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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和工业(00303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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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3033 征和工业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2-30│ 23.28│ 4.1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瀚通汽车零部件│ 188.00│ ---│ 85.00│ ---│ 1656.4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 2.20亿│ 171.52万│ 2.22亿│ 100.85│ 1985.31万│ 2022-07-01│ │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 1.28亿│ 404.55万│ 1.10亿│ 85.65│ 3061.63万│ 2024-03-31│ │项目 │ │ │ │ │ │ │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 6400.00万│ 322.12万│ 6550.44万│ 102.35│ ---│ 2024-12-31│ │升建设项目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00.00│ 2159.94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8-12 │ ├──────┼────────────────────────────────────────┤ │关联方 │牟家海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裁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2025年8月11日,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 │ │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 │ │ 根据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拟借助专│ │ │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上海慕华│ │ │金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慕华管理”)、厦门恒兴集团有│ │ │限公司、牟家海、孙利军、严金泉、陈辛,共同增资入股共青城慕华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标的”“共青城慕华”“合伙企业”或“标的”),全│ │ │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额为2,111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 │ │ │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3.69%。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 │ │ │业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对合伙企业产生实际控制。公司无权向合伙企业投资决策│ │ │委员会委派代表,对合伙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不享有参与决策的权力,对合伙企业不构成│ │ │重大影响。 │ │ │ 本次交易中,其他投资方之一牟家海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牟家海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 │ │资标的,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牟家海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 │ │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 │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姓名:牟家海 │ │ │ 关联关系说明:牟家海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20│对外担保 ──────┴──────────────────────────────────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2026年度公 司拟为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股100%的子公司CHOHOINDUSTRIAL(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 “征和工业(泰国)”)在银行等金融机构采用担保方式申请授信借款额度,担保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及担保议案之日止。在该额度和有效期内的担保事项,公司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对子公司担保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HOHOINDUSTRIAL(THAILAND)CO.,LTD公司注册号:0215558002199 公司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住所:27/33VillageNo.2,PhaNikhomSubdistrict,NikhomPhatthanaDistrict,RayongProv ince 注册资本:532757340泰铢 成立时间:2015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1)从事各类链条、链轮、汽车、车辆、农业机械、摩托车、摩托艇、游艇 的制造与销售业务;(2)从事各类链条、齿轮、汽车、车辆、农业机械、摩托车、摩托艇、 游艇的设计业务;(3)从事各类链条、链轮、车辆、农业机械、摩托车、摩托艇、游艇的经 营,并提供售后服务、维修、保养与维护; (4)从事各类润滑油销售业务;(5)从事各类链条、链轮、车辆、农业机械、摩托车、 摩托艇、游艇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0.34%,青岛征和链传动有限公司持股17.87%,青岛征和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1.79%。青岛征和链传动有限公司、青岛征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为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股100%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3-20│其他事项 ──────┴──────────────────────────────────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及其他相关公告。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调整如下:调整前: 调整后: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 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2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03日 ──────┬────────────────────────────────── 2026-03-10│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征和工业”或“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75143893.2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7677988.96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4 63045.39元,减去已分配利润40875000.00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681986744.23元,本次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1792592.07元。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送现金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分红40875000元。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40875000元,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40875000元,占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3.34%。 ──────┬────────────────────────────────── 2026-03-10│价格调整 ──────┴──────────────────────────────────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 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 绩效、贡献度等在公司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4.29万元/年,按月度发放,因出席 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 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 、贡献度等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 薪酬,不重复计算。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026-03-10│其他事项 ──────┴──────────────────────────────────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共为700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2.投资者 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雯英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鹏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正宇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并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技术、社会认可度与口碑、专业服务所承 担的责任,并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水平和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 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 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6-03-10│银行授信 ──────┴──────────────────────────────────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公司2026年的经营计划,公司为满足公司发 展的整体规划及项目的陆续施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主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 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 的其他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确定。 上述融资,公司或子公司将以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 、机器设备、长期股权等资产提供抵质押。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 授权董事长决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在办理具体业务时,董事长签名或签章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议案之日止。 ──────┬────────────────────────────────── 2025-09-20│增发发行 ──────┴──────────────────────────────────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 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依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将本次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调整为“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 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8-22│其他事项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 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 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 定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 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 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 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 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五)发行 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且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 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按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452.50万股(含本数)。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 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 调整。 ──────┬────────────────────────────────── 2025-08-22│其他事项 ──────┴──────────────────────────────────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 投资者利益,结合最新情况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 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 2025-08-22│其他事项 ──────┴──────────────────────────────────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 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 2025-08-22│其他事项 ──────┴──────────────────────────────────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 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 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 东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发展阶段、盈利能力和规 模、现金流状况、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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