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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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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136 信维通信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0-25│ 31.75│ 4.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6-24│ 7.45│ 2633.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7-12│ 7.45│ 111.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12-24│ 8.56│ 256.80万│ ├───────────┼───────────┼───────────┼───────────┤ │增发 │ 2015-07-10│ 9.55│ 4.8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1-02│ 3.77│ 861.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1-06│ 4.33│ 114.3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18│ 2.33│ 794.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2-23│ 11.71│ 2.3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3-13│ 2.33│ 357.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3-13│ 2.68│ 136.9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维仕科技有限公司 │ 99019.74│ ---│ 96.84│ ---│ 7629.83│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深圳市亚力盛投│ 8200.00万│ 174.00万│ 8200.00万│ 100.00│ 6826.74万│ ---│ │资有限公司配套资金│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14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4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 │买方 │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 │ ├──────┼────────────────────────────────────────┤ │卖方 │湖南益阳高发财信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全球客户快速增长的高端MLCC产品需求,及加快在高端MLCC业务领域的战略布│ │ │局,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通信”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维通│ │ │信(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信维”或“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信│ │ │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电子科技”或“标的公司”)55%股权。 │ │ │ (一)协议各方 │ │ │ 甲方一: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甲方二:湖南益阳高发财信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三:益阳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 │ │ │ 丙方:深圳市浩容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标的公司: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 (二)主要内容 │ │ │ 1、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以协议形式收购甲方二所持标的公司40%股份【对应注册资本金│ │ │8亿元】及甲方三所持标的公司15%股份【对应注册资本金3亿元】。 │ │ │ 甲方一和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2、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甲方三应完成3亿元注册资本金的实缴。3、各方同意 │ │ │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增资10亿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7-14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15%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 │买方 │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 │ ├──────┼────────────────────────────────────────┤ │卖方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全球客户快速增长的高端MLCC产品需求,及加快在高端MLCC业务领域的战略布│ │ │局,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通信”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维通│ │ │信(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信维”或“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信│ │ │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电子科技”或“标的公司”)55%股权。 │ │ │ (一)协议各方 │ │ │ 甲方一: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甲方二:湖南益阳高发财信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三:益阳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 │ │ │ 丙方:深圳市浩容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标的公司: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 (二)主要内容 │ │ │ 1、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以协议形式收购甲方二所持标的公司40%股份【对应注册资本金│ │ │8亿元】及甲方三所持标的公司15%股份【对应注册资本金3亿元】。 │ │ │ 甲方一和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2、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甲方三应完成3亿元注册资本金的实缴。3、各方同意 │ │ │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增资10亿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7-14 │交易金额(元)│10.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股东 │ ├──────┼────────────────────────────────────────┤ │卖方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全球客户快速增长的高端MLCC产品需求,及加快在高端MLCC业务领域的战略布│ │ │局,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通信”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维通│ │ │信(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信维”或“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信│ │ │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电子科技”或“标的公司”)55%股权。 │ │ │ (一)协议各方 │ │ │ 甲方一: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甲方二:湖南益阳高发财信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三:益阳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 │ │ │ 丙方:深圳市浩容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标的公司: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 (二)主要内容 │ │ │ 1、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以协议形式收购甲方二所持标的公司40%股份【对应注册资本金│ │ │8亿元】及甲方三所持标的公司15%股份【对应注册资本金3亿元】。 │ │ │ 甲方一和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2、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甲方三应完成3亿元注册资本金的实缴。 │ │ │ 3、各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增资10亿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14 │ ├──────┼────────────────────────────────────────┤ │关联方 │深圳市浩容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1、为进一步满足全球客户快速增长的高端MLCC产品需求,及加快在高端MLCC业务领域的战 │ │ │略布局,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通信”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信│ │ │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信维”或“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 │ │购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电子科技”或“标的公司”)55%股权 │ │ │。 │ │ │ 2、本次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 │通过,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预计提升至70%并取得 │ │ │其控制权,同时各方就后续对标的公司增资事项予以约定。 │ │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相关方已就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达成共识,相关 │ │ │交易各方将启动各自内部审批流程工作。本次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属于各方合│ │ │作的意向性约定,所涉及股权收购、增资事项的具体细节尚待进一步明确,交易价格将根据│ │ │历史出资并参考评估价值确定,最终交易对价以签订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 │ │ 4、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不超过11亿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推进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 │ │ 5、本次交易最终方案确定后尚需公司及交易对手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后,方 │ │ │能执行。前述事项为交易推进过程中的前置工作,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 │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高端被动元件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拟提高对参股公司益阳电子科│ │ │技的持股比例,与湖南益阳高发财信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益阳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等各方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通过全资子公司收购益阳电子科│ │ │技55%股份,同时各方就后续对标的公司增资事项予以约定。交易最终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 │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意向协议签署方之一深圳 │ │ │市浩容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浩容电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宇斐先生│ │ │系本公司董事,虽然浩容电子作为标的公司现有股东不参与本次股权收购交易,本次事项仍│ │ │构成关联事项,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 │ │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 │ │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事项亦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 │ │ │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就股权收购、后续增资等事项的初步意向│ │ │约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事项推进情况,待正式交易方案确定后,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 │ │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 │ │ (一)非关联方: │ │ │ 1、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法人代表:张小林 │ │ │ 注册资本:158000万元 │ │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 │ │ 2、湖南益阳高发财信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出资额:100200万元 │ │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 │ │ 3、益阳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益阳新瑞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出资额:150110万元 。 │ │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 │ │ 4、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 │ │ │ 法人代表:毛大栋 │ │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 │ │ 注册地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 │ │ │ 股东结构:公司持股100% │ │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二)关联方 │ │ │ 1、深圳市浩容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宇斐 │ │ │ 出资额:20000万元 │ │ │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A栋2楼 │ │ │ 股东结构:彭宇斐持股98.00%,宋喆持股1.00%,张庆堂持股1%。 │ │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宇斐先生为公司董事。 │ │ │ (三)标的公司 │ │ │ 1、基本信息 │ │ │ 标的公司名称: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 法人代表:张庆堂 │ │ │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 │ │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高新区银城大道569号 │ │ │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模组、电子材料。│ │ │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 │ 三、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各方 │ │ │ 甲方一: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甲方二:湖南益阳高发财信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甲方三:益阳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 │ │ │ 丙方:深圳市浩容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标的公司: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 (二)主要内容 │ │ │ 1、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以协议形式收购甲方二所持标的公司40%股份【对应注册资本金│ │ │8亿元】及甲方三所持标的公司15%股份【对应注册资本金3亿元】。 │ │ │ 甲方一和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2、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甲方三应完成3亿元注册资本金的实缴。 │ │ │ 3、各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增资10亿元。 │ │ │ 4、本协议为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各方在履行各自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及相关外部 │ │ │审批、备案等法定程序后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绵阳北斗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绵阳北斗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新余亚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 4209.00万 4.38 --- 2017-01-13 司 ───────────────────────────────────────────────── 合计 4209.00万 4.38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信维│信维通信(│ 4983.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江苏)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信维通信(│ 4598.0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江苏)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信维通信(│ 4396.9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江苏)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信维通信(│ 3469.3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江苏)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信维通信(│ 2973.2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江苏)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深圳市信维│ 847.0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微电子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深圳市信维│ 749.7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微电子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深圳市信维│ 734.8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微电子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深圳市信维│ 628.7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微电子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信维创科通│ 462.1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信技术(北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京)有限公 │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信维创科通│ 436.6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信技术(北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京)有限公 │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信维创科通│ 430.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信技术(北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京)有限公 │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信维创科通│ 340.0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信技术(北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京)有限公 │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信维创科通│ 278.9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信技术(北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京)有限公 │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深圳艾利门│ 117.6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深圳艾利门│ 100.1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深圳艾利门│ 81.9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深圳艾利门│ 66.7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深圳艾利门│ 65.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信维│深圳亚力盛│ 16.3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信股份有│连接器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1│其他事项 ──────┴────────────────────────────────── 一、媒体报道情况 近日,据日经亚洲(NikkeiAsia)引述消息人士称“某北美企业据报要求供应商排除中国 籍员工及设备”,大量投资者对该事件表达了关切。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 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涉及商业卫星通信业务的供应链、生产布局及人员配置情况进行了全面 核查。 二、澄清说明与业务现状 1、经核实,该消息缺乏事实依据,公司与客户的商务合作条款均未发生任何变化。公司 目前商业卫星通信相关业务产品的生产、交付及研发工作均处于正常状态。公司与相关大客户 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各项业务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2、公司已于去年将商业卫星通信相关产品的生产线转移至越南等海外生产基地。目前, 公司海外基地的生产设施完善、技术团队成熟,相关产线已实现规模化生产并持续向客户稳定 交付。 3、公司商业卫星通信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比例未超10%,业绩波动风险 整体可控。为应对未来的其他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客户及市场需求动态,不断提升 自身核心竞争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多措并举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的稳健与安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6-07-14│重要合同 ──────┴────────────────────────────────── 1、为进一步满足全球客户快速增长的高端MLCC产品需求,及加快在高端MLCC业务领域的 战略布局,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通信”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信 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信维”或“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 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电子科技”或“标的公司”)55%股权。 2、本次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预计提升至70%并取得其控 制权,同时各方就后续对标的公司增资事项予以约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相关方已就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达成共识,相关交 易各方将启动各自内部审批流程工作。本次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属于各方合作的 意向性约定,所涉及股权收购、增资事项的具体细节尚待进一步明确,交易价格将根据历史出 资并参考评估价值确定,最终交易对价以签订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4、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不超过11亿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推进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5、本次交易最终方案确定后尚需公司及交易对手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后,方能 执行。前述事项为交易推进过程中的前置工作,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高端被动元件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拟提高对参股公司益阳电子科技 的持股比例,与湖南益阳高发财信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益阳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等各方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通过全资子公司收购益阳电子科技55% 股份,同时各方就后续对标的公司增资事项予以约定。交易最终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意向协议签署方之一深圳市浩 容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浩容电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宇斐先生系本公 司董事,虽然浩容电子作为标的公司现有股东不参与本次股权收购交易,本次事项仍构成关联 事项,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26年7 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事项亦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签署的《股 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就股权收购、后续增资等事项的初步意向约定。公司将根据 本次事项推进情况,待正式交易方案确定后,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一)非关联方: 1、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小林 注册资本:158000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2、湖南益阳高发财信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200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3、益阳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益阳新瑞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50110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4、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毛大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 股东结构: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 1、深圳市浩容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宇斐 出资额:200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A栋2楼 股东结构:彭宇斐持股98.00%,宋喆持股1.00%,张庆堂持股1%。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彭宇斐先生为公司董事。 (三)标的公司 1、基本信息 标的公司名称: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庆堂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高新区银城大道569号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模组、电子材料。技 术转让、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三、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一: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二:湖南益阳高发财信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三:益阳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浩容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以协议形式收购甲方二所持标的公司40%股份【对应注册资本金8 亿元】及甲方三所持标的公司15%股份【对应注册资本金3亿元】。 甲方一和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2、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甲方三应完成3亿元注册资本金的实缴。 3、各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增资10亿元。 4、本协议为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各方在履行各自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及相关外部审 批、备案等法定程序后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 ──────┬────────────────────────────────── 2026-05-0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8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环路1013号A栋一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浩先生 6.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发布了《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该公告已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 7.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浩天(广州)律师 事务所许玉祥律师、谭广闻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6756863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为3811631股。因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63 757007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27人,代表股份200460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0.79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8875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5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20人,代表股份21585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6人,代表股份21594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4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0人,代表股份21585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397%。 ──────┬────────────────────────────────── 2026-04-29│对外投资 ──────┴──────────────────────────────────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 公司业务领域,充分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及资源优势,挖掘产业链优质项目,提高公司的综合竞 争力。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梧桐众享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享资 本”、“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梧桐众享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桐众享资本”)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作,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 万元,参与深圳智享玖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享玖期”、“基金”、“ 合伙企业”)份额的认缴出资。本次投资完成后,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所持认缴出资份额占基金当前认缴出资总额的33.33%。 (二)关联关系及其他事项说明 众享资本及其他已确定的有限合伙人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众享资本由梧桐众 享资本100.00%持股,众享资本与梧桐众享资本受龙琼控制或管理外,众享资本与其他参与该 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控制、管理或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核通过。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银 行套期保值工具在折合6亿美元额度内滚动操作,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办理实施。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 根据公司的进口采购额、出口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自有资金在折合6亿美元额度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6亿美元,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合作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 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仅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互换掉期业务、外 汇期权业务、利率互换掉期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4、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和国内外利率浮动的背景 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 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2026-04-18│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17日,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 .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磊,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范科磊,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 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9家。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1184174. 37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686269.0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011660212.13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兼顾股东的即期 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756863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811631股后的股 份总数96375700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48187850.35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 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 为83186070.35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74%。 ──────┬────────────────────────────────── 2026-04-18│其他事项 ──────┴────────────────────────────────── 经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环路1013号A栋一楼会议室。 9、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现场,并携带身份证 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 2026-04-18│委托理财 ──────┴────────────────────────────────── 鉴于公司资金收付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为了达到收益和风险的均衡,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使存量资金获得合理的收入,增加公司收益,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一、本次投 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 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 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等值外币)购买 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一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 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涉及风险品种的投资。 4、投资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 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2、通过将公司短期闲置的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 2026-04-07│其他事项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6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30│其他事项 ──────┴──────────────────────────────────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环路1013号A栋一楼会议室。4.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浩先生 6.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 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公告已于2026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7.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许玉祥律师、钟学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8.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6756863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为3811631股。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9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4.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5.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6.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7.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8.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9.0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总表 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0.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1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刘辛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许玉祥律 师、钟学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 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2026-03-14│对外担保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所有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含全资、控 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和银行 承兑汇票等),授信方式包括信用、保证和抵押等方式。同时,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1.80亿元(含等值外币),用于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或向供应 商采购付款、销售合同履约等日常经营业务。 ──────┬────────────────────────────────── 2026-03-14│其他事项 ──────┴────────────────────────────────── 为持续完善和健全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机制, 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深圳市 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未来三 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业务发展目标、未来 盈利模式、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外部融资环境及股东要求、意愿的 基础上,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 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建立 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2026-03-14│其他事项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事宜承诺如下:1、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 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2026-03-14│其他事项 ──────┴────────────────────────────────── 1、假设前提 (1)本次发行于2026年9月底实施完成(本次发行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实际发 行完成时间为准)。(4)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 产的影响。(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 资收益)等的影响。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假设公司2025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系根据2025年1-9月已实现净 利润年化测算。在此基础上,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增长10%和增长20%。(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9)假设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 测算过程 由上表可知,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发行完成后业务未获得相 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 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均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的显现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相关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短期内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 有业务实现。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公司本次发行符 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顺应未来市场需求趋势,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公 司行业领先地位并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运营和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 2026-03-14│其他事项 ──────┴────────────────────────────────── 因内部工作调整,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毛大栋先生申 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 务,董事虞成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毛大栋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同时补选虞成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补选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同意补选虞成城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6年3月30日至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辛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虞成城先生、刘辛男先生将与其他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毛大栋先生原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9月4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毛大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1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毛大 栋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 谢。 二、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董事会成员调 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在选举刘辛男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事项获得股东会通过的前提 下,同意补选单莉莉女士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刘辛男先生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委员。同时,虞成城先生继续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本次涉及所有补选事项待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在上述补选事项未正式生效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原成员将继续履行相应的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 2026-03-14│其他事项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致 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经自查 ,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2026-03-14│其他事项 ──────┴────────────────────────────────── 经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 2026-01-12│其他事项 ──────┴────────────────────────────────── 持有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8503533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19.56%)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彭浩 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5月2日)以集 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963757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的1.00%。 ──────┬────────────────────────────────── 2025-11-12│其他事项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日前,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过户,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共1100万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4%。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 股计划。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16451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最高成交价为26.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6元/ 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303015977.3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 完毕。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100万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1100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6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 数上限为10065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0065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10065 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实施上限,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 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5]41642号)。 3、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100万股公司股 票,已于2025年11月1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4%。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数量未 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10年,自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股票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 司公告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期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 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后续公司将根据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计算确定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 ──────┬────────────────────────────────── 2025-09-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日:2025年9月29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64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11人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 执行。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 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三)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10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756.8638万股的0.42%。 (四)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15元/股。 (五)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情况: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 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 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 2025-09-05│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9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同意选举毛大栋先生(简 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毛大栋先生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 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2025-08-21│股权回购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 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2025年4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 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 价格的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 ;回购资金的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 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29.9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9月1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回购股份数量为17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相关进展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4、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16451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最高成交价为26.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6元/股 ,累计成交总金额为303015977.36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 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 2025-08-1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4万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9.10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三)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10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756.8638万股的0.42%。 (四)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15元/股。 (五)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情况: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 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 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 2025-08-15│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 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国荣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 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安排,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 2025-08-15│价格调整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756863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15100031股后的股份总数95246860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 0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派息调整方式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式,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如下: P=P0-V=9.15-0.05=9.10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9.10元/股。根 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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