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72 海新能科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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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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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4-14│ 32.00│ 7.65亿│
├───────────┼───────────┼───────────┼───────────┤
│增发 │ 2014-08-29│ 16.48│ 4949.00万│
├───────────┼───────────┼───────────┼───────────┤
│增发 │ 2015-09-10│ 17.13│ 19.6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1-14│ 11.67│ 2.1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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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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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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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 8845.14│ ---│ 100.00│ ---│ -600.51│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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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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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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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8亿│ 0.00│ 3.08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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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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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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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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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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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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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 │
│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
│ │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 │
│ │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为满足经营需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业务品种为流动│
│ │资金贷款,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权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
│ │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对上述授信│
│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 │
│ │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 │
│ │复为准)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 │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 │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
│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
│ │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
│ │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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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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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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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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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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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
│ │东三聚”)为满足经营需要,分别向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租”)│
│ │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方式均为│
│ │售后回租。 │
│ │ 信达金租租赁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业务品种为售后回租,│
│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按季后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 │保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不超过6%),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
│ │%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150万元。(最终融资租赁额度以│
│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 │ 交银金租租赁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业务品种为售后回租,│
│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按季后付,海国投集团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 │保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不超过5%),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
│ │%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75万元。(最终融资租赁额度以 │
│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 │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 │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
│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
│ │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
│ │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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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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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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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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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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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 │
│ │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综合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
│ │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 │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
│ │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及担保概述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
│ │东三聚”)为满足经营需要,拟向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保理”)申│
│ │请保理业务,综合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单笔提款期限不超过3│
│ │个月,综合成本不超过5%(其中3.5%为保理利息,1.5%为保理服务费,即支付融资成本总额│
│ │不超过500万元),融资标的为山东三聚应收账款转让给中技保理,融资比例为转让应收账 │
│ │款的60%。公司拟为上述保理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
│ │,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放款金额对应担保额度的0.5%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
│ │过50万元。(最终以实际批复的保理融资额度为准) │
│ │ 中技保理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 │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以下简称“海国投”)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 │程》的相关规定,中技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申请保理业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山东三聚的资产负债率超70%,上述担保│
│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中技保理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国投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技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申请保理业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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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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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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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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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
│ │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
│ │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 │
│ │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
│ │山东三聚”)为满足经营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
│ │综合授信业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票据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权 │
│ │期限不超过1年,授信内提款的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
│ │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公司及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 │
│ │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如果山东三聚使用该授信, │
│ │山东三聚需向海新能科支付额度的1.0%额度使用费。(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 │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 │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
│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
│ │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
│ │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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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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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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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 │
│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
│ │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 │
│ │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因发展需要,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红门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
│ │)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不超过10,000 │
│ │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公│
│ │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
│ │集团”)拟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按照 │
│ │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万元(最终│
│ │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 │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 │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
│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
│ │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
│ │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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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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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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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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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2026年04月08日召│
│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 │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 │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
│ │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凯特”)根据实际经营│
│ │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 │业务,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
│ │贷款。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分别对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
│ │过10,000万元,三聚凯特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新能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
│ │费,支付担保费总额分别不超过5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 │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 │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
│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
│ │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
│ │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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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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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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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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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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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2月0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市 │
│ │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贺先│
│ │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
│ │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 │
│ │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于2021年02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 │
│ │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北│
│ │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
│ │财务资助,可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可提前归还,年利率不超过6.80%。具体内容详 │
│ │见公司2021年0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
│ │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 │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 │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
│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
│ │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
│ │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
│ │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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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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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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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
│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
│ │《关于海新能科向兴宝信托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
│ │经公司2025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
│ │。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拟向兴宝国际信托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宝信托”)申│
│ │请融资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需在信托成立前按照信托规模的1%缴纳│
│ │信保基金,金额不超过90万,到期后退还),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 │
│ │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融│
│ │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
│ │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最终融资额度以合 │
│ │同为准)。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 │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 │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
│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
│ │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
│ │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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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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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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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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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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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2025年12月05日召│
│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关联方供应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志伟先│
│ │生、王笛女士、李雪梅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
│ │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 │
│ │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
│ │称“山东三聚”)为满足经营需要,拟使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海国投集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供应链业务额│
│ │度,业务品种为票据类业务(电子确权凭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00万元,使用期限不 │
│ │超过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需按照实际使用额度的1%向海国投集团支付额度使用 │
│ │费,支付额度使用费总额不超过67万元(最终使用额度以合同为准)。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
│ │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 │
│ │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 │
│ │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支付额度使用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
│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
│ │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为公司间 │
│ │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
│ │的关联法人,本次向海国投集团支付额度使用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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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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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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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2025年12月05日召│
│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日照银行)│
│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李雪梅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
│ │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
│ │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
│ │东三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以下简称:“日照银│
│ │行”)申请融资业务,业务品种为国内订单融资、国际订单融资与出口商业发票融资,融资│
│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
│ │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分别对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 │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新能科 │
│ │、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分别不超过25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
│ │复为准)。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
│ │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 │
│ │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 │
│ │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
│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
│ │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为公司间 │
│ │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
│ │的关联法人,本次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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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2025年12月05日召│
│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建设银行)│
│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李雪梅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
│ │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
│ │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
│ │东三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莒县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
│ │融资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低风险业务7,│
│ │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分别对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 │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新能科、海国投集│
│ │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分别不超过5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
│ │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 │
│ │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 │
│ │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
│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
│ │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为公司间 │
│ │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
│ │的关联法人,本次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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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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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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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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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
│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9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 │
│ │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大连银行)》,│
│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
│ │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
│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凯特”)为满足其经营│
│ │需要,拟向大连银行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 │
│ │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低风险业务不超过15,000.00万元,授│
│ │信期限不超过1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为30%)等。公│
│ │司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
│ │)拟分别对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三 │
│ │聚凯特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新能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
│ │额分别不超过90.0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
│ │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 │
│ │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 │
│ │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
│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
│ │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为公司间 │
│ │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
│ │的关联法人,本次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 │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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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12 │
├──────┼────────────────────────────────────────┤
│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
│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9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 │
│ │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兴业银行)》,│
│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
│ │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
│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凯特”)为满足其经营│
│ │需要,拟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 │
│ │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低风险业务不超过13,000.00万元,授 │
│ │信期限不超过1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证金比 │
│ │例为30%)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
│ │国投集团”)拟对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
│ │,三聚凯特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
│ │过35.0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
│ │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 │
│ │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 │
│ │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
│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
│ │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为公司间 │
│ │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
│ │的关联法人,本次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 │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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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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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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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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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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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0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 │
│ │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志│
│ │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 │,已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
│ │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凯特”)为满足其经营│
│ │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铁西支行”)申请不│
│ │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1.30亿元,100%保证金低风险业务│
│ │不超过0.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 │、保函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
│ │集团”)拟对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1.30亿元,三聚凯│
│ │特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65万元│
│ │(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
│ │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
│ │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 │
│ │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 │
│ │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
│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海国投集团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
│ │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为公司间 │
│ │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
│ │的关联法人,本次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 │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 2.00亿 8.51 27.04 2025-05-21
限公司
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904.41万 3.36 55.79 2019-10-26
林科 6687.06万 2.85 77.84 2021-09-14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 1200.00万 0.51 10.03 2021-12-17
公司
─────────────────────────────────────────────────
合计 3.58亿 15.23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海新能│三聚凯特 │ 1.01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7940.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6474.2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3579.1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2474.2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1799.6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1359.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三聚家景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抵│ │ │
│有限公司 │ │ │ │ │ │押、质押│ │ │
├─────┼─────┼─────┼────┼─────┼─────┼────┼───┼───┤
│北京海新能│三聚凯特 │ 720.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三聚凯特 │ 672.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640.0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武汉金中 │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抵│ │ │
│有限公司 │ │ │ │ │ │押 │ │ │
├─────┼─────┼─────┼────┼─────┼─────┼────┼───┼───┤
│北京海新能│武汉金中 │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三聚凯特 │ 504.25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武汉金中 │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三聚凯特 │ 391.48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武汉金中 │ 36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抵│ │ │
│有限公司 │ │ │ │ │ │押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321.0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三聚凯特 │ 311.22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三聚凯特 │ 307.28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289.2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武汉金中 │ 2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抵│ │ │
│有限公司 │ │ │ │ │ │押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229.9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201.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三聚凯特 │ 194.56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武汉金中 │ 1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抵│ │ │
│有限公司 │ │ │ │ │ │押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169.9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三聚凯特 │ 144.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武汉金中 │ 11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抵│ │ │
│有限公司 │ │ │ │ │ │押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84.9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79.2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69.2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53.2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海国投集团│ 46.1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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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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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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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
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满足经营需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
金贷款,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权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
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对上述授信业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
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海
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海国投集团支
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于志伟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敞口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权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海国投集团对
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
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
际批复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担保费费率经双方协
商确定,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海国投集团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
仅为海国投集团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2026-06-26│对外担保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
博先生、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东
三聚”)为满足经营需要,分别向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租”)和交
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方式均为售后回
租。
信达金租租赁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业务品种为售后回租,还
款方式为等额本金按季后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不超过30000.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不超过6%),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
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150万元。(最终融资租赁额度以实际签署的
合同为准)
交银金租租赁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业务品种为售后回租,还
款方式为等额本金按季后付,海国投集团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
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不超过5%),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
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75万元。(最终融资租赁额度以实际签署的
合同为准)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
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于志伟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向信达金租、交银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业务品种均为售后回
租,租赁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租赁期限分别为不超过5年
、3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海国投集团对上述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
金额的0.5%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分别为不超过150万元、75万元。(最
终融资租赁额度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担保费费率经双方协
商确定,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三聚尚未与海国投集团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
期限仅为海国投集团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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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23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06月23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星期二)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祝贺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总经理孔德良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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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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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聚绿源”)提供了日常经营性借款;2023年06月13日,公司将持有的三聚
绿源全部股权转让给黑龙江红兴隆农垦聚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
司不再持有三聚绿源股权,由此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
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2023年股权转让完成时,三聚绿源欠公司本金为11085.52万元,三聚绿源全资子公司呼伦
贝尔北京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绿源”)欠公司控股子公司武
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中”)本金为8.00万元;三聚绿源及呼伦贝尔绿
源应当于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即2026年6月13日)向公司及武汉金中归还欠款。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公司及武汉金中对三聚绿源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本息合计)为1217
3.02万元,计提减值3469.97万元,账面净额8703.05万元。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及武汉金中分别于2026年6月09日向三聚绿源及呼伦贝尔绿源发出《还款提醒函》
,提醒三聚绿源及呼伦贝尔绿源上述财务资助款即将到期,希望其尽快偿还。
2、公司与三聚绿源积极协商回款事宜,跟踪并督促三聚绿源全力筹措资金,同时要求连
带责任担保方北京习泽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尽快归还上述财务资助款。如
无法协商解决,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偿,以最大程度减少公司潜在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烃基生物柴油(HVO)及生物航煤(SAF)生产负荷处于历史
高位,在手订单较为饱满,主营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27
514.3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68%,货币资金55531.49万元;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44811.20万元,公司资金状况良好,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次财务资助款逾期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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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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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
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东三聚”)为满足其经营需求,拟向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其中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1.5亿元,低风险授信额度不超过3.5亿元(保证金比例为100%),
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无
追索权明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
超过1.5亿元,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7
5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
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有关规定,山东三聚的资产负债率超70%,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2MA3CKF1501
3、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4、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夏庄镇海右经济开发区(临港路南侧)
5、法定代表人:朱国银
6、注册资本:45500万人民币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废弃动植物油脂、植物焦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回收、加工(处理后的油
脂仅限工业用);生物油脂及其制成品、液体蜡、润滑油基础油、液体石蜡、甘油、丙二醇、
添加剂的生产、仓储和销售,动植物油脂加工、生物质能源、催化剂技术及成套设备的研发、
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
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1、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上述表格中2025年度的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1-3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三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
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山东三聚拟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要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山东三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上
述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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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288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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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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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新能科”)于2026年04月24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孟强先生
因个人及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及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孟强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
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
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孔德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孔德良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孟强先生在公司董
事会技术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中的职务。
公司于今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
举孔德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由其接任孟强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中的职务。
孔德良,男,1986年0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职称。曾任职于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08月-2023年12月任职于公司,历任
公司气体净化事业部技术助理、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采购部部长、市场营销部
技术支持工程师、生物能源营销部副部长、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3年12月-2026年03月历任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总经理、董事长。2026年04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2026年05月起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孔德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06股;孔德良先生现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
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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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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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5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05月15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祝贺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司徒智博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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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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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
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综合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
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
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及担保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东
三聚”)为满足经营需要,拟向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保理”)申请保
理业务,综合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单笔提款期限不超过3个月,
综合成本不超过5%(其中3.5%为保理利息,1.5%为保理服务费,即支付融资成本总额不超过50
0万元),融资标的为山东三聚应收账款转让给中技保理,融资比例为转让应收账款的60%。公
司拟为上述保理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山东三聚按照
实际放款金额对应担保额度的0.5%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最终
以实际批复的保理融资额度为准)中技保理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以下简称“海国投”)的
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技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申请保理业务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山东三聚的资产负债率超70%,上述担保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306753785X
3、成立日期:2014-08-12
4、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7号楼1层22号
5、法定代表人:董鹏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
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需要审批的金融活动、征信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技保理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2MA3CKF1501
3、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4、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夏庄镇海右经济开发区(临港路南侧)
6、注册资本:45500万人民币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废弃动植物油脂、植物焦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回收、加工
(处理后的油脂仅限工业用);生物油脂及其制成品、液体蜡、润滑油基础油、液体石蜡
、甘油、丙二醇、添加剂的生产、仓储和销售,动植物油脂加工、生物质能源、催化剂技术及
成套设备的研发、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
;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1、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上述表格中2024年度的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三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拟向中技保理申请保理业务,综合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
元,期限不超过1年,单笔提款期限不超过3个月,综合成本不超过5%(即支付融资成本总额不
超过500万元),融资标的为山东三聚应收账款转让给中技保理,融资比例为转让应收账款的6
0%。公司拟为上述保理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山东三
聚按照实际放款金额对应担保额度的0.5%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最终以实际批复的保理融资额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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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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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
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
东三聚”)为满足经营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业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票据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权期限不
超过1年,授信内提款的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
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公司及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
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如果山东三聚使用该授信,山东三聚需向海
新能科支付额度的1.0%额度使用费。(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海国投集团为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
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于志伟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山东三聚拟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票据
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权期限不超过1年,授信内提款的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
度不超过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
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如果山东三聚使用该授信,山东三聚需向海新能
科支付额度的1.0%额度使用费。(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担保费费率经双方协
商确定,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山东三聚尚未与海国投集团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
及担保期限仅为海国投集团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
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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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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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
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东三聚”)为满足其经营需求,拟向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
过1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公司支付
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应参加表决
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山东三聚的资产负债率超70%,上述担保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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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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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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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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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拟定为26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9家,审计收费16627.92万元,主要行
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
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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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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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非独立董事孟强先生因个人及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经
理及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
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孔德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孔德良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孟强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中的职务。
孔德良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和条件。孔德良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原副总经理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的说明
孔德良先生曾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鉴于孔德良先生具
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了解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的基础上,提名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孔德良先生离任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00股,离任至本议案出具日股份交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德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06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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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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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
展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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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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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6年一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23002002.51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收回10
000.00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49470.8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6年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
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可能性,固
定资产、合同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
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
行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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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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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425243470.63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收回413386
26.99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2742651.77元,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58495.
57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
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
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可能性,固定资
产、合同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
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
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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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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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
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发展需要,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红门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
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
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
际批复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海国投
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于志伟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徽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低风
险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海国投集团
拟对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
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
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经双方协商确定
的年担保费费率为0.5%,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海国投集团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
仅为公司及海国投集团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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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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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2026年04月08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
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
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凯特”)根据实际经营需
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国投集团”)拟分别对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
元,三聚凯特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新能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
费总额分别不超过5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海国投
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于志伟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凯特拟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海国投集团拟分别对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三聚凯特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
方海新能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分别不超过5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
行实际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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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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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以下简称“武汉金中”)为满足其经营需求,拟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武汉金中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支
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由武汉金中股东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武汉
金中29%股权)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应参加表决
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8012064XR
3、成立日期:2004年06月29日
4、注册地址:武汉华工大学科技园.创新基地1号楼C.D单元
5、法定代表人:易金华
6、注册资本:1680万人民币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
管理服务;石油天然气行业、建筑行业、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设计、工程技术咨询、总图技术
服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服务;设计图文制作;机电设备、化工机械与设备及相关材料和配件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房屋与场地的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
内经营);工程测量:控制测量(等级以外)、地形测量(1/500-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1
5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建筑工程测量(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
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线路工程测量(100km以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1、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上述表格中2024年度的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金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拟提
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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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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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2月25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02月25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星期三)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贺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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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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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2月0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市
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贺先生
、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
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1年02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北京市
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财务资
助,可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可提前归还,年利率不超过6.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
1年0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
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财务资助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
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
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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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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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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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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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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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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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
八条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意将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总经理孟强先生变更为董事长祝贺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
2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选举公司董事长、
变更法定代表人及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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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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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海新能科向兴宝信托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公司2025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
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拟向兴宝国际信托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宝信托”)申请
融资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需在信托成立前按照信托规模的1%缴纳信保
基金,金额不超过90万,到期后退还),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
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融资业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
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最终融资额度以合同为准)。海
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海国投集团支
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于志伟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兴宝信托申请融资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需在信托成立前
按照信托规模的1%缴纳信保基金,金额不超过90万,到期后退还),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不超过9000.00万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
保费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最终融资额度以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经双方协商确定
的年担保费费率为0.5%,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海国投集团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
仅为公司及海国投集团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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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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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的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于志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
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李雪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笛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祝贺先生
、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祝贺先生被
选举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于志伟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
考核委员会、技术委员会中的职务;司徒智博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
任李雪梅女士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的职务;闫菲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
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王笛女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的职务
。
公司于今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
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由祝贺先生接任于志伟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
考核委员会、技术委员会中的职务;司徒智博先生接任李雪梅女士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中的职务;闫菲女士接任王笛女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
会中的职务。
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非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和条件。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今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长的议案》,由于公司原董事长于志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
研究决定,同意选举祝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战
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公司于今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总经理孟强先生变更为董事长祝贺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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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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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月25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总经理孟强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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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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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06日披露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决定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
四)下午2: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长、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关于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396
260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31.48%,以下简称“海新致”)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通知:鉴于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
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新致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现有
总股本的31.48%,海新致作为提案人向股东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
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基于上述临时提案情况,公司对2025年12月0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中的有关内容予以补充,补充后的股东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288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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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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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
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新致”,公司控股股东)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北京市广域方圆
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域方圆”),双方已签署《关于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684号)。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1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摘要》、《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域方圆和海新致转发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
》,并获悉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F5JL9K
3、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3日
4、注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12层1230室
5、法定代表人:王腾
6、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管理咨询。(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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