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84 海默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5-06│ 33.00│ 4.83亿│
├───────────┼───────────┼───────────┼───────────┤
│增发 │ 2014-10-22│ 19.95│ 2.70亿│
├───────────┼───────────┼───────────┼───────────┤
│增发 │ 2014-10-31│ 23.00│ 1.28亿│
├───────────┼───────────┼───────────┼───────────┤
│增发 │ 2016-08-03│ 11.80│ 6.9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1│ 3.16│ 2853.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30│ 3.16│ 719.85万│
├───────────┼───────────┼───────────┼───────────┤
│增发 │ 2024-10-23│ 3.88│ 4.3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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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兰州海默能源科技有│ 200.00│ ---│ 100.00│ ---│ -61.73│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海南海默新宸海洋工│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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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34亿│ 1.00亿│ 1.00亿│ 23.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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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6-14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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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02亿 │转让价格(元)│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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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552.5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窦剑文、苏占才 │
├──────┼────────────────────────────────────────┤
│受让方 │范中华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李建国 1907.46万 4.96 76.07 2019-07-02
─────────────────────────────────────────────────
合计 1907.46万 4.9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4-22 │质押股数(万股) │99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70 │质押占总股本(%) │2.52 │
├────────┼──────────────┴────────┴──────────────┤
│股东名称 │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19 │质押截止日 │2025-04-1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4-16 │解押股数(万股) │994.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4月19日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质押了994.00万股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
│ │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4月16日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94.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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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2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油│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气工程服务│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油│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气工程服务│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仪│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器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仪│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器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仪│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器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创新融│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默科技(│海默新宸水│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下技术(上│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海)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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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兰州海默海│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狮特种车辆│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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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西安投融资│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集团)股份│担保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西安思坦仪│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器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海默科技(│上海清河机│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械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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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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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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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6月13日,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征程”)、实际控制人苏占才先
生、持股5%以上股东窦剑文先生与范中华先生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山东新征程、苏
占才先生与范中华先生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新征程拟将所持公司股
份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转让给范中华先生;实际控制人苏占才先生拟将所持
公司股份1064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转让给范中华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窦剑文先生
拟将所持公司股份4460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转让给范中华先生。上述标的股份合计
25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价格为7.9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01
647500元(含税)。同时,控股股东山东新征程拟将其持有公司的剩余114260979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22.39%)的表决权委托给范中华先生,实际控制人苏占才先生拟将其持有公司的
剩余3186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2%)的表决权委托给范中华先生。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范中华先生拥有表决权的比例为28.02%,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山
东新征程变更为范中华先生、实际控制人将由苏占才先生变更为范中华先生。
3、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以及上述
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新征程及实际控制人苏占才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窦
剑文先生与范中华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新征程拟将所持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转让给范中华先生;实际控制人苏占才先
生拟将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4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转让给范中华先生;持
股5%以上股东窦剑文先生拟将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60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转让给范中华先生。本次转让价格为7.9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01647500元(含
税)。
同日,山东新征程、苏占才先生与范中华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山东新征程、苏
占才先生独家地、无偿且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4260979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22.39%)、3186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2%)的表决权委托给范中华先生行使
。若范中华先生或其关联方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其他形式,实现实际合计持股比例达到
15%以上,且山东新征程和苏占才先生或其关联方实际合计持股比例7%以下时,《表决权委托
协议》自动终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双方经协商一致可
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除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动终止、解除情形外,表决权委托期
限为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之日起至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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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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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海默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
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
项,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
安排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
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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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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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大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规定,审计工作勤勉、尽责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信所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3家
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
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
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大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
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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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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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
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了《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
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
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领取
董事、监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每半年发放一次。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9人,包括现任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15人、离任董事和高管4人,经核算,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薪酬总额839.37万元。
二、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现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同行业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公司拟定了2025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以下简称“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本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期限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或新的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仅指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外部非独立董事不从公
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
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3、监事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领取薪酬。薪酬结构由年度基本工资和绩
效奖金(绩效奖金包括年度绩效工资与年终效益奖金)构成。
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可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的金
额应与公司经营业绩和高管年度述职考核结果挂钩。
(三)其他事项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在公司
任职的监事薪酬按照其除监事之外的职务所对应的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年终绩效工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年终效益
奖金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
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
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
的规定执行。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薪酬方案须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后
,提交至公司股东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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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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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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