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87 飞利信 更新日期:2025-05-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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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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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智评云数字科技│ 1162.50│ ---│ 46.50│ ---│ -55.7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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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天下科技发展(│ 1000.00│ ---│ 100.00│ ---│ -185.76│ 人民币│
│深圳)有限公司 │ │ │ │ │ │ │
├─────────┼─────┼─────┼─────┼─────┼──────┼──────┤
│南阳信息产业投资有│ 450.00│ ---│ 25.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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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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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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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厦门精图、上海│ 9.23亿│ ---│ 9.23亿│ 100.00│ ---│ ---│
│杰东、欧飞凌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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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 2.43亿│ 2805.70万│ 2.41亿│ 99.12│ ---│ 2020-12-31│
│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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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 8859.24万│ ---│ 8859.24万│ 100.00│ ---│ 2019-12-31│
│信IDC机房改造建设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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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 7.92亿│ ---│ 9.02亿│ 10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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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云平台项目 │ 5.00亿│ ---│ 8363.18万│ 99.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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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8亿│ ---│ 1.0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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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 ---│ 2805.70万│ 2.41亿│ 99.12│ ---│ 2020-12-31│
│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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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 ---│ ---│ 8859.24万│ 100.00│ ---│ 2019-12-31│
│信IDC机房改造建设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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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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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言 759.04万 0.53 24.57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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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59.04万 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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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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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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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湖北飞利信│ 4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设备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飞利信│湖北飞利信│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电子设备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飞利信│厦门精图信│ 0.0000│人民币 │--- │--- │--- │否 │是 │
│科技股份有│息技术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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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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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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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
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
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中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
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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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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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
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
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
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续聘的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
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
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立了35家分所。中兴财光华一直
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有合伙人187人、注册会计师804人。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
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
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2024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27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10152.13万元,职
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
4.2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7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04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31人。
(三)业务信息
中兴财光华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IPO审计、发债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及其他特定目
的审计,服务的客户遍及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化、石油、钢铁、有色金属、陶瓷、外
贸、纺织、物产、电力、电子、电气、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制药、
农牧业、房地产等领域。
2024年事务所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9115.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8764
5.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9661.81万元。2024年出具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数量8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1285.00万元,资产均值124.75亿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
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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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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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及财
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所有资产项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
值损失,本年共计提减值准备6,667.20万元;同时对因债务人公司经营出现异常、债务人公司
注销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计66.82万元。
上述资产减值及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
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资产、经营状况,
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商誉、无形资产、存货、应收款项等各类资产进
行了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相关
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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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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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22.8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
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56307.28万元,未弥补亏损为117077.97万
元,实收股本143527.38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应对措施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内容,人工智能被明确列为2025年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会
议提出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旨在通过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培育新兴产业、构建新质生
产力,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将以“人工智能+”为战略主线,全力打造国内领先的行
业信息化智能解决方案标杆。2024至2025年是公司促发展谋扩张的关键时期:聚焦行业深耕战
略,深度整合产业链生态资源,凝练覆盖多场景的标准化产品矩阵与定制化服务体系,围绕核
心AI技术平台延展垂直行业产品线布局,强化对产业链关键环节与高价值客户群体的精准覆盖
;同步加速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能力建设,构建“研发-应用-商业化”闭环生态,抢占细分领
域技术制高点;通过营销体系升级、资本运作赋能与资源协同增效,推动规模化复制能力与品
牌壁垒双提升,致力成为人工智能驱动行业变革的领跑者,以智能化解决方案助力经济高质量
发展,实现从技术领先到产业引领的跨越式进阶。
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
1、增强核心竞争力,全链布局领航2025智变浪潮
2025年,公司从多维度构建核心竞争力,全面推动AI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
在核心业务升级方面,通过将AI技术深度植入传统产品体系,加速老产品智能化迭代,同
时打造创新AI产品矩阵,构建"AI功能一体机+户外ToCAPP"双线产品生态,并着力推进AI音视
频技术从ToG向ToB/ToC市场的战略转型,实现从政府市场到商业市场的价值延伸。产学研合作
层面,与北京大学程承旗教授团队在低空经济领域深度合作;成为某领域可信数据空间与数联
网的实施和产品开发的支撑单位,负责可信数据空间与数联网的垂直领域实现标准化解决方案
落地。在新兴赛道布局上,聚焦具身机器人场景化应用开发,构建"感知-决策-执行"全栈能力
,并深度参与AI训练仿真体系建设,为智能化提供技术底座。通过技术研发、生态合作与场景
落地的三维联动,公司正加速形成覆盖智能制造、空天信息、防卫科技等领域的立体化AI产业
生态,为2025年实现产业智能化领军者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以人为本,驱动高质量发展
人才方面,公司以“人才强企”为核心,构建多层次人才赋能体系。一方面聚焦“引人引
智”,通过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与行业领军型专家,组建具备国际视野与实战能力的核心团队,
同步强化全员技能培训与跨领域协作能力,全面提升团队专业素质;另一方面深化“生态协同
”,大力发展中间渠道合作伙伴网络,整合产业链资源以拓展市场份额。在管理机制上,推行
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绩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员工创新活力
。通过精准识别并稳定骨干力量、优化低效人员配置,形成良性竞争循环,打造一支结构合理
、战斗力强、持续进化的精英团队,为技术突破、业务扩张与战略落地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全
面支撑企业智能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目标。
3、构建全域协同体系,驱动市场裂变增长
营销方面,公司以“全域营销、精准突破”为核心,系统推进营销体系升级,为2025年市
场扩张目标提供强力支撑。团队专业化方面,重点提升专职营销团队的综合素质,通过培训优
化销售流程以提高成交率,并拓展高附加值领域营销覆盖范围。理念革新层面,推行全员营销
文化,鼓励非销售部门通过资源整合与行业洞察挖掘潜在商机,形成跨部门联动的市场开拓机
制。渠道建设上,构建“渠道分销+新媒体直销”双轮驱动模式:一方面深化传统分销网络,
与中间人合作伙伴建立战略联盟,加速区域市场渗透;另一方面布局短视频、直播电商等新媒
体矩阵,打造数字化直销闭环,精准触达终端用户。生态协同方面,强化企业级平台合作,通
过跨行业资源互换、联合营销及大客户定制服务,扩大合同规模与品牌影响力。通过专业化团
队、多元化渠道与生态化协作的立体布局,公司致力于实现市场份额的持续攀升与商业价值的
倍增式增长,为战略目标落地注入强劲动能。
4、构建双轨管控体系,强化风险韧性支撑
公司以“高效协同、稳健发展”为目标,系统性优化组织架构与内控机制。组织架构层面
,推行“垂直管控+平台自治”双轨模式:营销中心实施垂直化管理,统一战略部署与资源调
配;平台子公司强化自主经营能力,聚焦细分市场快速响应需求,形成总部统筹与区域灵活并
行的治理结构。管理机制上,深化行政、财务与内控体系的垂直管控,通过标准化流程与数字
化工具实现跨层级透明监管,同时融合集中管理与矩阵式架构,兼顾决策效率与跨部门协同。
风险防控方面,建立“经营责任-风险控制”双向制衡机制,明确业务单元绩效考核与风险追
责的双重导向,通过预算约束、合规审计与动态预警系统,实现业务扩张与风险敞口的精准平
衡。通过组织赋权、流程重构与风控升级的三维联动,公司致力于打造敏捷高效、权责清晰、
抗风险能力强的现代化管理体系,为战略目标落地提供制度保障与韧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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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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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是对公司2024年7月25日已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和2024年7
月29日已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一、情况概述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于2024年7月29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024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合同相对方快递送达的文件《<云服务意向合作协议>解约协议
》和《<云服务采购协议>解约协议》。
二、合同终止原因
因项目GPU服务器未能按期供货,项目未能如期进行,为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经与该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友好协商并签订了《云服务意向合作协议》解约
协议和《云服务采购协议》解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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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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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担保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电子”)。
2、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电子”)为补充日常经
营所需现金,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万元,具体以银行最终签署合同为准。此次飞利信电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子公司东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其部分房
产作为抵押物(具体抵押情况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为飞利信电子提供担保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子公司东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其部分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属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东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
了内部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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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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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担保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电子”)。
2、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电子”)为补充日常经
营所需现金,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万元,具体以银行最终签署合同为准。此次飞利信电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子公司东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其部分房
产作为抵押物(具体抵押情况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为飞利信电子提供担保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子公司东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其部分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属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东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
了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志新村二号院内9层房间号901
法定代表人:杨惠超
注册资本:73828.45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04月25日
营业期限:1997年04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软件
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
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
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
工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
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
发布;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
废物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
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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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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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此次机柜租赁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07648000元,合作期限为60个自然月,合同收入将
在服务期内根据履约情况分期确认。此次业务部署在子公司丽水云数据中心机房,将提供约35
00P算力服务。本次算力部署完成后,丽水云数据中心机房将提供7500P算力服务。根据公司的
战略规划,丽水云数据中心机房1号楼未来所部署的算力服务规模约达到10000P。
2、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标的额较大且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多种
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执行影响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3、本合同若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企
业会计准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
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24年9月10日,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某企
业(以下简称“甲方”)就某运营商算力项目签署《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
金额为人民币2076480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签署的合同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无
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某企业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
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互联网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电一体
化产品、电控自动大门、交通管理设备设施及安防智能系统设备的安装、维修及产品的技术支
持和保养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机电设备、楼宇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除特种设备);
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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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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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
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
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士玉女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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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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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案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累计金额约为人民
币21901.54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89%2、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
案件尚未开庭或尚处于审理中,部分案件处于调解期,目前无法预测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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