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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30012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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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126 锐奇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9-20│ 34.00│ 6.7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8-22│ 2.28│ 954.8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12310.00│ ---│ ---│ 6944.38│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豪迈资产业务 │ 2600.00万│ ---│ 2600.00万│ 100.00│ ---│ 2011-12-31│ ├─────────┼──────┼─────┼─────┼─────┼─────┼──────┤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 1.55亿│ ---│ 1.64亿│ 106.37│ 966.17万│ 2013-10-31│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 6506.50万│ ---│ 7837.48万│ 100.40│ 182.61万│ 2012-12-31│ │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补充高等级专业电动│ 1300.00万│ ---│ ---│ ---│ ---│ 2012-10-31│ │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 │ │ │ │ │ │ │项目投资额 │ │ │ │ │ │ │ ├─────────┼──────┼─────┼─────┼─────┼─────┼──────┤ │锐境达智能科技(上│ 1.00亿│ ---│ 1.00亿│ 100.00│ ---│ ---│ │海)有限公司 │ │ │ │ │ │ │ ├─────────┼──────┼─────┼─────┼─────┼─────┼──────┤ │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 3847.00万│ ---│ 3134.36万│ 81.48│ ---│ 2014-12-31│ │心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800.00万│ ---│ 28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5000.00万│ 5660.34万│ 3.07亿│ 100.00│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15 │交易金额(元)│1965.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吴明厅 │ ├──────┼────────────────────────────────────────┤ │卖方 │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各方有意以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对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 │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 │ │ 2、本次增资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吴明厅增资1,965万元人民币,锐奇控股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资135万元人民币,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 │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咖帕")增资600万元人民币,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增资300万元人民币。 │ │ │ 珞奇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6-07-15 │交易金额(元)│135.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各方有意以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对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 │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 │ │ 2、本次增资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吴明厅增资1,965万元人民币,锐奇控股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资135万元人民币,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 │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咖帕")增资600万元人民币,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增资300万元人民币。 │ │ │ 珞奇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6-07-15 │交易金额(元)│6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各方有意以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对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 │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 │ │ 2、本次增资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吴明厅增资1,965万元人民币,锐奇控股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资135万元人民币,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 │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咖帕")增资600万元人民币,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增资300万元人民币。 │ │ │ 珞奇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6-07-15 │交易金额(元)│3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各方有意以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对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 │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 │ │ 2、本次增资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吴明厅增资1,965万元人民币,锐奇控股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资135万元人民币,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 │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咖帕")增资600万元人民币,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增资300万元人民币。 │ │ │ 珞奇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03 │ ├──────┼────────────────────────────────────────┤ │关联方 │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明│ │ │厅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6│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 │ │为参股股东与关联方吴明厅先生、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 │海咖帕”)、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共同出资│ │ │设立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珞奇公司”),主要从事割草机器人及│ │ │相关技术领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5万元,持股比例 │ │ │为4.50%。(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 │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 │ │ 2025年1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珞奇公司已完成工商│ │ │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珞奇公司为满足后续研发和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拟增资1,000万元,各 │ │ │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增资45万元,增资后珞奇公司注册资本│ │ │为2,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 │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 │ │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珞奇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珞奇公司为满足后续研发和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拟增资1,000万元,各 │ │ │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增资45万元,增资后珞奇公司注册资本│ │ │为3,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 │ │ 2026年3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 │ │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珞奇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咖帕、上海珞盟和珞奇公司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主体属于公司关联方,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厅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各方已于同日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自然人 │ │ │ 1、姓名:吴明厅 │ │ │ 关联关系: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吴明厅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二)关联法人上海咖帕 │ │ │ 1、公司名称: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上海咖帕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等相关规定,上海咖帕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三)关联法人上海珞盟 │ │ │ 1、公司名称: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上海珞盟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等相关规定,上海珞盟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2-05 │ ├──────┼────────────────────────────────────────┤ │关联方 │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明│ │ │厅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6│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 │ │为参股股东与关联方吴明厅先生、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 │海咖帕”)、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共同出资│ │ │设立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珞奇公司”),主要从事割草机器人及│ │ │相关技术领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5万元,持股比例 │ │ │为4.50%。(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 │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 │ │ 2025年1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珞奇公司已完成工商│ │ │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珞奇公司为满足后续研发和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拟增资1,000万元,各 │ │ │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增资45万元,增资后珞奇公司注册资本│ │ │为2,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 │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 │ │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珞奇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咖帕、上海珞盟和珞奇公司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主体属于公司关联方,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厅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各方已于同日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 │ │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自然人 │ │ │ 1、姓名:吴明厅 │ │ │ 2、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 │ │ 3、关联关系: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吴明厅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4、经查询,吴明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关联法人上海咖帕 │ │ │ 1、公司名称: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上海咖帕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等相关规定,上海咖帕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三)关联法人上海珞盟 │ │ │ 1、公司名称: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上海珞盟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等相关规定,上海珞盟为公司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锐奇控股股│上海劲浪国│ 4000.00万│人民币 │--- │2026-08-03│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锐奇控股股│上海劲浪国│ 4000.00万│人民币 │--- │2025-08-0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3│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 经验和资源,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购悦来港君信(上海)战新产业创业投资私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1.94%的份额(以下简称基金、本合伙企业),并签署了《悦来港 君信(上海)战新产业创业投资私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不在基金中任职。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君信(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信资本”)成立时间 :2017年5月2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01单元法定代表人:唐祖荣 注册资本:1818万元 股权结构: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4.9945%;上海昕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0 %;唐祖荣,持股13.0055%;闻琴,持股12%;上海君信创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君信(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6511。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 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 2026-07-03│增资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参 股股东与关联方吴明厅先生、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咖帕 ”)、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共同出资设立珞奇 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珞奇公司”),主要从事割草机器人及相关技术领 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5万元,持股比例为4.50%。(具 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年1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珞奇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 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珞奇公司为满足后续研发和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拟增资1,000万元,各股东 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增资45万元,增资后珞奇公司注册资本为2,00 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025年7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珞奇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珞奇公司为满足后续研发和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拟增资1,000万元,各股东 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增资45万元,增资后珞奇公司注册资本为3,00 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年3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珞奇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咖帕、上海珞盟和珞奇公司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主体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厅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各方已于同日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自然人 1、姓名:吴明厅 关联关系: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吴明厅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法人上海咖帕 1、公司名称: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上海咖帕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上海咖帕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法人上海珞盟 1、公司名称: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上海珞盟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上海珞盟为公司关联法人。 ──────┬────────────────────────────────── 2026-06-16│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 经验和资源,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以自有资金525万元认购深圳市星辰动力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的份额(以 下简称基金、本合伙企业),并签署了《深圳市星辰动力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不在基金中任职。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知卓安妮(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 单元C之七 法定代表人:陈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权结构:网卓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38.889%;平潭恒捷融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股33.333%;亿策兴(厦门)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7.77 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受托管理股权投资,提供相关咨询服 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 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登记备案情况:知卓安妮(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0335。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 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 2026-05-1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14:00点在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208弄富悦大 酒店三楼10号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明厅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29,193,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2.82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4,695,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 .33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4,497,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4,786,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8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8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9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4,497,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0 8%。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5-13│其他事项 ──────┴────────────────────────────────── 一、对外投资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参与发起设立“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披露日期2015年6月5日,公告编号2015-059)。 2015年7月3日,广州智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15年7月13日,公告编号2015-07 0)。公司已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全部认购出资款共计1亿元。公司于 2022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延长广州智造投资基金存续期的公告》,鉴于尚有部分投资项目 在存续期限内未完全退出,基金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伙期限 为201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27)。 二、延期情况 基金原存续期限为201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2日,鉴于尚有1个投资项目未退出且考虑后 续基金清算等程序,基金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伙期限为2015 年7月3日至2027年7月2日。 基金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变更手 续。 名称:广州智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贰亿肆仟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2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盈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贺毅)成立日期:2015年 07月03日 合伙期限:2015年07月03日至2027年07月02日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金目前仅剩1个投资项目未退出,已累计收回投资成本和收益共计2.34亿元。本次延长 存续期限有利于基金更好地完成存续项目的退出及后续清算等程序。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限不 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4-23│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劲 浪)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年,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 时止,具体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 余额不超过授权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2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主营业务:电动工具及配件附件、机器设备等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劲浪100%股权 ──────┬────────────────────────────────── 2026-04-23│其他事项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总数的40%,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7万股公司股票已 于2025年3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首 次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35%,过户价格为2.64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向参与对象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相关事项已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2026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64.00万股公司股票 已于2026年3月11日交易过户至“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 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过户价格为2.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 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6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 2026-04-23│其他事项 ──────┴──────────────────────────────────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人员。 二、适用时间 1、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5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分析和 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45518967.4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1171454.33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为197998044.25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7133090.72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 经营,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7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343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189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237.70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3209.33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775.7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3家 2025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等。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758.06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 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 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 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胡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佳、拟定的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蒋红薇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 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 定。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共计60万元。关于续聘20 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 审计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2026-04-23│委托理财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 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或等额外币)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总额不 超过7亿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决 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理财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 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或等额外币)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或等额外币)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7亿元。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在保证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购买理 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理 财产品,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理财终止 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4-23│其他事项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在符合相关外汇监管要求、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 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额不超过经审议的额度。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时止。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外销收入占比较高,汇率的持续大幅波动可能会给公司经 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经营相关实际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 在符合相关外汇监管要求、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额不超过经审议 的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 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 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 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交易活动由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17│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 经验和资源,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与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南京毅达汇奇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本合伙企业),并签署了《南京毅达汇奇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不在基金中任职。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6年2月23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二号楼4楼B5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爱达汇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合伙人:西藏爱达汇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持股1%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 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32972。 ──────┬────────────────────────────────── 2026-03-18│其他事项 ──────┴────────────────────────────────── 1、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057.16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12.21%。报告期内实现 营业利润-4251.31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减少151.18%;利润总额-4259.24万元,同比上年同期 减少134.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0.84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减少149.21%,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9.00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减少70.47%。 2、主要数据及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由于本期原材料价格上涨,营业成本上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增加,从而导 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49.21%,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减少70.47%。 ──────┬────────────────────────────────── 2026-03-13│其他事项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 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修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并于2026年2月4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 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锐奇股份A股普通股股份。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股份(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发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完成的公 告》,截止2024年2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最高成交价为4.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4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203424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的非交易过户,过户股份数量 为107.00万股,首次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35%,过户价 格为2.64元/股,该部分股票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预留部分股份数量为164.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过户价格为2.64元/股,该部分股票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 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立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6084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情况 根据《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383. 00万股作为预留份额,鉴于首次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前,存在1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认购 股份,其未完全认购的份额放入本持股计划预留份额中,调整后预留份额为393.00万股。 本次预留部分拟受让份额不超过435.60万份,对应165.00万股标的股票,拟授予人数不超 过34人。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64元/股。在实际认购过程中,1名拟激 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认购股份,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为164.00万股,本次预留部分实际认购资金总 额为432.96万元,实际认购总份额为432.96万份。前述实际认购人数、认购份额未超过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人数、拟认购份额上限,前述未完全认购的份额放入预留份额中,除此之外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与已披露的方案不存在差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众会字(2026)第01903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64.00万股公司股票 已于2026年3月11日交易过户至“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 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过户价格为2.64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96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持股期限的要求的前提下且在履行本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 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本批次授 予的预留权益所对应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36个 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 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 股票将一并锁定,该等股票亦应遵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的要求及股份锁定安排。 ──────┬────────────────────────────────── 2026-02-05│增资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参 股股东与关联方吴明厅先生、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咖帕 ”)、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共同出资设立珞奇 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珞奇公司”),主要从事割草机器人及相关技术领 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5万元,持股比例为4.50%。(具 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年1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珞奇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松江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珞奇公司为满足后续研发和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拟增资1000万元,各股东按 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增资45万元,增资后珞奇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 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2025年7月15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珞奇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 股东,上海咖帕、上海珞盟和珞奇公司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主体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厅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各方已于同日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自然人 1、姓名:吴明厅 2、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3、关联关系: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吴明厅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4、经查询, 吴明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法人上海咖帕 1、公司名称: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5年1月13日 3、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1号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明厅 5、出资额:400万元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 7、股权结构:吴明厅持股95%,任治国持股5% 8、关联关系:上海咖帕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上海咖帕为公司关联法人。 9、经查询,上海咖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以公司自有资金45万元现金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88弄6号601室-60法定代表人:吴明厅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服务 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 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 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交易各方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同比例出资。交易各方确 定以每一元出资额对应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平、 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有意以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3000万元。 2、本次增资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吴明厅增资655万元人民币,公司增资45万元 人民币,上海咖帕增资200万元人民币,上海珞盟增资1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吴明厅出资1965万元人民币,占标的公司股份65 .5%,公司出资135万元人民币,占标的公司股份4.5%,上海咖帕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占标的 公司股份20%,上海珞盟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占标的公司股份10%。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 司股东如上述股权结构图示。 3、本协议的增资行为已经标的公司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予以认可。 4、各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 5、在协议签定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一切必备手 续;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 6、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 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7、本协议书在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 2026-02-05│其他事项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 进行分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 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7万股公司股票已 于2025年3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首 次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35%,过户价格为2.64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向参与对象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相关事项已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 由于首次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前,存在1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认购股份,其未完全认 购的份额放入本持股计划预留份额中,调整后预留份额为393万股。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规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持有人名单及获授数量等)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435.60万份的预留份额,对应165万股标的股票。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1-20│其他事项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锐奇”)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浙江锐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 33003800,发证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浙江锐奇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2026-01-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下午14:00点在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208弄富悦大 酒店三楼10号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明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 东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朱贤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公司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0名,其中2名关联股东吴霞钦、朱贤波回避表决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125572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 85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4072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 5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150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股份150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0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150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0% 。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 决议: 1、《关于修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联股东吴霞钦女士、朱贤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合计所持股份334400股不计入本议 案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70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19%;反 对8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3%;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125%;反对8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476%;弃权 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99%。 2、《关于修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联股东吴霞钦女士、朱贤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合计所持股份334400股不计入本议 案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711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3%;反 对8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9%;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125%;反对8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476%;弃权 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99%。 ──────┬────────────────────────────────── 2026-01-0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208弄富悦大酒店三楼10号会议室 ──────┬────────────────────────────────── 2025-12-05│其他事项 ──────┴────────────────────────────────── 一、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1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智能机器人合资公司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锐境达智能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境达”)出资设立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擎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擎宝”),注册资本1,000万元,锐境达持股比例51%,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 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智能工业机器人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 036)。 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东升焊接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锐境达与上海东升焊接集团有限公 司共同变更设立合资公司上海固顶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固顶”),并将上海 擎宝的核心技术团队和核心技术及“擎宝”的品牌商标注入上海固顶,锐境达持股比例35%,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上海东升焊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在智 能焊接机器人业务领域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公告》,由于市场需求 多变,经营业绩一直难以为股东创造投资回报,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公司同意上海固顶注 销(公告编号:2021-042)。 鉴于上海固顶注销后,上海擎宝一直未开展具体业务,为进一步精简组织结构,提高管理 效率,公司决定注销上海擎宝,并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注销手续。 二、控股孙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擎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1800弄3号6层621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1日 经营期限:2014年8月21日至2064年8月20日 经营范围:机器人控制系统,控制器,伺服驱动器,通讯模块,自动化人机界面,机器人 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夹具、模具、金属工具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业务;机器人领域和工业自动化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 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股权结构:锐境达持股51%,牛雪娟持股35%,徐锦波持股9%,陈爱莲持股5% 三、注销的原因 上海固顶设立后,上海擎宝的核心技术团队和核心技术及“擎宝”的品牌商标注入上海固 顶,上海固顶因经营业绩一直难以为股东创造投资回报,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已于2021年11 月18日注销。鉴于上海固顶注销后,上海擎宝一直未开展具体业务,为精简组织结构,提高管 理效率,公司决定注销上海擎宝。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擎宝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注销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9-24│其他事项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0次 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40)。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755944W 名称: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明厅 成立日期:2000年4月29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动和 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 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9-1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4:00点在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208弄富悦大 酒店三楼10号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明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 东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朱贤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为提高公司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股东会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 情况进行单独统计。 ──────┬────────────────────────────────── 2025-08-27│其他事项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9月12日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 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全体监事。 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名(其中:无委托出席的监事,万超先生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超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 按照规范化表述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 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5年上半年度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 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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