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07 汉威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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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9-09-25│ 27.00│ 3.74亿│
├───────────┼───────────┼───────────┼───────────┤
│增发 │ 2014-10-17│ 15.53│ 3.54亿│
├───────────┼───────────┼───────────┼───────────┤
│增发 │ 2014-12-11│ 29.52│ 1.51亿│
├───────────┼───────────┼───────────┼───────────┤
│增发 │ 2021-08-09│ 19.13│ 5.9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19│ 11.87│ 2238.2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1│ 11.75│ 178.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8│ 11.75│ 1199.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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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郑州安然测控技术股│ 4658.15│ ---│ 51.00│ ---│ 0.00│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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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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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 2.05亿│ 4481.54万│ 9039.21万│ 64.26│ ---│ 2025-10-31│
│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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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150万只气 │ 1.82亿│ 61.26万│ 7139.99万│ 68.21│ -146.71万│ 2024-09-30│
│体传感器生产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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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19万台智能│ 1.44亿│ 2665.37万│ 7658.44万│ 64.65│ ---│ 2026-09-30│
│仪器仪表生产线 │ │ │ │ │ │ │
├─────────┼──────┼─────┼─────┼─────┼─────┼──────┤
│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 5621.00万│ 10.85万│ 1702.85万│ 36.21│ ---│ 2024-09-30│
│中心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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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 1.80亿│ 100.14│ ---│ ---│
├─────────┼──────┼─────┼─────┼─────┼─────┼──────┤
│智能环保设备及系统│ 1.21亿│ ---│ ---│ ---│ ---│ ---│
│生产线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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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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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152.19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东龙泉科技有限公司26%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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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弋要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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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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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东龙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龙泉”│
│ │)26%的股权以152.1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弋要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广东龙泉25%的│
│ │股权,广东龙泉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公告日期 │2025-11-25 │交易金额(元)│4.4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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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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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郑州汉威智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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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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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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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更│
│ │加集中资源专注发展传感器、智能仪表及智慧化综合解决方案等核心业务;同时为配合郑州│
│ │市持续推进水气热等基础设施"一张网",尽快实现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加快推进高新区与 │
│ │市区集中供热互联互通,公司拟向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郑州汉威智源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智源")6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
│ │司出具的《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郑州汉威智源科技有限公司股│
│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5)第367号)评估结果,并结合评估基准日 │
│ │后实施的现金分红情况,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汉威智源6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3986│
│ │.47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汉威智源股权,汉威智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 │表范围。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汉威智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郑州高新技术产│
│ │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汉威智│
│ │源股权,汉威智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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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7 │交易金额(元)│2797.6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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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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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斯太宝科技有限公司25.699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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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胡轶、王志刚、持股平台、陈明友、程燕争、青岛石雀陆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兴石雀青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州汉威传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 │合伙)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构建更加完善的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优势,促进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汉威科技集│
│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积极布局高端温度传感器领域。2025│
│ │年9月29日,公司与胡轶(以下简称“创始人”)、王志刚、陈明友、程燕争、张军、重庆 │
│ │市优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优博”)、重庆斯太宝企业管理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持股平台”)、青岛石雀陆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青岛石雀”)、嘉兴石雀青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
│ │石雀”)、郑州汉威传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威基金”)及重 │
│ │庆斯太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斯太宝”或“标的公司”)签署了《重庆斯太宝科│
│ │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约27│
│ │97.6160万元受让胡轶、王志刚、持股平台、陈明友、程燕争、青岛石雀、嘉兴石雀、汉威 │
│ │基金持有的重庆斯太宝合计25.699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8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
│ │,其中138.887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61.112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 │持有重庆斯太宝35.39%的股权,且公司与王志刚、陈明友、程燕争、张军签署《一致行动协│
│ │议》,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重庆斯太宝52.72%的股权,重庆斯太宝将纳入公司合并│
│ │报表范围内。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交易金额(元)│1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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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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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斯太宝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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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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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重庆斯太宝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构建更加完善的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优势,促进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汉威科技集│
│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积极布局高端温度传感器领域。2025│
│ │年9月29日,公司与胡轶(以下简称“创始人”)、王志刚、陈明友、程燕争、张军、重庆 │
│ │市优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优博”)、重庆斯太宝企业管理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持股平台”)、青岛石雀陆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青岛石雀”)、嘉兴石雀青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
│ │石雀”)、郑州汉威传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威基金”)及重 │
│ │庆斯太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斯太宝”或“标的公司”)签署了《重庆斯太宝科│
│ │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约27│
│ │97.6160万元受让胡轶、王志刚、持股平台、陈明友、程燕争、青岛石雀、嘉兴石雀、汉威 │
│ │基金持有的重庆斯太宝合计25.699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8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
│ │,其中138.887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61.112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 │持有重庆斯太宝35.39%的股权,且公司与王志刚、陈明友、程燕争、张军签署《一致行动协│
│ │议》,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重庆斯太宝52.72%的股权,重庆斯太宝将纳入公司合并│
│ │报表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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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陈泽枝 1397.00万 4.77 --- 2016-03-30
─────────────────────────────────────────────────
合计 1397.00万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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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汉威科技集│嘉园环保有│ 35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嘉园环保有│ 15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福建恒嘉环│ 95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嘉园(东山│ 706.63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水处理有│ │ │ │ │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福建恒嘉环│ 7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光山县嘉园│ 67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水处理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嘉园(东山│ 435.15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水处理有│ │ │ │ │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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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6-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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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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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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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参股公司宁波韧和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韧和科技”)提供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为6个月,自
甲方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本次借款年利率为5%。
2、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对韧和科技的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低,整体风险
可控;本次财务资助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资金使
用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财务资助过程中,韧和科技其他股东因财务状况和资金安排,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为保
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管控,持续跟踪韧和科技的资产现状、信用
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时识别并应对潜在风险,最
大限度地保障本次资助资金安全。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韧和科技是公司参股公司,核心聚焦弹性传感器、碳纳米管发热组件等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并深耕相关产品在智慧医疗、机器人等领域的落地应用。其依托核心技术优势与长期的市
场深耕布局,目前经营态势稳健向好,核心业务进入规模化增长阶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
足其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为韧和科技提供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
流动资金周转、项目运营、货款支付,期限为6个月,自公司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年利
率为5%。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韧和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重大
影响,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6月17日,公司与韧和科技签署了《借款合同》。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宁波韧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CKG573E
注册资本:977.5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光明路189号成立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陈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
电器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
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实际控制人:刘宜伟
最近一年财务指标:
与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关系说明:韧和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存在业务合作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2025年度公司未对韧和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宁波韧和科技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
00.00元)。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2、借款用途:乙方承诺本笔借款仅用于:
流动资金周转、项目运营、货款支付。乙方不得将借款用于违法违规经营、转借他人、股权投
资、证券投资及其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
3、借款利率:本借款年利率为5%,利率固定不变,不受市场利率调整影响。利息自甲方
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还款日结息。
4、借款期限:本借款期限为自实际提款日起6个月(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
如需延期还款,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
后方可顺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不同意延期的,乙方必须按期还款。
5、还款方式:乙方应于借款到期当日,将借款本金及应付利息一次性全额归还至甲方指
定账户。
6、逾期还款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利息的,视为逾期违约。逾期期间
,乙方根据违约使用天数按本合同适用利率加收50%罚息利息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全
部款项清偿完毕。因乙方逾期还款导致甲方采取催收、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权的,乙方应承担
甲方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等全部维权费用。
7、提前还款:乙方如需提前还款,应当在其拟提前还款日前至少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
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甲方不收取违约金。
8、借款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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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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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5月27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
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
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
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
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82/documents/sehk26052702038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82/documents/sehk26052702039.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
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
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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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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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号汉威国际传感器产业园7号楼310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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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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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
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
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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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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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香港”),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汉威香港的清
算、注销等相关事宜。本次注销完成后,汉威香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
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汉威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WEIELECTRONICSGROUP(HONGKONG)LIMITED
注册地址:RM1007B10/FHOKINGCOMMCTRNO2-16FAYUENSTMONGKOKHK
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成立时间:2018年6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贸易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汉威香港自设立以来,未实际经营业务。公司基于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为优化资源
配置,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汉威香港。
汉威香港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汉威香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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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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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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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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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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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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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长远发展需要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
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58815418.1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4568961.79元,母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提取法定公积金10976653.96元后,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将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将
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468995150.86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7445619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372280.95元,不进
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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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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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苏州能斯达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能斯达”)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业务合同担保额度,用
于为其开展业务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
用。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
体每笔担保的期限、方式和金额以实际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
士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函》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
不属于关联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苏州能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7637579XF
注册资本:1790.7467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东
南区63栋7层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周震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产品、传感器、集成电路、
软件、微控设备、仪器仪表、医疗器械、安防产品、环保产品、环保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水
处理设备、水处理系统、新风系统、新风机;从事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经查询,苏州能斯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苏州能斯达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苏州能斯达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
业务合同担保额度,用于为其开展业务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每
笔担保的期限、方式和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或者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用于其开展业务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苏州能斯达整
体经营情况较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且公司参与苏州能斯达的经营管理,能够对
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其他股东不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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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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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河南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任红军
注册资本:327445619元
成立日期:1998年9月11日
住所:郑州高新开发区雪松路16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智能化
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消防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光
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消防器材销售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物
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
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合同能源
管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市政设施管理;互联网数据
服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
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不存在
实质性差异。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26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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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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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择机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上述额度12个月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
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
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
条件:(1)安全性高、低风险要求;(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以及向银行、证券公司等
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
(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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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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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方面不存在重
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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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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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
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古瑞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古瑞琴,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副高级工程师,博士学位,中国电子学会敏感元件
与传感器分会—气湿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古瑞琴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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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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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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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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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战略发展规划,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东龙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龙泉”)26
%的股权以152.1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弋要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广东龙泉25%的股权,
广东龙泉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
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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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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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郑州汉威智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郑
州汉威智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智源”)65%股权以43986.475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
给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汉威智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汉威智源股
权,汉威智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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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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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
事会、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张艳丽女士、监事马松有先生、职工监事武勇超先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三位监事原
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6年1月11日。本次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后,张艳丽女士、马松有先生、武
勇超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松有先生、武勇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艳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395000股。离任后三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对张艳丽女士、马松有先生、武勇超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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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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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
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汉威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如下: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本规划的制定是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
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的发展阶
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
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二)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具体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
充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
,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
占比例应达到80%;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
占比例应达到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
占比例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会职权的相关
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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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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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毕
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考虑到毕马威香港在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
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
定聘请毕马威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
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
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
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毕马威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于2024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
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
何对其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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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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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20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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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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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构建更加完善的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优势,促进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汉威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积极布局高端温度传感器领域。2025年9
月29日,公司与胡轶(以下简称“创始人”)、王志刚、陈明友、程燕争、张军、重庆市优博
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优博”)、重庆斯太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持股平台”)、青岛石雀陆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青岛石雀”)、嘉兴石雀青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石雀”)、郑
州汉威传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威基金”)及重庆斯太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斯太宝”或“标的公司”)签署了《重庆斯太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暨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约2797.6160万元受让胡
轶、王志刚、持股平台、陈明友、程燕争、青岛石雀、嘉兴石雀、汉威基金持有的重庆斯太宝
合计25.699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8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其中138.8871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1661.112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重庆斯太宝35.39%的股
权,且公司与王志刚、陈明友、程燕争、张军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重庆斯太宝52.72%的股权,重庆斯太宝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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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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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更
加集中资源专注发展传感器、智能仪表及智慧化综合解决方案等核心业务;同时为配合郑州市
持续推进水气热等基础设施“一张网”,尽快实现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加快推进高新区与市
区集中供热互联互通,公司拟向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郑州汉威智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汉威智源”)6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郑州汉威智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5)第367号)评估结果,并结合评估基准日后实施的
现金分红情况,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汉威智源6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3986.475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汉威智源股权,汉威智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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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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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福建恒嘉环保设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恒嘉”)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
过950万元的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园环保”)为其全资子
公司福建恒嘉该笔贷款提供不超过9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嘉园环保与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于福州市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嘉
园环保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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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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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
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
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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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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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丽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
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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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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