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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30013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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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137 先河环保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0-25│ 22.00│ 6.27亿│ ├───────────┼───────────┼───────────┼───────────┤ │增发 │ 2014-12-29│ 12.93│ 1.85亿│ ├───────────┼───────────┼───────────┼───────────┤ │增发 │ 2015-01-29│ 15.65│ 7920.0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 7500.00│ ---│ 75.00│ ---│ ---│ 人民币│ │新中心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投资设立山东先河环│ 800.00万│ ---│ 800.00万│ 100.00│ -123.56万│ ---│ │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饮用水水质安全在线│ 1.03亿│ 10.25万│ 1.03亿│ 100.07│ ---│ 2012-08-31│ │监测系统及预警信息│ │ │ │ │ │ │ │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 │ │ │ │ │ │ ├─────────┼──────┼─────┼─────┼─────┼─────┼──────┤ │水质安全在线监测系│ 4168.00万│ 44.10万│ 4174.30万│ 100.15│ ---│ 2012-08-31│ │统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山东空气自动站“转│ 2356.69万│ ---│ 2356.69万│ 100.00│ 791.93万│ ---│ │让-经营”推广项目 │ │ │ │ │ │ │ ├─────────┼──────┼─────┼─────┼─────┼─────┼──────┤ │投资设立四川先河环│ 5000.00万│ ---│ 5049.51万│ 100.99│ 87.49万│ ---│ │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环境监测设施市场化│ 1909.37万│ ---│ 1909.37万│ 100.00│ 7366.00万│ 2013-06-30│ │运营服务项目 │ │ │ │ │ │ │ ├─────────┼──────┼─────┼─────┼─────┼─────┼──────┤ │设立美国子公司收购│ 3561.63万│ ---│ 3561.63万│ 100.00│ 8.94万│ ---│ │美国CES公司部分股 │ │ │ │ │ │ │ │权及增资项目 │ │ │ │ │ │ │ ├─────────┼──────┼─────┼─────┼─────┼─────┼──────┤ │收购美国CES公司部 │ 279.96万│ ---│ 279.96万│ 100.00│ ---│ ---│ │分股权及增资 │ │ │ │ │ │ │ ├─────────┼──────┼─────┼─────┼─────┼─────┼──────┤ │投资设立先河正源环│ 2700.00万│ ---│ 2797.30万│ 103.60│ -269.86万│ ---│ │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收购广东科迪隆与广│ 8086.00万│ ---│ 8086.00万│ 100.00│ 3785.54万│ ---│ │西先得80%股权 │ │ │ │ │ │ │ ├─────────┼──────┼─────┼─────┼─────┼─────┼──────┤ │投资设立先河正态环│ 1000.00万│ 453.51万│ 1023.69万│ 102.37│ -8.16万│ ---│ │境检测有限公司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4800.00万│ ---│ 48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90亿│ ---│ 2.90亿│ 100.11│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8-29 │转让比例(%) │5.84 │ ├──────┼────────────────┼──────┼────────────────┤ │交易金额(元)│2.51亿 │转让价格(元)│8.00 │ ├──────┼────────────────┼──────┼────────────────┤ │转让股数(股)│3132.04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李玉国 │ ├──────┼────────────────────────────────────────┤ │受让方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11 │交易金额(元)│4.8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邢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 │ │ │ │权 │ │ │ ├──────┼────────────────┴──────┴────────────────┤ │买方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顺德投资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顺科智慧│ │ │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顺科”)100%股权和邢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邢台智算”)100%股权,本次能否摘牌成功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 │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交易概述 │ │ │ 根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公开信息,河北顺德城市发│ │ │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顺德投资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日在河北产权市场│ │ │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邢台顺科100%股权、邢台智算100%股权,两个项目打包转让,挂牌总底│ │ │价为47965.11万元。 │ │ │ 近日,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邢台顺科和│ │ │邢台智算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交易金额(元)│2.5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32│标的类型 │股权 │ │ │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 │ │ │ │%) │ │ │ ├──────┼────────────────┴──────┴────────────────┤ │买方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李玉国 │ ├──────┼────────────────────────────────────────┤ │交易概述 │1、2025年7月10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 │ │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 │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 │ │有的先河环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转让给智新达能。每股转让价 │ │ │格为8.00元,转让总价款为25056296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 │ │让确认书》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 │ │议转让股份已于2025年8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股份数量为31320370股,占公司股 │ │ │份总数的5.8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08 │ ├──────┼────────────────────────────────────────┤ │关联方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 │ │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河北智新达能新│ │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募集│ │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 │ │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智新达能认购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 │格确定,且不超过112,079,300股(含本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 │ │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 │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 │ │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前20│ │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 │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智新达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 │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 │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智新达能,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01 │ ├──────┼────────────────────────────────────────┤ │关联方 │河北并济茂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顺科智慧│ │ │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顺科”)100%股权、邢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邢台智算”)100%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均成为公司│ │ │全资子公司;收购完成后,公司一并取得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相关资产。 │ │ │ 本次摘牌收购完成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并济茂利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并济”)已租赁位于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内四号楼部分│ │ │办公场地并接受邢台智算提供的数据中心服务;本次收购完成后,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成为│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与河北并济之间存续的相关业务,被动形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股权收购│ │ │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国瑞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 │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 │上市。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河北并济茂利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河北并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北并济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李玉国 2687.91万 5.01 69.54 2025-06-20 ───────────────────────────────────────────────── 合计 2687.91万 5.0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20 │质押股数(万股) │2687.91 │ ├────────┼──────────────┼────────┼──────────────┤ │质押占所持股(%) │69.54 │质押占总股本(%) │5.01 │ ├────────┼──────────────┴────────┴──────────────┤ │股东名称 │李玉国 │ ├────────┼──────────────────────────────────────┤ │质押方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9日李玉国质押了2687.9071万股给智新达能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5│银行授信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前已审议的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现 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等具备资质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综合授信 额度;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 购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理、保函等。该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银行 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最终以相关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以上新增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上述新增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 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其所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内的有关 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经营资金需求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6-08│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作为本次发行的认 购对象,就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出具承诺如下: 1、智新达能在本次承诺函出具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2、智新达能不存在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或通过协议等方式转让。 3、上述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 安排。 4、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如智新达能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转让公司股份的行为,智新达能承诺因转让公司股份 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6-06-08│重要合同 ──────┴──────────────────────────────────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2、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智新达能认购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 超过112079300股(含本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 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 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80%。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智新达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2026-06-08│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1、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提供财务 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 ──────┬────────────────────────────────── 2026-06-08│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 基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6年 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后续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 的通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 2026-06-08│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 范公司运作,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2026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 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及整改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2024年11月29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4〕16号)。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 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 款。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公司组织财务等各相关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行政处 罚涉及的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研判并开始内部整改工作。对相应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追 溯重述,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2月11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5】第0022号),认为,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公 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2025年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 了更正,涉及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 、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和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 截至目前,公司已对相应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重述,同时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已经出具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司针对20 24年11月29日受到的行政处罚已经完成相应整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张菊军、沈超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0号)。 2023年9月28日,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付东梅、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启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具体提案为《关于提请选举商开国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十一项涉 及第五届董事、监事换届候选人选事项。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四条第一 款规定,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公司及张菊军、沈超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 施。 2023年10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就上述事项向公司董事会下发《关于 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95号),要求对上 述事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请律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23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3)冀 0191民初4391号)及原告为唐山启奥的《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唐山启奥以股东大会程序违法为由,请求撤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4年1月,公司收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2023) 冀0191民初4391号),判决撤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3月,公司针对 一审判决的上诉被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4年6月20日,公司收到石家庄 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判决书((2024)冀01民终2316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上述判决导致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章程修改、独立董事制度修改、第五届 董事会的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命自始无效。 在公司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之前,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职。 (二)整改措施 2023年10月9日,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关注函作出书面说明,并委托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于2 023年10月13日出具《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所涉事项的专项核查意 见》。 由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被司法机关撤销,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履职期间形成的会议决议予以确认;2024年9月2日,公司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重新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自此相关事项 整改完毕,有关影响已经消除。 ──────┬────────────────────────────────── 2026-06-08│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 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 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兼 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持续、稳定、科学 的分红回报规划。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要求和意愿、盈利能 力、财务结构、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 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 2026-06-01│其他事项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顺科智慧城 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顺科”)100%股权、邢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 台智算”)100%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均成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收购完成后,公司一并取得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相关资产。 本次摘牌收购完成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并济茂利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并济”)已租赁位于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内四号楼部分办公 场地并接受邢台智算提供的数据中心服务;本次收购完成后,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成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其与河北并济之间存续的相关业务,被动形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股权收购后 被动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国瑞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河北并济茂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96MADTX1TX4Y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邢州大道与复兴路西北角邢台大数据产业园四号楼二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国瑞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河北两山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0%,邢台乾旻科技有限公 司持股38%,北京源辉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实际控制人为姚国瑞先生。 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河北并济是一家专注于人工智能和云计算领域的科技服务提供商, 业务涵盖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技术咨询与系统集成, 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为各行业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目前已建成一定规模算力设施。2025年度 营业收入为63149365.21元、净利润为-44466465.01元,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2205644 6.61元,净资产为53098982.90元。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8352249.43元、净利润为-156 63738.60元,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991387943.62元,净资产为37435244.30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经查询,河北并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说明 河北并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北并济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情况介绍 公司通过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顺科100%股权、邢台智算100%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均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前,河北并济已租赁华 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内四号楼部分办公场地,并接受邢台智算提供的数据中心服务,期间 未支付相关费用;本次收购完成后,邢台顺科、邢台智算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原有办公场地 租赁及数据中心服务行为因关联关系被动形成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对办公场地及数据中心服务按市场化标准收费。 按市场化、公允化原则并经友好协商确定:1、河北并济租赁办公场地每年租金479000.00 元,租期为两年,租金分两次支付,水费按月缴纳,以当地供水部门现行有效缴费标准为依据 执行;2、河北并济接受邢台智算数据中心机柜服务费总金额为36151680.00元,服务期限为两 年,费用按月度支付;3、河北并济用电场地产生的全部电费由邢台顺科统一向供电企业缴纳 ,即邢台顺科为河北并济代缴其使用期间内用电场地产生的对应电费,电费计价标准按照供电 企业当期公布的商业/工业用电标准执行。 ──────┬────────────────────────────────── 2026-06-01│对外担保 ──────┴────────────────────────────────── 2026年6月1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创”)、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先得”) 、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正态”)和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邢台顺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 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理、保函等)时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 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不超过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 审议,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相关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 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具体 事宜。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免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金额等内容待公司及相关 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2026-05-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年4月25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 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4: 45在石家庄湘江道25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27人(其中1名股东代表作为2名股东的法定代 表人现场参会),代表公司128名股东,代表股份891329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6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其中1名股东代表作为2名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现场参会) ,代表公司4名股东,代表股份838782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代理人124人,代表股份5254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计126人,代表股份140095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 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姚国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姚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鑫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董 事事项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附件: 姚鑫:男,中国国籍,1983年生,清华大学全日制MBA,硕士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5 月任职于深圳三星视界有限公司研发中心,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任职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科研管理部,2012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职于河北建投集团资本运营部,2 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河北为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20年4月至2023 年10月任河北双鸽泽瀚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1月至2025年2月任河北圣君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2月入职公司,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任公司监事,现任公 司研究院副院长。 截至目前,姚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鑫不持有公司股票,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专业审计意 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 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5年度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75人,2025年度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7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 入总额:52608.76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 :14702.94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审计收费总额4141.88万元,涉及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金融业(1家)。其中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1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7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4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谷国君近三年 签署了巨力索具(002342)、先河环保(300137)、冀中能源(000937)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丽,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4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10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老白干酒 (600559)、巨力索具(002342)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200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从事事务所质量复 核工作至今。近三年复核了建投能源(000600)、亚太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巨 力索具(002342)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丽、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丽及项目质量复 核人员齐永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 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人民 币。2026年度审计报酬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 平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2026-04-25│其他事项 ──────┴────────────────────────────────── 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以及除董事职务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 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年。若该类非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单位及 其关联方任职,则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上述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2、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 按公司内部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对应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再领取额外 的董事薪酬或津贴。其中,基本薪酬主要考虑其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 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是以年度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中长期激励收 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内部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对应 薪酬,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考虑其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 效薪酬是以年度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 2026-04-25│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 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购买理财产 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稳健型,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4227891.57元,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836129684.79元,总股本为536582210股。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公司董 事会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总股本5365822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预计 派发现金股利16097466.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 红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4.08%。 5、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在清查 的基础上,对资产的价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为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经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 表范围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974284.90元。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 各类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准备,下 同)-16055453.63元。 ──────┬────────────────────────────────── 2026-04-13│收购兼并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顺科智 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顺科”)100%股权和邢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邢台智算”)100%股权,本次能否摘牌成功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公开信息,河北顺德城市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顺德投资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日在河北产权市场公开 挂牌转让持有的邢台顺科100%股权、邢台智算100%股权,两个项目打包转让,挂牌总底价为47 965.11万元。 为积极完善公司业务布局,进一步重构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26 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顺科100%股权 和邢台智算100%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邢台顺科股权转让方 1、企业名称: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园博园北门游客中心二层—01室 4、法定代表人:李鑫 5、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96MACNT0C04J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 地整治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工程管 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建 筑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充电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邢台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二)邢台智算股权转让方 1、企业名称:河北顺德投资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河北省邢台市高新区兴盛街6号507室 4、法定代表人:侯志峰 5、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05881850417 7、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以公司自有资金向燃气行业、供水行业、公共交通运输行业、 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行业、广告行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及河道治理项目投资;房屋租赁、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材、非金属矿及制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8、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邢台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河北顺德投资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 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河北顺德投资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 2026-01-28│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 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5-12-01│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相 关规定,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 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 险警示的议案》,现就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4〕7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 情况,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 .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先 河环保”变更为“ST先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 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 示性公告》。 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关于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 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5〕2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11 月29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号),目前已满12个月。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不存在第9.4条所列示的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和第十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综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第9.11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1-18│其他事项 ──────┴────────────────────────────────── 一、关于全体监事离任的情况说明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 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 订,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 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第五届监事会主 席陈运辉先生、监事曹雪松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姚鑫先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监事职 务免除后,姚鑫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运辉先生、曹雪松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第五届监事会原定于2027年9月2日届满。 截至本公告日,陈运辉先生、曹雪松女士、姚鑫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陈运辉先生、曹 雪松女士、姚鑫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修订后《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 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耿子征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耿子征 先生由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耿子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附件:耿子征先生简历 耿子征:男,中国国籍,1987年生,法学学士,在职研究生,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已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2008年至2010年,解放军总参谋部61578部队,2010年至2018年任职于任泽区政府办公室 工作,先后履职政研室、秘书科等岗位,历获“嘉奖”“三等功”,2018年至2020年任今麦郎 集团法务经理,2020年至2024年9月任河北御芝林生物科技公司法务总监。2024年9月入职公司 ,曾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耿子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耿子征不持有公司股票,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 2025-10-30│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各 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等相 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准备,下同)31 376348.87元。 ──────┬────────────────────────────────── 2025-10-30│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专业审计意 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 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年度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73人,注册会计师452人,2024年度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 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2024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24家,审计收费总额2559.32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9家)、采矿业 (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2024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谷国君近三年 签署了巨力索具(002342)、ST先河(300137)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嘉栋,202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嘉栋近三年签署 了开滦股份(600997)、ST先河(300137)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200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4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从事事务所质 量复核工作至今。近三年复核了建投能源 (000600)、亚太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巨力索具(002342)等多家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嘉栋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 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2023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嘉栋及项目质量复 核人员齐永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 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人民 币。2025年度审计报酬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 水平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2025-08-29│股权转让 ──────┴──────────────────────────────────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河环保”)实际控制人姚国瑞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新达能”)于2025年7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和智新达能、 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于2025年8月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 %)转让给智新达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4日、2025年8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 确认书》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 让股份已于2025年8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股份数量为31320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5.8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智新达能持有公司6945584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 .9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姚国瑞先生通过清利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5667480股股份,通过智 新达能间接持有公司69455843股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 剩余7330929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姚国瑞先生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82454 25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15.37%,仍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 过户登记前后。 ──────┬────────────────────────────────── 2025-08-28│其他事项 ──────┴────────────────────────────────── 2025年8月26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 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运辉先生主持。会 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投票表决,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前半年经 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 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等相 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准备,下同)16 403577.30元。 ──────┬────────────────────────────────── 2025-08-05│重要合同 ──────┴──────────────────────────────────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 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新达能”)于2025年7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 先河环保的3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转让给智新达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之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李玉国先生、智新达能和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 于2025年8月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甲方:李玉国 乙方: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在本补充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单称“一方”。)鉴于: 1.甲方、丙方于2022年4月2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丙方根据协 议约定向甲方提供了借款13000万元,并支付了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 ,甲方尚未向丙方偿还上述款项。 2.甲方、乙方于2025年7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3 1320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37%)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股份转让”),其中第3.2条约定,在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乙方依据《证券质 押合同》之约定,以主债权剩余金额16000万元(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抵销第二笔转让价 款。 3.乙方、丙方均为姚国瑞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基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债务法定抵销之规定,各方拟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安排进行修改。 经各方友好协商,特签署本补充协议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款支付安排补充约定如 下: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3.2条第一款第(2)项、第(3)项内容变更 为: “(2)在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16000万元 (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 (3)在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5000万元(大写 :伍仟万元整)。”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3.3条内容变更为:“3.3受让方应将上述第一 笔、第二笔、第三笔股份转让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除上述修改外,《股份转让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4.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二笔转让价款的当日,向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16000 万元,以清偿借款13000万元和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 5.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系对《股份转让协议》 的补充,《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如与本补充协议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之约定为准。 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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