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53 日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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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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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4-24│ 10.52│ 3.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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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09│ 13.75│ 2474.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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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1-03-22│ 100.00│ 3.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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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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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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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有容蒂康通讯技│ 17500.00│ ---│ 100.00│ ---│ 1832.68│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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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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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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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生产电源连接│ 3.72亿│ 5465.83万│ 3.30亿│ 88.75│ ---│ 2025-06-30│
│线组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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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 3.72亿│ 5465.83万│ 3.30亿│ 88.75│ ---│ 2025-06-30│
│缆组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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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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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0 │交易金额(元)│2541.5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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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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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蚌埠高新区长征南路东侧、姜顾路北│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侧,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为66│ │ │
│ │666.6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包含地块内房地产和附属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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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省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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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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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 │产重组。 │
│ │ 2、本次交易还涉及资产过户等行政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及时过户尚存不确定性。 │
│ │ 3、若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未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 │
│ │,相关调整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 │
│ │ 4、本次交易预计在2024年度完成,对公司2024年度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需结合后续标的 │
│ │资产变更登记、收款等综合情况而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对公司2024年度当期利润的影响尚│
│ │存在不确定性。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优化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源配置,基于公司的│
│ │发展战略,同时配合安徽省蚌埠市辖区内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公 │
│ │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 │政府有偿收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安徽省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有偿收回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日丰")拥有位于蚌埠高新│
│ │区长征南路东侧、姜顾路北侧,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为66666.6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
│ │地使用权(包含地块内房地产和附属物)。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安徽日丰管理层处理涉及本次交易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
│ │署相关协议及办理资产变更的相关手续。 │
│ │ 公司及子公司与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
│ │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批准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 │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安徽日丰属地的政府管理机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
│ │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
│ │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截至价格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总价为人民币2541.5499万元(大写:贰仟伍佰肆拾壹万 │
│ │伍仟肆佰玖拾玖元)。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日丰已经收到了全部土地补偿款共计2,541.5499万│
│ │元,交易涉及的土地已完成产权注销手续,本次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事项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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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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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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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冯就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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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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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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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 │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 │
│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 │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冯就景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 │次发行的全部股票。2024年11月11日,公司与冯就景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 │议》。由于冯就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815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61%,系公 │
│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
│ │规定,冯就景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
│ │、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同意将上│
│ │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
│ │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联董事冯就景先生回避表决│
│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
│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
│ │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姓名:冯就景 │
│ │ 2、身份证号码:440623196409****** │
│ │ 3、关联关系:冯就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815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61%│
│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为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3│
│ │4175334(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
│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结果为准。 │
│ │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
│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7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
│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 │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 │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发行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认购对象):冯就景 │
│ │ (二)认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
│ │ 1、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
│ │ 2、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
│ │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73元/股,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 │
│ │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 │
│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 │
│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 │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 │事项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 3、认购数量、对价 │
│ │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4175334股,认购对价不超过23000.00万元,│
│ │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前述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以甲方在取得中国证监会针对本│
│ │次发行的注册文件后最终的价格和数量为准。 │
│ │ 4、认购款的交付标的股票的登记与上市 │
│ │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保│
│ │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
│ │体缴款日期将按照本协议确定的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
│ │账户,乙方缴付全部股票认购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聘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进行│
│ │验资。在验资机构就甲方本次发行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本│
│ │次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登记手续。 │
│ │ 甲方应在乙方按规定程序足额缴付认购款且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足额收到发行款项后│
│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将乙方在本次发行实│
│ │际认购的股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乙方名下,以实现│
│ │股票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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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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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就景 4250.00万 9.30 18.02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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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250.00万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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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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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0 │质押股数(万股) │4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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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02 │质押占总股本(%)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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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冯就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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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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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7-17 │质押截止日 │2027-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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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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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7日冯就景质押了4250.0万股给国金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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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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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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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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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
,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工作质
量及服务表现良好。公司认为华兴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经验丰富,诚信记录良好,具备投
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拟继续聘请华兴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
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
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
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良,注册会计师,202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03年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良、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不含税)。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
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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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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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话、邮件
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
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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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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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73元
/股”调整为“6.6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4175334股”调整为“不超过34690799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依据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派发股利、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调整。本次发行方
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
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73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派送现金股利:P1=P0-D
现金分红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
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分红,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41753
34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如根据审核要求予以调整的
,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
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
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除息、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6888849股
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已回购股份3547700股后的4533411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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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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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
东莞证券指定袁炜先生、吴文辉先生为日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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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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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
全部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
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73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现金分红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
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分红,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
管意见,公司将按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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