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77 天箭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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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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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3-05│ 29.98│ 4.80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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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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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 3.20亿│ 599.18万│ 2.55亿│ 79.63│ -657.67万│ 2025-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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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000.00万│ 158.71万│ 4485.03万│ 74.75│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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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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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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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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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刘秀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公司《关于召开2026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发出之日,刘秀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刘秀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刘秀先生的通知,刘秀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
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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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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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差
额选举和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刘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选举
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刘秀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公司已就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备案
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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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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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1月2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和茂街333号公司8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继勇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有237人,代表股份71570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5821%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121863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89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229人,代表股份351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33人,代表股份352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32%。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唐军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委托董
事邓菊秋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匡
彦军律师、董家颖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
东会按照公司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差额选举和累积投票
方式逐项表决,应选独立董事1人,候选人数2人,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议案1.01《选举刘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秀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为7121
977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为1948股。
议案1.02《选举李耀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耀辉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为
67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673股。表决结果:
刘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71485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9%;反对6068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弃权238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007%;反对60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290%;弃权238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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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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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按照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三亿元、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
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对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的主
要原因是公司产品的暂定价与审核价格之间的价差调整。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军工集团下属单
位,最终用户为特定领域用户,根据特定领域产品定价规定,公司的部分定型产品需要接受特
定领域用户的审价,在未批价前,公司向客户交付的价格按双方协商的合同暂定价格入账,待
特定领域用户批价后进行调整。公司特定领域相关产品销售定价采用审核定价机制系行业惯例
,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等信
息披露文件中揭示了产品暂定价格与最终审定价格差异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本期已根据相关产品的正式价格审核协议,对以前年度按暂定价确认的收入进行了调
整,涉及价格调整的型号产品共3项,影响会计周期最长为11年。
按照会计政策预计调减营业收入约2.6亿元,预计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2.1亿元。
公司2025年度业绩受部分产品价格调整影响预计出现亏损,但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
化。2026年,公司将在延续现有业务与产品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发力新型号与新产品的定型及
量产工作,并加速新技术的研发与验证进程,以进一步夯实主业优势,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
同时公司也将扎实做好战略规划与经营管理,积极稳健地推进业务增长,持续优化人才队伍与
运营效率,加强投资者沟通,推动公司价值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
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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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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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如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肆亿元,授信内容为:流动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票保贴等业务,授信期限为12个月。
上述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
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
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负责办理上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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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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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1月22
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和茂街333号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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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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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原因
唐军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下设提
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补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等进行了审
慎核查。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提议,现拟提名刘秀先生、李耀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从2名候选人中选举1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届时,2名候选人中获得同意票数最高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将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当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同时担任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秀先生、李耀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
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备案资料进行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刘秀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市锦天城
(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律师;成都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四川省
法学会文旅博产业法治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法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监察法
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刑法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刘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秀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李耀辉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现任上海市锦天城(成
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府院联动与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等社会职务。
李耀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耀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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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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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和茂街333号公司8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陈镭先生。由于公司董事长楼继勇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无法主持本
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陈镭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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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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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部分议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钟洪明先生
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12月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2025年12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钟洪明先生通知,因其个人原因,近期
无法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免除提名。故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对钟洪明先生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已发布的关于提名钟洪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相关材料,同时取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00议案《关于选举钟洪明先生为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取消股东会部分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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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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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25
日召开公司2025年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和茂街333号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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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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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德皓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
联”)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改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
际”)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7)业务收入信息: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
,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
(8)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
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贺顺祥,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季薇,201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广友,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2024年
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
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前期
审计过程中与公司未发生业务分歧,认为公司在前期不存在不当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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