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80 华盛昌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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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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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3-31│ 14.89│ 4.5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16│ 18.16│ 5487.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11│ 10.82│ 2060.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2│ 7.21│ 187.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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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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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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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 │ 69.20│ ---│ ---│ 70.49│ -4.9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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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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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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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 1.97亿│ 8.20万│ 5940.32万│ 99.01│ 19.57万│ 2022-12-3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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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 1.97亿│ 44.98万│ 2.02亿│ 102.93│ ---│ ---│
│仪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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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 1.59亿│ ---│ 6745.12万│ 42.31│ ---│ 2027-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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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 5568.00万│ ---│ 611.88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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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 ---│ 44.98万│ 2.02亿│ 102.93│ ---│ ---│
│仪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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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255.64万│ ---│ 4274.44万│ 10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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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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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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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华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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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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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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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加速推进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人工智能眼镜│
│ │的战略布局,重点构建新一代专业领域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应用新生态。通过建立核心团队与│
│ │企业发展成果深度绑定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骨干员工积极性,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
│ │享,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深度感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感测”)拟与深圳市华眸│
│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眸企业”)、深圳市华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境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深境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暂定│
│ │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深度感测以自有资 │
│ │金方式出资7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袁剑敏先生为华眸企业、华境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建云先生为华眸企业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相关规定,华眸企业、华境企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剑敏先生、胡建云先生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
│ │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深圳市华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9、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袁剑敏先生为华眸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 │
│ │事、副总经理胡建云先生为华眸企业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 │定,华眸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深圳市华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9、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袁剑敏先生为华境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境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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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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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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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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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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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
│ │核心竞争力,拟以自有资金900万元增资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雕拓科技” │
│ │),其中2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前,公司未持有雕拓科技股权,│
│ │本次增资完成后,雕拓科技注册资本将从227.5万元增加到250万元,公司持有雕拓科技9%股│
│ │权。 │
│ │ 公司董事程鑫先生为雕拓科技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相关规定,雕拓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5年2月10日,公 │
│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鑫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
│ │项已经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86QJ11 │
│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4、成立日期:2020年6月11日 │
│ │ 5、法定代表人:娄飞 │
│ │ 6、注册资本:227.5万元人民币 │
│ │ 7、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坂雪岗大道163号P栋101-2 │
│ │ 8、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聚创金谷文化创意园A座812 │
│ │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 │
│ │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研发、生产、批发│
│ │及进出口:微纳加工设备、配套材料和配套产品、光学材料元件及其制品、电子材料元件及│
│ │其制品、机械设备和零部件、仪器仪表,并从事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 │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程鑫先生为雕拓科技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雕拓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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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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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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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惠州华盛昌│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昌科技实业│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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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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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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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昌”)于2025年9月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237,400股)扣除
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股)后股本134,7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7.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鉴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
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
式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0.82-0.73)÷(1+0.4)=7.21元/股。
2、授予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如下公
式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调整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186,000×(1+0.4)=260,4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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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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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期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12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期激励计划简述本期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
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4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4、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
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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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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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16:00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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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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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聚企业”)、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华航企业”)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华聚企业、华航企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聚企业、华航企业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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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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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加速推进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人工智能眼镜的
战略布局,重点构建新一代专业领域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应用新生态。通过建立核心团队与企业
发展成果深度绑定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骨干员工积极性,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深度感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感测”)拟与深圳市华眸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眸企业”)、深圳市华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境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深境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
以工商注册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深度感测以自有资金方式出资700万
元,持股比例为70%。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袁剑敏先生为华眸企业、华境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胡建云先生为华眸企业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
规定,华眸企业、华境企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袁剑敏先生、胡建云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深圳市华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M8M0E0J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5年6月3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袁剑敏
5、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松白路中运泰科技工业厂区厂房五九层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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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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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利润分
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237400股)扣除回购专用
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股)后股本1347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7.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837436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39037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914116
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2、公司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差异化安排: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
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4759400×0.73)÷
135237400,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7274197元,每10股现金红利为7.274197元。
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折算后的每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
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转增股数)÷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4759400×0.4)÷1
35237400,即每股转增股数为0.3985861股,每10股转增股数为3.985861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
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72
74197)÷(1+0.3985861)。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情况1、公司于2025年5
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2374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股)
后股本1347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3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8374362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5390376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914116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
准)。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
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
52374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股)后股本1347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7.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5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
.7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9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2025年6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78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5年6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
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
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9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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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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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政旦志远”)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9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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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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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基本情况:为防范和减轻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交易违约及预
测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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