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86 宇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 2250.00│ ---│ 9.00│ ---│ 0.00│ 人民币│
│仓储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 8.50亿│ 7.68亿│ 7.68亿│ 90.39│ ---│ ---│
│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864.08万│ 8864.08万│ 8864.08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因博科新材项目建设及生产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博科│
│ │新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量财务资助82,372.67│
│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60个月,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约定利│
│ │率计算利息(如存在多个执行利率,则借款利率以加权平均利率为准),借款额度可循环使│
│ │用,单笔借款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通过之日起1年。 │
│ │ 2、审批程序 │
│ │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借款属于财务资助事项,且博科新材的其他股东中│
│ │惠州博科汇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科汇富”)、惠州博科汇金投│
│ │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科汇金”)属于关联方(公司董事张东之、监│
│ │事聂栋良、余良军、高管胡先君、周丽萍、湛明均为博科汇富合伙人,高管胡先君同时为博│
│ │科汇金合伙人),其未能以同等条件或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董事│
│ │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
│ │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MA55F9BQXA │
│ │ 3、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 │
│ │ 4、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 │
│ │ 5、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3日 │
│ │ 6、法定代表人:申武 │
│ │ 7、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胡先念 393.34万 1.23 4.22 2023-07-05
─────────────────────────────────────────────────
合计 393.34万 1.23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7-05 │质押股数(万股) │393.34 │
├────────┼──────────────┼────────┼──────────────┤
│质押占所持股(%) │4.22 │质押占总股本(%) │1.23 │
├────────┼──────────────┴────────┴──────────────┤
│股东名称 │胡先念 │
├────────┼──────────────────────────────────────┤
│质押方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1-01-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7月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先念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
│ │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13.88亿│人民币 │2024-03-01│2034-03-01│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4.78亿│人民币 │2019-08-20│2026-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4.78亿│人民币 │2019-08-20│2026-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3.43亿│人民币 │2023-06-28│2025-06-27│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2.25亿│人民币 │2021-06-10│2027-06-10│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2.25亿│人民币 │2021-06-10│2027-06-10│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1.52亿│人民币 │2023-06-16│2025-05-30│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1.07亿│人民币 │2024-10-22│2035-10-22│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8957.14万│人民币 │2023-06-25│2029-06-25│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7980.34万│人民币 │2023-09-22│2029-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5844.17万│人民币 │2023-01-20│2026-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3606.21万│人民币 │2024-11-11│2029-11-10│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2050.00万│人民币 │2023-06-16│2025-05-30│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2000.00万│人民币 │2021-12-24│2026-12-23│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1954.00万│人民币 │2023-07-14│2026-07-14│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1010.00万│人民币 │2023-07-14│2026-07-14│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0.0000│人民币 │2022-05-26│2025-12-29│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0.0000│人民币 │2023-01-10│2024-12-31│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0.0000│人民币 │2023-07-14│2025-07-14│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湖南与新贸│ 0.0000│人民币 │2023-07-06│2026-07-06│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0.0000│人民币 │2019-03-01│2026-12-31│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0.0000│人民币 │2022-05-19│2025-12-31│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0.0000│人民币 │2021-12-31│2026-12-30│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2│企业借贷
──────┴──────────────────────────────────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因博科新材项目建设及生产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
司拟向博科新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量财务资助82
372.67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60个月,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约
定利率计算利息(如存在多个执行利率,则借款利率以加权平均利率为准),借款额度可循环
使用,单笔借款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年。
2、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借款属于财务资助事项,且博科新材的其他股东中惠
州博科汇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科汇富”)、惠州博科汇金投资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科汇金”)属于关联方(公司董事张东之、监事聂栋
良、余良军、高管胡先君、周丽萍、湛明均为博科汇富合伙人,高管胡先君同时为博科汇金合
伙人),其未能以同等条件或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
2025-04-22│其他事项
──────┴──────────────────────────────────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
案》,同意公司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根据行业和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拟
将募投项目——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中的部分建设项目进行调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事项。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406579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5458030
0.8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939484.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8640816.2
3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2-42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
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5698.0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804.79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合计638.74万元)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1、调整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一套24万吨/年顺酐装置、一套顺酐加氢装置(13
万吨/年BDO+19万吨/年DMS)、一套6万吨/年PBS装置、一套
4.6万吨/年PTMEG装置、一套360吨/年氧化催化剂装置及项目配套公用工程等。
2、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一套24万吨/年顺酐装置、一套20万吨/年乙酸异丙
酯及加氢装置和一套30万吨/年乙酸乙酯装置(以技术改造方式,通过“50万吨/年乙酸酯及其
衍生物项目”重新报批,装置改造的费用使用公司自筹/自有资金)、一套4.6万吨/年PTMEG装
置及项目配套公用工程等。3、调整后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总投资308210.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8789.62万元,建设期利息8968.45万
元,流动资金20452.43万元。
──────┬──────────────────────────────────
2025-04-22│企业借贷
──────┴──────────────────────────────────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新化工”)拟向控股子公司惠州
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新材”)、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科新材”)提供借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因宇新新材、博科新材建设及经营所需,在不影响宇新化工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宇新
化工拟向宇新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上年度存量借款余额1,429.40万元)、向
博科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上年度存量借款余额17,318.13万元)的借款,借
款期限60个月,借款利率按同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约定的利率执行,借款额度可循
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2、审批程序
宇新化工本次向宇新新材、博科新材提供借款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公司2025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
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
2025-04-22│对外担保
──────┴──────────────────────────────────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新股份”)及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
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及未来生产经营及投资发展计划的资金需求,为
确保融资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借贷业务提供
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含前期已签署尚未到期的最高担保额度60.32亿元),
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57.32亿元;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3亿元(均系前期
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复合担保而签署的且尚未到期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对应的担保额度
,该复合担保额度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重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且
不限于保证担保及不动产等抵押、质押担保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
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5-04-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307049274.90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40674200.61元。其中,2024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31636286.28元,减去按照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63628.63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8576594.66元,减去本年对股东利润分配38044515.20元,截至2024年1
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69004737.11元。
根据公司股利政策及战略发展规划,从公司实际出发并考虑股东长期利益,公司拟以目前
总股本383500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50
50045.6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
2024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15050045.60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37.47%。
(二)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5-04-22│委托理财
──────┴──────────────────────────────────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
2、投资额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状况
决定。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衍生品及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年。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后的闲置自有
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9亿元,该额度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22.26%,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操作。
8、信息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
2025-04-22│其他事项
──────┴──────────────────────────────────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在2024年
度审计工作中,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对公司的资产状况、
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
继续聘请其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公司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
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决定其审计报酬。
(一)机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