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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00294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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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47 恒铭达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1-23│ 18.72│ 5.2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8-07│ 22.21│ 1.14亿│ ├───────────┼───────────┼───────────┼───────────┤ │增发 │ 2021-08-05│ 20.10│ 3.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7│ 9.43│ 1204.87万│ ├───────────┼───────────┼───────────┼───────────┤ │增发 │ 2024-07-22│ 29.03│ 7.4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 7.43亿│ 3390.69万│ 1.22亿│ 16.36│ 0.00│ 2027-06-30│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荆京平、陈荆怡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之女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荆京平、陈荆怡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之女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5-24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98 │质押占总股本(%) │2.09 │ ├────────┼──────────────┴────────┴──────────────┤ │股东名称 │荆世平 │ ├────────┼──────────────────────────────────────┤ │质押方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5-26 │质押截止日 │2025-05-23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13 │解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说明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接到控股股东荆世平通│ │ │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荆世平解除质押480.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5-18 │质押股数(万股) │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58 │质押占总股本(%) │0.17 │ ├────────┼──────────────┴────────┴──────────────┤ │股东名称 │荆世平 │ ├────────┼──────────────────────────────────────┤ │质押方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1-09 │质押截止日 │2024-11-08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12 │解押股数(万股) │40.00 │ ├────────┼──────────────┴────────┴──────────────┤ │质押说明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接到控股股东荆世平通│ │ │知,获悉其对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且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12日荆世平解除质押360.0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恒铭达│惠州华阳通│ 6.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3-21│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于2026年4月13日14: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7日(星期二)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20日,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 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 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25年度,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14195258.2 8元后,法定公积金累计额128104668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 的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13521181. 59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以母公司净利润为依据,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8747853. 85元,扣除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149927545.20元,截止本公告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798146231.96元。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56209336股扣除现有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12450094 股后的余额24375924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1879621.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的22.91%;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 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 2026-03-21│其他事项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2026年3月20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 续聘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致同所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时完成了与公司约定 的各项审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 和相关事项。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强化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文件要求以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 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 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以公司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导向,基于对投资规划、企业经营实际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经营环境、股东意愿与要求等因素的系统分析,全面考量了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诉求,以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发展目标、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 资金需求等关键要素。通过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本规划旨在对利润分配 作出制度化安排,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秉持回报股东与可持续发展并重的原则,在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 司的长期发展需求。公司充分尊重股东诉求与利益,在保障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致力于为投资 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目标,合理规划现金 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的使用,以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最终实现股东长期价值回 报。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 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4、无重大资金支出计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5000万元;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 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 占用的资金。 ──────┬────────────────────────────────── 2026-03-21│其他事项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前 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 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4.0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 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 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2026-03-10│其他事项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出具的函件,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发生 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国联民生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李大山先生和李兴 亮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因李大山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 序进行,国联民生现委派林慈宁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李大山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责任,持续督导期限直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本次变更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林慈宁先生和李兴亮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 国联民生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李大山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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