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68 新大正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1-20│ 26.76│ 4.3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5-19│ 17.58│ 2776.7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18│ 11.63│ 1530.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02│ 11.81│ 49.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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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 7229.5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和香格里拉│ │ │ │ │ │ │
│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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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9271.04万│ 1224.37万│ 7122.28万│ 76.82│ ---│ 2024-12-31│
├─────────┼──────┼─────┼─────┼─────┼─────┼──────┤
│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 9700.00万│ ---│ 9700.00万│ 100.00│ 265.13万│ ---│
│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 7229.50万│ 2168.85万│ 7229.50万│ 100.00│ 1319.88万│ ---│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 │ │ │ │ │ │
│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 │ │ │ │ │ │
│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
│物业业务拓展项目 │ 5940.00万│ ---│ 5940.00万│ 100.00│ 806.67万│ 2023-12-31│
├─────────┼──────┼─────┼─────┼─────┼─────┼──────┤
│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 3643.29万│ 319.37万│ 2864.46万│ 78.62│ ---│ 2024-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 1.04亿│ 1684.09万│ 3319.07万│ 105.89│ 494.89万│ 2024-12-31│
│目 │ │ │ │ │ │ │
├─────────┼──────┼─────┼─────┼─────┼─────┼──────┤
│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 1.12亿│ ---│ 109.55万│ 7.07│ ---│ 2024-12-31│
│设项目 │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3000.00万│ ---│ 3000.00万│ 100.00│ ---│ ---│
├─────────┼──────┼─────┼─────┼─────┼─────┼──────┤
│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 ---│ ---│ 9700.00万│ 100.00│ 265.13万│ ---│
│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 ---│ 2168.85万│ 7229.50万│ 100.00│ 1319.88万│ ---│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 │ │ │ │ │ │
│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 │ │ │ │ │ │
│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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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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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9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65.1521%股权、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 │ │
│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S Capital FacilityManage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
│ │d、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TS Capital FacilityManage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 │
│ │业(有限合伙)、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TSCapitalFacilityManag│
│ │ementHoldingCompanyLimited、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嘉信│
│ │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65.1521%股权以及上海信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信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 │海信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生│
│ │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6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嘉信立恒10%股权,并拟向│
│ │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公告日期 │2025-09-2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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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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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0%股权、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 │ │ │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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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钺企业管│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磬企业管理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生盈企业管理咨询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上海信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 │信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钼│
│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生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大正物│
│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TSCapitalFacilityManag│
│ │ementHoldingCompanyLimited、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嘉信│
│ │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65.1521%股权以及上海信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信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 │海信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生│
│ │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6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嘉信立恒10%股权,并拟向│
│ │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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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新大正物业│麟和瑄 │ 37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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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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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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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0,384.6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33.15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的利润为56,418.27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0,868.69
万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公司
可分配利润为50,868.69万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
后,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进行权益
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
分配现金红利约为3,364.65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中期分红预
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兼顾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以
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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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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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13.96元/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78元/股。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已临近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78元/股,为保
障股份回购方案能够顺利实施完成,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3.78元/股调整为16.79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以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
不变。
以公司总股本226277783股为基数,按照调整后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16.79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9118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按
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79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95592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
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
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16.79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
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该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
份事项的顺利实施。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以外,不涉
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的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及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四、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价
格调整的议案》。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
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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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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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后,
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
事会,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及所有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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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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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2日在重庆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及通讯
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许
翔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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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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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备案(变更相关审议程序详见公告附件),并取得
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换发营业执照变更的内容
1、公司注册资本由227759683元变更为226277783元。
2、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翻
译服务;办公服务;商务秘书服务;平面设计;规划设计管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2030285054
名称: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茂顺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陆佰贰拾柒万柒仟柒佰捌拾叁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0日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1-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餐饮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修理,职业中介活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公路管理与养护,通用航空服务,
住宿服务,汽车租赁,印刷品装订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工程设计,住宅
室内装饰装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壹级(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物业管理咨询;建筑物及设施
设备运行维修管理;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许可证从
事经营)及养护;停车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室内外保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洗衣
、化粪池清掏;有害生物防治;网站建设;礼仪服务;航空商务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人力资
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
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
包服务;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酒店管理
,住房租赁,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锅
炉化学清洗;供暖服务;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体育赛事策划;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软件
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病人陪护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院管理;
白蚁防治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停车场服务
,消防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养老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洗染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交通设施维修;仪器仪表修
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环境应急治理服
务;企业管理;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包装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翻译服务;办公服务;商务秘书服务;平面设计;规划设
计管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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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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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13.96元/股。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143266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
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1633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本次回购股
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直接持股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无明
确的直接持股减持计划,前述人员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
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
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5)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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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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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应爵,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长江
材料、恒升医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向晴,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重庆啤酒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焱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兆丰股份、锦鸡
股份、安杰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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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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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
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8720.16万元
,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77.4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7.6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50181.76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4469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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