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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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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76 瑞玛精密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2-26│ 19.01│ 4.3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30│ 14.80│ 707.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30│ 14.80│ 257.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14.65│ 565.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02│ 14.65│ 195.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31│ 14.65│ 760.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0│ 17.13│ 1488.25万│ ├───────────┼───────────┼───────────┼───────────┤ │增发 │ 2025-11-17│ 23.44│ 6.2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01│ 14.65│ 260.7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信征零件 │ 12196.90│ ---│ 100.00│ ---│ 487.72│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 3.89亿│ 2307.09万│ 3.26亿│ 83.62│ 3219.18万│ 2025-09-30│ │属部件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 4480.79万│ ---│ 4463.17万│ 99.61│ ---│ 2022-06-30│ │目 │ │ │ │ │ │ │ ├─────────┼──────┼─────┼─────┼─────┼─────┼──────┤ │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 3.59亿│ ---│ ---│ 0.00│ ---│ 2026-12-31│ │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 │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 1.83亿│ ---│ ---│ 0.00│ ---│ 2026-12-31│ │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33.00万│ 1840.42万│ 1840.42万│ 22.34│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03 │交易金额(元)│308.55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位于墨西哥瓜纳华托州Apaseo El Gr│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ande工业园52,297.39平方米土地的 │ │ │ │ │永久所有权 │ │ │ ├──────┼────────────────┴──────┴────────────────┤ │买方 │Cheersson Queretaro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S. DE R.L.DE C.V. │ ├──────┼────────────────────────────────────────┤ │卖方 │JLB PARQUES INDUSTRIALES, S.A. DE C.V. │ ├──────┼────────────────────────────────────────┤ │交易概述 │2025年1月17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墨西哥购买土地并签署<土地购买意向协议书>的议案│ │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公司全资孙公司Cheersson Queretaro Precis│ │ │ion Metal Forming S. DE R.L.DE C.V.(以下简称"墨西哥瑞玛")拟以59美元/平方米的价│ │ │格购买位于墨西哥瓜纳华托州Apaseo El Grande工业园52,297.39平方米土地的永久所有权 │ │ │,作为公司在北美地区生产经营用地,交易总价为308.5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218.17万│ │ │元(以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月17日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同日,墨西 │ │ │哥瑞玛与土地出让方JLB PARQUES INDUSTRIALES, S.A. DE C.V.(以下简称"JLB")签署《 │ │ │土地购买意向协议书》。 │ │ │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墨西哥瑞玛购买的位于墨西哥瓜纳华托州Apaseo El Grande工业│ │ │园土地的永久所有权交割完成,墨西哥瑞玛已支付全部交易对价款。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乾瑞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房屋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了提高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利用率 │ │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厂房暨 │ │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瓷新材料”)出│ │ │租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的部分厂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日,公│ │ │司与瑞瓷新材料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内(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的 │ │ │租金(含税)合计1,454.81万元。 │ │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直接或间接持有瑞瓷新材料49.5631%的 │ │ │股份,是其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瑞瓷新│ │ │材料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陈│ │ │晓敏、翁荣荣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础信息 │ │ │ 公司名称: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直接或间接持有瑞瓷新材料49.5631%的股份│ │ │,是其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瑞瓷新材料│ │ │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瑞玛精│普莱德(苏│ 2.50亿│人民币 │--- │2026-04-08│连带责任│是 │否 │ │密工业集团│州)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苏州瑞玛精│普莱德(苏│ 1.00亿│人民币 │--- │2026-04-08│连带责任│是 │否 │ │密工业集团│州)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苏州瑞玛精│信征零件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1-01│2030-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密工业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苏州瑞玛精│信征零件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7-24│2026-07-23│连带责任│否 │否 │ │密工业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苏州瑞玛精│信征零件 │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6-01│2027-05-31│连带责任│否 │否 │ │密工业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苏州瑞玛精│全信通讯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密工业集团│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5│价格调整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6月26日实施完毕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 ──────┬────────────────────────────────── 2026-07-25│其他事项 ──────┴────────────────────────────────── 1、因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决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 进行调整。 2、公司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23 人,调整后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484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调整后 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13.18元。 3、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5、本次股票期权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行发布相关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 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4840万份。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 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股票期 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授权日为2025年6月2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6月20日届满。 2、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本期毛利额同比大幅下滑 ; 2、受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内汇兑净损失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 2026-07-14│诉讼事项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违反竞业限制承诺的违约金7791.37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就与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征零件”)原股东马**(被告一)、马**(被告二)股权转让合同纠 纷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近日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 :(2026)苏0505民初8934号)。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马** 被告二:马** 被告三:广州光中**公司 第三人: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支付违反2022年《股权收购协议》项下竞业限制承诺的违约 金3841.4935万元,共同支付违反2025年《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竞业限制承诺的违约金3949.87 9万元,合计7791.3725万元。 2、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为调查制止本案违约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暂计20万 元)。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 (三)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2022年5月16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及其他股东、信征零件签订《关于广州市信征汽 车零件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2022协议”),约定原告以9850万元收购被告 等持有的信征零件36.482%股权并向信征零件增资8000万元。被告一、被告二作为信征零件关 键管理人员及股东,在该协议附件《承诺函》中承诺:自交易交割日起十年内(至2032年5月2 6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信征零件竞争的业务,不投资竞争企业,不向竞争方提供商业秘 密或技术支持。协议约定违反承诺应支付股权价款总额的违约金。2022年5月26日,原告取得 信征零件51%股权,并依约支付了全部款项。2025年4月10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及其他股 东、信征零件再次签订《关于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20 25协议”),约定原告以197493950元收购信征零件剩余49%股权。被告一、被告二在协议附件 《承诺函》中重申前述竞业限制义务,并承诺其亲属亦受约束。协议约定违反承诺应支付第一 期股权转让价款等额的违约金。2025年5月,信征零件完成49%股权变更登记,原告已支付前两 期款项,第三期未付。 经查,被告一、被告二在竞业限制期内,通过被告一之子女代持股权等方式,实际控制并 经营被告三。被告三自设立以来,经营范围逐步变更为与信征零件完全重合的“汽车零部件研 发、制造”。被告三在被告一、被告二安排下,承接信征零件核心ECU控制器烧录业务,借此 获取信征零件的技术工艺流程;随后被告三以该技术为基础,聘用信征零件核心研发、生产、 工艺、质量人员,自行建成生产线,生产与信征零件相同的汽车座椅按摩腰托总成、ECU控制 器等产品,并直接向信征零件的客户销售,抢夺了本属于信征零件的商业机会。此外,被告一 在担任信征零件总经理期间,通过无真实交易的关联交易、高价采购、异常租金等方式向被告 三输送利益;被告二利用总工程师职务,将信征零件的职务发明登记在被告三名下。上述事实 足以证明被告一、被告二系被告三的实际控制人,被告三是其规避竞业限制的运营载体。 被告一、被告二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协议项下的竞业限制承诺,构成根本违约。同时 ,其作为信征零件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忠实义务,与被告三共同侵害了信征 零件的合法权益,被告三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 2026-07-14│其他事项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公司股东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全信投资”)及鲁存聪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718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 近日,公司收到众全信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及鲁存聪先生出具的 《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全信投资已完成减持,鲁存聪先生 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限内将不再减 持。 ──────┬────────────────────────────────── 2026-06-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及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 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A栋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 ──────┬────────────────────────────────── 2026-06-22│其他事项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公司股东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全信投资”)及鲁存聪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718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 近日,公司收到众全信投资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8日 ,众全信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票14908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 的1.00%,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2.95%降至51.95%,权益变动持股比 例触及1%刻度。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权益投资被回购概述 1、2023年12月19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Hongk ongDayanInternational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大言”)、AsiaPacificDayangTech Limited(以下简称“亚太大言”)、浙江大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知”)、 浙江大言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言”)、王世军(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 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价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协议书》,同意公司以现金3998万元购买香 港大言持有的普拉尼德19.99%股权,并在协议书中约定,2024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没有达到协 议中约定的经营条件,交易对方需对公司购买香港大言持有的普拉尼德的19.99%股权进行回购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以现金方式收购PneurideLimited19.99%股权的公告》。 鉴于当时合同约定的股权回购条件已成就,交易对方启动对公司权益投资进行回购,公司 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PneurideLimited之股权回购协议》,由香港大言以人民币4230.48万 元回购公司持有的普拉尼德19.99%的股权,且浙江大言基于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债务加入方 式对香港大言负有的支付4230.48万元的股权回购价款义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各方同意,浙 江大言将其持有的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4.5161%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担保浙江 大言履行款项支付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普拉尼德的股权。 香港大言本次回购权益投资的价格系根据当时合同约定,以股权认购本金人民币3998万元 加上相应利息为基础,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权益投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230.48万元 。 2、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权益投资 被回购的议案》,同意香港大言以人民币4230.48万元回购公司持有的普拉尼德19.99%的股权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普拉尼德的股权。 本次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持有普拉尼德19.99%的少 数股权,因在交易前后均无法对普拉尼德形成控制,导致确实无法对普拉尼德最近一年又一期 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7条规定,可免于披露 审计报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03│其他事项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公司股东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全信投资”)及鲁存聪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718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 近日,公司收到鲁存聪先生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2日, 鲁存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票4500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0.30%,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3.25%降至52.95%,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1%刻度。 ──────┬────────────────────────────────── 2026-05-2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及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A栋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4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已获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行权,需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3.6万份;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7.55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 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现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于2026年4月2 9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注销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注销不会影响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化。 ──────┬────────────────────────────────── 2026-04-27│资产租赁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提高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利用率,2 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厂房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拟向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瓷新材料”)出租位于苏 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的部分厂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日,公司与瑞瓷新 材料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内(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的租金(含税) 合计1454.81万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直接或间接持有瑞瓷新材料49.5631%的股 份,是其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瑞瓷新材料 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陈晓敏、 翁荣荣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255K6XD 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 法定代表人:王坚铿 注册资本:8925.2266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8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 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2、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封装用陶瓷基座及其先进新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瓷新材料总资产为19538.55万元,净资产为15332.18万元,2025 年度,瑞瓷新材料营业收入为3786.31万元,净利润为-2249.74万元。 4、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直接或间接持有瑞瓷新材料49.5631%的股份, 是其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瑞瓷新材料为公 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经核查,瑞瓷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协 议内容,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合同的交易标的为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的部分厂房,实际租赁 面积约为20233.94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价格是在参照出租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 际情况协商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租方(甲方):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方(乙方):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厂房位置及面积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于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面积20233.94平方米。 4、厂房租赁用途:生产经营 5、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 (2)租赁期限届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需于租赁期限届满前3 0日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后,乙方才可继续租用。 7、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及其他费用: 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装修管理费、公用设施费用等)需 由乙方承担。 (2)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自2026年5月1日起,乙方需在每个季度期满前7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付清租金及甲方代为缴纳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装修管理费、公用 设施费用等);若支付日逢法定节假日,则乙方在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 支付义务。 ──────┬────────────────────────────────── 2026-04-27│其他事项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已获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行权,需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3.6万份;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7.55万份。 ──────┬────────────────────────────────── 2026-04-27│对外担保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玛精密”)本次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苏州)” )提供担保,且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77%,敬请投资者充分 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降 低融资成本,公司2026年度拟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征零 件”)、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通讯”)和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 子公司普莱德(苏州)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在最高限额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其中,向信征零件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普莱德( 苏州)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全信通讯提供的担保额度最 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 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 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前述子公司担保的 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96.29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26819680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1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营业期限:2001年4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46号自编 22栋101、201房、自编3栋201房 股权结构:瑞玛精密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信征零件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2、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234.33160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6LCNT5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3年1月4日 法定代表人:陈宣澔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橡胶 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弹簧制造;弹簧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 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佳胜路37号2幢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普莱德(苏州)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3、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759660928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4年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移动通讯设备及其零部件;提供相关产品技术开发及维护 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 园区佳胜路37号1幢 股权结构:瑞玛精密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全信通讯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 2026-04-27│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4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累计 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前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以及进出口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 ,汇率波动较大。为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 不良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 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 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授权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总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 ,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包含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4、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止。 5、交易对方 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 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降低和防范汇率风 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大幅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 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 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 2026-04-27│其他事项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A栋三楼会议室。 ──────┬────────────────────────────────── 2026-04-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最高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包含银行信贷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涉及募集资金。 2、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3、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为降低生产经营中原材料及运输成本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生产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及 子公司拟开展铜等金属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本事项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涉及大额资金占用,对公司资金 使用不产生重大影响。 2、交易工具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具有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铜等金属的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以降低相关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 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包含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期限 前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 度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交易对象及场所 有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四、相关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 金上限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包含银行信贷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涉及募集资 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最高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包含银行信贷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涉及募集资金,本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7│其他事项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 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和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或者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 ,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 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 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 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派发 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依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限售期内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 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2026-04-27│银行授信 ──────┴────────────────────────────────── 2026年4月24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含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等值 外币),前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授信额度预计的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发展资金充裕、满足经营及融资 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 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等值外币,在总 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需求决定)。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 、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含下属子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公司融资工作效率,在上述总额度内的综合授信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 定的被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将不再对单笔 融资授信和融资另行审议。 ──────┬────────────────────────────────── 2026-04-27│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4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 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各类资 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应收票据的回收 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 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 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4913.35万元。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 2026-04-27│委托理财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含下属子公司)进行现 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 责办理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 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 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 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根据闲置自有资金规定的投资品种范围,选择信誉良好、 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进 行现金管理合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风控部负 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 价;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4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7894780.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442143.88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7869498.77元。 2、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497006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44910206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4610893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6-04-27│其他事项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和人员薪酬标准,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后续制定的调薪和考核 方案,结合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公司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情况,确定2025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3339942.86元。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参照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独立董事的 津贴发放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 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岗 位职责和/或绩效考核体系综合确定薪酬方案,不另外就董事职务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绩效、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 月平均发,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 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 (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鑫铂股份、晶赛科技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罗莱生活、合锻智能、泰禾智能等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良文,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耐科装备、六国化工等多家上 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云、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项目质量复核人张良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9万元(不含税金额),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 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年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 含税金额)。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及公司的审计工作量等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另行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 2026-04-27│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4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 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各类资 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应收票据的回收 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 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 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1-3月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1346.67万元。具体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 2026-04-15│其他事项 ──────┴────────────────────────────────── 1、经营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963.99万元,同比增长18.90%;营业利润-673.77万元, 同比增长65.47%;利润总额-829.47万元,同比增长52.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 90.08万元,同比增长131.21%。 2、财务状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09587.32万元,较年初增长3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为146447.31万元,较年初增长89.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9.78元, 较年初增长53.29%。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得益于汽车及通讯领域业务的增长,公司精密结构件、汽车电子、通讯设备等 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实现较大增长。上述原因使得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增长较多。 4、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 本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期均上升超过30%,主要原因 :得益于汽车及通讯领域业务的增长,公司精密结构件、汽车电子、通讯设备等产品营业收入 同比实现较大增长。上述原因使得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增长较多。 本期期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较年初均上升超过30%,主要原因:2025年度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收到募集资金,增 加了公司的总资产及所有者权益等。 ──────┬────────────────────────────────── 2026-04-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 2026-01-28│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 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 2026-01-23│收购兼并 ──────┴────────────────────────────────── 一、交易概述 2026年1月22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对控股孙公司广州市信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征科技”或“标的公 司”)的管控力度,提升其经营决策效率,以便更好地开拓市场、获取订单以及服务客户,同 意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征零件”)以自有资金500万元收 购广州信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臻合伙”)持有的信征科技25%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近日,信征零件与信臻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 易完成后,信征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完成相应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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