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82 奥克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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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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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5-06│ 85.00│ 21.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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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5-15│ 4.27│ 2878.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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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5-10│ 2.92│ 292.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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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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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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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 3407.16│ ---│ 32.72│ ---│ 165.94│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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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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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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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吨/年环氧乙烷衍│ 6503.33万│ 0.00│ 6503.33万│ 100.00│-1092.11万│ 2011-06-30│
│生精细化学品项目(│ │ │ │ │ │ │
│山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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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 │ 2982.00万│ 0.00│ 2982.00万│ 100.00│ -138.17万│ 2012-02-24│
│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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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聚乙二醇 │ 1.92亿│ 13.20万│ 1.51亿│ 13.20│ -138.17万│ 2015-02-28│
│型多晶硅切割液项目│ │ │ │ │ │ │
│(辽阳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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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太阳级硅 │ 1.19亿│ 0.00│ 1.19亿│ 0.00│-1041.82万│ 2011-03-31│
│切割液项目(扬州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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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 8.40亿│ 36.80万│ 8.45亿│ 100.62│ -1.04亿│ 2014-12-31│
│项目及30万吨∕年低│ │ │ │ │ │ │
│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 │ │ │ │ │ │
│新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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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全资子公司扬州│ 3800.00万│ 0.00│ 3800.00万│ 100.00│ ---│ 2011-12-31│
│奥克化学销售有限公│ │ │ │ │ │ │
│司实施资产收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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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兆瓦太阳能电池 │ 1.26亿│ 0.00│ 1.26亿│ 100.00│-2875.24万│ 2013-12-31│
│用多晶硅片项目(锦 │ │ │ │ │ │ │
│州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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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兆瓦太阳能电池 │ 1.26亿│ 0.00│ 1.26亿│ 100.00│-2875.24万│ 2013-12-31│
│用多晶硅片项目(锦 │ │ │ │ │ │ │
│州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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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环氧乙烷 │ 1.02亿│ 0.00│ 7500.00万│ 0.00│ -477.23万│ 2011-03-31│
│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 │ │ │ │ │ │
│(南京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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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环氧乙烷 │ 7500.00万│ 0.00│ 7500.00万│ 100.00│ -477.23万│ 2011-03-31│
│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 │ │ │ │ │ │
│(南京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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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 │ 2982.00万│ 0.00│ 2982.00万│ 100.00│ -138.17万│ 2012-02-24│
│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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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 8.40亿│ 36.80万│ 8.45亿│ 100.62│ -1.04亿│ 2014-12-31│
│项目及30万吨∕年低│ │ │ │ │ │ │
│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 │ │ │ │ │ │
│新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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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扬州奥克石化仓│ 9467.00万│ 21.49万│ 9501.97万│ 100.37│ -176.70万│ 2014-10-31│
│储有限公司实施5000│ │ │ │ │ │ │
│0M3低温乙烯储罐及 │ │ │ │ │ │ │
│配套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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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5.02亿│ 0.00│ 5.02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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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6406.66万│ 4632.87万│ 2.22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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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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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1 │交易金额(元)│1253.8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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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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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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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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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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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关联参股公司陕西蓝谷新能源科 │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谷新能源”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1253.8690万 │
│ │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455%,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审计委│
│ │员会审核,并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此关│
│ │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 │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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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5 │交易金额(元)│6669.3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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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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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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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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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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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江苏奥克”)拟与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扬州化工园区”)│
│ │就部分土地使用权有偿回购达成交易,具体公告如下: │
│ │ 江苏奥克十五五规划调整和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项目建设需要,经双方协商,就扬州化工│
│ │园区拟回购江苏奥克持有在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内F2地块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签署《项目用地收│
│ │回协议》。扬州化工园区将有偿回购江苏奥克部分土地使用权,使用面积为127471.04平方 │
│ │米,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苏(2024)仪征市不动产权第0021723号(以下简称“项目用地” │
│ │),根据评估报告,回购总价为6,669.39万元。本项目用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地上无建筑│
│ │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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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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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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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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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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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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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投资事项基本情况 │
│ │ 公司持有参股公司蓝谷新能源40%的股权,蓝谷新能源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新能源电池 │
│ │添加剂硫酸乙烯酯(DTD)。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布局,公司拟以现金形式 │
│ │向蓝谷新能源增资1,253.8690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蓝谷新能源其他股东新蓝氟创(上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蓝氟创”)│
│ │、宁波蓝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蓝鹄”)、李忠放弃本次增资│
│ │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蓝谷新能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85.4167万元增加至6,83│
│ │9.2857万元,公司将持有蓝谷新能源51%的股权,蓝谷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2、构成关联交易说明 │
│ │ 公司副总裁杨光先生担任蓝谷新能源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前副总裁张洪林先生担任蓝│
│ │谷新能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蓝谷新能源是公司│
│ │关联方,本次向蓝谷新能源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3、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 │
│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
│ │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经过公司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审议同意向关联参股公司增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
│ │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
│ │不构成重组上市。 │
│ │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公司持有蓝谷新能源40%股权,公司副总裁杨光先生担任蓝谷新能源董事长和总经理, │
│ │公司前副总裁张洪林先生担任蓝谷新能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蓝谷新能源构成本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蓝谷新能源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
│ │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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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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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万锂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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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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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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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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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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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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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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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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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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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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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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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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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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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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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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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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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董事长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杭州万锂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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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南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1.02亿 15.02 28.39 2026-04-08
奥克集团股份公司 2077.00万 3.05 --- 2018-11-06
─────────────────────────────────────────────────
合计 1.23亿 18.07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2-02 │质押股数(万股) │14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03 │质押占总股本(%) │2.13 │
├────────┼──────────────┴────────┴──────────────┤
│股东名称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30日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质押了145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 │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质押股数(万股) │2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23 │质押占总股本(%) │3.82 │
├────────┼──────────────┴────────┴──────────────┤
│股东名称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
│质押方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15日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质押了2600.0万股给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10 │质押股数(万股) │659.34 │
├────────┼──────────────┼────────┼──────────────┤
│质押占所持股(%) │1.83 │质押占总股本(%) │0.97 │
├────────┼──────────────┴────────┴──────────────┤
│股东名称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
│质押方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07日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质押了659.3406万股给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
│ │赁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5-30 │质押股数(万股) │2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78 │质押占总股本(%) │4.12 │
├────────┼──────────────┴────────┴──────────────┤
│股东名称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
│质押方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29日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质押了2800.0万股给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
│ │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5-23 │质押股数(万股) │2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78 │质押占总股本(%) │4.12 │
├────────┼──────────────┴────────┴──────────────┤
│股东名称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
│质押方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29 │解押股数(万股) │28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21日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质押了2800.0万股给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
│ │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29日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解除质押28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14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56 │质押占总股本(%) │2.94 │
├────────┼──────────────┴────────┴──────────────┤
│股东名称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07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2日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质押了200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 │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07日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解除质押2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16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56 │质押占总股本(%) │2.94 │
├────────┼──────────────┴────────┴──────────────┤
│股东名称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4日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质押了2000.0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 │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1-13 │质押股数(万股) │3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89 │质押占总股本(%) │0.47 │
├────────┼──────────────┴────────┴──────────────┤
│股东名称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
│质押方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2日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质押了320.0万股给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辽宁奥克化│江苏奥克化│ 3.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江苏奥克化│ 2.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江苏奥克化│ 2.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海南奥克化│ 1.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江苏奥克化│ 1.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四川奥克化│ 1.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江苏奥克化│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江苏奥克化│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江苏奥克化│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海南奥克化│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海南奥克化│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江苏奥克化│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广东奥克化│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江苏奥克化│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江苏奥克化│ 5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四川奥克化│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辽宁奥克药│ 33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业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辽宁奥克药│ 20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业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四川奥克化│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江苏奥克化│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四川奥克化│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广东奥克化│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学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辽宁奥克药│ 87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业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辽宁奥克药│ 6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业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辽宁奥克化│辽宁奥克药│ 63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学股份有限│业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1│增资
──────┴──────────────────────────────────
一、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投资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参股公司蓝谷新能源40%的股权,蓝谷新能源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新能源电池添
加剂硫酸乙烯酯(DTD)。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布局,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向蓝
谷新能源增资1,253.8690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蓝谷新
能源其他股东新蓝氟创(上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蓝氟创”)、宁波蓝
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蓝鹄”)、李忠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
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蓝谷新能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85.4167万元增加至6,839.2857万元,
公司将持有蓝谷新能源51%的股权,蓝谷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构成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副总裁杨光先生担任蓝谷新能源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前副总裁张洪林先生担任蓝谷
新能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蓝谷新能源是公司关联
方,本次向蓝谷新能源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同意。本议案经过公司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同意向关联参股公司增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
构成重组上市。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蓝谷新能源40%股权,公司副总裁杨光先生担任蓝谷新能源董事长和总经理,公
司前副总裁张洪林先生担任蓝谷新能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蓝谷新能源构成本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蓝谷新能源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
2026-06-18│其他事项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任建纲先生递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任建纲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控审计委员会
全部职务,任建纲先生原定任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辞任后任建
纲先生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任建纲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任建纲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任建纲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
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任建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
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运营造成影响。任建纲先生将严格遵照公司相关规定妥善完成工作交
接,其辞职生效前,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
任建纲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客观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
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任建纲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6-05-20│其他事项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林良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独立董事辞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6-026)。
林良琦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
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选举林良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风控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原独立董事卜新平先生的辞职申请
于2026年5月20日起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卜新平先
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卜新平先生在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卜新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林良琦:男,1962年生,新加坡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和中国香港居留权。获得厦
门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MBA学位。1994年起任职于
飞利浦照明,2002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飞利浦照明亚太区首席财务官。2009年1月至2011年4
月任飞利浦照明大中华区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9年履职于阿克苏诺贝尔,主要担任阿克苏
诺贝尔中国区总裁兼装饰漆业务部中国及北亚区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2年6月2日至2018年6
月26日担任欧普照明独立董事。2018年6月26日至2019年11月22日担任欧普照明董事。2019年0
5月23日至2019年10月11日担任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2025年7月担
任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7月至今担任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曾获得上海白玉兰奖纪念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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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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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30召开(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588弄568号
706室(虹桥世界中心-L1A-7楼上海奥克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建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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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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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根据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的情况,计划对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42081.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31568
1.00万元,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264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
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对合营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00万元。
2、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本次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情况
1、对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15681.00万元,
对于合营公司及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00万元,前述担保额
度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阳光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电力”)、南昌赛维LD
K光伏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赛维”)、阜宁利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阜宁利仁”)、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奥克”)、武汉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奥克”)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其进
行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6400万元。相关融资租赁机构均具备相关资质,
并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租金及支付方式等以正式签署的融
资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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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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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内容:
1、主要内容: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对辽宁奥克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药业”)提供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
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具体借款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概述
1、为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度拟对奥克
药业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
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由于该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开展,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
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亦可上浮但上浮最高不
超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40%,具体借款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
,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决定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事宜。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奥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66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陈杨英
3.成立日期:2001年2月22日
4.注册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二路58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奥克药业67%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控股
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奥克集团”)及其关联方大连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大连吉兴”)合计持有奥克药业33%股权。
8.关联关系:奥克药业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
9.上一会计年度对奥克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情况:2025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对奥克药业提供额度不超过
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2025年度公司实际提供借款发生额为2500万元,截至2025年末借款已经
全部收回,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0。
10.资信情况:经查询,奥克药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度对奥克药业提供财务资助系根据其生产和经营计划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整体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且奥克药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
履约能力,能够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本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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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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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规划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基于对未来行业
发展形势和公司发展预期做出的预测性分析,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2、鉴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形势、公司经营情况等不断变化,公司存在根据市场形
势以及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本规划及计划目标作出相应调整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增
进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现将公司“十五五”(2026-2030年)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公告如
下:
一、制定说明
在当下复杂多变的经济格局与产业变革浪潮中,公司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既面临着前所
未有的挑战,也迎来了转型升级的重大契机。公司需加快推进产品与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拓展
新的业务领域与市场空间,加速构建新质生产力,以实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高质量发
展目标。面向“奥克2035”制定“十五五”规划为公司发展提供方向具有指导性意义。
行业产能的结构性调整以及需求端的多元化发展将成为公司“十五五”时期战略规划中的
核心挑战,“十五五”规划纲要主要阐述公司战略意图,明确公司未来五年的重点工作内容,
是公司建设世界一流的环氧衍生绿色低碳新材料强企征程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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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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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卜新平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申
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满足公司治理需
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卜新平先生的辞职报告,卜新平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
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卜新平先生原定任期至2028年9月9日,
本次辞任后卜新平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卜新平先生将严格遵照公司相关规定妥善完
成工作交接,其辞职生效前,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并签署公司相应定期报告。
鉴于卜新平先生的离任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三分之一要求,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
卜新平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卜新平先生的辞职将在公
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卜新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公
司及董事会对卜新平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
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林良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林良琦先生的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林良琦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在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林良琦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
会委员、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风控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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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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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事务所
”)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2025年末,中审众环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37人,注册会计师130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
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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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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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
务主要是为了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
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仅限于场内交易进行。公司任一时点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权
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
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2026年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交易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
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保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在扬州地区拥有5万m3低温乙烯储罐及30万吨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并在
全国拥有160万吨的乙氧基化产能的战略布局,环氧乙烷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系乙烯,乙烯价格
的波动与原油价格的波动密切相关,环氧乙烷下游等大宗化工商品的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影响;环氧乙烷生产装置使用的含银催化剂直接影响公司生产成本,故银价格的波动亦
会对公司产生影响。为及时有效掌握大宗化工商品、贵金属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产品价格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OXIRAN(SINGAPORE)TRADING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奥克”)、全资
孙公司上海悉浦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悉浦奥”)、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克”)拟开展前述产品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借助期货市
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石油化工等大宗商品及贵金属的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
业绩的影响。授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
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在授
权有效期内,经审议通过的套期保值交易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3.交易方式:新加坡奥克注册地在新加坡,注册资本新币100万元,公司拟通过新加坡奥
克在境外开展国际原油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海悉浦奥系公司贸易业务的主要平台,其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5号B座702-5室、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江苏奥
克注册于江苏省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沿江路3号、注册资本42,9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通
过上海悉浦奥、江苏奥克在境内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大宗商品、贵金属(包括但不限于
白银)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风险等级相对较低。
4.交易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期货期权品种: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大宗化工商品和贵金属。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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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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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期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2025年度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
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2025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判断2025年度计提减值
准备合计3329.60万元,收回或转回减值准备合计2887.18万元,转销或核销减值准备合计5042
.9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本期转销已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65.83万元,主要系长期呆滞无法收回货款核
销。
(2)本期转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148.79万元,主要系销售库存商品转销跌价准备。
(3)本期转销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42.63万元,主要系出售已减值固定资产。
(4)本期转销已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85.59万元,主要系款项无法收回核销。
3、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对于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组
合分类为: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分类为:
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其减值损失计提方法为:
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组合2: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若无客观证据表
明其发生减值,作为无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组合3:单项计提组合,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
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对该组合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公司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
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信用减值损失。
(2)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
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
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
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为:在资产负债表
日,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对其可回收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
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回收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二者之间
的较高者。
(4)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为: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
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
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
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部分。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
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
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述资产减值一经确定,
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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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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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奥克”)、海南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奥克”)、全资孙公
司上海悉浦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悉浦奥”)、控股子公司辽宁奥克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药业”)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任何时点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5,000万美
元。
3、因外汇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
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部分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汇率市场波动对公司资金管理和日常经营有较大
影响,为防范与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贸易进出口业务的影响,公司之全资子公
司江苏奥克、海南奥克、全资孙公司上海悉浦奥、控股子公司奥克药业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江苏奥克、海南奥克、上海悉浦奥、奥克药业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其日常经
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1、交易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需要。
2、交易金额:任何时点公司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5,000
万美元,12个月内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额不得超过相应时间内贸易总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
使用。
2、交易期限: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3、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4、交易方式:在外汇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相关银行办理的旨在规避和控制汇率风
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购汇、外币期权、外币期权组合等业务。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贸易融资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
价格波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
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主要是指不能按期和银行履约的风险。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预计能够满足履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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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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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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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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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
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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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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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在公司负责具体工作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负责的具体工作职
责,按照公司现行的工资制度和经营业绩考核奖励方案领取薪酬;不在公司负责具体工作职责
的董事只领取董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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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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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额度: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拟以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前述资金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投资产品: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
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是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业务情况概述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正常经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短期闲置的自
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3、资金来源:闲置的自有资金。
4、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前述资金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5、投资产品: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
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6、投资期限: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具体操作。授权期
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8、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
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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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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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奥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9698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公司近日接到奥克
集团通知,获悉奥克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本次股份解除质押2000.0
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克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102117498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8.39%,
占公司总股本的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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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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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奥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9698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本
次股份质押1450万股后,奥克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122117498股,占其持股数量的33.95%,占
公司总股本的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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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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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奥克”)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授权范围内出售自有的白银资产。具体公告如
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及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充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在保证生产经营需
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士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根据
白银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江苏奥克自有的白银资产,出售数量不超过10000千克(包括过去十二
个月内累计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售持有的白银4987.1645千克),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交易时机、具体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此
次出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
资产的议案》。鉴于白银交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本次拟择机出售白银资产的交易
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应在董事会处置资产权限内进行,如若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
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累计出售资产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出售的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奥克在过去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合计出售持有的白银4987.1645千克,交易总金额
为592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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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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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
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
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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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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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奥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9698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本
次股份质押2600万股后,奥克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107617498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9.92%,占
公司总股本的15.82%。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奥克集团通知,获悉奥克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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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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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5日收到公司副总
裁张洪林先生递交的书面退休辞职申请,张洪林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不再担任公司
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洪林先生的退休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洪林先生辞任副总裁后,其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将由公司现任副总裁陈杨英博士接任,张洪
林先生将接受公司返聘并继续在公司担任高级技术专家,上述工作变动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张洪林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9月9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张洪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张洪林先生辞任副总裁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张洪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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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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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奥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9698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本
次股份质押6593406股后,奥克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81617498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2.691%,占
公司总股本的12.001%。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奥克集团通知,获悉奥克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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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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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诉讼案件所处的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
克股份”)为原告。
3、涉案金额: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向第三人四川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奥克”,公司持有四川奥克87.75%)支付减值补偿款人民币4091833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至实
际给付之日止,并承担案件涉及的诉讼费和保全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
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近日收到了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辽阳法院”)送达的
《民事判决书》((2025)辽10民初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就成都金石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达”)与嘉業石化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嘉業石化”)未履行向公司持股87.75%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奥克支付溶剂油装置减值补偿
义务的民事纠纷向辽阳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披露《关于公司提
起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辽阳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金石达、嘉業石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第三人四川奥克减值补偿款人
民币40918330.00元,并从2025年2月1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驳回原告奥克股份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6392.00元(奥克
股份已预交263039.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金石达、嘉業石化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七日内向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奥克股份负担16
647.00元,予以退还2463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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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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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在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
代表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
,经工会提名,同意选举陈杨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杨英先生将与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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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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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所处的阶段:终局裁决申请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申请人”)被申请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
被申请人”)
仲裁申请金额:投资款本金7485.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762649.73元;相关费用和损失19
887461.28元(暂计);仲裁费及保全费。
一、本次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2025年3月21日披露《关于终止天津聚醚新材
料有限公司(筹)投资新设项目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终止天津聚醚
新材料有限公司(筹)投资新设项目合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终止
投资项目的进展暨收到仲裁开庭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包括:(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投资款本金7485.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762649.73元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新公司未成立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暂合计198
87461.28元;(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保全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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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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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事务所
”)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
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
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2024年末,中审众环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304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3人。(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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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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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陕西蓝石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蓝石”)。辽
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谷新能源”)40%的股权,蓝谷新能源持有陕西蓝石83.8947%的股权。被担保人陕西蓝石
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
陕西蓝石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的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其他股东提供担保和反担保情况:陕西蓝石的股东为蓝谷新能源和陕西华捷奥海新材料有
限公司,分别持有陕西蓝石83.8947%的股权和16.1053%的股权,因其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
可等因素,因此未能提供担保。蓝谷新能源的剩余股东宁波蓝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蓝氟创(上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李忠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反担保金
额为公司担保的实际金额。公司为参股孙公司陕西蓝石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0
00万元的担保,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陕西蓝石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后才能实
施。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
担保。本次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陕西蓝石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新能源电池添加剂硫酸乙烯酯(DTD),为满足经营发展
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融资并
签署《借款合同》。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关联参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参股孙公司陕西蓝石本次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
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
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
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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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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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参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孙公司陕西蓝石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陕西蓝石”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
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参与被担保人陕西蓝石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
并能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充分掌握其现金流变动情况,其未来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陕西蓝
石的控股股东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担
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所述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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