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88 国投智能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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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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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3-07│ 40.00│ 5.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7-06│ 8.58│ 3351.86万│
├───────────┼───────────┼───────────┼───────────┤
│增发 │ 2015-12-24│ 18.31│ 8.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07│ 12.19│ 1.1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13│ 9.78│ 893.7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5-16│ 8.55│ 8189.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1-23│ 10.69│ 1432.46万│
├───────────┼───────────┼───────────┼───────────┤
│增发 │ 2022-12-14│ 12.17│ 6.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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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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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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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安全研究所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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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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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75亿│ 0.00│ 6.75亿│ 100.00│ ---│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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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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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0 │交易金额(元)│9592.2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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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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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标的类型 │债权 │
│ │司的应收账款债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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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厦门柏科汇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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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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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投智能)的关联方厦门柏科汇银信息│
│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科汇银)拟受让公司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
│ │下简称河南中电信)的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价格为9592.25万元。截至2025年1月23日,公司│
│ │对河南中电信债权账面余额为6714.57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以应收账款原值定价。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有效盘活资产,尽快回收资金。国投智能拟将公司对河南中电信的应收账款债权9592│
│ │.25万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予柏科汇银,以应收账款原值为定价依据。 │
│ │ 交易进展情况 │
│ │ 1.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柏科汇银于2025年2月20日将首期转让款5,000.00万元 │
│ │汇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
│ │ 2.柏科汇银已将本次转让款的尾款4,592.25万元汇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本次交易已完│
│ │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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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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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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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市柏科汇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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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属于共同法定代表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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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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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自│
│ │2024年1月18日起向厦门市柏科汇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科汇银或出租方)租赁 │
│ │其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188号的写字楼部分区域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并约定自2026年1│
│ │月18日开始租金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调整。 │
│ │ 出租方与公司属于共同法定代表人滕达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
│ │议,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数字立方大厦解决办公分散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日常│
│ │办公需求,公司与出租方签署《办公物业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18│
│ │8号的房屋,面积为37,073.55平方米,作为公司厦门总部办公场所。初始约定租赁期限为:│
│ │2024年1月18日至2034年1月17日,免租期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18 │
│ │日至2026年1月17日,租金标准为60元/平米/月;自第三年起,租金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调整 │
│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 │ 首次调整情况:鉴于公司实际租赁需求发生变化,为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运营成本,公│
│ │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关于调整数字立方大厦租赁合同的议案》。对原合同的核心条款进行调整:一是租赁│
│ │面积由37,073.55平方米调减至32,420.99平方米;二是起租日由2024年1月18日变更为2024 │
│ │年7月1日;三是免租期调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17日;四是租赁期由原10年调整为1│
│ │5年,即2024年7月1日至2039年6月30日;同时明确2026年1月18日起租金根据市场行情调整 │
│ │,具体调整标准及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 │
│ │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
│ │ 经公司与出租方友好协商,就2026年1月18日起的租赁合同条款调整达成一致,双方将 │
│ │签订补充协议,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
│ │ 1.新增免租期:约定2026年01月18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新增免租期,共164天,此期间│
│ │公司无需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水电费及水电公摊。 │
│ │ 2.根据《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有关租赁期的约定,结合2025年12月市场价格评估情│
│ │况,将租赁期内承租物业的租金单价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59.11元,按照租赁面积32 │
│ │,420.99平方米计算。 │
│ │ 3.租金标准:自2026年7月01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租金标准确定为59.11元/平方米/ │
│ │月,按调整后租赁面积32,420.99平方米计算,月租金191.64万元,每季度租金574.92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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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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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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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2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容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及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曾晓玲女士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曾晓玲女士工作调
整,容诚现委派邓会敏先生接替曾晓玲女士担任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
,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芳女士、郭毅辉先生和邓会敏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邓会敏先生已于202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相关业务,2019年正式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并执业;近三年(2023-2025年)未签署过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履行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
(2)诚信记录:经公司核查,邓会敏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
(3)独立性:邓会敏先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规定,恪守
职业道德,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本次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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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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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股份61744567股的股东
李国林先生,相关持股占比说明如下:以截至2026年2月9日公司总股本859477310股计算,占
比7.1840%;以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3791100股后的股本855686210股计算,占比7.2158%
(下同)。李国林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2日-
2026年6月11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万股,相关减持占比说明如下:以截至2026年2月9日公司
总股本859477310股计算,不超过0.5817%;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本855686210股计算,
不超过0.5843%。
持有公司股份109563950股的股东郭永芳女士,相关持股占比说明如下:以截至2026年2月
9日公司总股本859477310股计算,占比12.7477%;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本855686210股
计算,占比12.8042%。郭永芳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
年3月12日-2026年6月11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9.47万股,相关减持占比说明如下:以截至2026
年2月9日公司总股本859477310股计算,不超过1.0000%;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本855686
210股计算,不超过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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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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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自20
24年1月18日起向厦门市柏科汇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科汇银或出租方)租赁其位
于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188号的写字楼部分区域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并约定自2026年1月18日
开始租金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调整。
出租方与公司属于共同法定代表人滕达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数字立方大厦解决办公分散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日常办公
需求,公司与出租方签署《办公物业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188号的
房屋,面积为37073.55平方米,作为公司厦门总部办公场所。初始约定租赁期限为:2024年1
月18日至2034年1月17日,免租期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18日至2026年
1月17日,租金标准为60元/平米/月;自第三年起,租金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调整,经双方协商
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首次调整情况:鉴于公司实际租赁需求发生变化,为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运营成本,公司
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数字立方大厦租赁合同的议案》。对原合同的核心条款进行调整:一是租赁面积由
37073.55平方米调减至32420.99平方米;二是起租日由2024年1月18日变更为2024年7月1日;
三是免租期调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17日;四是租赁期由原10年调整为15年,即2024
年7月1日至2039年6月30日;同时明确2026年1月18日起租金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具体调整标准
及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经公司与出租方友好协商,就2026年1月18日起的租赁合同条款调整达成一致,双方将签
订补充协议,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新增免租期:约定2026年01月18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新增免租期,共164天,此期间公
司无需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水电费及水电公摊。
2.根据《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有关租赁期的约定,结合2025年12月市场价格评估情况
,将租赁期内承租物业的租金单价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59.11元,按照租赁面积32,420
.99平方米计算。
3.租金标准:自2026年7月01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租金标准确定为
59.11元/平方米/月,按调整后租赁面积32420.99平方米计算,月租金
191.64万元,每季度租金574.92万元。
4.后续租金调整机制:根据市场行情变化,自2026年7月01日起每满三年,双方应根据租
金的市场行情变化协商是否调整。出租方同意由公司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对届时市场租金进行评估。
5.若出租方对公司选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不予认可的,可自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开
展二次评估;若公司对出租方委托机构出具的最终评估结果仍有异议,双方应就租金调整事项
另行协商解决。在双方评估以及协商调整一致之前,乙方仍应按照前一个租金周期的租金标准
按时支付租金,待确认租金标准后多还少补。
6.此次免租期延长,出租方综合考量公司实际情况后作出的支持举措,亦为针对本次《租
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免租期调整的最后一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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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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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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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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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拟授权公司的经营管理层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要求,办理国投智能(北京)安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北京))注销事宜。
2.本次注销国投智能(北京)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
重大法律障碍。3.本次专项注销事宜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
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
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注销概述
鉴于外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投智能(北京)自2022年起已连续三年处于资不抵债
状态,相关业务全面停滞,且人员安置工作已全部完成。
根据公司《低效无效资产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大“两非”(非主业、非优势业
务)、“两资”(无效资产、无效资金占用)清理处置力度的工作要求,对不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方向、持续亏损、盈利能力薄弱、潜在风险较高且缺乏价值创造能力的下属企业,应坚决实
施退出清理,以切实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主业,同时落实2026年度法人户数压减专项任务,公司董事会同意
授权经营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依法依规办理国投智能(北京)注
销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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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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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拟授权公司的经营管理层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要求,办理武汉大千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大千)注销事宜;
2.本次注销武汉大千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
3.本次专项注销事宜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注销概述
近年来,武汉大千经营持续承压,主营业务推进受阻,自并购后未能有效达成预期内部协
同效应,已连续多年亏损,目前整体业务基本处于半停滞状态。截至2025年11月30日,武汉大
千净资产为-144.49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11%,已严重资不抵债;且连续四年未进行利润分
配,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低效无效资产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相关要求:加大“两非”“两资”清理力度,对不符合集团战略方向、盈利能力差、潜在风
险大、价值创造能力弱的企业坚决实施退出,并将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工作纳入子公司经理层成
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考核评价及年度考核范围。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发展,落实国投集团及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
经营管理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依法依规办理武汉大千注销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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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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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闻简述
近日,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关注到有市场传闻称
公司控股股东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科技)在湖北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创云
科控股(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云科)。为避免该传闻对广大投资者及社会各界造成
误导,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就该事项进行专项核查,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声明
经公司正式函询控股股东国投智能科技,并由其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未投
资设立中创云科,相关市场传闻与事实不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其他与上述传闻相关的需澄清事项。
三、郑重提醒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及时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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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债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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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投智能)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河南中电
信应收账款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厦门柏科汇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柏科汇银)达成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
简称河南中电信)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柏科汇银,转让价格9,592.25万元。柏科汇银与公司
属于共同法定代表人滕达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河南中电信
应收账款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
本次交易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592.25万元,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柏
科汇银分两期向公司支付债权转让款:
1.《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柏科汇银支付转让价款的首期款人民币50,000,0
00.00元;
2.《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满1年后的30日内,柏科汇银付清转让价款的尾款人民币4
5,922,500.00元。
二、交易进展情况
1.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柏科汇银于2025年2月20日将首期转让款5,000.00万元汇
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2.柏科汇银已将本次转让款的尾款4,592.25万元汇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本次交易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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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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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英文简称由“MEIYAPICOINC.”变更为“SDICIntelligence”。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完成公司英文全
称的变更,相关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
更公司名称、住所暨工商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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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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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公司中文名称由“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由“SDICIntelligenceXiamenInformationCo.,Ltd.”变更为“SDICIntel
ligenceInformationTechnologyCo.,Ltd.”,公司的英文简称由“MEIYAPICOINC.”变更为“S
DICIntelligence”。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6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
称、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名称、住所进行变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47
)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2)。
近日,公司已完成公司名称、住所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20347R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滕达
5.成立日期:1999年09月22日
6.注册资本:85947.731万人民币
7.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二期前埔东路188号19层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5G通信技术服
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数字内
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安全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商用密码产品生
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照明器具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
互联网设备制造;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
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建设
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司法鉴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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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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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拟授权公司的经营管
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规及国资主管单位的要求,以不低于经国
资主管单位对厦门城市大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城市大脑或标的公司)的评估报
告备案且经国投智能聘请国投集团专家库内专家对评估报告复核的价格,办理减资退出公司持
有的标的公司全部(30%)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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