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64 通源石油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1-04│ 51.10│ 8.00亿│
├───────────┼───────────┼───────────┼───────────┤
│增发 │ 2015-02-11│ 6.66│ 1.66亿│
├───────────┼───────────┼───────────┼───────────┤
│增发 │ 2016-07-13│ 7.12│ 2.02亿│
├───────────┼───────────┼───────────┼───────────┤
│增发 │ 2016-09-14│ 7.12│ 3665.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5-31│ 4.90│ 4326.7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4-20│ 3.58│ 716.00万│
├───────────┼───────────┼───────────┼───────────┤
│增发 │ 2020-01-09│ 4.82│ 2.95亿│
├───────────┼───────────┼───────────┼───────────┤
│增发 │ 2021-12-21│ 3.82│ 1.15亿│
├───────────┼───────────┼───────────┼───────────┤
│增发 │ 2023-01-06│ 3.43│ 1.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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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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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库车市通源众城碳业│ 1800.00│ ---│ 90.00│ ---│ -25.38│ 人民币│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新疆通源碳能技术服│ 900.00│ ---│ 90.00│ ---│ 0.00│ 人民币│
│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四川通源蓉镐能源有│ 400.00│ ---│ 4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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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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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页岩气射孔技术服务│ 8500.00万│ 901.60万│ 8500.00万│ 100.00│ 1293.24万│ 2024-02-16│
│升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1 │ 3500.00万│ ---│ 2969.64万│ 100.00│ ---│ ---│
├─────────┼──────┼─────┼─────┼─────┼─────┼──────┤
│非常规井口天然气模│ 7000.00万│ 4121.07万│ 5097.00万│ 72.81│ ---│ 2025-06-30│
│块化撬装柔性配置回│ │ │ │ │ │ │
│收项目 │ │ │ │ │ │ │
├─────────┼──────┼─────┼─────┼─────┼─────┼──────┤
│二氧化碳高效驱油与│ 5500.00万│ 1557.96万│ 2998.17万│ 54.51│ ---│ 2025-12-31│
│封存技术研究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3500.00万│ ---│ 2995.5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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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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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桉 1770.00万 3.01 28.90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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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70.00万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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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5-30 │质押股数(万股) │15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3 │质押占总股本(%) │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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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张国桉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29日张国桉质押了155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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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科│宝鸡通源石│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油钻采工具│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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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科│大庆市永晨│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石油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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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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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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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国桉先生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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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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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宝鸡通源石油钻采工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通源”)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主合同成立之日起36个月。宝鸡通源主要经营
股东张继刚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宝鸡通源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
与公司为宝鸡通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宝鸡通源石油钻采工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MA6X9MWP5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继刚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3日
营业期限:2017年3月3日至长期
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凤凰一路南段8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器材、工具及配件
的设计、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转让;油气田、完井工艺的技术配套服务、技术
咨询及转让;经营本公司生产、研发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器材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宝鸡通源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宝鸡通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宝
鸡通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
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宝鸡通源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人民币1000万元额度内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宝鸡通源主要经营股东张继刚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宝鸡通源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向
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宝鸡通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
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宝鸡通源为公司持股比例18%的参股子公
司,本次申请融资业务主要为其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其效益持续增长。公司为宝
鸡通源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股东利益的实现。且其主要经
营股东张继刚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宝鸡通源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
限与公司为宝鸡通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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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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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将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与参股子公司一龙恒业签订《
借款合同》,对一龙恒业提供的人民币1600万元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借款期限为2025年5月1
1日至2026年5月11日,借款方应于到期日归还本金人民币16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率为每年单
利6%,利息起算日为2025年5月11日,借款方偿还当期本金时一并支付利息,利随本清。
2.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3.因一龙恒业原股东未完成相关业绩承诺,根据协议内容,公司选择行使回购权;由于一
龙恒业原股东未向公司履行股权回购对价的支付义务,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截至
仲裁裁决书规定期限届满,一龙恒业原股东仍未履行相应义务,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申请对一龙恒业及原股东进行强制执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执行事项,但后续结果具有
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与一龙恒业原股东丁福庆本次签订的《保证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尚存在不
确定性。基于应收账款中多重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公司与一龙恒业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的质权实现亦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签订《借
款合同》,对向一龙恒业提供的人民币2400万元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其中,《借款合同》约
定“贷款分两期偿还,即第一期偿还人民币8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8月30日,借款方应于到
期日前归还本金800万元及相应利息;第二期偿还人民币1600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5月11日,
借款方应于到期日前归还剩余本金人民币1600万元及相应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5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借款方已将第一期800万元及利息按期归还,剩余16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即将
届满(对应的利息已支付)。为支持一龙恒业稳定发展,保障其优质项目顺利推进并满足资金
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与一龙恒业签
订《借款合同》,对剩余1600万元借款本金进行展期,借款期限为2025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
11日,借款方应于到期日归还本金人民币16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率为每年单利6%,利息起算
日为2025年5月11日,借款方偿还当期本金时一并支付利息,利随本清。2024年下半年至今,
一龙恒业陆续中标海外优质油服项目,包括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带压作业、利比亚国家石
油公司70DB钻机项目、连续油管项目和压裂项目等多个优质项目。阿尔及利亚、利比亚作为欧
洲能源的重要进口国,油气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带动一龙恒业业务开展持续向好,2024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8.93%;实现净利润846.55万元,同比增长33.94%,海外业务持
续复苏。本次对一龙恒业提供1600万元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有利于一龙恒业优质项目顺利推进
,助力其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属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
权0票。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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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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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8日,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披露《关于签署
〈增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显示,通源石油向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一龙恒业)增资3000万元(以下简称第一次增资),丁福庆等人作为一龙恒业原股东,
承诺一龙恒业2018年至2020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00万元、4800万元、5100万元。
2018年8月17日,通源石油披露《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显示,通源石油与湖州贤毅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嘉兴贤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贤毅
)等共同向一龙恒业增资7000万元(以下简称第二次增资),丁福庆等人作为一龙恒业原股东
,承诺一龙恒业2018年至2020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750万元、6750万元、7750万元。2019年
4月29日,通源石油披露《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显示,通源石油以零对价承接湖州贤毅未实
缴金额2000万元对应的出资义务,股权转让后,丁福庆等人在第二次增资协议中对湖州贤毅所
作出的业绩承诺与补偿义务的对象变更为通源石油。
上述两次增资有关协议中约定,如2018年至2020年的任一年度,一龙恒业经审计的净利润
未能达到业绩承诺指标的90%,通源石油有权行使回购权。2021年10月20日,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一龙恒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一龙恒业2020年度
净利润为-19515.77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指标的90%。
2022年10月13日,通源石油披露《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
,通源石油选择行使回购权,并已于2022年10月9日发出律师函,要求丁福庆等人于收到律师
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履行回购义务并将回购价款足额支付给通源石油。2023年1月18日、202
4年3月1日,通源石油先后披露《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进展暨收到北京仲裁委
员会仲裁案受理通知的公告》《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进展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
公告》显示,通源石油已向法院申请仲裁并收到仲裁裁决书,丁福庆等人应于裁决书送达之日
起15日内履行回购义务并将回购价款足额支付给通源石油。2024年4月22日,通源石油披露《
关于参股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进展暨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显示,通源石油
已于2024年4月1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一龙恒业及原股东进行强制执行。根据
《强制执行申请书》,一龙恒业原股东丁福庆、吕兰顺、秦忠利、陶良军、裴存民应分别向通
源石油支付回购价款(含利息)4877万元、2501万元、2552万元、399万元、429万元。截至目
前,丁福庆等人仍未履行有关增资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也未支付回购价款。
丁福庆等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8.6.1
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1.3条、第7.4.1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4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二、对裴存民、陶良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丁福庆、秦忠利、吕兰顺如对本所作出的纪
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复核申请应当由通源石油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
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先先生,电话:0755-88668954)。
对于丁福庆、秦忠利、吕兰顺、裴存民、陶良军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
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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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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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一、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
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4、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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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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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以全票赞成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
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和健康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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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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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06620406.20元,公司
未弥补亏损金额-606620406.20元,公司实收股本588458629.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
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617.21万元,同比增长16.21%;实现归母净利润5564.68万
元,同比增长10.67%。截至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0662.04万元,主要系2020年度经营亏
损所致。
2020年全球原油需求萎缩,油价下跌,带动油服业务工作量大幅减少,收入及利润不及预
期。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2亿元,同比减少5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转亏
,亏损105284.34万元。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
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结合实际情况,对商誉、固定资产、存货、油气
资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致使2020年度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亏损。
三、应对措施
1.稳定射孔主业,发展一体化业务
持续贯彻落实以射孔业务为核心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压裂一体化技术服务业务,以油
服业务稳步发展带动经营业绩增长。北美方面,持续关注油气产业新政策,与客户加强沟通,
在稳固现有客户关系的同时,以“射孔技术升级降低客户油气开采成本”为突破口,进一步提
升市场竞争力,从而持续开拓新客户、新市场,推动北美业务更好发展。国内方面,针对现有
业务区域的油气开采特点和难点加强射孔技术研究,巩固射孔业务核心优势;同时利用产业协
同效应,积极开拓压裂一体化业务,打造新的增长引擎;拓展煤层气、煤炭灾害治理等相关业
务,加强煤层气核心客户开发,挖掘利润率较高的油服项目,推动国内业务经营业绩增长。
2.市场与技术并进,加速战略业务布局
清洁能源业务领域,与客户积极沟通其生产安排,加速推进已中标场站建站投产,并积极
争取更多新井工作量,扩大天然气项目业务规模。同时,加快构建从前期设计、核心技术装备
配套、场站建设、专业化服务到后期运维的完整产业链条,为客户提供更高效、完善的全周期
服务。CCUS业务领域,推动研究注入一体化,围绕作业区域特点加强二氧化碳驱油、压裂等技
术攻关,在注入过程中不断优化相关参数及工艺流程,形成双向反馈机制,提高注入效率。同
时,加强标准化建设及精细化管理,以更高质量的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客户关系。
3.多渠道发力,深入推进降本增效工作
一是采购研发降本,以“供应链稳定可控、质量稳定可靠、技术迭代更新、库存持续转化
”为核心,通过采购、研发与作业协同联动,推动降本提质增效;同时通过深化招标谈判、优
化采供流程、强化供应商管理、提升库存周转效率进一步压降采购成本。二是降低作业成本,
围绕生产保障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展开深入研究,通过精细化管理控制施工费用和材料成本,提
高作业效率,降低作业成本。三是全面控制费用,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费用制度及考核政策,加
强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降低经营费用。
4.强化内审监督,完善内控管理体系
在项目部、基地审计常态化的基础上,强化对新设项目经营风险的关注、监督、风险提示
,确保新设项目风险审计全覆盖。同时,对重点项目部进行回头审计,夯实内审工作成效。结
合合同审查、印章管理、审批程序核查等方面加强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实质检查,并开展监督评
价,确保经营管理合规、成本费用合理。根据公司经营现状,对公司重要业务制度及流程进一
步修订完善,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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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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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及核
销坏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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