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47 恒铭达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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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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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1-23│ 18.72│ 5.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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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8-07│ 22.21│ 1.14亿│
├───────────┼───────────┼───────────┼───────────┤
│增发 │ 2021-08-05│ 20.10│ 3.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7│ 9.43│ 1204.87万│
├───────────┼───────────┼───────────┼───────────┤
│增发 │ 2024-07-22│ 29.03│ 7.4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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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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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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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 7.43亿│ 3390.69万│ 1.22亿│ 16.36│ 0.00│ 2027-06-30│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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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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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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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荆京平、陈荆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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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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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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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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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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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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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之女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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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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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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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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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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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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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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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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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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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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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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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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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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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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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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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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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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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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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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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荆京平、陈荆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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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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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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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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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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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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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之女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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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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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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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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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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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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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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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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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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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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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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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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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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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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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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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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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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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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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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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4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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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98 │质押占总股本(%) │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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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荆世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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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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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5-26 │质押截止日 │2025-05-23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13 │解押股数(万股)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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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接到控股股东荆世平通│
│ │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荆世平解除质押480.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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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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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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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惠州华阳通│ 6.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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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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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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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
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4月24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
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
全部股票期权,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股票期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并将前述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名调整为25名,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二)调整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8773694.00股后的2474356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23717821.00元=247435642.00股×0.5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4.828778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3.76元/份调整为43.76-0.4828
778≈43.28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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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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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66.64元/股(含本数)调
整为人民币107.74元/股(含本数)。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5月16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67
.12元/股调整为66.6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4月29日起生效。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666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45%,最高成交价为5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809108.8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
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人民币66.64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07.74元/股(含本数)。
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16日起生效。具
体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金额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情况为准。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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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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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年5月15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372.60万份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25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3.28元/份(调整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5月15日
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372.60万份股票期权。
(一)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
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65.7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
司股本总额25,620.9336万股的1.82%。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72.6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5,620.9336万股的1.4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
;预留
93.1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5,620.9336万股的0.36%,占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
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20.0550万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
票数量为465.75万股,因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685.
80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620.9336万股的2.68%。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四)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7人,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2,36
5人的1.14%,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员工,不包括恒铭达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
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发表明
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
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
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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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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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56元/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4.04万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2026年5月15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
考核等级为A、B、C、D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
对4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0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30171765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30171765股扣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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