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20 金运激光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5-16│                 23.36│                1.8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742.00│       ---│       ---│    742.00│         ---│      人民币│
├─────────┼─────┼─────┼─────┼─────┼──────┼──────┤
│基金              │    460.00│       ---│       ---│    47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中小功率金属射频激│   2819.36万│       ---│ 2882.12万│    102.23│    8.80万│  2012-10-15│
│励二氧化碳激光器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
│购买工业生产厂房  │         ---│       ---│ 4788.94万│     99.77│       ---│         ---│
├─────────┼──────┼─────┼─────┼─────┼─────┼──────┤
│3D展示技术与服务  │         ---│    200.00│  962.53万│    100.00│  -25.35万│         ---│
├─────────┼──────┼─────┼─────┼─────┼─────┼──────┤
│中小功率激光设备异│   5291.60万│       ---│ 5334.39万│    100.81│  -10.13万│  2012-06-15│
│地技改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563.10万│       ---│ 2563.96万│    100.03│       ---│  2013-12-1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96.81万│       ---│ 2022.31万│    101.28│       ---│  2012-06-15│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29                                                                      │
├──────┼────────────────────────────────────────┤
│关联方      │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所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            │股东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全盛通”)于2023年10月25日在武汉签│
│            │署《借款合同》,于2024年12月26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内容详见20│
│            │24-052号公告);于2025年10月27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在《│
│            │补充协议》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条款。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新余全盛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姐姐梁芳所控制的公司,持有公司0.79%股份, │
│            │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                                                                 │
│            │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
│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
│            │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
│            │代表人:梁芳;注册资本:60万元;注册地: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7楼;主要办公 │
│            │地(住所):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7楼;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服务;主要股东和实 │
│            │际控制人:梁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8843520.48元、净资产30277555.48元、营业收入│
│            │0元,净利润-817763.34元。新余全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
│            │    1、新余全盛通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至2027年10月24日,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 │
│            │万元整。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梁伟、梁浩东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满足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玩偶一号(武汉│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偶一号”)提供借款:玩偶一号分别与梁伟先生、梁浩东先│
│            │生于2025年8月26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在原《借款协议》(2│
│            │019年1月1日签署)、《借款协议                                                   │
│            │    续》(2020年6月30日签署)、《补充协议》(2024年4月25日签署)基础上修改延长借│
│            │款期限条款。梁伟、梁浩东将向玩偶一号分别提供的人民币85.7万元、人民币440万元的借 │
│            │款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梁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浩东先生为梁伟先生之子,均为公司关联自│
│            │然人,其向公司控股孙公司玩偶一号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                                                                 │
│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萍│
│            │、肖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            │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梁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201021967********;住所: │
│            │武汉市江岸区;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2、梁浩东先生:梁伟先生之子,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201021993********;住所 │
│            │:武汉市江岸区;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4-12-26                                                                      │
├──────┼────────────────────────────────────────┤
│关联方      │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所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            │股东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全盛通”)于2023年10月25日在武汉签│
│            │署《借款合同》;于2024年12月26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在原《借款│
│            │合同》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条款。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新余全盛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姐姐梁芳所控制的公司,持有公司0.79%股份, │
│            │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                                                                 │
│            │    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
│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
│            │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
│            │代表人:梁芳;注册资本:60万元;注册地: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7楼;主要办公 │
│            │地(住所):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7楼;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服务;主要股东和实 │
│            │际控制人:梁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5,184,327.96元、净资产34,389,327.96元、营业│
│            │收入26,151,088.03元,净利润20,284,964.36元。新余全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梁伟                                 950.00万               6.28              17.53     2024-12-17
─────────────────────────────────────────────────
合计                                 950.00万               6.28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29│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股
东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全盛通”)于2023年10月25日在武汉签署《
借款合同》,于2024年12月26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内容详见2024-052
号公告);于2025年10月27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在《补充协议
》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条款。                                              
    2、关联关系说明                                                               
    新余全盛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姐姐梁芳所控制的公司,持有公司0.79%股份,为 
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
表人:梁芳;注册资本:60万元;注册地: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7楼;主要办公地( 
住所):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7楼;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服务;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梁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8843520.48元、净资产30277555.48元、营业收入0元,净 
利润-817763.34元。新余全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新余全盛通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至2027年10月24日,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 
元整。                                                                            
──────┬──────────────────────────────────
  2025-08-28│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为满足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偶一号”)提供借款:玩偶一号分别与梁伟先
生、梁浩东先生于2025年8月26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在原《借 
款协议》(2019年1月1日签署)、《借款协议·续》(2020年6月30日签署)、《补充协议》 
(2024年4月25日签署)基础上修改延长借款期限条款。梁伟、梁浩东将向玩偶一号分别提供 
的人民币85.7万元、人民币440万元的借款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类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                                                                    
    2、关联关系说明                                                               
    梁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浩东先生为梁伟先生之子,均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其向公司控股孙公司玩偶一号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萍、肖
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梁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201021967********;住所:武 
汉市江岸区;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非失信被执行人。                   
    2、梁浩东先生:梁伟先生之子,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4201021993********;住所:武汉市江岸区;非失信被执行人。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聂金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根据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同时,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审批通 
过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三、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不设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 
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在公司所属其他单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也可在相应单位领取报酬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71万元(含税)。                  
    (2)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报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任职岗位及绩效考核领取相应报酬。                        
    (1)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薪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 
、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2)绩效奖金方面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公司 
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确定
绩效奖金。                                                                        
    四、发放办法                                                                  
    在公司任职领薪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奖金根据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 
志远”)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 
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
.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万元2024年度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
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月明,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3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
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礼珍,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4年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
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合计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
构协商确定。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
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
司对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
据、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
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2025-04-22│银行授信                                                            
──────┴──────────────────────────────────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资金的总体安排考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具体合作银行以及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 
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待后续进一步协
商后确定,相关授信及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3、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授信期内, 
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4、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 
文件。                                                                            
    公司前期未使用完的授信额度于该议案审议通过后不再使用。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累计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40.41%。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
  2025-01-03│诉讼事项                                                            
──────┴──────────────────────────────────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梁伟先生家属送达的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2023)苏08
刑初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2021年10月25日及2023年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逮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21年8月1
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22日取保候审,2023年2月15日被逮捕。                
    二、诉讼判决情况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判决如下:                                
    被告人梁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追缴
被告人梁伟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                                                                  
──────┬──────────────────────────────────
  2024-12-30│其他事项                                                            
──────┴──────────────────────────────────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