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74 华平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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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4-14│ 72.00│ 6.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6-28│ 4.63│ 3702.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2-27│ 4.41│ 3182.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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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 8158.60│ ---│ 30.75│ ---│ 386.9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郑州新益华信息科技│ 666.57│ ---│ 51.00│ ---│ 370.7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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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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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 5825.62万│ ---│ 2146.88万│ 100.00│ 2758.10万│ 2013-06-30│
│系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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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南昌│ 1.00亿│ 0.00│ 3490.70万│ 100.00│ ---│ 2014-12-31│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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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 2015-06-30│
│限公司总部基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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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 3614.90万│ ---│ 1366.14万│ 100.00│ 1767.18万│ 2013-06-30│
│系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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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 3586.60万│ ---│ 6462.13万│ 100.00│ ---│ 201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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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参股上海华师京│ 7000.00万│ 7000.00万│ 7000.00万│ 100.00│ ---│ 2015-06-30│
│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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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70亿│ 56.08万│ 2.70亿│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593.7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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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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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露 1773.00万 3.26 --- 2017-07-19
熊模昌 500.00万 0.94 17.05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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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73.00万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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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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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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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华平智慧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3-03-27│抵押 │是 │否 │
│术股份有限│息技术(深│ │ │ │ │ │ │ │
│公司 │圳)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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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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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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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共审议五项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14:30,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杨浦
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孟衡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
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1人,代表股份102224955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8.575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74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计108名,代表股份188115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8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
436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3人,代表股份308718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5.609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9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人数108人,代表股份713531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66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48%。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
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75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722%;反对16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00%;弃权
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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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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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9月应收款项、各
类存货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等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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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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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应收款项、各类存货
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等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资
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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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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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满足授予条件,决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情况如
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290.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3%。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
量。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49元/股。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7、授予日: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满足授予条件的,公司召开董事
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
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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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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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
26年5月27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
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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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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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
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
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
回避表决,因此,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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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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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和健康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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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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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报刊亭有限公司以公司作为华本传媒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股东期间未缴出资及减资
为由,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银行存款合计7550000.
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2-062)。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2026)粤0106民初6312
号】。经法院调解,公司向广州报刊亭有限公司支付出资本金255万元后,广州报刊亭有限公
司向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资金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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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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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共审议八项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14:30,召开地点为上
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孟衡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
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7人,代表股份94,656,87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200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2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计145名,代表股份11,595,0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7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18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3人,代表股份30,272,70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5.501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0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人数144人,代表股份64,384,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99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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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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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具体参照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执行。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6万元/年,按季度发放,无绩效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综合确
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包含月度、季度绩效薪酬以及年度绩效薪酬,月度、季度绩效薪酬按照个人月度
、季度绩效评价结果予以月度、季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
,在年度绩效评价后予以发放。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项目,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
组织实施。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若在2026年度内有离任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薪
酬的发放时点及对应比例也须与上述薪酬方案相关规定一致。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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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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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现决定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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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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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东创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创赋”)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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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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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华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
601-002)。鞠保平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公司收到鞠保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鞠保
平先生已减持11720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鞠保平先生披露的减持计划已
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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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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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
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科技”)所持有
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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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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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决定对已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
将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5.589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鉴于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既定的回购金额下限,
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为充分使用已回购股份,有效调动员工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于2026年2
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决定对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将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做调整,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
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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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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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
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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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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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蒋孟衡先生、董事会秘书拜璐璐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蒋孟衡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拜璐璐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
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蒋孟衡先生、拜璐璐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蒋孟衡先生、拜璐璐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孟
衡先生、拜璐璐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在此对蒋孟衡先生、拜璐璐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公司
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涂春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海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
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涂
春勇先生、徐海龙先生、李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惠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1-65650210
传真:021-55666998
电子邮箱:ir@avcon.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A6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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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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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468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的董事鞠保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720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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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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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共审议一项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4:30,召开地点为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孟衡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
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3人,代表股份89,814,543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50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3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计100名,代表股份6,127,7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5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21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2人,代表股份30,677,40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5.584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4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人数101人,代表股份59,137,1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65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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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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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公司于近日收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通
知,知悉其因人员不足,无法如期进场开展审计工作。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
进,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拟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4、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审众环对公司所在的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
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晓红,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亚东,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巩启春,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
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
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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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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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现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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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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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是由于广州报刊亭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华本传媒科
技(广东)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引起。广州报刊亭有限公司以公司作为华本传媒科技(广东
)有限公司股东期间未缴出资及减资为由,就华本传媒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的债务在公司未
缴出资和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因此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公司银行存款合计755
0000.00元。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做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
法院对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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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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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共审议一项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4:30,召开地点为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孟衡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
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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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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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平股份”“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平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华平股份拟向控股
股东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76,388,88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88元/股,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平股份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11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至2025年11月4日。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延长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未获股东会审
议通过。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关于延长股东
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授权
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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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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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9月应收款项、各
类存货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等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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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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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现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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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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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以下简称“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止。
鉴于前述有效期即将期满,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期
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1月3日。除上述有效期延长之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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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现决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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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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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
划实施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第二个行权期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5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名激励对象于2024年11月
5日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
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介于触发值与目标值之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20%部分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
评价结果为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4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
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1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为D,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对应未满足个人层面考核要求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合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81.30万份。
此外,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4.50万份股票期
权。截至第一个行权期届满,1名激励对象尚有2.50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由公司注销。因此
合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00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188.30万份,涉及
72名激励对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9月1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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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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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60名。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420.20万份。
(三)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30元/股。
(四)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尚需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
的激励对象共计6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20.20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5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2.35%。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股票期权
可行权数量。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30元/股。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
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
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7、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
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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