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37 ST先河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0-25│ 22.00│ 6.27亿│
├───────────┼───────────┼───────────┼───────────┤
│增发 │ 2014-12-29│ 12.93│ 1.85亿│
├───────────┼───────────┼───────────┼───────────┤
│增发 │ 2015-01-29│ 15.65│ 7920.0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 7500.00│ ---│ 75.00│ ---│ ---│ 人民币│
│新中心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投资设立山东先河环│ 800.00万│ ---│ 800.00万│ 100.00│ -123.56万│ ---│
│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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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质安全在线│ 1.03亿│ 10.25万│ 1.03亿│ 100.07│ ---│ 2012-08-31│
│监测系统及预警信息│ │ │ │ │ │ │
│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 │ │ │ │ │ │
├─────────┼──────┼─────┼─────┼─────┼─────┼──────┤
│水质安全在线监测系│ 4168.00万│ 44.10万│ 4174.30万│ 100.15│ ---│ 2012-08-31│
│统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山东空气自动站“转│ 2356.69万│ ---│ 2356.69万│ 100.00│ 791.93万│ ---│
│让-经营”推广项目 │ │ │ │ │ │ │
├─────────┼──────┼─────┼─────┼─────┼─────┼──────┤
│投资设立四川先河环│ 5000.00万│ ---│ 5049.51万│ 100.99│ 87.49万│ ---│
│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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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设施市场化│ 1909.37万│ ---│ 1909.37万│ 100.00│ 7366.00万│ 2013-06-30│
│运营服务项目 │ │ │ │ │ │ │
├─────────┼──────┼─────┼─────┼─────┼─────┼──────┤
│设立美国子公司收购│ 3561.63万│ ---│ 3561.63万│ 100.00│ 8.94万│ ---│
│美国CES公司部分股 │ │ │ │ │ │ │
│权及增资项目 │ │ │ │ │ │ │
├─────────┼──────┼─────┼─────┼─────┼─────┼──────┤
│收购美国CES公司部 │ 279.96万│ ---│ 279.96万│ 100.00│ ---│ ---│
│分股权及增资 │ │ │ │ │ │ │
├─────────┼──────┼─────┼─────┼─────┼─────┼──────┤
│投资设立先河正源环│ 2700.00万│ ---│ 2797.30万│ 103.60│ -269.86万│ ---│
│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收购广东科迪隆与广│ 8086.00万│ ---│ 8086.00万│ 100.00│ 3785.54万│ ---│
│西先得80%股权 │ │ │ │ │ │ │
├─────────┼──────┼─────┼─────┼─────┼─────┼──────┤
│投资设立先河正态环│ 1000.00万│ 453.51万│ 1023.69万│ 102.37│ -8.16万│ ---│
│境检测有限公司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4800.00万│ ---│ 48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90亿│ ---│ 2.90亿│ 100.11│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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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8-29 │转让比例(%) │5.84 │
├──────┼────────────────┼──────┼────────────────┤
│交易金额(元)│2.51亿 │转让价格(元)│8.00 │
├──────┼────────────────┼──────┼────────────────┤
│转让股数(股)│3132.04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李玉国 │
├──────┼────────────────────────────────────────┤
│受让方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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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8-29 │交易金额(元)│2.5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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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32│标的类型 │股权 │
│ │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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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李玉国 │
├──────┼────────────────────────────────────────┤
│交易概述 │1、2025年7月10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
│ │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
│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
│ │有的先河环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转让给智新达能。每股转让价 │
│ │格为8.00元,转让总价款为25056296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
│ │让确认书》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
│ │议转让股份已于2025年8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股份数量为31320370股,占公司股 │
│ │份总数的5.8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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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国 2687.91万 5.01 69.54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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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687.91万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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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20 │质押股数(万股) │268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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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9.54 │质押占总股本(%) │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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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玉国 │
├────────┼──────────────────────────────────────┤
│质押方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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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6-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9日李玉国质押了2687.9071万股给智新达能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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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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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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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各
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等相
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准备,下同)31
376348.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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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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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专业审计意
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
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年度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73人,注册会计师452人,2024年度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
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2024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24家,审计收费总额2559.32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9家)、采矿业
(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2024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谷国君近三年
签署了巨力索具(002342)、ST先河(300137)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嘉栋,202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嘉栋近三年签署
了开滦股份(600997)、ST先河(300137)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200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4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从事事务所质
量复核工作至今。近三年复核了建投能源
(000600)、亚太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巨力索具(002342)等多家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嘉栋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
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2023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嘉栋及项目质量复
核人员齐永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
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人民
币。2025年度审计报酬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
水平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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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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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河环保”)实际控制人姚国瑞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新达能”)于2025年7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和智新达能、
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于2025年8月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
%)转让给智新达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4日、2025年8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
确认书》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
让股份已于2025年8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股份数量为31320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5.8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智新达能持有公司6945584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
.9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姚国瑞先生通过清利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5667480股股份,通过智
新达能间接持有公司69455843股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
剩余7330929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姚国瑞先生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82454
25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15.37%,仍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
过户登记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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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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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
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运辉先生主持。会
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投票表决,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前半年经
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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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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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
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等相
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准备,下同)16
40357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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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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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
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新达能”)于2025年7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
先河环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转让给智新达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之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李玉国先生、智新达能和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
于2025年8月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甲方:李玉国
乙方: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在本补充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单称“一方”。)鉴于:
1.甲方、丙方于2022年4月2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丙方根据协
议约定向甲方提供了借款13000万元,并支付了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
,甲方尚未向丙方偿还上述款项。
2.甲方、乙方于2025年7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3
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37%)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股份转让”),其中第3.2条约定,在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乙方依据《证券质
押合同》之约定,以主债权剩余金额16000万元(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抵销第二笔转让价
款。
3.乙方、丙方均为姚国瑞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基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债务法定抵销之规定,各方拟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安排进行修改。
经各方友好协商,特签署本补充协议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款支付安排补充约定如
下: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3.2条第一款第(2)项、第(3)项内容变更
为:
“(2)在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16000万元
(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
(3)在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5000万元(大写
:伍仟万元整)。”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3.3条内容变更为:“3.3受让方应将上述第一
笔、第二笔、第三笔股份转让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除上述修改外,《股份转让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4.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二笔转让价款的当日,向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16000
万元,以清偿借款13000万元和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
5.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系对《股份转让协议》
的补充,《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如与本补充协议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之约定为准。
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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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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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新达能”)于2025年7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
先河环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转让给智新达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之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受让方智新达能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智新达能承诺在过户
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承诺内容
鉴于公司股东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智新达能,智新达能作为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承诺如下:智
新达能自先河环保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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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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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7月10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
)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
的先河环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转让给智新达能。每股转让价格为8
.00元,转让总价款为250562960元。
2、本次股份转让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转让,不涉及向二级市场
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表决权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姚国瑞先生通过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
能源”)间接持有公司5667480股股份,通过智新达能间接持有公司69455843股股份,同时,
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剩余7330929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
姚国瑞先生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8245425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份
的15.37%,仍为实际控制人。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
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姚国瑞先生、清利新能源及李玉国先生分别于2024年4月、2024年12月签署了《合作框架
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关于表决权委托和股份转让等相关事项变更的协议》
等协议文件,姚国瑞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智新达能及李玉国先生于2025年
6月6日签署了《证券质押合同》(以上签署的系列合同合称为“主合同”)。2025年3月21日
,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持有的24339630股通过司法划转过户至姚国瑞先生控制
的智新达能。(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3月25日,2025年6
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5年7月10日,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
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智新达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先河环
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4%)转让给智新达能。股份转让完成后,姚国瑞先
生通过清利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5667480股股份,通过智新达能间接持有公司69455843股股份
,同时,通过一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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