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42 新农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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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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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11-22│ 14.33│ 3.8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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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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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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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2 │ 27900.00│ ---│ ---│ 28227.17│ ---│ 人民币│
├─────────┼─────┼─────┼─────┼─────┼──────┼──────┤
│理财产品1 │ 7791.00│ ---│ ---│ 4710.1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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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83.36│ ---│ ---│ 8438.7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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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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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吡唑醚 │ 1.80亿│ 305.00万│ 1.17亿│ 100.00│ -350.68万│ 2025-05-19│
│菌酯及副产430吨氯 │ │ │ │ │ │ │
│化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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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吡唑醚 │ 1.17亿│ 305.00万│ 1.17亿│ 100.00│ -350.68万│ 2025-05-19│
│菌酯及副产430吨氯 │ │ │ │ │ │ │
│化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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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600吨环保型 │ 1161.72万│ ---│ 1161.72万│ 100.00│ 7079.50万│ 2022-12-31│
│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 │ │ │ │ │ │
│配套物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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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600吨环保型 │ 8269.00万│ ---│ 1161.72万│ 100.00│ 7079.50万│ 2022-12-31│
│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 │ │ │ │ │ │
│配套物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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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吨N-(1-乙 │ 6000.00万│ ---│ 6507.89万│ 108.46│ ---│ 2023-06-30│
│基丙基)-3,4-二甲基│ │ │ │ │ │ │
│苯胺、2500吨1,3-环│ │ │ │ │ │ │
│己二酮、500吨N-异 │ │ │ │ │ │ │
│丙基-4-氟苯胺、配 │ │ │ │ │ │ │
│套600标准立方米/h │ │ │ │ │ │ │
│氢气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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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4153.29万│ ---│ 4153.29万│ 100.00│ ---│ 2021-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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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6000.00万│ ---│ 4153.29万│ 100.00│ ---│ 2021-12-31│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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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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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
025-052),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坚荣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比例0.3657%)。
近日,公司收到了张坚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张坚荣先
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张坚荣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9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20%。
上述减持股份均来源于其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含上市后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本次减持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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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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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
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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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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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13: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
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277号
保利中心11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群辉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3人,代表股份11221108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957%。其中:
(1)通过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0666785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39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6人,代表股份554323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7人,代表股份704623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09%。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张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张红英女士
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11216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9%;反对1
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98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3294%;反对1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597%;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109%。表决结果:张红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16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反对1
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999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3387%;反对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504%;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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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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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1)。公司独立董事董黎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同时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
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红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张红英女
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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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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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情况概述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业务结构,
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新农(杭州)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生物技术研究院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整体业务发展。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批准。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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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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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
司股东戴金贵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6737%)。
近日,公司收到了戴金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戴金贵先
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戴金贵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11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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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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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277号保利中心11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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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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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魏彬女士、吴茵女
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魏彬女士、吴茵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魏彬女士、吴茵女士已书
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收到魏彬女士、吴茵女士的通知,魏彬女士、吴茵女士均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
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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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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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坚荣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228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65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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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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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进行修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9)。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已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721033H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仙居县杨府三里溪
5、法定代表人:徐群辉
6、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伍佰捌拾伍万柒仟玖佰叁拾元
7、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8日
8、经营范围:化学农药、中间体、制药原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具体范围及有效期限
详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农药登记证书》),肥料生产,肥料销售,经营
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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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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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
方建芬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方建芬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
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任期一致。
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方建芬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
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方建芬,女,1976年9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工业品部副部长、农药业务部部
长;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2020年至今,任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
业品营销部助理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方建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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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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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5-036),经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二、会议审议事项”、“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中遗漏了一项议案,现就原公告议案进行补充,并对部分议案名称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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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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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3日(星期四)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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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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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3日(星期四)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277号保利中心11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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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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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公
司及子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于2024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的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使用期限调整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的12个月内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
在确保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公司及子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
营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
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并相应调整资金的使用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的12个月内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额度和期限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继续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范围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健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
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
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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