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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30013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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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137 ST先河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0-25│ 22.00│ 6.27亿│ ├───────────┼───────────┼───────────┼───────────┤ │增发 │ 2014-12-29│ 12.93│ 1.85亿│ ├───────────┼───────────┼───────────┼───────────┤ │增发 │ 2015-01-29│ 15.65│ 7920.0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 7500.00│ ---│ 75.00│ ---│ ---│ 人民币│ │新中心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投资设立山东先河环│ 800.00万│ ---│ 800.00万│ 100.00│ -123.56万│ ---│ │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饮用水水质安全在线│ 1.03亿│ 10.25万│ 1.03亿│ 100.07│ ---│ 2012-08-31│ │监测系统及预警信息│ │ │ │ │ │ │ │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 │ │ │ │ │ │ ├─────────┼──────┼─────┼─────┼─────┼─────┼──────┤ │水质安全在线监测系│ 4168.00万│ 44.10万│ 4174.30万│ 100.15│ ---│ 2012-08-31│ │统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山东空气自动站“转│ 2356.69万│ ---│ 2356.69万│ 100.00│ 791.93万│ ---│ │让-经营”推广项目 │ │ │ │ │ │ │ ├─────────┼──────┼─────┼─────┼─────┼─────┼──────┤ │投资设立四川先河环│ 5000.00万│ ---│ 5049.51万│ 100.99│ 87.49万│ ---│ │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环境监测设施市场化│ 1909.37万│ ---│ 1909.37万│ 100.00│ 7366.00万│ 2013-06-30│ │运营服务项目 │ │ │ │ │ │ │ ├─────────┼──────┼─────┼─────┼─────┼─────┼──────┤ │设立美国子公司收购│ 3561.63万│ ---│ 3561.63万│ 100.00│ 8.94万│ ---│ │美国CES公司部分股 │ │ │ │ │ │ │ │权及增资项目 │ │ │ │ │ │ │ ├─────────┼──────┼─────┼─────┼─────┼─────┼──────┤ │收购美国CES公司部 │ 279.96万│ ---│ 279.96万│ 100.00│ ---│ ---│ │分股权及增资 │ │ │ │ │ │ │ ├─────────┼──────┼─────┼─────┼─────┼─────┼──────┤ │投资设立先河正源环│ 2700.00万│ ---│ 2797.30万│ 103.60│ -269.86万│ ---│ │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收购广东科迪隆与广│ 8086.00万│ ---│ 8086.00万│ 100.00│ 3785.54万│ ---│ │西先得80%股权 │ │ │ │ │ │ │ ├─────────┼──────┼─────┼─────┼─────┼─────┼──────┤ │投资设立先河正态环│ 1000.00万│ 453.51万│ 1023.69万│ 102.37│ -8.16万│ ---│ │境检测有限公司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4800.00万│ ---│ 48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90亿│ ---│ 2.90亿│ 100.11│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7-11 │转让比例(%) │5.84 │ ├──────┼────────────────┼──────┼────────────────┤ │交易金额(元)│2.51亿 │转让价格(元)│8.00 │ ├──────┼────────────────┼──────┼────────────────┤ │转让股数(股)│3132.04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李玉国 │ ├──────┼────────────────────────────────────────┤ │受让方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李玉国 2687.91万 5.01 69.54 2025-06-20 ───────────────────────────────────────────────── 合计 2687.91万 5.0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20 │质押股数(万股) │2687.91 │ ├────────┼──────────────┼────────┼──────────────┤ │质押占所持股(%) │69.54 │质押占总股本(%) │5.01 │ ├────────┼──────────────┴────────┴──────────────┤ │股东名称 │李玉国 │ ├────────┼──────────────────────────────────────┤ │质押方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9日李玉国质押了2687.9071万股给智新达能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7-21│股权转让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新达能”)于2025年7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 先河环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转让给智新达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之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受让方智新达能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智新达能承诺在过户 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承诺内容 鉴于公司股东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智新达能,智新达能作为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承诺如下:智 新达能自先河环保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股 份。 ──────┬────────────────────────────────── 2025-07-11│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7月10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 )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 的先河环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转让给智新达能。每股转让价格为8 .00元,转让总价款为250562960元。 2、本次股份转让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转让,不涉及向二级市场 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表决权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姚国瑞先生通过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 能源”)间接持有公司5667480股股份,通过智新达能间接持有公司69455843股股份,同时, 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剩余7330929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 姚国瑞先生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8245425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份 的15.37%,仍为实际控制人。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 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姚国瑞先生、清利新能源及李玉国先生分别于2024年4月、2024年12月签署了《合作框架 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关于表决权委托和股份转让等相关事项变更的协议》 等协议文件,姚国瑞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智新达能及李玉国先生于2025年 6月6日签署了《证券质押合同》(以上签署的系列合同合称为“主合同”)。2025年3月21日 ,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持有的24339630股通过司法划转过户至姚国瑞先生控制 的智新达能。(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3月25日,2025年6 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5年7月10日,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 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智新达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先河环 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4%)转让给智新达能。股份转让完成后,姚国瑞先 生通过清利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5667480股股份,通过智新达能间接持有公司69455843股股份 ,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剩余7330929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因此,姚国瑞先生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8245425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 司总股份的15.37%,仍为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 ──────┬────────────────────────────────── 2025-07-04│股权冻结 ──────┴────────────────────────────────── 2025年7月4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 股东李玉国先生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 ──────┬────────────────────────────────── 2025-06-20│股权质押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将其 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质押给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智新达能”)。 ──────┬────────────────────────────────── 2025-04-24│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 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购买理财产 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稳健型,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4│其他事项 ──────┴────────────────────────────────── 2025年4月22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和电话 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运辉先生主持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投票表决,提交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 下: 一、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2413565.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48627362.43元。截 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61253979.0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870346375.95元。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在清查 的基础上,对资产的价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为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经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 表范围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07,773,074.78元。 ──────┬────────────────────────────────── 2025-04-11│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孟超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孟超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孟超原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过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姚鑫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 姚鑫简历 姚鑫:男,中国国籍,1983年生,清华大学全日制MBA,硕士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5 月任职于深圳三星视界有限公司研发中心,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任职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科研管理部,2012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职于河北建投集团资本运营部,2 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河北为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20年4月至2023 年10月任河北双鸽泽瀚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1月至2025年2月任河北圣君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2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 截至目前,姚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鑫不持有公司股票,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 2.4条所规定的情形。 ──────┬────────────────────────────────── 2025-03-25│其他事项 ──────┴────────────────────────────────── 本次股份变动为股东李玉国先生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给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 姚国瑞先生控制的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成 员内部之间股份的司法划转,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股数量、表决权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玉国先生被司法处置的股份已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股份受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控制的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股份司法划转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司法划转为对已生效司法文书的强制执行,涉及案件的案号分别为(2022)沪01 10民初2716、2717、271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李玉国先生所持有的32282000股冻结股份被 司法处置时,智新达能已取得段桂山先生与李玉国先生之间基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且经民事诉 讼和强制执行程序所形成的对李玉国先生的债权。 本次股份司法划转涉及的股份为李玉国先生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4339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 悉,2025年3月20日李玉国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7620630股被司法冻结,该笔股份被冻结 系其股份被司法处置的前置程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 询获悉,本次司法划转涉及的24339630股股份已于2025年3月21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姚国瑞先生通过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 ”)间接持有公司5667480股股份,通过智新达能间接持有公司27805310股股份,同时,通过 李玉国先生的表决权委托可以控制公司2752984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 可以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剩余1112145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姚国瑞先生通过上述方 式实际可以控制的表决权数量不变,为合计7212408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份 的13.44%,姚国瑞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2025-02-19│股权冻结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玉国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 司法冻结。 ──────┬────────────────────────────────── 2025-01-16│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沪0110执恢1029号、(2024)沪0110执恢1031号、(2024) 沪0110执恢1032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股东李玉国与段桂山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纠纷,段桂山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起诉 李玉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分别为(2022)沪0110民初2716、 2717、2718、2719、2720号)],李玉国先生所持公司共计49386000股股份先后被上海市 杨浦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1日、2022年10月1 1日、2022年10月14日和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6月,李玉国先生通知公司,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李玉国与段 桂山之借贷纠纷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5月,李玉国先生已依据上 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0民初2719号、2720号的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前述2719号 和2720号案件涉案的股票合计1710.40万股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 日、2024年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玉国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990929股,其中32282000股被司法冻结 ,该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系因其与段桂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分别为(2022)沪0110民初 2716、2717、2718号)]。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沪0110民初2716号、2717号、2718号民事判决书,责 令被执行人李玉国限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李玉国未按期履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李玉国银行存款人民币合计164344000元及利息或相等 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4-12-31│股权冻结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玉国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 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 2024-11-30│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 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8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 第一大股东李玉国先生和前实际控制人张菊军先生通知,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先生和张菊军先 生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 定对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和张菊军进行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相关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监管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日,公司收到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先生、时任董事、 总经理陈荣强先生和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沈超先生通知,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先生、陈 荣强先生和沈超先生于2024年11月8日分别收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中国证监会 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号)。 同日,公司收到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先生、时任董事、总经理陈荣强先生和时任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沈超先生通知,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先生、陈荣强先生和沈超先生于2024年11月 29日分别收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2号、〔2024〕23号、〔2024 〕20号、〔2024〕18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当事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但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先河环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初,先河环保将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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