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301 ST长方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3-12│ 20.00│ 4.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9-13│ 4.65│ 1246.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6-25│ 6.15│ 116.2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8-29│ 4.62│ 19.40万│
├───────────┼───────────┼───────────┼───────────┤
│增发 │ 2015-04-09│ 5.59│ 5.28亿│
├───────────┼───────────┼───────────┼───────────┤
│增发 │ 2016-04-20│ 7.60│ 7.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16│ 1.00│ 397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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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西长方源动新能源│ 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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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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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PPP模式为主的照 │ 5.43亿│ ---│ 1.22亿│ 100.00│ 127.81万│ ---│
│明节能服务项目 │ │ │ │ │ │ │
├─────────┼──────┼─────┼─────┼─────┼─────┼──────┤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 5543.96万│ 63.75万│ 5543.96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
│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 2.44亿│ ---│ 2.44亿│ 100.00│ ---│ ---│
│股权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 2.10亿│ ---│ 2.10亿│ 100.00│ ---│ ---│
│目 │ │ │ │ │ │ │
├─────────┼──────┼─────┼─────┼─────┼─────┼──────┤
│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 ---│ ---│ 2.44亿│ 100.00│ ---│ ---│
│股权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 1.46亿│ 1.46亿│ 1.46亿│ 100.00│ ---│ ---│
│目 │ │ │ │ │ │ │
├─────────┼──────┼─────┼─────┼─────┼─────┼──────┤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 ---│ 63.75万│ 5543.96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46亿│ 1.4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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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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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18亿 14.97 100.00 2019-07-11
邓子权 2776.00万 3.51 82.23 2021-09-25
邓子长 2000.00万 2.53 99.07 2022-05-20
─────────────────────────────────────────────────
合计 1.66亿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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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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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康铭盛│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康铭盛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长方新能源│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长方│江西长方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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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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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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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
一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债权人”)发来的通知,获悉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6年3月2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
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026年4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庭外
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庭外重组方式有效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并待条件成熟时申
请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向重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前述事
项的执行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庭外重组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准
备庭外重组程序相关材料;向重组中心推荐或配合选定重组协调人;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
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就庭外重组事宜,接受重组中心或相关利害关
系人提出的问询;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
露的《关于申请庭外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进展情况
近日,申请人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
重组中心来函《关于就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重组事项征询意见的函》,就此事
征询公司意见,如公司对进入重组程序、开展重组工作并无异议,则可一并推荐中心重组协调
人名录中的机构担任重组协调人。
鉴于公司目前面临较大债务压力,同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拟进行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时申请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为切实保障全体债权人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综合评估,公司对进入重组程序、开展重组工作无异议,并向重
组中心推荐已被列入《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2025年第一批重组协调人名录》的北京市金杜(
深圳)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协调人负责人为吴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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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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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
“本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同时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要对84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2048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29868769股减少为80938876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
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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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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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21号B5栋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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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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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债务逾期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或“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
近期新增部分逾期债务。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
得到妥善解决,公司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
调整等方式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公司亦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力改
善经营状况。同时,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庭外重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申请庭外重
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公司计划通过庭外重组方式有效化解当前面临的
债务危机,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逾期借款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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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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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债务逾期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或“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
近期新增部分逾期债务。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
得到妥善解决,公司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
调整等方式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
力改善经营状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逾期借款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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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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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债务逾期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或“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
近期新增部分逾期债务。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
得到妥善解决,公司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
调整等方式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
力改善经营状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逾期借款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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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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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2026年4月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企业申请
授信或借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借款额度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或其
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
授信或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每笔借款年利率不超6%。授信或借款期限、实际融
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企业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应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或其他企业签订协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
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向银行或其他企业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等)。上述
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资产抵押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银行或其他企业的授信或借款额度审批情况,在上述申请授信/借款
额度范围内以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实际用于抵押的资产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
行或其他企业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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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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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方
案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
司领取薪酬。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
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相挂钩,实行月度绩效与年度绩效相结合的方式。月度绩
效考核工作授权总裁办与企管中心负责执行;年度绩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年度
财务数据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核定,并确定不低于绩效薪酬总额10%的部分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予以支付。。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1.43万元/年,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依据其在公司所承担的具体管理职责,严格依照公司薪酬
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执行。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
和个人业绩相挂钩,实行月度绩效与年度绩效相结合的方式。月度绩效考核工作授权总裁办与
企管中心负责执行;年度绩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年度绩效考核
结果进行核定,并确定不低于绩效薪酬总额10%的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予以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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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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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至2025年,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6年4
月8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长方”,证券代码仍为“300
30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的起始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长方”;
3、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301”;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8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二、公司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年1月10日,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
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
收账款,上述行为导致长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
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
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
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本次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3年至2025年,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被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
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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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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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480000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2.47%。
2、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29868769股变更为809388769股。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84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04800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47%,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4年12月24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首次授予的8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976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
日为2024年12月26日。
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及价格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
工作、合同到期、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该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元/股加上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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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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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12,492,713.84元,公司实收股本为829,868,76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
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2025年亏损原因
1、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地缘政治动荡、贸易壁垒、关税政策、行业市场竞争
激烈等多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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