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04 *ST声迅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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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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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17│ 20.26│ 3.7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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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2-12-30│ 100.00│ 2.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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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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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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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 2805.00│ ---│ 51.00│ ---│ 0.00│ 人民币│
│务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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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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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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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华中区域总部(│ 1.47亿│ 1828.19万│ 9034.63万│ 61.67│ 0.00│ 2026-12-31│
│长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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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 1.27亿│ 695.21万│ 5493.07万│ 43.26│ 0.00│ 2026-12-31│
│造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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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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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4 │交易金额(元)│280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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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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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51%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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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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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宁知优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湖北夺宝奇兵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海南省贝爱科│
│ │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臻远茗瑜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中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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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 │
│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 │
│ │的议案》,为有效补强公司在消防应急领域的短板、助力公司安消一体化布局,增强公司运│
│ │营服务业务板块的综合实力、提升运营服务核心竞争力,围绕公司业务范围延伸与价值提升│
│ │探索与布局新业务与新模式,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805万元收购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 │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应急"、"标的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 │
│ │持有中辰应急51%股权,中辰应急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交易对方为:上海宁知优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湖北夺宝奇兵影视文化有限公│
│ │司、海南省贝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臻远茗瑜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中臣企业管理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 │
│ │ 近日,中辰应急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
│ │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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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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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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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
)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
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8年审计服务,2024年度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
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
审计的需要,经过与永拓所、中审众环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
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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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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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
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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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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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
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
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抵押、保函、信用
证等各类业务。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在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授信总额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确定具体融
资金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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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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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刘孟然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17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的2.11%。公司股
东刘建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即合计减持比
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的2.97%。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刘孟然先生、刘建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畅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部分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
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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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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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范
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1-9月,公司冲回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73.26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
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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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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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原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娜
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娜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王娜女士将
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娜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娜女
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娜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治理、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董事
会对王娜女士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的辛勤付出与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
意聘任李艳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李艳君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其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
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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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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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范围
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上半年,公司冲回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1197.14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
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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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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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声迅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鹏元”)对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声迅转债”)进行了跟
踪信用评级。
2024年6月27日,中证鹏元出具了《2022年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声迅转债”
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5年5月13日,中证鹏元出具了《中证鹏元关于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和声迅转债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A+”,“声迅转债”信用等级为“A+”,并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及“声迅转债”信用等
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行业风险、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6
月27日出具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证鹏元将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A”,“声迅转债”信用等级下调为“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并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声迅转债”信用等级移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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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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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成员职务等事项的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
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换发《营业执照》
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1420915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聂蓉
5、注册资本:8185.4452万元
6、成立日期:1994年01月28日
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
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安全技术防范
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视频
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安全咨询服务;标准
化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安防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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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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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有限公司51%
股权的议案》,为有效补强公司在消防应急领域的短板、助力公司安消一体化布局,增强公司
运营服务业务板块的综合实力、提升运营服务核心竞争力,围绕公司业务范围延伸与价值提升
探索与布局新业务与新模式,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805万元收购浙江中辰城市应急服务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应急”、“标的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
有中辰应急51%股权,中辰应急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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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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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公司”,股票代码:003004.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
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近期发布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及《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公司
对2025年1月披露的2024年度原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主要修正如下:1.基于谨慎性原则,部
分收入2024年度不予确认,营业收入减少约3000万元,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17
3.91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28244.55万元
;
2.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的构成、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将按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变更为迁徙率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补提信用减值损失约700万元;综合评估发现此前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未能充分反映存货的实际减值风险,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约400万元;对预付
账款进行检查核实,补结成本约200万元。
最终修正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9.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5.29万元,利润总额为-5407.48万元。
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声迅股份”变更为“*ST声迅”。此外,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1933.32万元,同比下降1.35%,净利润-1421.50万元,同比下降31.93%,延续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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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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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兼顾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具体内容如
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回报机制。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公
司利润分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
和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利润分配规划,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具体事项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期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五)公司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
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处理。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每股净资产
偏高,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
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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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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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了《2024年度业
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4),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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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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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的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相应提升,管理层综合评估了
应收账款的构成、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
定,对划分为应收客户款项的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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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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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公司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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