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93 金刚光伏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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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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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6-28│ 16.20│ 4.5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7-10│ 10.99│ 1.4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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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 5100.00│ ---│ 51.00│ ---│ ---│ 人民币│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欧昊新能源电力(甘│ 1097.69│ ---│ 100.00│ ---│ ---│ 人民币│
│肃)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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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09-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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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 8500.00万│ 0.00│ 7745.10万│ 91.12│ 1500.00万│ 2011-06-22│
│玻璃生产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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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W太阳能电池片生│ 2.64亿│ 0.00│ 1.51亿│ 70.47│ 0.00│ 2011-11-25│
│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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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投资项目 │ 4225.16万│ 0.00│ 1.09亿│ 100.06│ 6.40万│ 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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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兆瓦太阳能光伏建 │ 6515.00万│ 0.00│ 6492.12万│ 99.65│ 0.00│ 2011-06-22│
│筑一体化组件生产线│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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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0.00│ 0.00│ 777.78万│ 0.00│ 0.00│ 2011-07-08│
│金结余用于补充流动│ │ │ │ │ │ │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0.00│ 0.00│ 5957.85万│ 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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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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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7 │交易金额(元)│7074.5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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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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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金塔昊飏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7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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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酒泉市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关联方酒泉市昊│
│ │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元新能”或“交易对方”)持有的金塔昊飏新能源电力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昊飏”或“标的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塔昊飏成 │
│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公司拟以70745656.95元的价格受让昊元新能持有的金塔昊飏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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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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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7 │
├──────┼────────────────────────────────────────┤
│关联方 │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张栋梁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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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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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申请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前次已审批的借款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
│ │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借款 │
│ │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并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同意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
│ │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外部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10亿元、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
│ │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前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
│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为便于实施公司融资事项,公司董事会│
│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借款、授信额度申请及融资租赁事宜,并签署│
│ │相应法律文件。在借款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欧昊集│
│ │团、实际控制人张栋梁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提供其他资产│
│ │抵押担保,其中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 │关于申请借款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
│ │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
│ │ 欧昊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 │欧昊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张栋梁 │
│ │ 张栋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 │定,张栋梁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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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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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酒泉市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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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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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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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实现新能源业务与算力布局的战略深度协同,公司加快推进算电一体化建设,积极探│
│ │索并落地算电协同应用场景,2026年6月26日,公司与昊元新能在酒泉市签订了《股权转让 │
│ │协议》,公司拟以70,745,656.95元的价格受让昊元新能持有的金塔昊飏70%股权。本次交易│
│ │完成后,金塔昊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对方昊元新能是公司控股股东欧昊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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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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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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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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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借│
│ │款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借款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借 │
│ │款利率不超过6%,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
│ │及子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 │ 2、截至目前,欧昊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0.04│
│ │%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 │
│ │成关联交易。 │
│ │ 3、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 │
│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雪峰、孙爽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第八│
│ │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尚需│
│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
│ │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
│ │ 2、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85号701房(仅限办公用途) │
│ │ 3、法定代表人:张栋梁 │
│ │ 4、注册资本:950000万元 │
│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MDXW94 │
│ │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
│ │ 7、经营期限:2016-03-10至无固定期限 │
│ │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8197423股股 │
│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4%,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的有关规定,欧昊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欧昊集团诚信状况│
│ │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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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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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张栋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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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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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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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申请借款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外部机构申请借款不│
│ │超过10亿元、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
│ │,前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 │。 │
│ │ 上述借款额度、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
│ │在借款额度、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于实施公司融资│
│ │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借款、授信额度申请及融资│
│ │租赁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
│ │ 关联方一: │
│ │ 公司名称: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
│ │ 欧昊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 │欧昊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欧昊集团无偿提供担保。 │
│ │ 关联方二: │
│ │ 姓名:张栋梁 │
│ │ 张栋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 │定,张栋梁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张栋梁先生无偿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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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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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1.01亿 18.80 99.82 2026-07-17
罗伟广 2128.71万 9.86 --- 2018-01-19
─────────────────────────────────────────────────
合计 1.23亿 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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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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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7 │质押股数(万股) │342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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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3.70 │质押占总股本(%) │6.35 │
├────────┼──────────────┴────────┴──────────────┤
│股东名称 │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东昊信科达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2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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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4日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5400.0万股给广东昊信科达智算科技有限│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7-17 │质押股数(万股) │1973.36 │
├────────┼──────────────┼────────┼──────────────┤
│质押占所持股(%) │19.41 │质押占总股本(%) │3.66 │
├────────┼──────────────┴────────┴──────────────┤
│股东名称 │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天津陇金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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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7-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16日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973.3597万股给天津陇金信企业管理合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26 │质押股数(万股) │5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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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3.11 │质押占总股本(%) │10.00 │
├────────┼──────────────┴────────┴──────────────┤
│股东名称 │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东昊信科达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16 │解押股数(万股) │54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4日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5400.0万股给广东昊信科达智算科技有限│
│ │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16日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973.3597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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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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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欧昊新能源│ 10.00亿│人民币 │--- │2030-03-23│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电力(甘肃│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责任│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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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2.00亿│人民币 │--- │2026-01-16│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1.00亿│人民币 │--- │2024-11-15│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8000.00万│人民币 │--- │2027-05-30│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7500.00万│人民币 │--- │2024-08-27│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2000.00万│人民币 │--- │2026-07-03│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2000.00万│人民币 │--- │2025-03-09│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2000.00万│人民币 │--- │2025-03-03│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920.00万│人民币 │--- │2025-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800.00万│人民币 │--- │2024-11-27│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800.00万│人民币 │--- │2025-03-03│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796.70万│人民币 │--- │2026-05-29│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金刚光伏(│ 790.00万│人民币 │--- │2025-06-25│抵押 │是 │否 │
│伏股份有限│苏州)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600.00万│人民币 │--- │2024-12-06│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金刚光伏(│ 530.00万│人民币 │--- │2025-07-23│抵押 │否 │否 │
│伏股份有限│苏州)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金刚光伏(│ 500.00万│人民币 │--- │2025-06-28│抵押 │是 │否 │
│伏股份有限│苏州)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400.00万│人民币 │--- │2024-12-13│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349.00万│人民币 │--- │2025-04-10│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金刚光伏(│ 340.00万│人民币 │--- │2025-07-19│抵押 │否 │否 │
│伏股份有限│苏州)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金刚光伏(│ 340.00万│人民币 │--- │2025-06-20│抵押 │是 │否 │
│伏股份有限│苏州)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305.00万│人民币 │--- │2025-04-25│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160.00万│人民币 │--- │2025-04-02│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80.00万│人民币 │--- │2025-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80.00万│人民币 │--- │2025-04-18│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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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苏州金刚光│ 80.00万│人民币 │--- │2025-04-08│连带责任│是 │否 │
│伏股份有限│伏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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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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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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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人工智能算力技术服务合同》由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且存在较长履
行期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
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执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本合同能顺利实施,本合同签订预计对公司2026
年度经营业绩及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
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
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刚数海”)于2026年7月22日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算力
客户”或“交易对方”)在北京分别签署了3份《人工智能算力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统称“
本合同”),金刚数海向算力客户提供算力服务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合同服务期为60个月,
合同总金额为614400000.00元(含税),按月度支付算力服务费。
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孙公司签订算力服务重大合同的议案》,对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判
断,同时聘请律师核查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次合同无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
,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月*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单元
4、注册资本:人民币*亿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基
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业
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8、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9、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方聚焦于AI算力优化,服务头部AI企业与科研机构,其资信良
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0、类似交易情况:除本次交易外,最近三年内,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未发生其他类似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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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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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欧昊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1679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8.83%。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欧昊集团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1498448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2%,占公司总股本的18.80%;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晓东先生及
程姝女士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149844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81%,占公司总
股本的18.8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东
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的通知,获悉欧昊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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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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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甘肃金
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由39人调整为3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1,297.6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不变。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
录。2026年7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
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
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有8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前述拟激励对象涉及限
制性股票合计39.10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将前述限制性股票39.10万股调整给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39人调整为3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1,29
7.6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
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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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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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10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97.6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99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为2026年7月10日,以10.9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1297.6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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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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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欧昊集团”)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含),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
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能源+算力”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升
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欧昊集团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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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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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3:0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7日(星期
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
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168号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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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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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关联方酒
泉市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塔昊飏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昊飏”)70%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塔昊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金塔昊飏新能源
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2、金塔昊飏拟继续投资建设4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风电项目”)所披露的预计
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与投资收益等系公司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相关数据进行的测算,不构成
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项目实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竞争、价格波动、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
具体情况以后续实施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融资贷款,资金取得受经营情况、信贷政
策利率水平、融资渠道等因素影响,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统筹
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本次
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顺应全球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需求,聚焦“能源+算力”综合发展的战
略新格局,积极探索并拓展新能源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发展,发挥算电协同业务优势,打造新的
能源产出基地和收益增长点,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金塔昊飏为实施主体,在风资源充裕良好
的甘肃酒泉金塔县境内投资建设4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16.6亿元。
(二)本次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40万千
瓦风电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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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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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7
日(星期二)下午3: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46)。
2026年6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
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
的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欧昊集团提请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投资建设4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增加融资租赁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
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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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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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融资租赁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由不超过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25亿元
,本次新增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在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实际控制人张栋梁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
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提供其他资产抵押担保,其中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向公司收
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亦可在前述额度内相互提供
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前次已审批的借款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借款融
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并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同意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外部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10亿元、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及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前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为便于实施公司融资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借款、授信额度申请及融资租赁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在借款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实际控制人张
栋梁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提供其他资产抵押担保,其中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借款融资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4)。
(三)本次申请增加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为更好的实现公司经营规划,结合公司风电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前次已审批的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额度不超过10亿元基础上,拟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额度15亿元
,即融资租赁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本次新增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在融资额度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实际控制
人张栋梁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提供其他资产抵押担保,其中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之
间亦可在前述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
为便于实施公司融资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
内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融资等相关
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欧昊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栋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8
5号701房(仅限办公用途)法定代表人:张栋梁
注册资本:9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MDXW94成立日期:2016年3月10日实际控制人:张栋梁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住房租赁;财务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
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
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个人商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金属制品销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
;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企业总部管理;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
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
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食
品互联网销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主要财务数据:欧昊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欧昊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张栋梁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100*************
简历:张栋梁先生,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EMBA在读,酒泉市第五届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创立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并任董事
长。
张栋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张栋梁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实际控制人张栋梁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综合授信及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抵押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不收取任何费用,关联交
易金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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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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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关联方酒
泉市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元新能”或“交易对方”)持有的金塔昊飏新能源电
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昊飏”或“标的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塔昊飏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在完成上述交易后,金塔昊飏拟继续投资建设40万千瓦风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40万千瓦时风电项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金塔
昊飏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控股孙公司,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实现新能源业务与算力布局的战略深度协同,公司加快推进算电一体化建设,积极探索
并落地算电协同应用场景,2026年6月26日,公司与昊元新能在酒泉市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拟以70745656.95元的价格受让昊元新能持有的金塔昊飏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金塔昊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昊元新能是公司控股股东欧昊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金塔昊飏新
能源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栋梁先生、李雪峰先生、孙爽女士
已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昊元新能,其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三)关联关系说明
欧昊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的相
关规定,昊元新能为公司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
2.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
具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因收购股权事宜所涉及金塔昊飏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6]第A0311号)。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截
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金塔昊飏总资产账面值为14108.54万元,评估值为14182.50万
元。综合考虑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运营资质、建设实施、协同发展作
用等因素,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本次交易收购昊元新能持有的金塔昊飏70%的股权,最终确
定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0%暨70745656.95元作为交易对价。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已经审计
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审计、评估,本次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交
易遵循了市场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6月26日,公司与昊元新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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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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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3:00召
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6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168号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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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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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刚光伏”)、全资子公司凤凰高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高科”)、全资孙公司金信昊达(甘肃)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信昊达”,公司、凤凰高科及金信昊达以下统称“公司方”)与鑫盛利保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利保”)、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信达”,中国信达及鑫盛利保以下统称“信达方”)于2026年6月16日签署了《天津
陇金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
设立天津陇金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陇金信”)。公司方拟
以持有的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刚”)和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型材”)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作价出资8538.28万元
以及货币出资40100万元,合计认缴出资48638.28万元,占陇金信投资总额的54.81%,信达方
拟以货币合计认缴出资40100万元,占陇金信投资总额的45.19%。
上述合伙企业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将直接持有苏州金刚和苏州型材100%股权,苏
州金刚和苏州型材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设立合伙企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与中国信达开展合作,陇金信拟将中国信达实缴的40
000万元资金以发放股东借款方式出借给其下属公司及关联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为持续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拟为上述借款
无偿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事项尚待交易各方签订具体协议后生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及相关借款计划的审批情况
1、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东会批准。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合伙企业及借款等相关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各项
审批、备案、登记、交割等必要手续。
2、相关借款计划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借款融
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并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同意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外部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10亿元、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及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前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为便于实施公司融资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借款、授信额度申请及融资租赁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在借款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实际控制人张
栋梁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提供其他资产抵押担保,其中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借款融资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4)。
陇金信设立完成后,公司拟向其借款金额及接受控股股东无偿提供担保事项均在上述借款
额度和担保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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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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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3: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
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168号五楼圆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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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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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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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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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
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1
68号五楼圆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栋梁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110745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
5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1679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
2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9066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3人,代表股份9066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67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3人,代表股份9066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89%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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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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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借款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借款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
不超过6%,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
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截至目前,欧昊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0.04%
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3、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雪峰、孙爽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85号701房(仅限办公用途)
3、法定代表人:张栋梁
4、注册资本:950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MDXW94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7、经营期限:2016-03-10至无固定期限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8197423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20.04%,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欧昊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欧昊集团诚信状况良好,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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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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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召开公司2
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168号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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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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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
回报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
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
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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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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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甘肃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
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
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情况
1、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20号监管函
2021年8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董事会出具创业板监管函〔202
1〕第120号《关于对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因公司未及时就重大诉讼事
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
1.4条、第5.1.1条、第8.6.3条的规定,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董事会
充分重视前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前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上述监管措施发生后,公司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证券相关人员的培
训,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及后续进展。
2、〔2022〕5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年5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向公司、李雪峰、严春来、孙爽、郭
娟出具〔2022〕53号《关于对甘肃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雪峰、严春来、孙爽、郭娟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及子公司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
计向合惠(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资1亿元、向新余澎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1.3亿元,
金额合计2.3亿元,占公司披露的上一年度总资产的23.23%,构成上市公司应进行临时报告的
重大事项,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李雪峰、严春来、孙爽、郭娟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司、李雪峰、严春
来、孙爽、郭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要求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
,并于收到决定书3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报送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
并抄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述监管措施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就相关问题及
时发布说明公告,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报送了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
3、甘证监函〔2022〕350号监管函
202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对公司出具甘证监函〔2022〕350
号《关于对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对
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1)公司财务基础工作薄弱;(2)公司治理还需进一步规范;(
3)公司关联交易大幅增加,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要求公司自收到监管函之
日起3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
上述监管措施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对监管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分析,
逐一进行了整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报送了整改回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没有其
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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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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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司农事务所”),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
无保留意见;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
拟继续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人。
3、业务信息
2025年度,司农事务所未经审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529.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2
194.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160.34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未经审计),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
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伟,2011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
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盛雄,201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
2年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
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再融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朱林,2016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3年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
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盛雄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拟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林近三年未收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公司2026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90万元(包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上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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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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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
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及甘肃
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过对公司
资产情况进行仔细核查和认真分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其他
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
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
试后,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4210959.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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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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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相关申请能
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
券简称仍为“*ST金刚”,证券代码仍为“300093”,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对2025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
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已于2026年4月2日晚间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和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0611.61万
元;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1630.21万元、20312.21万元、-57137.05万元;公司2025
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8912.9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7条
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
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
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
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
2025年度,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不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
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司农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与《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已消除。
根据《上市规则》第9.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9.4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
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
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
报告等文件。”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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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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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
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
,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公司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
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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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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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158083.8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58083.84万元,公司实收股本54000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1/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1、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延续增长态势,但全年仍然是产能与供需错配并存,光伏
产业链价格低价运行,产线开工率不足,内卷竞争持续,公司经营整体承压。
2、报告期内公司受光伏行业周期影响经营承压,并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公司
根据债权申报与确权情况,调增确认部分债务损失,综合导致公司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仍然亏损。
3、报告期内公司开拓算力业务,落地了算力综合服务并完成验收及交付,但报告期内验
收后运营时间较短,收入规模较小,不具备规模收益。综上原因导致2025年度整体经营性亏损
,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现状及所处形势,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尽
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集中产能实现规模效应,摊薄管理成本
公司未来预计将现有光伏电池产能全部集中到酒泉基地,此举措可集中产能,实现统一的
生产调度、人员管理、质量管控与行政后勤配置,减少重复岗位设置、多层级管理链条与跨区
域运营损耗,有效摊薄管理成本、人工成本及运营费用;此外,酒泉地区电费优势突出,预计
可大幅降低整体能耗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产品盈利水平,使规模效应与管理效益得到充分体
现。
目前,酒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成功引入了多家国内光伏行业大型企业,初步构建以晶硅
类为主导的光伏装备制造产业链,已建成和在建的硅料提纯、晶硅拉棒、切片、电池片、光伏
组件等项目12个,公司将拥抱和融入酒泉光伏产业链,充分发挥地区产业集聚优势,提升产业
链效率。
2、大力推动降本增效
公司已制定清晰的技术研发规划,围绕硅材料成本和非硅成本,利用硅片薄片化、银包铜
、狗骨靶材、0BB和窄线宽等技术以实现电池效率不断提升,从在厂区建设分布式屋顶电站以
满足部分电力需求等角度持续推动产品降本。
3、积极拓展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
目前,公司已搭建强有力的营销队伍,并在中国香港、英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
机构,组建本地化直销团队。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市场开拓与客户开发力度,在巩固现有海
外客户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行业客户群体,进一步提升市场覆盖与订单储备,确保公
司产能利用率实现稳步、持续提升。
4、盘活闲置资产
在产能集中布局、实现规模效应与管理成本摊薄的基础上,公司将对整合后富余的厂房资
产进行统筹规划,通过对外租赁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创造额外收益
。
5、拓展第二产业,提升经营发展能力
公司目前从事光伏电池片和组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其下游为新能源电站相关业务,酒泉
区域拥有多家新能源电站,算力服务行业除需要依靠硬件设备和机房资源外,还需要耗费大量
的电力,公司将依托现有的业务基础,借助酒泉绿色能源优势,拓展“算力资源服务+能源”
相关业务。随着光伏业务趋于稳定,算力业务的落地为公司开辟了新的收入来源渠道和新的业
务增长点,促进和保障公司重整后主营业务的稳健增长,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经营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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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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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每年9.6万元。
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并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除外),在公司领取非
独立董事津贴,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
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其中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则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执行。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等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
据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
3、薪酬体系应随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及发展战略变化适时调整,确保其竞争性与激
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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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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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5日(星期四),下午3: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5日(星期
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
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168号一楼圆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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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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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预计净利
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
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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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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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
对象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刚防
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及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借款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雪峰、孙爽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借款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外部机构申请借款不超
过10亿元、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前
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上述借款额度、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借款额度、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于实施公司融资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借款、授信额度申请及融资租赁事
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概述
在借款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实际控制
人张栋梁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提供其他资产抵押担保,其中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之
间亦可在前述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上述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无偿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等,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被担保下属子公司资产负
债率均超过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8197423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20.04%,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栋梁先生直接持有欧昊集团63%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欧昊集团、张栋梁先生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零,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实际控制人张栋梁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综合授信及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抵押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不收取任何费用,关联交
易金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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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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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购买董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
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
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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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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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职工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李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李雪峰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李雪峰先生与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附件:
李雪峰先生,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任职于碧桂
园控股集团,2018年至2022年担任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智造板块负责人,2020年5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雪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股50%的广东峰泽九邦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1.5%股权,其配偶程姝女士持有公司446800股
股票,因曾任职控股股东而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现已不在
控股股东任职。除上述情形外,李雪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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