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209 行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4-18│ 34.28│ 6.31亿│
├───────────┼───────────┼───────────┼───────────┤
│增发 │ 2015-04-15│ 12.33│ 6079.00万│
├───────────┼───────────┼───────────┼───────────┤
│增发 │ 2016-05-24│ 21.19│ 10.00亿│
├───────────┼───────────┼───────────┼───────────┤
│增发 │ 2019-01-28│ 21.98│ 29.7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长沙行云智冷科技有│ 1750.00│ ---│ 35.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行云存算(深圳)科│ 1654.90│ ---│ 51.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杭州行云智冷科技有│ 800.00│ ---│ 4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行云汇算科技│ 510.00│ ---│ 51.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杭州云智数科科技有│ 510.00│ ---│ 51.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川海(深圳)新能源│ ---│ ---│ 51.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行云数智科技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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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无锡捷玛物联科│ 750.00万│ 0.00│ 750.00万│ 100.00│ -73.50万│ 2012-02-14│
│技有限公司75%股权 │ │ │ │ │ │ │
├─────────┼──────┼─────┼─────┼─────┼─────┼──────┤
│产品研发与检测中心│ 1775.19万│ 0.00│ 1775.19万│ 100.00│ ---│ 2014-12-31│
│升级 │ │ │ │ │ │ │
├─────────┼──────┼─────┼─────┼─────┼─────┼──────┤
│运营信息中心扩容建│ 2438.16万│ 0.00│ 2438.16万│ 100.00│ ---│ 2014-12-31│
│设 │ │ │ │ │ │ │
├─────────┼──────┼─────┼─────┼─────┼─────┼──────┤
│投资郑州圣兰软件科│ 960.00万│ 0.00│ 960.00万│ 100.00│ 14.26万│ 2013-01-07│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增资苏州天泽信息科│ 2700.00万│ 0.00│ 2700.00万│ 100.00│-1739.06万│ 2013-12-30│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营销与服务渠道建设│ 136.11万│ 0.00│ 136.11万│ 100.00│ ---│ 2014-12-31│
├─────────┼──────┼─────┼─────┼─────┼─────┼──────┤
│铺底流动资金投入 │ 0.00│ 0.00│ 0.00│ 0.00│ ---│ 2014-12-24│
├─────────┼──────┼─────┼─────┼─────┼─────┼──────┤
│购买现代商友软件集│ 1.49亿│ 100.00万│ 1.49亿│ 100.00│ 426.10万│ 2015-04-30│
│团有限公司75%股权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500.00万│ ---│ 15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400.00万│ 0.00│ 3400.00万│ 100.00│ ---│ 2015-09-22│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63亿│ 4647.70万│ 2.64亿│ 100.48│ ---│ ---│
│) │ │ │ │ │ │ │
├─────────┼──────┼─────┼─────┼─────┼─────┼──────┤
│增资MBPジャパン│ 7800.00万│ 0.00│ 7800.00万│ 100.00│ ---│ 2017-06-14│
│株式会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947.23万│ 0.00│ 9947.23万│ 100.00│ ---│ 2018-07-24│
├─────────┼──────┼─────┼─────┼─────┼─────┼──────┤
│增资上海鲲博通信技│ 600.00万│ 0.00│ 600.00万│ 100.00│ 0.00│ 2012-04-20│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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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转让比例(%) │0.22 │
├──────┼────────────────┼──────┼────────────────┤
│交易金额(元)│1054.80万 │转让价格(元)│5.27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肖四清 │
├──────┼────────────────────────────────────────┤
│受让方 │徐逖晟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转让比例(%) │0.22 │
├──────┼────────────────┼──────┼────────────────┤
│交易金额(元)│1059.80万 │转让价格(元)│5.30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肖四清 │
├──────┼────────────────────────────────────────┤
│受让方 │徐逖晟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转让比例(%) │0.22 │
├──────┼────────────────┼──────┼────────────────┤
│交易金额(元)│1079.80万 │转让价格(元)│5.40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肖四清 │
├──────┼────────────────────────────────────────┤
│受让方 │徐逖晟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转让比例(%) │0.22 │
├──────┼────────────────┼──────┼────────────────┤
│交易金额(元)│1084.80万 │转让价格(元)│5.42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肖四清 │
├──────┼────────────────────────────────────────┤
│受让方 │徐逖晟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转让比例(%) │0.22 │
├──────┼────────────────┼──────┼────────────────┤
│交易金额(元)│1089.80万 │转让价格(元)│5.45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肖四清 │
├──────┼────────────────────────────────────────┤
│受让方 │徐逖晟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转让比例(%) │0.22 │
├──────┼────────────────┼──────┼────────────────┤
│交易金额(元)│1139.80万 │转让价格(元)│5.70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肖四清 │
├──────┼────────────────────────────────────────┤
│受让方 │徐逖晟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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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5 │
├──────┼────────────────────────────────────────┤
│关联方 │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况 │
│ │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
│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
│ │深圳市行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行云”或“甲方”)拟出资510万元与关联 │
│ │方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拥国际”或“乙方”)、深圳│
│ │市汇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市行云汇算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行云汇算”)。本次设立后,深圳行云汇算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并│
│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云拥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控制的公司,董事王砚耕先生为王维先│
│ │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董事黄志远先生为深圳│
│ │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视为关联董│
│ │事。董事张志甜先生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原则,视为关联董事。 │
│ │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砚耕│
│ │先生、黄志远先生、张志甜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6-17 │
├──────┼────────────────────────────────────────┤
│关联方 │王维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砚耕先生、黄志远先生和│
│ │张志甜先生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与公司签署《借│
│ │款协议》,王维先生同意提供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 │
│ │利率2%,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使用。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
│ │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
│ │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91,852,462股,占│
│ │公司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2,039,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3%。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董事王砚耕先生为王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
│ │经理,董事黄志远先生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上市规则》属于关联董事。董事张志甜先生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原则,视为关联董事。│
└──────┴────────────────────────────────────────┘
┌──────┬────────────────────────────────────────┐
│公告日期 │2026-05-29 │
├──────┼────────────────────────────────────────┤
│关联方 │深圳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况 │
│ │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
│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
│ │子公司行云智冷(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出资800万元与关联方深圳 │
│ │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江苏亦驰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丙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杭州行云科技智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
│ │智冷”)。本次设立后,杭州智冷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深圳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控│
│ │制的公司,董事王砚耕先生为王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
│ │表人兼经理,董事黄志远先生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董事,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视为关联董事。董事张志甜先生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原则,视为关联│
│ │董事。 │
│ │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志远先│
│ │生、王砚耕先生、张志甜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对手方介绍 │
│ │ 深圳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5-19 │
├──────┼────────────────────────────────────────┤
│关联方 │深圳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况 │
│ │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
│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行云│
│ │智冷(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行云智冷”)拟出资1,750万元与长沙湘瀚液 │
│ │控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地先生、│
│ │孙高发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行云智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云智冷”)。本次│
│ │设立后,行云智冷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深圳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控│
│ │制的公司,董事王砚耕先生为王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
│ │表人兼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视为关联董事。 │
│ │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砚耕先│
│ │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
│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租赁场地│
│ │ │ │、购买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租赁场地│
│ │ │ │、购买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租赁场地│
│ │ │ │、购买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杭州多采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概况 │
│ │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
│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孙公│
│ │司杭州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悦云树”)拟出资510万元与关联方杭州多采 │
│ │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多采撷”)共同投资设立杭州云智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杭州云智数科”)。本次设立后,杭州悦云树直接持有杭州云智数科51%股权 │
│ │,杭州云智数科将成为公司控股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本次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海龙│
│ │先生、王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杭州多采撷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行云”)的全资子公司,公│
│ │司董事王维先生为天行云实际控制人,董事王砚耕先生为天行云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多采撷为公司关联方。天行云、湖南好旺企业│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为王维先生一致行动人,董事长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刘海龙先生视为关联董事。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王维、HK SKY CLOUD 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
│ │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
│ │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
│ │先生为全资香港孙公司HKSKYCLOUD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孙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
│ │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公司前期已与深圳易可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借款不超过1.4亿元。公司 │
│ │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为此次借款向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借│
│ │款并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
│ │ 为促进公司香港孙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短期业务发展需要,香港孙公司向深圳易可│
│ │达科技有限公司的香港子公司HONGKONGYUNEXPRESSLOGISTICSLIMITED借款870万美金,公司 │
│ │、王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子公 │
│ │司接受王维先生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 │准。 │
│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
│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并接受关│
│ │联人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1.HKSKYCLOUDLIMITED │
│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 │ 三、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91,852,462│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 │167,15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董事长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王│
│ │砚耕先生是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刘海│
│ │龙先生和王砚耕先生视为关联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自愿的原则,王维先生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公司提供反担│
│ │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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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7 │
├──────┼────────────────────────────────────────┤
│关联方 │王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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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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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前述担│
│ │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 │并注意投资风险。 │
│ │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
│ │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
│ │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关于实际控制人为│
│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一、授信、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
│ │ 2026年度,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
│ │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对方须为具备开展相关业务│
│ │资质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
│ │0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 │
│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机构、额度及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
│ │为准),该总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概述 │
│ │ 公司在上述授信、融资租赁额度内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同时,为满足│
│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
│ │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
│ │融机构申请的授信、融资租赁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 │
│ │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6年第│
│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 │ 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就上述授信、融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
│ │次接受关联担保遵循自愿的原则,王维先生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公司提供反担保│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 │ (一)被担保人 │
│ │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项目/业务需要及银行融资审批情况在子公司(包括│
│ │但不限于附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范围 │
│ │内调配使用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可以调剂至资 │
│ │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至资产│
│ │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 │
│ │ 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2024年尚未全面开展经营活动,暂无相关│
│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
│ │ 长沙湘树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2024年尚未全面开展经营活动,暂无相关│
│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
│ │ 北京行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1月,尚未全面开展经营活动,暂无相关经审 │
│ │计的财务数据。 │
│ │ (二)关联方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91,852,462│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 │167,15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
│ │人。董事长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王│
│ │砚耕先生是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刘海│
│ │龙先生和王砚耕先生视为关联董事需对《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回避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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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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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维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借款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维先生、│
│ │王砚耕先生和刘海龙先生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深圳易可达科│
│ │技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为本次借款向公司无偿提 │
│ │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交 │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91,852,462│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 │ 167,15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0%。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董事长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王│
│ │砚耕先生是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刘海│
│ │龙先生和王砚耕先生视为关联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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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8 │
├──────┼────────────────────────────────────────┤
│关联方 │王维、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是其法定代表人兼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
│ │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和刘海龙先生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亿元敞口额度需提供│
│ │担保。公司关联股东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 │圳天行云”)拟为上述授信业务向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关联股东王维先生为上│
│ │述授信业务向公司无偿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 │
│ │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
│ │ 王维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深圳天行云为王维先生一致行动人,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
│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深圳天行云为上述授信业务向公司无偿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已事先 │
│ │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
│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1、王维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91,│
│ │852,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深圳天行云持有公司25,641,025股,公司总股本的2.76│
│ │%。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天行云 │
│ │、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15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 │
│ │ 2、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董事长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王│
│ │砚耕先生是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刘海│
│ │龙先生和王砚耕先生视为关联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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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湘树云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王维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
│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的议案》《关于股东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股东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维先│
│ │生拟为全资子公司长沙湘树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树云”)和长沙悦云树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悦云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树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 │的综合授信,公司、王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悦云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 │的综合授信,公司、王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 │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
│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并接受关│
│ │联人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一)长沙湘树云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二)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 │
│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三、关联方基本信息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影响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91,852│
│ │,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 │
│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 │股份167,15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董事长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王│
│ │砚耕先生是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刘海│
│ │龙先生和王砚耕先生视为关联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遵循自愿的原则,王│
│ │维先生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 王维先生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
│ │公司健康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
│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将始终严格按照│
│ │相关法律法规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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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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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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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
│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持股│
│ │5%以上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和刘海龙先生回避表│
│ │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
│ │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
│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等,授信期限1年。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维先 │
│ │生拟为上述授信业务向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 │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七届│
│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 │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91,852│
│ │,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 │
│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 │股份167,15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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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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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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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关联董事王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和刘海龙先生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短期资金需求,公司股东王维先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湘树云│
│ │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王维│
│ │先生同意提供两家子公司合计172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利 │
│ │率2%。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 │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
│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王维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91,852│
│ │,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 │
│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 │股份167,15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董事长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王│
│ │砚耕先生是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刘海│
│ │龙先生和王砚耕先生视为关联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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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孙伯荣 2626.00万 6.22 79.62 2021-12-06
刘智辉 2100.81万 4.96 100.00 2020-12-08
陈进 1845.27万 4.35 81.51 2021-01-05
肖四清 1011.43万 2.40 33.20 2023-06-02
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 488.51万 0.53 100.00 2026-07-24
业(有限合伙)
─────────────────────────────────────────────────
合计 8072.01万 18.4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24 │质押股数(万股) │3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5.74 │质押占总股本(%) │0.40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0日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370.0万股给北京银 │
│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7-24 │质押股数(万股) │118.51 │
├────────┼──────────────┼────────┼──────────────┤
│质押占所持股(%) │24.26 │质押占总股本(%) │0.13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3日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118.5063万股给北京│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行云科技股│HK SKY CLO│ 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UD LIMITED│ │ │ │ │担保 │ │ │
│子公司 │ │ │ │ │ │ │ │ │
├─────┼─────┼─────┼────┼─────┼─────┼────┼───┼───┤
│行云科技股│HK SKY CLO│ 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UD LIMITED│ │ │ │ │担保 │ │ │
├─────┼─────┼─────┼────┼─────┼─────┼────┼───┼───┤
│行云科技股│HK SKY CLO│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UD LIMITED│ │ │ │ │担保 │ │ │
├─────┼─────┼─────┼────┼─────┼─────┼────┼───┼───┤
│行云科技股│长沙悦云树│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行云科技股│长沙湘树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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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长沙湘树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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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长沙悦云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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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北京行云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智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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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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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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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15:00召
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
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
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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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周期较长,合同履行过程中将面临双方经营状况变动
、供应链波动、国际贸易与技术管制、宏观经济、行业监管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多重外部因
素,均可能导致履约受阻、订单调整,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
3.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目前正在推进本协议项下全部算力资源的采购并尽快按约定交付起
租。若合同能够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VD客户(以下简称“甲方”)签署
《算力租赁协议》,公司向VD客户提供算力资源租赁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含税总金额
为921600000元。
本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无需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签署后续相关协议。
本次签订《算力租赁协议》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为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内部涉
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VD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VD客户为A股上市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一)协议基本情况
甲方:VD客户
乙方: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金额:租赁期限内,含税总金额921600000元,本合同为闭口锁定价,60个月服务
期内算力租赁单价、总价保持固定,不因市场、政策、运营成本变动进行调整。
2.合作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
收、交付等工作;若测试结果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乙双方协商重新进行设备选型相关时间节
点则顺延;若测试结果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乙方放弃采购的,则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并按
照本协议约定承担根本性违约责任。
3.支付方式:本协议采用押一预付二计费模式。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10
00万元预付款,作为服务器测试锁单保证金;同时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开具1000
万元等额见索即付银行反保保函。乙方在6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顺利交付的,前述1000万元预付
款自动转为本合同押金,乙方如期交货后,甲方有权撤回前述银行反保保函。后续押金补足、
租金支付、发票开具等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4.交付与验收: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并锁单确认、且乙方足额收到甲方履约保证金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
完成服务器机器及其配套组网设备的采购到货及全部算力资源部署、软硬件联调并达到可交付
状态,完成交付并向甲方发送书面验收通知。逾期交付后果为若乙方未能在上述60日期限内完
成交付并通过验收,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
甲方作为算力需求方,负有按期足额支付租金的义务,需合法合规使用租赁算力,不得利
用算力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妥善保管自身业务数据、账号密码,承担自身业务、软件及操作行
为带来的全部法律风险,按约定配合完成设备验收、数据导出工作。
(2)乙方:
乙方作为算力提供方,应当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算力设备采购部署交付,保障算力资源性能
与99.5%服务可用性,提供7×24小时技术故障响应服务,负责机房及设备硬件运维,保证设备
来源合规,因乙方硬件故障造成损失需按约承担赔偿或服务时长补偿责任,乙方不介入甲方业
务,不对甲方业务用途及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承担责任,双方均需恪守合同其他约定
,各自承担自身行为引发的相应法律与经济责任。
6.违约责任:本协议租赁锁定期为60个月,除政策法规变化等约定免责情形外,任何一方
无故违约解除合同,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锁定期内应付未付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
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直接损失;甲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费金额万分之三计
收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经催告仍不支付的视为根本违约,乙方可解除
合同并按前述锁期违约条款追责;乙方未按约60日内完成设备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对应租金
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全额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锁
期对应的高额违约责任。若任一方单方要求提前终止部分服务,违约方仍需承担对应剩余租期
100%租金标准的违约金;双方互不承担对方间接损失、预期利润等可得利益损失。
7.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定价标准。
8.不可抗力: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为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
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于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
并在90日内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可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
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若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中止履行连续达到
90日及以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继续履行或终止协议。
9.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
澳台地区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优先通过友好协商方
式处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意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产
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维权合理开支,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均存在责任的,
则按照各自责任比例分担相关费用。
10.协议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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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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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闻情况说明
2026年8月11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网络社交平台、投
资社区等渠道出现“行云科技的算力卡被卡在海关”等不实言论,相关信息未经核实即传播扩
散,引发投资者关注,对公司声誉及股价造成重大影响。为避免不实信息误导投资者,维护公
司声誉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舆情管理
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现就相关事项予以核查澄清。
二、澄清声明
经公司管理层向物流部、业务运营部等相关部门全面核查确认,“行云科技的算力卡被卡
在海关”等传言均不属实,现就相关事项郑重澄清如下:
1.清关与供应链情况:自公司开展算力业务以来,所有算力设备、零部件等相关商品的海
外采购、进口清关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海关监管规定,业
务流程合规、手续完备,至今未发生任何算力设备及相关商品被海关扣留、滞留等无法通关的
情形。目前公司海外采购的相关产品均按计划正常清关到货,整体供应链稳定有序。
2.订单履约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手算力长期3-5年订单规模约
150.82亿元,合作客户均为资质优良的头部企业,所有订单均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推进履约
,交付、验收及回款节奏符合相关预期,不存在因不实传闻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形。
3.合规经营情况:公司始终坚持合规经营底线,建立了完善的跨境业务合规管理体系,所
有跨境采购、贸易业务均严格遵循国内外相关监管规定,合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三、其他说明
针对本次不实传闻的编造与恶意传播行为,公司已启动信息溯源核查工作,并启动了向公
安机关报警等必要法律措施,将依法追究涉嫌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受高端算力设备供货节奏、跨境物流通关、机房部署运维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大额算力
订单仍存在交付进度调整的可能;算力收入按月度交付验收确认,业绩释放节奏受客户验收流
程、设备上线进度影响存在波动,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经营信息均
以在上述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切勿轻信未经证实
的网络传闻,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传闻的相关进展,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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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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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协议约定订单在内,公司已对外披露且尚在履行期内的算力、
存储相关重大合同合计金额1540399万元,若后续行业监管政策、算力、存储供需市场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或上游硬件供给、物流排期、现场交付运维、设备产品质量出现不利影响,亦或
公司资产扩张过快导致资金筹集不足,均有可能造成项目原定交付周期延后;若公司出现延期
交付或在极端情形下,公司存在交易双方协商调整、部分/全部解除合同、对外转让相关业务
及在手订单的可能性,相关变动将对公司算力和存储业务收入、利润实现节奏产生相应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概述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行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行云”)与VB客户签署了《算力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深圳行
云向VB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含税总金额为1013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行云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VB客户系
国内深耕超大上下文赛道、具备自研大模型底座能力的头部长文本大模型服务商,因自身业务
需求增加及对公司交付能力的认可,于近期与深圳行云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由深圳行云
提供的算力服务单元数翻倍,由原协议约定的128个单元增加到256个单元,同时也增加了单位
算力服务费,对应算力服务费用总金额调整至305280万元,较原签约协议金额提升201.14%。
VB客户与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关联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利益倾斜情形。近三年公司与该客户未
开展同类算力服务合作。该客户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作为头部长文本大模型企业已于近期落
地大额融资,产业资本持续投入,资金储备充裕,能够为本项目五年长期算力合作提供稳定履
约支撑。
二、审批程序
2026年6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
同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行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VB客户签署了《算力服务协议》
,深圳行云向VB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含税总金额为101376万元。公司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签署后续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行云签订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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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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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云拥
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拥国际”)的通知,云拥国际所持公司股份被
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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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算力服务合同为公司向供应商购买算力服务,首批合同为32套高端算力服务
器的算力服务,对应总金额为2.9957亿元,同时双方还达成共128套(含首批32套)高端算力
服务器及配套算力服务总框架性采购协议。框架性采购协议仅为合作意向,不具备全部强制履
约效力,后续采购数量、周期、单价均需另行签约。
2.公司采购的算力服务由公司管理优化和运营,并向公司的客户进行销售。合同/协议周
期较长,双方受经营变动、不可抗力、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国际贸易与技术管制等外部因素
,均可能导致履约受阻,合同/协议调整,影响合同或协议的最终执行情况。
3.本次合同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
务依赖。若合同/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可用于公司开展算力租赁和销售等业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26年7月20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某国资供应商(以下用
“SA供应商”代称)签署了《算力服务合同》及《算力服务框架合作协议》,公司向SA供应商
购买算力服务,约定SA供应商提供32套GPU算力服务,期限8年(含5年服务期+3年固定续约期
),含税总金额2.9957亿元。5年服务期限届满后,有3年续约期,续约期公司利用SA供应商的
算力资源开展业务所产生的净利润70%归属公司,30%向SA供应商支付算力服务费;起租日后90
天内支付租金。
本项目中SA供应商向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申请获得的算力补贴归公司所有,可冲抵租
金。根据上述约定的业务合作模式,双方达成持续开展算力服务的总框架协议,SA供应商向公
司提供128套GPU算力服务,意向服务期限为60个月。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采购合同,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无需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订《算力服务合同》及《算力服务框架合作协议》
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为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客户名
称和产品具体型号等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SA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SA供应商为地方国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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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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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的掉期、外汇掉期
、远期外汇、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权、债券期
权、利率上限、利率下限、货币掉期、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商品衍生产品交易等或上述产品的
组合。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预
计不超过45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
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
风险、履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并且在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跨境电商及算力服务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
不断扩大,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及外币融资的灵活性,公司及子公司拟
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预计45000万元(
或等值其他外币)。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与外币的掉期、外汇掉期、远期外汇、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远
期利率协议、利率期权、债券期权、利率上限、利率下限、货币掉期、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商
品衍生产品交易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
易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境外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地区均为政
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
4.交易期限及授权: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
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额度和期限内审批
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后续相关协议。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部分银
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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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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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简称:行云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6640
3.股票期权上市日:2026年7月10日
4.股票期权登记数量:74,248,610份
5.股票期权登记人数:207人
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6.31元/份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
成了2026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已于2026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拟订了《行云科技2
026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文
件;并于同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公司已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期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第一期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4.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2026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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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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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扭亏为盈
剔除股权激励费用摊销的影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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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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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设备采购、供应链稳定及供货交付易受市场、政策影
响,或可能出现供货延期、验收不达标的情形;合同资金支出规模较大,融资落地不及预期将
制约履约,相应提高公司负债与财务成本;合同周期较长,双方受经营变动、不可抗力、宏观
经济及行业政策、国际贸易与技术管制等外部因素,均可能导致履约受阻、订单调整,影响合
同最终执行情况。
3.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业务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
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若合同能够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
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行云智算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南行云”或“乙方”)与VC客户(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计算平台服
务协议》及《补充协议》,海南行云向VC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含税总金
额为550,848万元。海南行云成立于2025年5月25日,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持股49%,海
南钧沐灼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48%,海南星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持股3%。海南行云董事会
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2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海南钧沐灼堂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和海南星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不为公司关联方。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无需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订《计算平台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涉及保密相关条
款,为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VC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
2026-06-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176号一楼5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6-25│对外投资
──────┴──────────────────────────────────
风险提示:
1.工商注册风险。本次合资公司设立尚需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登记结果以主管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存在办理进度不及预期的可能性。
2.深圳行云汇算拟开展算力相关业务,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暂未进行市场化经营。所处
行业存在技术迭代快、市场竞争加剧、客户拓展不及预期、行业政策调整等风险,可能导致业
务发展与盈利水平未达预期。
3.经营管理与整合风险。深圳行云汇算由多方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在公司治理、经营决策
、团队融合、技术整合等方面存在协同不及预期的风险,可能影响运营效率。
4.业绩影响不确定性风险。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虽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财
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但深圳行云汇算后续运营、研发投入、市场拓展等存在不确
定性,若经营未达预期,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况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行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行云”或“甲方”)拟出资510万元与关联方深圳
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拥国际”或“乙方”)、深圳市汇建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市行云汇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圳行云汇算”)。本次设立后,深圳行云汇算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云拥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控制的公司,董事王砚耕先生为王维先生
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董事黄志远先生为深圳市天
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视为关联董事。董
事张志甜先生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原则,视为关联董事。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砚耕先
生、黄志远先生、张志甜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投资设立公司,是本着自愿、平等互利
、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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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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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砚耕先生、黄志远先生和
张志甜先生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与公司签署《借款
协议》,王维先生同意提供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利率2%
,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使用。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91852462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2039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王砚耕先生为王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经
理,董事黄志远先生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属于关联董事。董事张志甜先生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原则,视为关联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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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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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算力服务订单开始日期以甲方通知
并以乙方确认时间为准。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中服务订单生效之日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本次合同履行
期限较长,收入将分期确认,存在双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财务状况恶化等丧失履约能力的风险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
素影响,导致客户自身需求减少,公司存在采购、交付不及时的可能,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
。
3.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业务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
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若合同能够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
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行云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行云”或“乙方”)与VB客户(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算力服务
协议》,深圳行云向VB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含税总金额为101376万元。
深圳行云成立于2025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无需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订《算力服务协议》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为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内部涉
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VB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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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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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6月8日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15元/股
3.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年6月8日
4.股票期权授予价格:26.31元/股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权益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确定以2026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208名激励对象授予7425.3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6.31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6名激励
对象授予186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15元/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2026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拟订
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并于同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及
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内部公示:公司已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公示期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股东会批准: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权益,并办理相关事宜。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6年6月8日;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16名;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3.15元/股;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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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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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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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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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董事会治理
结构优化,引入更多科技领域背景的董事及金融管理高级人才,更好地支持公司新业务的拓展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整体工作安排,经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王维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秦湘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请股东会选举,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秦湘女士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秦湘女士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秦湘女士简历截至目前,秦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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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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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更
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公司新增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5289号中粮前海创
新中心东塔4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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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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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的议案》,公司拟向宋超群女士借款10,000万元,用
于公司采购海外算力服务器。根据《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借款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无需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借款方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超群女士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45,3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88%。宋超群女士不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不构成
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宋超群女士签署的《借款合同》相关条款如下:
出借人:宋超群
借款人: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总金额:100,000,000元
2.借款期限:2个月
3.借款用途:借款指定用于采购海外算力服务器,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利率:年化利率6%,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365折算利息,按照借款实际支付至借
款方之日起至借款方归还借款之日止为期间计算利息。
5.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
6.违约责任:各方承诺,如因其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或招致任
何行动、收费、主张、成本、损害、要求、费用、责任、损失和程序,其将对另一方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并使该方不受损失;招致诉讼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公证费、保
全费、诉讼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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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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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176号一楼5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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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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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出资评估与权属、工商注册风险。本次合作方江苏亦驰科技有限公司以知识产权/
技术作价出资,该等资产需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评估结果存在不确定
性;若评估价值不足约定出资额,需以现金补齐,可能影响杭州智冷的资金安排;相关知识产
权权属变更登记存在办理延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同时,本次合资公司设立尚需完成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登记结果以主管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因涉及特殊出资,存
在办理进度不及预期的可能性。
2.公司拟开展相关新业务,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暂未进行市场化经营。杭州智冷未来主
营业务为算力集装箱系统集成,所处行业存在技术迭代快、市场竞争加剧、客户拓展不及预期
、行业政策调整等风险,可能导致业务发展与盈利水平未达预期。同时,合作方江苏亦驰科技
有限公司其相关专利技术尚无商业化成果。
3.经营管理与整合风险。杭州智冷由多方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在公司治理、经营决策、团
队融合、技术整合等方面存在协同不及预期的风险,可能影响运营效率。
4.业绩影响不确定性风险。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虽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财
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但杭州智冷后续运营、研发投入、市场拓展等存在不确定性
,若经营未达预期,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况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
司行云智冷(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出资800万元与关联方深圳市行云
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江苏亦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丙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杭州行云科技智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智冷”)。
本次设立后,杭州智冷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控制
的公司,董事王砚耕先生为王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兼经理,董事黄志远先生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董事,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视为关联董事。董事张志甜先生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原则,视为关联董事。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志远先生
、王砚耕先生、张志甜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深圳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深圳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较短,目前主要开展投资业务
,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投资设立公司,是本着自愿、平等互利
、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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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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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存储业务为公司新开展业务,所处行业存在技术迭代快、市
场竞争加剧、客户拓展不及预期等风险;本合同的实际的期限、采购金额以最终分批签订的《
销售订单》为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
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业务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
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若合同能够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
一定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行云存算(深圳)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行云存算”或“甲方”)与浙江甚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甚湖
”或“乙方”)签署了《设备销售框架协议》,行云存算拟向浙江甚湖出售企业级SSD硬盘,
含税总金额32175万元。
本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夯实公司经营基础,推动公司转型升级,符合全体股东及广大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行云存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事项已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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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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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出资评估与权属、工商注册风险。本次合作方长沙湘瀚液控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知识产权/技术作价出资,该等资产需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评
估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评估价值不足约定出资额,需以现金补齐,可能影响行云智冷的资金
安排;相关知识产权权属变更登记存在办理延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同时,本次合资公司设立
尚需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登记结果以主管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因
涉及特殊出资,存在办理进度不及预期的可能性。
2.业务开展与市场风险。本次公司拟开展新业务,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暂未进行市场化
经营。行云智冷司未来将主营液冷设备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所处行业存在技术迭代快、市
场竞争加剧、客户拓展不及预期、行业政策调整等风险,可能导致业务发展与盈利水平未达预
期。
3.经营管理与整合风险。行云智冷由多方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在公司治理、经营决策、团
队融合、技术整合等方面存在协同不及预期的风险,可能影响运营效率。
4.业绩影响不确定性风险。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虽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财
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但行云智冷后续运营、研发投入、市场拓展等存在不确定性
,若经营未达预期,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况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行云智冷
(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行云智冷”)拟出资1750万元与长沙湘瀚液控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地先生、孙高发先生
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行云智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云智冷”)。本次设立后,行云
智冷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市行云智冷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控制
的公司,董事王砚耕先生为王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兼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视为关联董事。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砚耕先生
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投资设立公司,是本着自愿、平等互利
、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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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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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一)15:00召开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
2026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
6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852462股,占公司总股
本9.89%,其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程序、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及《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
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本次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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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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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26029845.1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11273285.04元,
实收股本为92863612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破产重整正式完成前,受历史债务和资金压力等影响,跨境电商业务复苏不及预期,
电商主业的营收持续下滑。
2025年公司基本处于破产重整后的过渡期,公司较多子公司业务开展不顺,多家子公司营
业收入下降较大。
三、应对措施
1.推进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将根据《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结合市
场环境变化,稳步推进资产结构优化、核心业务整合、品牌资源导入。公司内贸业务、出口业
务、品牌全案服务等已有序开展,包括多家知名品牌,覆盖食品、美妆个护、3C、宠物、服饰
等多类目。
2.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推动资源整合。加快推进与核心战略发展业务相关性较低或不能赋
能业务的剥离工作,优化组织结构,缩减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提升公司市场
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3.加强精细化管理。公司将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常态化,开源节流、挖潜增效、增收节支、
提质增量,提高资产效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员优化,激发人员活力,提高
管理效率。
4.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为最大限度地化解应收账款的风险,公司将加大对往期应收
款项的催讨力度,以保全、诉讼、和解等手段收回应收款项,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
5.强化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治理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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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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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概况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孙公司杭
州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悦云树”)拟出资510万元与关联方杭州多采撷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多采撷”)共同投资设立杭州云智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杭州云智数科”)。本次设立后,杭州悦云树直接持有杭州云智数科51%股权,杭州云智
数科将成为公司控股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海龙先
生、王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杭州多采撷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行云”)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维先生为天行云实际控制人,董事王砚耕先生为天行云法
定代表人兼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多采撷为公司关联方。
天行云、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云拥
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王维先生一致行动人,董事长刘海龙先生是湖南好旺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刘海龙先生视为关联董事
。
二、对手方介绍
杭州多采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杭州多采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770.43万元,净利润为亏
损671.74万元,总资产为1715.20万元,净资产为-2852.02万元。杭州多采撷依法存续且经营
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投资设立公司,是本着自愿、平等互利
、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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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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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
员会结合高院相关终审裁定、公司融资发展、消除经营干扰、维护整体利益的综合考量,提出
《关于子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对王维及天行云起诉的议案》,决议通过并向股东会提出上述提
案。上述提案同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存在
股东会审议不通过的可能性;2.本次撤回起诉系基于监管机构相关处罚和处分、高院相关终审
裁定、公司融资发展、消除经营干扰、维护整体利益的综合考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近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审计委员会提起的临时提案《关
于子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对王维及天行云起诉的议案》,上述提案所涉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肖四清、长沙潇湘君和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宸东新风险投资有
限公司及公司关联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有棵树(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
圳市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联速达(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先后向王维及天行云提起多
起民事诉讼,并诉前保全轮候冻结了王维及天行云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票。
二、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相关诉讼案件裁判进展如下:
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驳回案号(2025)湘民终227号中原告肖四清的全部诉讼请
求,并认为涉案协议无效。
2.公司四家关联子公司(深圳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
棵树(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联速达(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就重整期间签署的合作协
议中的《补偿承诺函》事项对王维、天行云提起民事诉讼,并轮候冻结了王维和天行云所持有
公司的全部股票,诉讼案号为
(2025)粤0305民初26718号,要求王维和天行云针对协议所涉及的补偿承诺事项进行差额
补偿,诉讼费和律师费按2.3亿元的诉讼金额计算,目前案件尚在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
本公告提及的撤诉是指深圳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撤销案号为(2025)粤0305民初26718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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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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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估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鉴于2026年公司将新增服务器设备租赁业务,公司固定资产中将增加服务器等资产。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
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新增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新增的固定资产计划于2026年投入使用,故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6年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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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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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37,048,336.52元(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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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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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落的保
留意见。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52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9609.1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2735.66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574.53万元。
中兴华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
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10%的范
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均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8次。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树,201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
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9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齐英,200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年10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过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艳萍,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IPO、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
将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系按照中兴华所提供审计服
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
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如审计、鉴
证等服务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服务范围和内容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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