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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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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70 锐明技术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2-04│ 38.00│ 7.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19│ 28.41│ 852.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19│ 27.91│ 55.8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德银天下 │ 3381.26│ ---│ ---│ 0.00│ 68.4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 4.32亿│ 0.00│ 3.28亿│ ---│ 3210.27万│ 2022-12-31│ │化产品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 1.52亿│ 0.00│ 1.45亿│ ---│ ---│ 2021-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1.38亿│ 0.00│ 8691.71万│ ---│ ---│ 2022-06-30│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106.53万│ 0.00│ 3165.54万│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锐明│深圳市锐明│ 859.33万│人民币 │2019-03-20│2022-05-05│连带责任│是 │否 │ │技术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2025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3、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 年3月25日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5年5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符合条件的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613万份股票期权。6、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5.63元/份调整为44.93元/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7、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4.93元/份调 整为44.53元/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股票期权涉及的数量、激励 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 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 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截至本公告日,3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 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36人调整为133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613.00万份调整为603.00万份。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31│其他事项 ──────┴──────────────────────────────────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5年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3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41.20万份,行权价 格为44.53元/份。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锐明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即将成就。 ──────┬────────────────────────────────── 2026-03-3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审计团队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 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 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 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6年 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 行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31│银行授信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前 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届满次日即2026年5月19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 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 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前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届满次日即2026年5月19日 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授 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公司授权经理或经理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当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将按照担保的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次薪酬方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担任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 ,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水平,依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内 部薪酬考核标准执行,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 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 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每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自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税 前10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每人税前15万元人民币/年,津贴按月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 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独立董事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 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 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为配合新的年度计划的制订与执行,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 员工作积极性,考核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 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 算支付,多退少补。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 组织实施。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 复计算。 3、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 以发放。 4、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 利润388504827.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2673238.6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目前公司已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无需计提。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2673238.64元减去2025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12432751 8.70元、2025年半年度现金股利72191400.00元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160227.82元后 ,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55553915.0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9548007.2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9716563.73元,根据 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9716563.73元。 (三)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以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182022560股为基数, 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213536元(含税)。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新增股 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 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四)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025年度,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180478500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721914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如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结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计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81404936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7.40%。 ──────┬────────────────────────────────── 2026-01-1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注:本表格中的“元、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的事项与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就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 分歧。 ──────┬────────────────────────────────── 2025-12-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 公告如下: 一、开展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 ,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票、借款、保函等融资事 项)、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 ,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前次授权期限届满次日即2026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 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实 施额度。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存单质押、票据质 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 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 (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 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 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 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 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七)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 况,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 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消除该影响,资 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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