红规划将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
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2026-04-03│其他事项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
2026-04-03│其他事项
──────┴──────────────────────────────────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
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
──────┬──────────────────────────────────
2026-04-03│增发发行
──────┴──────────────────────────────────
特别风险提示:
1、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审核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上述
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致能工业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致能工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致能工电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
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将主要用于“高端工业级(含车规)模拟、数模混合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
高端工业级(含车规)主控SoC(含智能化)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20.24元/股确定,致能工电认购数量不超过494071
14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控股股东致能工电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的审议,并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且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致能工电系以市场化机制设立的中国本土的高端智能工业电子产业平台级企业集团,主要
聚焦在工业及汽车芯片领域的布局与产业生态建设。
致能工电最近一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致能工电持有公司484853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0%
,拥有23.40%表决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0.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向特定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4月3日,公司与致能工电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
运营效率,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战略规划
和经营发展需要,负责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3-31│委托理财
──────┴──────────────────────────────────
经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保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及投资范围不变并
相应延长投资期限,即任一时点加总的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银行或证监会公布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发行的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银行风险等级R1或同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4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
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3-019)。
目前,结合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资金规划,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经审议,在保证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银行或证监会公布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
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银行风险等级R1或同级的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获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内可有效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依据深圳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
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加总的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内可有效滚动使用,单个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品种
公司购买银行或证监会公布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发行的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会有阶
段性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子公司进行理财业务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3-31│其他事项
──────┴──────────────────────────────────
1、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5年1
2月31日总股本341,370,17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34,137,017.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报告期末至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将二级市场回购的1,912,435股实施了2025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登记完成了74名激励对象的1,912,435股限制性股票。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经审核,全体委员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
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
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06│其他事项
──────┴──────────────────────────────────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3月5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06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颖电子”)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1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12月5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6-01-27│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1-21│其他事项
──────┴──────────────────────────────────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1月20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86.2435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06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3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颖电子”)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
2026-01-19│其他事项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暂
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06元/股。
3、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4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者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
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公司、
各级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4、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1.243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34137.0172万股的0.56%。本激励计划一次性授予,不设置预留权益。
5、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
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
则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
同时限售并遵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额外锁定期,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
股份的限售期和额外...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一、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基本情况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19,05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4,138.9229万元调整为34,137.0172万元。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并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晓勇先生。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修改补充了章程部分内容。
以上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章程修订对照
表》。
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营
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72280Q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晓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34137.0172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7月13日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2月1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3名激励对象授予186.243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周华栋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在授予日前
6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减持时尚未选任为董事),公司决定暂缓向其授予限制性
股票。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06元/股。
3、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4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者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
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公司、
各级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4、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1.243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34137.0172万股的0.56%。本激励计划一次性授予,不设置预留权益。
5、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
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
2025-11-19│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合肥中颖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颖”)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公司同意拟以上限人民
币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肥中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
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0.29%。
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
2025-11-19│其他事项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
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以下简称“董责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
批数据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赔偿金
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
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
2025-11-1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
年1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3号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