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52 *ST动力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2-20│ 39.00│ 10.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6-15│ 4.82│ 1553.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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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天运股份 │ 646.00│ ---│ ---│ 75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建立北京销售及技术│ 4900.00万│ 4.30万│ 4200.83万│ 100.00│ 0.00│ 2012-09-30│
│中心 │ │ │ │ │ │ │
├─────────┼──────┼─────┼─────┼─────┼─────┼──────┤
│提高节能环保设备产│ 3.06亿│ ---│ 2.14亿│ 100.00│ 3415.44万│ 2013-05-30│
│能及技术研发能力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0.00│ 9722.82万│ 9722.82万│ 100.00│ 0.00│ ---│
│动资金(含利息) │ │ │ │ │ │ │
├─────────┼──────┼─────┼─────┼─────┼─────┼──────┤
│投资四个垃圾发电项│ 1.49亿│ 0.00│ ---│ ---│ 0.00│ ---│
│目 │ │ │ │ │ │ │
├─────────┼──────┼─────┼─────┼─────┼─────┼──────┤
│投资驻马店垃圾发电│ 5400.00万│ 0.00│ ---│ ---│ 0.00│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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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垃圾发电项目 │ ---│ 0.00│ 6500.00万│ 100.00│ -383.49万│ 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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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垃圾发电项目 │ ---│ 0.00│ 9250.00万│ 100.76│ 0.00│ 2015-12-31│
├─────────┼──────┼─────┼─────┼─────┼─────┼──────┤
│定州垃圾发电项目 │ ---│ 0.00│ 4500.00万│ 100.00│ 0.00│ 2015-12-31│
├─────────┼──────┼─────┼─────┼─────┼─────┼──────┤
│投资建立生物能源公│ 1000.00万│ 0.00│ 1000.00万│ 100.00│ 15.21万│ 2011-09-30│
│司 │ │ │ │ │ │ │
├─────────┼──────┼─────┼─────┼─────┼─────┼──────┤
│对武汉燃控科技热能│ 2400.00万│ 0.00│ 2400.00万│ 100.00│ 349.43万│ ---│
│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 │ │ │ │ │ │
├─────────┼──────┼─────┼─────┼─────┼─────┼──────┤
│收购控股蓝天环保设│ 8085.00万│ 8085.00万│ 8085.00万│ 100.00│ 946.50万│ ---│
│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股权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7300.00万│ 0.00│ 73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3.41亿│ 79.77万│ 3.41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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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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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98亿 27.76 --- 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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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8亿 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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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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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雄安新动力│徐州燃烧控│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制研究院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雄安新动力│徐州燃烧控│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制研究院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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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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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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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动力”)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
周攀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6-039)。根据《公司章程》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周攀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
更、法人章变更等全部事项。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换发
的《营业执照》。
一、本次变更后的公司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750041506E
企业名称: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周攀
成立日期:2003年06月17日
注册资金:7128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A栋西
区
经营范围:氢能源领域内技术的研发、推广和服务;人工智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
件开发;通讯设备销售;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污水处理服务,给排
水设备的设计、研发、销售;烟气治理、水利及水环境、生态环境治理、环境监测、固废污染
物处理;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燃烧及控制、节能、环保及新能源设备、锅炉
、钢结构的工程设计、销售及管理、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总
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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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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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动力”)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责任人采取出
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3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3号主要内容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芳芳、齐龙龙、马辉: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或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中,记载的2025年度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及对应
增减情况存在错误。公司已于2026年5月8日更正了上述情况。
公司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表述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程芳芳作为新动力董事长,齐
龙龙作为新动力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辉作为新动力董事会秘书,违反《管理办法》第四条规
定,应当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
局决定对新动力、程芳芳、齐龙龙、马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相关责任人
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采取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杜绝此类行
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一条,我局将该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
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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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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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程芳芳女士
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职务。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周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职期限为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攀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自周攀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之日起,程芳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附件:周攀先生简历
周攀,男,中国国籍,现任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州
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周攀先生曾任职于深圳中兴通讯集团有限公
司,从事设备管理与技术工作。其后长期深耕工业燃烧控制领域,现任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控院”)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在其任
内,燃控院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25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截至本公告日,周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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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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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马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马辉女士因个人原因,经过慎重考虑,并已与公司充分沟通
、达成一致意见,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核查,马辉女士的辞任,不存在未完成事项及需澄清的情况。辞任后,马辉女士仍
担任公司督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后续将立足新岗位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经营管
理、内控督察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公司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辉女士
未持有公司股票。
马辉女士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
会秘书选聘工作。在正式聘任前,董事会秘书职责暂由董事长周攀先生代为履行。马辉女士在
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
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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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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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独
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王宗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其担任
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其原定任期届满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2028年9月18日),
辞职后,王宗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宗房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选举王
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
王政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王政
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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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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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5.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
2.召开地点: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芳芳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011700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7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0117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4596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8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24156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9%。
8.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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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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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宗
房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宗房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宗房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
为保证董事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王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提名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王政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任期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附件:
王政先生的简历
王政先生,男,中国香港居民,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毕业。曾任中民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中
民安园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北京金盘龙餐饮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视伴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王政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王政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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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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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专业审计意
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
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5年度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7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7人。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
收入:43848.21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家,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41.88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
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金融业(1家)。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
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次、
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了鹏都农牧(400256)、晓城科技(300139)、广东明
珠(60038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蕊,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现任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近三年签署过华北制药(600812)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
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3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
。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承担过中国高科
(600730)、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先河环保(300137)、广东明珠(60038
2)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他类证券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
蕊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
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年度审计报酬由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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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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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融资效率,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单个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单个银行超
出以上额度的授信事项及累计超出前述授信总额的授信事项需重新按照涉及金额履行审批程序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
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
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
贴现、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担保、衍生额度、业务合作等。本次申请授信额度适用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授信额度
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或融资机构要求的其他担保期限,最
终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期限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总经理在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
权办理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及
相应子公司承担。此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额度等具体情况如下:
(二)涉及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
1、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控院”)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1746830609L
(2)成立日期:2003-03-10
(3)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12号
(4)法定代表人:周攀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新动力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燃烧设备、有机废气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检测设备、仪器仪表
、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阀门、陶瓷耐磨产品、楼宇火灾报警系统、节能、环保设备、新能源
设备、燃烧机控制系统、锅炉改造工程设计、制造、成套、销售、安装、调试、运行及管理、
咨询服务;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烟气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废气治理、水处理、环境监测、
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用
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第二类
医疗器械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
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8)
主要财务指标:
(9)被担保方燃控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需
求和开展日常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本次提供担
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监控,确保公司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
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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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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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
25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计
提减值准备共计3,836,944.74元,转回9,261,876.61元,减值损失合计5,424,931.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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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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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收股本71,280万元;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0,441.2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
金额-110,441.28万元,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形成未弥补亏损原因
主要系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出现大额亏损,2025年公司经营未能弥补亏损。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正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经营
和财务状况,以弥补前期亏损,推动企业稳健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聚焦核心业务,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长期发展能力。
2、积极拓展节能环保领域优质业务,培育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3、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深入推动公司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持续提升管
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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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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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
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于董
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
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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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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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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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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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动力(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通知,股东南昌达亿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腾宇
高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海云因涉嫌ST新动力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上述三方主体立案调查。(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62026001号、0162026002号、0162
026004号)。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公司相关股东的调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
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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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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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控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燃控
院100%股权。
为满足融资需求,同意公司为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
分行申请的金额人民币4200.00万元的贷款展期业务提供抵押(抵押物为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经
五路东侧,蟠桃山南路北侧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大道888号西三区17号房
地产,3300台套机器设备)及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具体以公司与江苏银行徐州分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持有燃控院10
0%股权,本议案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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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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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
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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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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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部分议案表决的投票权行使及决议权的归属方
面存在争议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1月20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9:15—15:00。
2、召开地点: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
区A栋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芳芳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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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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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6年1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陈文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其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其原定任期
届满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2028年9月18日),辞职后,陈文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
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选举王宗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王宗房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在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王宗房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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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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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动力”)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行
政措施并对责任人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号主要内容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芳芳、马辉: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或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对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的表述存在多处前后矛盾情况。公司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
三条第一款规定,程芳芳作为新动力董事长,马辉作为新动力董事会秘书,违反《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应当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我
局决定对新动力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程芳芳、马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你公司相关责任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采取风险防范及
控制措施,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一条,我局将该行政监管
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
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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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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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文
波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文波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文波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
为保证董事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王宗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提名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王宗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证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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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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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0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
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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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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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
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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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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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文
波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文波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文波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
为保证董事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王宗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提名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王宗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证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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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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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进行了统计(已单独披露除外),具体情况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
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68.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11%。
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
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前次公告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
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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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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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动力(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62025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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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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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2025年9月19日下午15:
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取消原审议的《选举陈仙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将
公司股东的临时提案《选举蔡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57)。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原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仙云女士因个人原因退出选
举,董事会同意取消陈仙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取消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陈仙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增补蔡昌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新增的《选举蔡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案编码为2.
02。
除取消、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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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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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
名蔡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鉴于原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仙云女士因个人原因退出选举,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
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持有公司2.07%股份的股东青岛俊图投资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提名蔡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取消陈仙云女士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名蔡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昌:男,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委会会长、福建省闽
江学者讲座教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ICSPA)。兼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中国税
收与法律智库”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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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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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8月15日
届满,2024年8月2日公司已披露《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现为保证监
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
月2日召开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选举陈上
级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本公告附件),陈上级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其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上级:男,中国国籍,现任本公司风控专员、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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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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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
25年8月25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毛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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