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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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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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6-20│ 19.60│ 1.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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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03-03│ 25.30│ 2.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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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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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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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教育科技│ 930.00│ ---│ 75.00│ ---│ -15.60│ 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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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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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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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云平台 │ 1.42亿│ 1661.82万│ 3779.15万│ 82.48│ -48.02万│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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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自适应学习│ 6.07亿│ ---│ ---│ ---│ ---│ ---│
│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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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资源学习系统 │ 8625.18万│ 157.95万│ 2281.12万│ 89.49│ 922.35万│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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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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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0 │交易金额(元)│537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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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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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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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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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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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方直科技")持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银行""标的公司")10%的股权。公司拟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 │
│ │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5375万元转让标的公司10%的股权。本次转让完 │
│ │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相关约定,公司已收到全│
│ │部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5,37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蓝海银 │
│ │行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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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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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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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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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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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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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
│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订单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北京执象│
│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执象”)采购金太阳智能助教机器人相关产品,采购金│
│ │额为838.60万元。经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已与北京执象签署相关订单。具│
│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
│ │。 │
│ │ 鉴于招标方的招标进度一再推迟,项目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结合各方整体经营规划及│
│ │市场环境变化,为维护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公司与北京执象协商一致终止原采购订单。│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北京执象签署《采购订单终止协议》。│
│ │ 2、公司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持有北京执象26.5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执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订单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
│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订单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元忠先生及一致│
│ │行动人陈克让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 │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
│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名称: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0号楼1层1633室 │
│ │ 4、法定代表人:靳清华 │
│ │ 5、注册资本:1131.313万人民币 │
│ │ 9、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持有北京执象26.52%的股权,根据《深 │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执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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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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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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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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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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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
│ │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 │执象”)采购金太阳智能助教机器人相关产品,采购金额为838.60万元。经上述董事会、监│
│ │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已与北京执象签署相关订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向关联方北京执象采购 │
│ │金太阳智能助教机器人相关产品,采购金额为838.60万元。 │
│ │ 2、公司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持有北京执象26.5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执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除了本次关联交易之外,公司与北京执象未发 │
│ │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与北京执象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
│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 │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元忠先│
│ │生及一致行动人陈克让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
│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名称: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0号楼1层1633室 │
│ │ 4、法定代表人:靳清华 │
│ │ 5、注册资本:1131.313万人民币 │
│ │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 │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餐饮管理;计算│
│ │机系统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 │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翻译服务;礼仪服务;打字复印;商│
│ │标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计算机软硬│
│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 │ 7、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靳清华持股44.2%,黄元忠持股26.52%,实际控制人为靳清│
│ │华。 │
│ │ 8、财务数据 │
│ │ 北京执象成立于2016年3月15日,主要依托于先进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未来课堂教学服 │
│ │务、教与学进阶测评和教学大数据分析服务等。2023年度,北京执象实现营业收入26,436,8│
│ │14.87元,净利润7,782,878.9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执象总资产为32,359,659.4 │
│ │元,净资产为24,751,842.61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 │
│ │ 9、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持有北京执象26.52%的股权,根据《深 │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执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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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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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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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以
及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登
记通知书》,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及教育软件和教学资源的开发、销售、咨询及其技术服务;计算机
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屋租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玩具销售;灯具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
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
策划;版权代理。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新能源原动设
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
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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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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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于2025年6月6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订单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北京执象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执象”)采购金太阳智能助教机器人相关产品,采购金额为83
8.60万元。经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已与北京执象签署相关订单。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鉴于招标方的招标进度一再推迟,项目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结合各方整体经营规划及市
场环境变化,为维护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公司与北京执象协商一致终止原采购订单。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北京执象签署《采购订单终止协议》。
2、公司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持有北京执象26.5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执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订单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订单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元忠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
克让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0号楼1层1633室
4、法定代表人:靳清华
5、注册资本:1131.313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餐饮管理;计算机系
统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翻译服务;礼仪服务;打字复印;商标代理;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7、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靳清华持股44.2%,黄元忠持股26.52%,实际控制人为靳清华。
8、财务数据
北京执象成立于2016年3月15日,主要依托于先进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未来课堂教学服务
、教与学进阶测评和教学大数据分析服务等。2024年度,北京执象实现营业收入33767989.43
元,净利润11798681.5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执象总资产为33245007.91元,净资产
为12527240.03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安徽金凯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持有北京执象26.52%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执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10、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订单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终止原因
基于招标方的招标进度一再推迟,项目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结合各方整体经营规划及市
场环境变化情况,审慎研究分析后,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原采购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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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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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投资企业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并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
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
与深圳嘉道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道谷”)、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嘉道功程”)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产业投资企业”),该产业投资企业认缴出资总规模为人民币30,100万元。公司
持有合伙企业39.87%的股份。2017年6月30日,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完成,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12日、2017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7月,公司与嘉道谷、嘉道功程签署了新的《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协议主要修订了合伙期限及出资额等内容。合伙期限由
11年变更为6年,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可以提前终
止或延长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30,1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5,100万元,
其中嘉道功程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8,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由人
民币12,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嘉道谷认缴出资额不变,仍为人民币100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产业投资企业延期的议案》,根据《合伙协议》第3.3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6
年,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合伙
期限。”产业投资企业的合伙期限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保障合
伙人利益最大化,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将产业投资企业的合伙期限延长2年,即合伙期限
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延长期限内不收取管理费。后续,公司已与嘉道谷、嘉道功程签署了
《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202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产业投资企业延期的情况
根据《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2023年)第3.3条“合
伙期限:合伙期限为8年,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可
以提前终止或延长合伙期限。”,产业投资企业的合伙期限将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为了更
好地实现投资目标,保障合伙人利益最大化,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提议将产业投资企业的
合伙期限延长5年,即合伙期限延长至2030年6月30日,延长期限内不收取管理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延长产业投资企业的经营期限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产业
投资企业延期事项未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产业投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事项不涉及《合伙协议》其他条款变更,符合产业投资
企业的实际投资情况,有利于公司继续推进在教育行业的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实现公司业务
结构的多元化和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产业投资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国内政策、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
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
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如有需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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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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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于2025年4月2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
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注销公司控
股子公司深圳市方直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直教育科技”),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事项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控股
子公司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方直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YU9WQ6U
3、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24年9月14日
6、法定代表人:黄元忠
7、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02
8、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
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
销售;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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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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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归属于上
市公司母公司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222187838.78元,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374141.6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00466.8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10046.69元。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5891133.5元。
根据2024年度盈利状况及公积金余额情况,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
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股份988900股后250757735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28
4098.0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基数,
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284098.08元,
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4.95%。2024年度公司实施股份
回购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9997279.00元,未计入上述分红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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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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