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40 飞力达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6-27│ 20.00│ 4.7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3-14│ 10.70│ 4708.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3-06│ 6.57│ 295.65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基金3 │ 9595.00│ ---│ ---│ 12665.09│ ---│ 人民币│
├─────────┼─────┼─────┼─────┼─────┼──────┼──────┤
│基金1 │ 3000.00│ ---│ ---│ 7701.13│ ---│ 人民币│
├─────────┼─────┼─────┼─────┼─────┼──────┼──────┤
│基金2 │ 3000.00│ ---│ ---│ 6925.21│ ---│ 人民币│
├─────────┼─────┼─────┼─────┼─────┼──────┼──────┤
│基金4 │ 1500.00│ ---│ ---│ 1531.03│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昆山现代物流中心项│ 1960.91万│ 0.00│ 1312.16万│ 66.92│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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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 1.46亿│ 0.00│ 1.39亿│ 94.98│ 219.02万│ 2013-09-30│
│园项目 │ │ │ │ │ │ │
├─────────┼──────┼─────┼─────┼─────┼─────┼──────┤
│西南供应链基地项目│ 1.03亿│ ---│ 1.03亿│ 100.02│ -559.69万│ 2020-07-3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83万│ ---│ 4.83万│ 100.00│ ---│ ---│
├─────────┼──────┼─────┼─────┼─────┼─────┼──────┤
│昆山现代物流中心项│ 9258.63万│ 0.00│ 9323.80万│ 100.70│ 542.49万│ 2012-06-30│
│目 │ │ │ │ │ │ │
├─────────┼──────┼─────┼─────┼─────┼─────┼──────┤
│华南供应链基地项目│ 1.03亿│ 0.00│ 0.00│ 0.00│ ---│ ---│
├─────────┼──────┼─────┼─────┼─────┼─────┼──────┤
│西南供应链基地项目│ 0.00│ 0.00│ 1.03亿│ 100.02│ -559.69万│ 2020-07-31│
├─────────┼──────┼─────┼─────┼─────┼─────┼──────┤
│现代物流运营网点拓│ 1727.67万│ 0.00│ 1400.00万│ 81.03│ 179.73万│ 2013-12-31│
│展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69.76万│ 4569.76万│ 4569.76万│ 100.00│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000.00万│ 0.00│ 20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9774.59万│ 4569.76万│ 9774.59万│ 100.00│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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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东莞同芯聚│ 1.4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联供应链投│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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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合并报表范│ 1.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围内全资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江苏飞力达│上海飞力达│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国际物流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飞力达│上海飞力达│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国际物流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飞力达│飞力达物流│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深圳)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飞力达│飞力达物流│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际物流股│(深圳)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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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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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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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耿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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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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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调整的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钱康珉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钱康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康珉先生及其配
偶和其他关联人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钱康珉先生已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
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钱康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钱康珉先生任职期
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张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洁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人数及其他成员不变,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洁女士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8月生,本科学历。2025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采
购管理部分管领导、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2014年4月至2025年11月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与行
政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3年5月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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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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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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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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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的通知,获悉飞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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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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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参与设立了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鼎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
缴出资人民币9595万元,出资比例为47.266%,现已全部实缴。
二、产业基金延期情况
因目前产业基金尚未退出部分投资项目,为保证基金的正常运作和项目的顺利退出,实现
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普通合伙人提议且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产业基金存续期限
,产业基金的经营期限将延长至2026年7月21日,除非按照合伙协议之约定而提前终止或解散
。
除以上主要条款变更外,合伙协议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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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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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飞力达”)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结合东莞飞力达生产经营
情况,公司拟对东莞飞力达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田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
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公司章程》《担保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
3.担保事项:为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田支行申请人
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银行共
同协商决定,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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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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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
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
提相应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2025年半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约748.31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情况如下: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
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
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以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
的组别,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账龄组合为基
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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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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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
25年8月15日下午15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5日以书面和邮件
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国凯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
中监事冯国凯先生,郭秀君女士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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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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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003625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33.65%)的控股股东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通汽修”)、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立达投资”)、昆山飞达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
5年6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10万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74%)。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和飞达投资出具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
施情况的告知函》: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和飞达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3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3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
和飞达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勤、吴有毅、沈黎明合计持有公司权益的比例由33.7550%减少
至32.761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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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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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003625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33.65%)的控股股东昆山亚通汽车
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汽修”)、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
立达投资”)、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10万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74%),且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减持行为自公告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实施。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亚通汽修
、吉立达投资和飞达投资的通知:其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1110万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7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拟减持股东:
1.亚通汽修: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
2.吉立达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
3.飞达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
亚通汽修实际控制人姚勤先生、吉立达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毅先生、飞达投资实际控制人
沈黎明先生三位自然人为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飞达投资三家控股股东合计计划减持数
量不超过1110万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7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减持行为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9月2
日);
7.其他说明: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飞达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减
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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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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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
24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
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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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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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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