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84 海默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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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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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5-06│ 33.00│ 4.8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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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10-22│ 19.95│ 2.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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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10-31│ 23.00│ 1.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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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08-03│ 11.80│ 6.9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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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1│ 3.16│ 2853.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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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30│ 3.16│ 719.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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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4-10-23│ 3.88│ 4.3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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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07│ 4.82│ 1.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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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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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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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海默能源科技有│ 200.00│ ---│ 100.00│ ---│ -61.73│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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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默新宸海洋工│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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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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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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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34亿│ 3.37亿│ 4.37亿│ 100.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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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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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交易金额(元)│3.7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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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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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99.33%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包含西安思坦软件技术有限公│ │ │
│ │司100%股权、西安思坦油气工程服务│ │ │
│ │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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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西安精英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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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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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
│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
│ │将持有的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坦仪器")总股本中99.33%的股份,包含其所│
│ │持有的西安思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西安思坦油气工程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37│
│ │000万元转让给西安精英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已依 │
│ │法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北京中天创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股份进行了评估,该评估│
│ │机构与公司、交易各方及标的资产均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标的股份的交易对价以资产│
│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
│ │联关系的吴彦林需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提质增效、聚焦核心"的发展战略,集中资源及资金发展核心产品和│
│ │业务,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默科技"或"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西安│
│ │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公司拟与西安精英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精英光电")│
│ │、吴彦林先生签订《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精英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吴彦林关│
│ │于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3700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思坦仪器全部 │
│ │股权转让给精英光电。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为公司持有的思坦仪器99.33%的股份(对应思坦仪器107109922.9│
│ │2股股份),包含思坦仪器所持有的西安思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坦软件")100│
│ │%股权(对应思坦软件2000000元注册资本)和思坦仪器所持有的西安思坦油气工程服务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思坦油服")100%股权(对应思坦油服25000000元注册资本)。 │
│ │ 近日,精英光电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15,000万元│
│ │,合计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0,000万元;思坦仪器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完成相关股权变│
│ │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思坦仪器股权转让过户事项已完成,公司不再拥有思坦仪器控│
│ │制权,思坦仪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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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0 │交易金额(元)│2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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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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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20%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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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深蓝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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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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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
│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公司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以2500万元向关联方上海深蓝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转让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20%的股权事项和公司拟以7500万元向关联 │
│ │方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转让及许可使用公司无形资产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已依法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对│
│ │上述资产分别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机构与公司、交易各方及标的资产均无关联关系,具有独│
│ │立性。关联交易作价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 │半数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公司│
│ │股东窦剑文先生、潘艳芝女士需在股东会上需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
│ │ 近日,海默水下完成相关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 │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上海深蓝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2,│
│ │500万元,海默水下20%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海默水下的股权比│
│ │例降至32.2317%,公司不再拥有海默水下控制权,海默水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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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交易金额(元)│7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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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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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许可使用水下油气开采产品业务相关│标的类型 │无形资产 │
│ │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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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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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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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
│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公司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以2500万元向关联方上海深蓝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转让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20%的股权事项和公司拟以7500万元向关 │
│ │联方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转让及许可使用公司无形资产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 │规的规定(公司拟向海默新宸转让及许可使用水下油气开采产品业务相关资产)。公司聘请│
│ │了已依法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分别进行│
│ │了评估,该评估机构与公司、交易各方及标的资产均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关联交易作│
│ │价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上述关│
│ │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公司股东窦剑文先生、│
│ │潘艳芝女士需在股东会上需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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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1 │交易金额(元)│9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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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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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兰州海默海狮特种车辆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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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兰州富华朗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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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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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
│ │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并签署意向协议暨授权管理层的议│
│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兰州海默海狮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下称"海默海狮"│
│ │)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符合公司"提质增效、聚焦核心"的发展战略,所得资金将用│
│ │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 一、交易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全资子公司海默海狮从事测井试井特种车辆及测吊一体化测井车业务。由于油田特种车│
│ │辆市场的终端客户集中且议价能力强,加之头部企业长期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中小厂商亦采│
│ │取低价竞争策略,导致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拓展中面临较大挑战。尽管海默海狮成功开发测│
│ │吊一体化等特种车辆技术,并入围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油田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但产│
│ │品价格逐年下降,毛利率越来越低,始终未能实现规模经济效应,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亏损幅│
│ │度逐年扩大,刚性成本持续发生,根据公司"提质增效、聚焦核心"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
│ │高资产利用效率,加快资金回笼,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性,公司拟│
│ │将持有的海默海狮100%股权暂定以8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兰州富华朗曜科技有限公司,最终│
│ │价格以海默海狮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并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确定,转让完│
│ │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海默海狮的股权。 │
│ │ 公司与兰州富华朗曜于2025年10月3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将按照协议约定│
│ │积极推进股权转让事宜。根据协议内容,海默海狮100%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9,000,00│
│ │0.00元,兰州富华朗曜已向公司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1,500,000.00元,该笔款项在《股权转│
│ │让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7,500,000.00元由兰州富华朗曜│
│ │在完成目标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 │ 近日,海默海狮完成相关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兰州富华朗曜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
│ │9000000.00元,海默海狮100%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公司不再持有海默海狮股权,海默│
│ │海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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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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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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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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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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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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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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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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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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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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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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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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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深蓝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窦剑文、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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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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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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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
│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公司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以2,500万元向关联方上海深蓝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转让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20%的股权事项和公司拟以7,500万元向│
│ │关联方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转让及许可使用公司无形资产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 │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已依法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
│ │司对上述资产分别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机构与公司、交易各方及标的资产均无关联关系,具│
│ │有独立性。关联交易作价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
│ │事过半数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
│ │公司股东窦剑文先生、潘艳芝女士需在股东会上需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现将具体内容│
│ │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为切实落实公司“提质增效、聚焦核心”“发展第二增长曲线”的战略方针,公司拟出│
│ │售持有的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水下”)20%股权,并将公 │
│ │司水下多相流量计业务相关无形资产转让及许可使用给海默水下子公司海默新宸水下技术(│
│ │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海默新宸”),同时海默水下、海默新宸将在协议生效后偿还对公│
│ │司的欠款。 │
│ │ 公司拟与上海深蓝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深蓝”)、海│
│ │默水下、窦剑文先生签订《关于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
│ │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海默水下2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深蓝,转让价款为2,5│
│ │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海默水下的股权比例为32.2317%,不再拥有海默水下控│
│ │制权,海默水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拟与海默新宸、窦剑文先生签订《关于水│
│ │下业务相关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将与水下油气开采产品业│
│ │务相关专利转让及排他地长期许可使用给海默新宸,上述专利转让和许可使用价格为7,500 │
│ │万元。公司拟与海默新宸、窦剑文先生签订《还款协议》,明确海默新宸对公司的欠款金额│
│ │并约定还款事宜。 │
│ │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海默水下52.2317%股权,海默水下持有海默新宸100%股权,海│
│ │默水下、海默新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深蓝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
│ │东,担任海默水下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
│ │ 上海深蓝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深蓝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担任海默水│
│ │下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除上述情况外,上海深蓝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
│ │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窦剑文先生 │
│ │ 窦剑文先生为上海深蓝履行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提供担保。窦剑文先生为持有公│
│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身份证号340104************,住所:甘肃省兰州市,担任海默新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 │ 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海默水下间接持有海默新宸100%股权,海默新宸为公司控股子│
│ │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窦剑文先生担任海默水下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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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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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8005.00万 15.75 70.06 2026-01-23
李建国 1907.46万 4.96 76.07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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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912.46万 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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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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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3 │质押股数(万股) │2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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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42 │质押占总股本(%) │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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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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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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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1-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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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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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2日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质押了2105.00万股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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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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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50 │质押占总股本(%)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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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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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天津国兴力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2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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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12-31 │解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29日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质押了1200.00万股给天津国兴力合企业管理 │
│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31日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2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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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4 │质押股数(万股) │59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1.64 │质押占总股本(%) │11.56 │
├────────┼──────────────┴────────┴──────────────┤
│股东名称 │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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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北京天盛益和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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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9-0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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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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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02日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质押了5900.00万股给北京天盛益和科技发展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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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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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2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油│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气工程服务│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仪│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器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仪│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器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仪│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器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油│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气工程服务│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油│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气工程服务│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仪│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器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海默新宸水│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下技术(上│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海)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兰州海默海│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狮特种车辆│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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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西安思坦仪│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器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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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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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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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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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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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持有本公司股份3866445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61%)的股东窦剑文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
数量不超过966611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508389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582215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0.90%)。
公司近日收到窦剑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窦剑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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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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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5名首次授予、1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8.5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
据公司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年度报告数据,公司2023-2024年两年、2023-2025年三年营业
收入累计值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相应业绩考核触发值,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第二、三个解除
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对56名在职激励对象
不得解除限售的442.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其中涉及39名首次授予的在职激励对象,其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6.50万
股;涉及17名预留授予的在职激励对象,其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00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491.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将由548759899股变更为54384989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548759899元变更为543849899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
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71号甘肃农垦总部经济大厦A座19层;
2、申报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7月9日,8: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3、联系人:赵菁;
4、联系电话:0931-8553529;
5、邮箱:securities@haimo.com.cn;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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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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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71号甘肃农垦总部经济大厦A座19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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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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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5月2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037.00万股,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82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80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
的规定,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默科技”)完成了《海默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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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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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
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3788886.77元
,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365183.75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0423703.02元,并核销资产824
3545.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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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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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海默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拟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境内上
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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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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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
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或“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公司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公司经营情况、股东要
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三年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
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制定
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和积极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股东合理投资
回报的同时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
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
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周期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的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
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总体而言,公司在未分
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连续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2年为负数时,
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应加强子公司分红管理,
以提高母公司现金分红能力。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
用资金。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包括30%)的事项。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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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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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将该
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848,506,442.64元,实收股本总额为510,247,899.00元,未弥补的亏损超过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形成的主要原因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系202
0年以来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延续。近年来,受国际油气市场周期性波动、行业资本开支变化及
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承压,出现经营性亏损。为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
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自2020年起对商誉、油气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应收
账款等资产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历史期间的经营性亏损与资产减值损失累积,成为公司本年
度末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
2、2025年度,公司集中资源巩固以多相计量产品及服务为核心业务的竞争优势,并持续
推进业务与资产结构的优化,使得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大
幅收窄。公司本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压裂设备受市场竞争激烈影响,产量、销量、
价格均出现下降,单位成本上升,使得销售收入和毛利均同比下降;另一方面,公司持有待售
资产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整体利润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应对措施
1、公司聚焦现有业务盈利能力的提升,技术研发和经营重点紧密围绕行业发展趋势与客
户需求,持续强化以多相流量计为核心的产品线与综合服务能力,通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
方案、签订中长期服务合同及深化本地化运营,致力于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
巩固市场地位并拓展新的业务机会,推动主营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公司持续深化降本增效工作。通过优化供应链体系、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加强各项费
用精细化管理等综合措施,系统性降低整体运营成本,以应对市场价格竞争压力,保持并提升
主营业务的盈利空间与经营韧性。
3、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同时,公司对符合长期发展战略的新质生产力领域进行审慎研究,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和培育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新业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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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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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
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
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
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
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
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
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在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
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方案内无需另行决策,授权有效期至第九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三、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第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拟购
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属于利益相
关方,根据《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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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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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4、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2023年10月11日作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55名激励对象923.2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价格为3.16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5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903万股限制性股
票完成登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11月24日。
5、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2024年8月30日作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5名激励对象预留的230.8万股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价格为3.16元/股。
2024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预留授予的2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227.8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为2024年9月9日。
6、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2025年3月13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7、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2026年1月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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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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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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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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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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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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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35,766,723.85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368,505,174.23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48,506,442.6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332,389,876.8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亏损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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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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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4月7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106.50万股,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
总额的8.05%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82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4月7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以4.8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4106.5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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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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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71号甘肃农垦总部经济大厦A座19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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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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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38664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的股东窦剑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966611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0%,其中
: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08389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458221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0%)。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窦剑文先生将对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窦
剑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剑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8664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其本人通过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
减持数量不超过966611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不超过508389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582215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0%)。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窦剑文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窦剑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和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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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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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13)定于2026年04月0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中华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
的《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提请将新增提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提
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
股东会审议。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中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2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2%,合计拥有142972279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8.12%,其提案
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
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及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时,董事会同意将原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取
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提案调整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相
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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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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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是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的,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0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71号甘肃农垦总部经济大厦A座19层公司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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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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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提质增效、聚焦核心”的发展战略,集中资源及资金发展核心产品和
业务,公司与西安精英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英光电”)、吴彦林于2025年12月25
日签订了《关于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向精英光电转让公司持有的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坦仪器”)99.3
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款为人民币37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不再持有思坦仪器的股权,思坦仪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思坦仪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思坦仪器及其全资子公司西安思坦油气工
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坦油服”)日常经营,存在为思坦仪器、思坦油服银行借款提
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思坦仪器股权,对思坦仪
器、思坦油服的担保将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第三方担保,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
股子公司和孙公司日常经营性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延续。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
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思坦仪器、思坦油服担保余额为4650.00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5%。
二、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思坦仪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因日常经营与思坦仪器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业务
、资金往来,且思坦仪器存在应付公司股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思坦仪器及其子公司
债权债务相互抵消后,公司对其债权净额为2919.67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债权净额
形成公司被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
议案》。上述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股权转让前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后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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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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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提质增效、聚焦核心”的发展战略,集中资源及资金发展核心产品和
业务,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西安思坦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坦仪器”)全部股权。2025年12月25日,公司与西安精英光电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英光电”)、吴彦林先生签订《关于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3700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思坦仪
器全部股权转让给精英光电。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为公司持有的思坦仪器99.33%的股份(对
应思坦仪器107109922.92股股份),包含思坦仪器所持有的西安思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00%股
权(对应思坦软件2000000元注册资本)和思坦仪器所持有的西安思坦油气工程服务有限公司1
00%股权(对应思坦油服25000000元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89)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
96)。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精英光电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15000万元,
合计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0000万元;思坦仪器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完成相关股权变更事
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思坦仪器股权转让过户事项已完成,公司不再拥有思坦仪器控制权,
思坦仪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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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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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2025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本
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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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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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
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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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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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
一次审计委员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3、额度及期限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
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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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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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85.80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涉及人数为13人,其中首次激励对象7人,预留激励对象6人。
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即为3.1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10,247,899股减少为508,389,899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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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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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切实落实公司“提质增效、聚焦核心”“发展第二增长曲线”的战略方针,海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售持有的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默水下”)20%股权,并将公司水下多相流量计业务相关无形资产转让或许可
使用给海默水下子公司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新宸”),同时
海默水下、海默新宸将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偿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清河机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清河机械”)的欠款。
2025年12月25日,公司与上海深蓝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
深蓝”)、海默水下、窦剑文先生签订了《关于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海默水下2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深蓝,转
让价款为25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海默水下的股权比例为32.2317%,不再拥有海
默水下控制权,海默水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日,公司与海默新宸、窦剑文先生签
订了《关于水下业务相关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将与水下油气开采
产品业务相关专利转让或排他地长期许可使用给海默新宸,上述专利转让和许可使用价格为75
00万元。此外,公司与海默新宸、窦剑文先生签订了《还款协议》,明确海默新宸对公司的欠
款金额并约定还款事宜。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公司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公司无
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6)。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海默水下完成相关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上海深蓝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2500万
元,海默水下20%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海默水下的股权比例降至3
2.2317%,公司不再拥有海默水下控制权,海默水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默水下、海默新宸分别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还款协议》的约定
偿还完毕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清河机械的欠款;海默新宸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了
第一笔转让价款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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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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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
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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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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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
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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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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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待公司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
,公司再择期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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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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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
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71号甘肃农垦总部经济大厦A座19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勤杰
6、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分别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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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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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曹建海先生因个人工作原
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曹建海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原定任期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8年9月28日,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建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
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姜洪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
事的议案》,股东会同意姜洪元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发生变更,为保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提名补选姜洪元先
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姜洪元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姜洪元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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