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66 兴源环境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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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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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9-19│ 26.00│ 3.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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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03-07│ 28.55│ 5200.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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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03-18│ 14.38│ 3.06亿│
├───────────┼───────────┼───────────┼───────────┤
│增发 │ 2014-12-30│ 29.90│ 3.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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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1-08│ 42.04│ 1464.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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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02-19│ 32.00│ 9.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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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04-12│ 34.50│ 6.4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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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10-26│ 21.29│ 5.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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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1-11│ 1.92│ 3283.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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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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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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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31250.00│ ---│ ---│ 48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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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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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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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土地使用权 │ 2360.28万│ 0.00│ 2360.2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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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台大中型隔 │ 3.00亿│ 0.00│ 2.83亿│ 100.00│ 535.88万│ 2015-12-31│
│膜压滤机及技术研发│ │ │ │ │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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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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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05 │交易金额(元)│257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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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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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3.8672%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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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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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兴源浙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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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 │如下: │
│ │ 一、股权回购概述 │
│ │ 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疏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基于公司整体│
│ │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杭州兴源浙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源浙疏│
│ │”)持有的浙江疏浚3.867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疏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兴 │
│ │源浙疏将进行清算。 │
│ │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订,主要条款如下: │
│ │ 转让方(甲方):杭州兴源浙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受让方(乙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一)股权转让对价及支付 │
│ │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3.8672%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
│ │”)以人民币2570.00万元的对价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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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8 │交易金额(元)│1857.4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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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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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敖汉旗城市综合体提升改造及生态保│标的类型 │债权 │
│ │护建设项目PPP项目拥有的剩余全部 │ │ │
│ │债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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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赤峰兴惠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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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敖汉兴敖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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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敖汉兴敖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敖环境”)拟与赤峰兴惠交通发│
│ │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惠交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
│ │定兴敖环境转让敖汉旗城市综合体提升改造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PPP项目拥有的剩余全部债 │
│ │权,兴惠交通同意受让债权,并取得对债权的所有权利及相关利益。 │
│ │ 债权转让人(卖方):敖汉兴敖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 │ 债权受让人(买方):赤峰兴惠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债权金额 │
│ │ 截至交割日,卖方依法享有并根据本协议转让给买方的债权为人民币20638000元。 │
│ │ (二)债权转让 │
│ │ 自交割日起,卖方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买方,买方由此替代卖方取得对债权的所有权利及│
│ │相关权益。 │
│ │ (三)买价 │
│ │ 买卖双方在自愿且意思真实一致的基础上一致确认,买方受让本协议项下100%的债权,│
│ │债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574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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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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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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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应收伊春指挥部债权中的3500万元整│标的类型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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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山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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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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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甲方: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
│ │ 乙方: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山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债权转让 │
│ │ 1.1本次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含该日),在该基准日之后的债权未包含 │
│ │在本次转让协议中。 │
│ │ 1.2乙方同意,本次债权转让为不附追索权的转让,甲方将应收伊春指挥部债权中的350│
│ │0万元整(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转让至乙方;本协议签署后,无论乙方是否从伊春指挥 │
│ │部收到标的债权对应的款项,均视同甲方已经支付乙方工程款3500万元整,乙方亦不能再向│
│ │甲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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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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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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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兴源浙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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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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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回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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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 │如下: │
│ │ 一、股权回购概述 │
│ │ 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疏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基于公司整体│
│ │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杭州兴源浙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源浙疏│
│ │”)持有的浙江疏浚3.867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疏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兴 │
│ │源浙疏将进行清算。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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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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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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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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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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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保”)日常经营│
│ │资金需求,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奉国业”)拟为兴源环保将发生│
│ │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及│
│ │其利息、费用。为保障担保方权益,公司拟向兴奉国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 │,同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以部分项目的未来收款权(扣除项目贷款还本付息后│
│ │的余额)向兴奉国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质押反担保。反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 │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及反担保合同期限根据兴源环保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确定│
│ │。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奉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河头路151号15楼(自主申报) │
│ │ 法定代表人:陈楚楚 │
│ │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 │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有其100%股权 │
│ │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
│ │ 2025年兴奉国业营业收入3,722.95万元,净利润1,735.52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 │
│ │兴奉国业资产总额261,812.31万元,净资产146,305.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 │ 3、关联关系说明 │
│ │ 兴奉国业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 │规定,兴奉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4、兴奉国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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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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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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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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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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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
│ │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
│ │理有限公司续签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雄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 │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 │
│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续签合作协议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保理”)签│
│ │署合作协议,新希望保理为本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
│ │下游客户)提供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用途由本公司严格监管使用,主要用于支付下属子│
│ │公司与上下游客户间贸易或劳动服务合同的款项。协议有效期2年内,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推 │
│ │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含专项计划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整。 │
│ │ 鉴于原合作协议到期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与新希望保理签署合作协议,协│
│ │议有效期2年,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含专项计划额度)金额 │
│ │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整。 │
│ │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 │
│ │ 刘永好先生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新希望保理为刘│
│ │永好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希望保│
│ │理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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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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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新希望六和生物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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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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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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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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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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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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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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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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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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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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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新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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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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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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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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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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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汇德饲料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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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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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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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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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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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汇德饲料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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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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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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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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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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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新希望六和生物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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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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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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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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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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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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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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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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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新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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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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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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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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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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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汇德饲料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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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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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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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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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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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汇德饲料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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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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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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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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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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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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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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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奉国业│
│ │”)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体被担保主体将根据实际融资情况确定)将发生的银行贷款│
│ │或其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及│
│ │其利息、费用。为保障担保方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固定资产抵押,控股子公司拟以│
│ │部分项目的未来收款权质押(扣除项目贷款还本付息后的余额)的方式向兴奉国业提供相应│
│ │额度的反担保,同时由公司向兴奉国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额度的│
│ │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及反担保合同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
│ │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确定。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奉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 兴奉国业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 │规定,兴奉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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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有│
│ │限公司、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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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
│ │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不收取公司及子公│
│ │司借款利息及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雄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为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企业现金流,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新│
│ │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收取兴源环境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借款利息及担保费的函》,同意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借款│
│ │利息及担保费合计17,000.00万元;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奉国业 │
│ │”)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收取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服务费的函》《关│
│ │于不收取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服务费的函》,同意不收取担保服务费预│
│ │计共85.13万元;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丰科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 │
│ │收取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借款利息的函》,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预计2,788.│
│ │19万元;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奉国新”)向公司出具了《关│
│ │于不收取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借款利息的函》,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预计79│
│ │.44万元。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投集团、兴奉国业、财丰│
│ │科技、兴奉国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
│ │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一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新投集团持有公司213,824,9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 │
│ │上股份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投集团为公司的关│
│ │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二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 兴奉国业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 │规定,兴奉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方三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 │
│ │ 财丰科技为过去十二个月内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财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
│ │交易。 │
│ │ (四)关联方四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 │
│ │ 兴奉国新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43.1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宁│
│ │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谨慎认定兴奉国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
│ │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希望(天津)商│
│ │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雄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
│ │下: │
│ │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新希望(天津)商业保│
│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保理”)申请保理融资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1年,具体起│
│ │止日期以实际签订的保理协议为准。融资利率将参照市场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按市场化│
│ │原则公平协商确定。 │
│ │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刘永好先生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新希望保理为刘│
│ │永好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希望保│
│ │理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
│ │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
│ │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雄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截至目前,公司从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集团”)取得的借│
│ │款14.51亿元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向新希 │
│ │望投资集团申请将前述借款14.51亿元全部展期至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的日期,具体展期 │
│ │时间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借款年利率为4.00%。 │
│ │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新希望投资集团持有公司213,824,9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为持有上市公 │
│ │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希望投资集│
│ │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宁波市兴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
│ │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王璐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
│ │接受担保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宁波市兴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兴奉控股”)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发生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
│ │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21,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为保障担保方权益│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以其部分项目的未来收款权向兴奉控股提供相应额度的质│
│ │押反担保,同时由公司向兴奉控股提供相应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025年11月14│
│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 │选举王璐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鉴于王璐女士为兴奉控股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追认兴奉控股为公司关联方,确认前述公司及子公司│
│ │接受兴奉控股担保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为关联交易。 │
│ │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宁波市兴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公司董事王璐女士为兴奉控股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的规定,兴奉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为其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 │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 │
│ │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雄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
│ │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
│ │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兴源环保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
│ │请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额度。应民生银行要求,公司拟为兴源环保在民生银行的融资提供 │
│ │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及 │
│ │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
│ │超过一年(含)。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 │本次融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
│ │况,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
│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三)及7.2.5(一)的相关规定,│
│ │刘永好先生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其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
│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刘永好先生为民生银行副董事长│
│ │、非执行董事,因此民生银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韩肖芳 5436.29万 3.47 --- 2018-08-22
─────────────────────────────────────────────────
合计 5436.29万 3.47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兴源环境科│巴东兴东水│ 7.3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务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遵义杭播源│ 5.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环保科技发│ │ │ │ │担保 │ │ │
│公司 │展有限公司│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宁波财丰科│ 5.00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嘉兴兴禾水│ 4.5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利开发建设│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琼中鑫三源│ 4.3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水务投资管│ │ │ │ │担保 │ │ │
│公司 │理有限公司│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漳平市源泽│ 2.9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水利投资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漳平市源泽│ 2.9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水利投资有│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南水北调中│ 2.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线丹江口旅│ │ │ │ │担保 │ │ │
│公司 │游发展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嘉兴兴禾水│ 2.5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利开发建设│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2.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担保、抵│ │ │
│公司 │公司 │ │ │ │ │押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2.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担保、抵│ │ │
│公司 │公司 │ │ │ │ │押、质押│ │ │
├─────┼─────┼─────┼────┼─────┼─────┼────┼───┼───┤
│兴源环境科│琼中鑫三源│ 2.0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水务投资管│ │ │ │ │担保 │ │ │
│公司 │理有限公司│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宁波市兴奉│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投资控股集│ │ │ │ │担保、质│ │ │
│公司 │团有限公司│ │ │ │ │押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温宿稻香城│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项目投资管│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理有限公司│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宁波兴奉国│ 1.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业股权投资│ │ │ │ │担保、抵│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押、质押│ │ │
├─────┼─────┼─────┼────┼─────┼─────┼────┼───┼───┤
│兴源环境科│宁波兴奉国│ 1.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业股权投资│ │ │ │ │担保、抵│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押、质押│ │ │
├─────┼─────┼─────┼────┼─────┼─────┼────┼───┼───┤
│兴源环境科│南水北调中│ 1.8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线丹江口旅│ │ │ │ │担保 │ │ │
│公司 │游发展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山西水投艺│ 1.6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源水务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梧州兴源水│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美水务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大悟县兴源│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水务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山东源邦环│ 1.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宁波兴奉国│ 1.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业股权投资│ │ │ │ │担保、质│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押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8000.00万│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7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7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省疏浚│ 5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程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嘉兴兴禾水│ 5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利开发建设│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滁州嘉储科│ 3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滁州嘉储科│ 3700.00万│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嘉兴嘉储科│ 3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直接或间接│ │ │ │ │ │ │ │
│ │持股50%以 │ │ │ │ │ │ │ │
│ │上子公司(│ │ │ │ │ │ │ │
│ │滁州嘉储科│ │ │ │ │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滁州嘉储科│ 3202.50万│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滁州嘉储科│ 3202.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新至双碳科│ 3202.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全资子公司│ │ │ │ │ │ │ │
│ │(滁州嘉储│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省疏浚│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工程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省疏浚│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程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嘉兴嘉储科│ 2730.00万│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嘉兴嘉储科│ 27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省疏浚│ 2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工程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新至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碳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新至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碳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新至双碳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新至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碳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临海市兴源│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水务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省疏浚│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工程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省疏浚│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程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新至农业生│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态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新至农业生│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态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新至双碳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双碳直接│ │ │ │ │ │ │ │
│ │或间接持股│ │ │ │ │ │ │ │
│ │50%以上子 │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新至领│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碳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新至双碳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新至双碳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新至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碳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浙江省疏浚│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工程有限公│ │ │ │ │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兴源环境科│杭州兴源环│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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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科│浙江省疏浚│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工程有限公│ │ │ │ │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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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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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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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权回购概述
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疏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基于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公司拟回购杭州兴源浙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源浙疏”)
持有的浙江疏浚3.867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疏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源浙疏
将进行清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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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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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保”)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奉国业”)拟为兴源环保将发生的银
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及其利息
、费用。为保障担保方权益,公司拟向兴奉国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同时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以部分项目的未来收款权(扣除项目贷款还本付息后的余额)向
兴奉国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质押反担保。反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担保及反担保合同期限根据兴源环保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奉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河头路151号15楼(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楚楚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有其100%股权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兴奉国业营业收入3,722.95万元,净利润1,735.52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兴
奉国业资产总额261,812.31万元,净资产146,305.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兴奉国业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兴奉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兴奉国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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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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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担保风险。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浙江新至领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领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资
金需要,新至领碳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农商行”)申请
人民币1,000万元融资。应联合农商行要求,公司拟为新至领碳在联合农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债务履
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担保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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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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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9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15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014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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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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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新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淄博新牧”)已向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新小贷”)
申请本金人民币290万元借款。应慧新小贷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至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至农业”)为淄博新牧在慧新小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
为总计不超过本金人民币29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该笔主债权对应的
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该担保事项已经新至农业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兴源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淄博新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09-01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淄博科技工业园南支一路(兴园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庆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
畜牧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
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机
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兽
医专用器械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物联网
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淄博新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51
%股权。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淄博新牧资产总额18867.88万元,负债总额17905.99万元,净资产
961.88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12746.94万元,利润总额438.49万元,净利润359.80万元,以上
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淄博新牧资产总额14454.41万元,负债总额12741.69万元,净资产1
712.72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5346.00万元,利润总额90.62万元,净利润-0.64万,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3、被担保人淄博新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新至农业为淄博新牧在慧新小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总计不超过本
金人民币29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该笔主债权对应的借款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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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其他事项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
人的议案》,董事会选举张海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
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海山先生
。公司已完成上述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12
4409H
2、单位名称: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
5、法定代表人:张海山
6、注册资本:壹拾伍亿伍仟叁佰捌拾万柒仟叁佰壹拾肆元
7、成立日期:1992年07月1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资源管理;防洪除
涝设施管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
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节能管理
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
对外承包工程;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
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
;林产品采集;林业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日用
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机械设备销售;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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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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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
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并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张海山先生为公司董
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海山先生。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应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张海山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
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选举完成后,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
整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无变化,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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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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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014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伏俊敏女士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202827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
.05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202827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36%
。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278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02%;反对3
14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5%;弃权4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06%;反对314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5.2047%;弃权4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4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861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13%;反对4
85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6%;弃权1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025%;反对485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3918%;弃权1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664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76%;反对3
76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45%;弃权4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995%;反对376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2.1071%;弃权4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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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其他事项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海山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海山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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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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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仲裁。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申请人。
3、案件涉案金额:2506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
次仲裁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重大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艺”)就与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
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伊春指挥部”)合同纠纷向伊春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
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
(二)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进度款22410300.00元;
2、本案工程款对应利息:2650622.09元;
3、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仲裁背景情况
伊春指挥部与浙江兴艺签订合同,将伊春市小兴安岭一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
复工程发包给浙江兴艺进行施工。根据伊春指挥部委托审计确认的无争议金额,伊春指挥部应
按合同约定支付部分工程的进度款22410300.00元。因伊春指挥部以不符合支付条件为由拒付
,浙江兴艺提起本案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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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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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源环境”)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担保
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三源”、“债务人”)在中
国农业发展银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琼中支行”、“债权人”)的融
资提供本金及其利息、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签
署的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
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原议案审议通过后
,公司积极配合银行开展内部授信审批工作。根据银行最终授信审查意见,需追加子公司湖州
中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中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兴源环境、湖
州中卉、鑫三源提供赋强公证,同时新增对合同有实质性影响的条款,担保事项发生重大变更
。主要变更如下:(一)保证人及保证方式
由:兴源环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调整为:兴源环境、湖州中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二)赋强公证
兴源环境、湖州中卉、鑫三源为鑫三源从农发行琼中支行取得借款形成的相关法律文书及
事项办理赋强公证。
(三)其他新增条款
1、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在主
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后,保证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在保证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影响且不得主张任何减免。
2、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存在其他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或其他类型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优先
和/或单独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无需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且有权在
各项担保中自主选择实现担保的优先顺序与额度。
3、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存在其他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或其他类型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
变更或减免债务人或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任何担保,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减少
或免除。债权人可按照保证合同相关条款实现担保权利。
4、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因其他担保的存在而免除或减少,也不因被担保债
务的部分履行而同比例免除或减少。
除以上条款外,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均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11-26
注册地址:琼中县营根镇虎头路35号水务局综合楼3楼法定代表人:曾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
、水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水环境处理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污水处理厂运营和管理,自来
水厂运营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设备及材料、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鑫三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三乘
三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鑫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
股权。
鑫三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三源资产总额88616.56万元,负债总额98004.39万元,净资产-9
387.8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2734.95万元,净利润-2734.95万元,以上
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鑫三源资产总额89347.91万元,负债总额99338.81万元,净资产-99
90.90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586.20万元,净利润586.20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湖州中卉拟为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范围为本金及其利息、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调整系根据银行授信审查意见作出,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
合理、合法、公允,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担保
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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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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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已
达到披露标准,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公司已在《关于
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披露了截至2026年7月21日的诉讼
、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人民币1484.38万
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
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案件尚未开庭
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
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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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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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疏浚”)因日常经营补充流动
资金需要,拟向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农商行”)申请人民币
2000万元融资。应吴兴农商行要求,公司拟为浙江疏浚在吴兴农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
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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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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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14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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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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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一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永本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205,622,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3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205,622,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
34%。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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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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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放弃股权转让优先
购买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浙江新至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数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至碳和数字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碳和”)与宁波任立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宁波任立”)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新至碳和持有其65%股权,宁波任立持有其35%股权
。宁波任立拟将所持有的新至数能35%股权转让给宁波钱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波钱立”)。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至碳和持有新至数能的股权比例不变,不会改变新至碳
和对新至数能的实际控制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放弃股权转让
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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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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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一
浙江新至数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数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补
充流动资金需要,新至数碳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杭
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融资。应建设银行杭州分行要求,公司拟为新至数碳在建设银
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及其利息、费用等,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
为响应《关于深入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若干措施》(杭政办函(2025)65号)指导精
神,建设银行与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融担集团”)联合推出专项贷
款方案,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贴息补助。新至数碳作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名
单内企业,可申请该专项贷款。为满足专项贷款的申请要求,杭州融担集团拟为新至数碳的前
述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杭州融担集团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担保二
新至双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双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补充流
动资金需要,新至双碳拟向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融资。应建设银行杭州分行
要求,公司拟为新至双碳在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
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新至数碳在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
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同
时,因杭州融担集团亦为新至数碳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应杭州融担集团要求,公司拟为杭州融
担集团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拟为新至双碳在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等,债务履行
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
序合理、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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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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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15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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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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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长兴县蓝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为被告,兴源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人。
3、案件涉案金额:1178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
讼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重大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童友刚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向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长兴县蓝阳城镇建
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蓝阳”)、第三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二
建”)、第三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
讼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童友刚
被告:长兴县蓝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长兴蓝阳在欠付南通二建工程款范围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1781048.00元
;
2、请求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鉴定费用。
(三)本次诉讼背景情况
公司和南通二建作为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项目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中
标社会资本方,设立长兴蓝阳作为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南通二建为PPP项目中长兴县和平镇
镇前街外立面装饰改造工程、长兴县画溪街道姚家桥美丽城镇兴姚路立面改造工程的总承包方
。原告童友刚诉称,南通二建已将上述两个子项工程转包给其,但至今仍拖欠工程款,故提起
本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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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一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永本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5-28│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担保一:
公司控股子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三源”)因琼中黎族苗
族自治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琼中PPP项目”)建设需要已向中国农业发
展银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琼中支行”)申请项目融资90000万元。
应农发行琼中支行要求,公司已为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借款提供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3559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2019年5月21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孙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关于公司为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融资追加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截至目前,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
实际借款余额14316.75万元。为缓解项目贷款分期还本的资金压力,鑫三源拟向农发行琼中支
行申请调整每期还款本金,调整不涉及总还款本金、还款时间、还款期限。应农发行琼中支行
要求,公司拟为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上述融资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由
本金及其利息、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559万元调整为本金及其利息、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90000万元,担保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如鑫三源新增其他融资借款,公司将另行提起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占用前述担保额度。担保二:为更好地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公司全资
子公司新至双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双碳”)已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嘉兴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用款主体为新至双碳直接或者间接持股50%
以上的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主体”)。应嘉兴银行要求,公司拟为被担保主体在嘉兴银行
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及其利
息、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8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一:
1、基本情况
名称: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11-26
注册地址:琼中县营根镇虎头路35号水务局综合楼3楼法定代表人:曾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
、水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水环境处理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污水处理厂运营和管理,自来
水厂运营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设备及材料、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鑫三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三乘
三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鑫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
股权。
鑫三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三源资产总额88616.56万元,负债总额98004.39万元,净资产-9
387.8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2734.95万元,净利润-2734.95万元,以上
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鑫三源资产总额89347.91万元,负债总额99338.81万元,净资产-99
90.90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586.20万元,净利润586.20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被担保人二:
被担保主体公司将根据储能项目具体推进情况进行设立,信息以最终工商信息登记为准。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融资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由本金及
其利息、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559万元调整为本金及其利息、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
万元,担保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拟为新至双碳直接或者间接持股50%以上的公司在嘉
兴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及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
不超过8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了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
、合法、公允,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担保行为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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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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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
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转让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敖汉兴敖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敖环境”)拟与赤峰兴惠交通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惠交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
定兴敖环境转让敖汉旗城市综合体提升改造及生态保护建设项目PPP项目拥有的剩余全部债权
,兴惠交通同意受让债权,并取得对债权的所有权利及相关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债权转让不构成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赤峰兴惠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
市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新惠路北法定代表人:王兢鑫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融资
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敖汉旗龙兴
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
债权债务重组对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转让人(卖方):敖汉兴敖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受让人(买方):赤峰兴惠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二)债权转让
自交割日起,卖方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买方,买方由此替代卖方取得对债权的所有权利及相
关权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转让能够更好地化解公司债权债务风险,有利于提升资金周转,减少公司坏账损
失风险,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初步计算,综合上述债权的折让金额及公司已计提的坏账损
失,本次债权转让预计将增加公司收益94.67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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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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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9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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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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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长富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富业荣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富业荣六号”)原基金管理
人上海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富”)出具的《关于变更管理人事宜的说明
函》,长富业荣六号的基金管理人由“上海长富”变更为“上海笃熙禀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笃熙禀泰”),同时基金名称由“长富业荣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
“笃熙禀泰烁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烁涵1号”)。笃熙禀泰承接上海长富作
为长富业荣六号管理人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笃熙禀泰提供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资料变更办理确认单》及相
关材料,确认上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名称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
证券账户资料及相关信息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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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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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新至数碳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至数碳”)已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
行临平支行”)申请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应农业银行临平支行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保”)为新至数碳在农业银行临平支行的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总计不超过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
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该担保事项已经兴源环保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兴源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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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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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一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永本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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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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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
3、案件涉案金额:1669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施集团资金集
中统一管理与内部余缺统筹调拨。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
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重大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钱峰学就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起诉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源环境”)、第三人杭州兴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源节能环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钱峰学
被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杭州兴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返还第三人兴源节能环保款项14834794.52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暂计
至2026年1月15日为1752692.83元;
2、第三人兴源节能环保向原告支付为维护兴源节能环保的公司利益而支出的律师费10万
元。
(三)本次诉讼背景情况及进展
兴源节能环保由兴源环境、吕进归共同出资设立。2016年,兴源节能环保股东变更为兴源
环境、钱峰学、吕进归。原告诉称被告在未经股东会决议、未经原告及吕进归同意的情况下,
将14834794.52元资金转入被告名下账户。据此,原告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向兴
源节能环保返还资金。公司已向案件受理法院申请对第三人兴源节能环保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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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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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
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12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深证上审〔2025〕251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
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兴源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83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
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
,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当前资本市场
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
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
司后续将结合市场环境等因素,择机再次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
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当前外部客观环境、公司
实际情况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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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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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已
达到披露标准,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公司已在《关于
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披露了截至2026年4月27日的诉讼、仲
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人民币1,923.53万
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人民币1,873.93万元,
占总金额的97.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人民币49.6
0万元,占总金额的2.58%。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加强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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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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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续签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雄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续签合作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保理”)签署合作
协议,新希望保理为本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
)提供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用途由本公司严格监管使用,主要用于支付下属子公司与上下
游客户间贸易或劳动服务合同的款项。协议有效期2年内,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
的保理融资额度(含专项计划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整。鉴于原合作协议到期及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与新希望保理签署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2年,新希望保理为公司
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含专项计划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整。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办公区D座二层202-30室法定代表人:何
成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
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96.6667%股权,宁波卓晟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3.3333%股权。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希望保理资产总额97237.42万元,净资产34693.70万元,2025年
营业收入4683.48万元,净利润172.79万元。以上数据由新希望保理提供,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刘永好先生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新希望保理为刘永好
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希望保理为公
司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新希望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提
供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用途由公司严格监管使用,用于支付公司及分子公司与上下游合作
商间贸易或劳动服务合同的款项。根据不同的业务,由公司及公司分子公司及上下游合作商与
新希望保理另行签订相应的《商业保理合同》。
公司与新希望保理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业务。
2、新希望保理的服务范畴
新希望保理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
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保理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
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3、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2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可重新签订。在协议期间,公司与新希望保理
据此开展的保理融资业务,以另行签订的《商业保理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以《商业保理合
同》项下的保理融资款获得全部清偿后终止。4、保理融资额度
协议有效期内,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含专项计划额度)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整。
5、保理融资额度使用条件
在办理具体保理业务中保理融资额度的每次使用,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为前提:
(1)申请的保理融资本金金额不超过保理融资额度余额;
(2)保理融资申请在额度有效期内提出;
(3)新希望保理已受让申请融资所对应的应收账款;
(4)在协议生效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无违反《商业保理合同》的行为。
(1)新希望保理给予公司保理融资额度,并不意味着新希望保理有义务就公司提出转让
申请的全部应收账款办理保理融资。对于公司根据《商业保理合同》提出的保理融资申请,新
希望保理有权予以审核并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阻。
(2)新希望保理保证在对基础合同、发票等材料审核之后,尽快签订《商业保理合同》
及相关附件。新希望保理派专人负责与公司对接,高效地为公司提供保理服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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