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74 华平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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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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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4-14│ 72.00│ 6.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6-28│ 4.63│ 3702.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2-27│ 4.41│ 3182.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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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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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 8158.60│ ---│ 30.75│ ---│ 386.9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郑州新益华信息科技│ 666.57│ ---│ 51.00│ ---│ 370.7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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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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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 5825.62万│ ---│ 2146.88万│ 100.00│ 2758.10万│ 2013-06-30│
│系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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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南昌│ 1.00亿│ 0.00│ 3490.70万│ 100.00│ ---│ 2014-12-31│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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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 2015-06-30│
│限公司总部基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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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 3614.90万│ ---│ 1366.14万│ 100.00│ 1767.18万│ 2013-06-30│
│系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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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 3586.60万│ ---│ 6462.13万│ 100.00│ ---│ 201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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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参股上海华师京│ 7000.00万│ 7000.00万│ 7000.00万│ 100.00│ ---│ 2015-06-30│
│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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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70亿│ 56.08万│ 2.70亿│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593.7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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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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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露 1773.00万 3.26 --- 2017-07-19
熊模昌 500.00万 0.94 17.05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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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73.00万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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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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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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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华平智慧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3-03-27│抵押 │是 │否 │
│术股份有限│息技术(深│ │ │ │ │ │ │ │
│公司 │圳)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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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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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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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公司于近日收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通
知,知悉其因人员不足,无法如期进场开展审计工作。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
进,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拟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4、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审众环对公司所在的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
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晓红,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亚东,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巩启春,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
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
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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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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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现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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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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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是由于广州报刊亭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华本传媒科
技(广东)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引起。广州报刊亭有限公司以公司作为华本传媒科技(广东
)有限公司股东期间未缴出资及减资为由,就华本传媒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的债务在公司未
缴出资和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因此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公司银行存款合计755
0000.00元。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做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
法院对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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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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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共审议一项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4:30,召开地点为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孟衡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
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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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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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平股份”“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平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华平股份拟向控股
股东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76,388,88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88元/股,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平股份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11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至2025年11月4日。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延长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未获股东会审
议通过。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关于延长股东
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授权
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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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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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9月应收款项、各
类存货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等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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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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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现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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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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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以下简称“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止。
鉴于前述有效期即将期满,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期
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1月3日。除上述有效期延长之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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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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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现决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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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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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
划实施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第二个行权期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5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名激励对象于2024年11月
5日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
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介于触发值与目标值之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20%部分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
评价结果为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4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
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1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为D,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对应未满足个人层面考核要求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合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81.30万份。
此外,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4.50万份股票期
权。截至第一个行权期届满,1名激励对象尚有2.50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由公司注销。因此
合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00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188.30万份,涉及
72名激励对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9月1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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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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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60名。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420.20万份。
(三)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30元/股。
(四)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尚需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
的激励对象共计60名,可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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