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39 长城证券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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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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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10-17│ 6.31│ 18.58亿│
├───────────┼───────────┼───────────┼───────────┤
│增发 │ 2022-07-12│ 8.18│ 75.5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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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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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26超长特别国债02 │ 147495.29│ ---│ ---│ 147838.73│ 541.62│ 人民币│
├─────────┼─────┼─────┼─────┼─────┼──────┼──────┤
│26超长特别国债03 │ 104339.26│ ---│ ---│ 106663.43│ 5334.48│ 人民币│
├─────────┼─────┼─────┼─────┼─────┼──────┼──────┤
│永诚资产永盈安享1 │ 86141.68│ ---│ ---│ 87037.78│ 975.17│ 人民币│
│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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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附息国债22 │ 66845.64│ ---│ ---│ 67455.09│ 777.52│ 人民币│
├─────────┼─────┼─────┼─────┼─────┼──────┼──────┤
│25超长特别国债05 │ 57337.80│ ---│ ---│ 58773.47│ 2142.2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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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收益宝货币B │ 55725.88│ ---│ ---│ 55725.88│ 523.40│ 人民币│
├─────────┼─────┼─────┼─────┼─────┼──────┼──────┤
│23附息国债23 │ 52097.75│ ---│ ---│ 52388.62│ 1087.4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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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中行永续债01BC │ 51014.40│ ---│ ---│ 51291.85│ 246.0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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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国债02 │ 50867.05│ ---│ ---│ 51774.35│ 380.0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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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国开15 │ 46471.94│ ---│ ---│ 47744.80│ 497.6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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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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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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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中介业务投入 │ 50.00亿│ 42.53亿│ 42.53亿│ 100.00│ ---│ ---│
├─────────┼──────┼─────┼─────┼─────┼─────┼──────┤
│证券投资业务投入 │ 25.00亿│ 25.00亿│ 25.00亿│ 100.00│ ---│ ---│
├─────────┼──────┼─────┼─────┼─────┼─────┼──────┤
│偿还债务 │ 9.64亿│ 8.00亿│ 8.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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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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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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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发行了公司2026年度第四期短期
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1.66%,发行期限为213天,兑付日为2026年9
月10日。
2026年9月10日,公司兑付了2026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09687123.2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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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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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
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71号注册。根据《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
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全部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
价配售的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1日,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下发行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100%,即20亿元;最终网下实
际发行数量为20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100%。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3
年;品种二期限为5年。最终品种一发行规模为13亿元,票面利率为1.66%,全场认购倍数4.95
;品种二发行规模为7亿元,票面利率为1.76%,全场认购倍数6.09。
2、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
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
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的情况,发
行人不存在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的情况,发行人不
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组织、
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的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
期债券的情况。
3、本期债券存在承销机构关联方认购情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华润深国投信
托有限公司认购品种一4亿元、品种二1亿元,关联方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品种一0.
7亿元,其认购报价公允、认购程序合规。此外,其他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未参与本次认购。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
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
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
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4、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
23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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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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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
告》,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定于2026年9月9日15:00-18:00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
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因簿记建档当日市场变化,经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及其他簿记参与方协商一致,现将簿记
建档结束时间由2026年9月9日18:00延长至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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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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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71号”注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
亿元(含2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3年;品种二期限为5年。
2026年9月9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品种一
利率询价区间为1.2%-2.2%,品种二利率询价区间为1.4%-2.4%。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结
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1.66%,
品种二票面利率为1.76%。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1日向面向
专业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26年9月8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
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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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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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25年2
月2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71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0亿
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七次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2、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简称为“26长城03”,债券代码为“524996”,品种
二简称为“26长城04”,债券代码为“524997”。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含2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
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
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327.89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合计为322.89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9.26%(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
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9.93%(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
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17.90亿元(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14.38亿元、15.80亿元、23.52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
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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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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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5〕371号文同意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由于债券分期发行,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期债券名称由“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分品种发行,品种一全称为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6
长城03”;品种二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6长城04”。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
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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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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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发行了公司2026年度第三期短期
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1.66%,发行期限为204天,兑付日为2026年8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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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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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1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5-15:00。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6楼会议中心61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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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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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发行了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短
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1.67%,发行期限为200天,兑付日为202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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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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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召
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1日(周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
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5-15:00。(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
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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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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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段心烨女
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段心烨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
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段心烨女士原定任职到期时间为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段心烨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公司收到辞
职报告之日生效。段心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离任后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公司已收到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董事候选人推荐函,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将按照相关规定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变更董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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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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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发行了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短
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1.67%,发行期限为175天,兑付日为2026年
7月17日。
2026年7月17日,公司兑付了202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08006849.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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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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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发行了公司2025年度第十四期
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1.72%,发行期限为217天,兑付日为2026
年7月15日。
2026年7月15日,公司兑付了2025年度第十四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10225753.4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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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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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十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6年7月15日发行完毕,相关发
行情况如下:
计划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
实际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
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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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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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484131234.72元(实发总额与方案总额略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
一年度。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派发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间隔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基准:2025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0日
本次利润分配的除权除息日: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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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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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6年7月10日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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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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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且需逐项表决,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亦未接受
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6楼会议中心61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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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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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级机构名称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二)调整对象
本次调整的对象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24长城C1”“24长城
C2”“24长城C3”“25长城C1”“25长城C2”“25长城C3”“25长城C4”“26长城C1”的债券
信用等级。
(三)调整前后的评级结果
1.调整前
2025年6月25日,联合资信出具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
〔2025〕5266号),报告显示24长城C1、24长城C2、24长城C3、25长城C1、25长城C2信用等级
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5年10月24日,联合资信出具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10576号),报告显示25长城C3、2
5长城C4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26年4月15日,联合资信出具了《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6〕
1968号),报告显示26长城C1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调整后
2026年6月11日,联合资信出具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
〔2026〕3356号),报告显示24长城C1、24长城C2、24长城C3、25长城C1、25长城C2、25长城
C3、25长城C4、26长城C1信用等级调升至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四)调整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的资本实力、经营业绩、业务发展等因素,联合资信出具《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6〕3356号),对公司债券评级予以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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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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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
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周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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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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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6年5月22日发行完毕,相关发
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
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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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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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2026年5月18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
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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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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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次级债券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25号”文注册。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
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
过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
式。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3日,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
为2.05%,认购倍数为4.44倍。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
的认购。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
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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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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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次级债券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25号”文注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
2026年5月1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询价
区间为1.60%-2.60%。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
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0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3日向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
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26年5月8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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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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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
元的次级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
225号”文注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前述注册批复项下的第一次发行。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
告》,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定于2026年5月11日15:00-18:00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因簿记建档当日市场变化,经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及其他簿记参与方协商一致,现将簿记
建档结束时间由2026年5月11日18:00延长至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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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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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证国际)于近日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颁发的第1类(证券交易)、第
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牌照,获准开展相关业务。长证
国际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立足香港开展国际化证券业务,积极提升自身国际
化经营水平及核心竞争力,稳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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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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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6】225号文同意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由于债券分期发行且涉及跨年,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期债券名
称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变更为“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6长城
C1”。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
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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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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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发行完毕,实际发
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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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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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担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致同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
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7)截至2025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8)致同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
2亿元。
(9)致同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等,收费总额3.86亿元;其中金融业上市公司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
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致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松林,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
起在致同执业,最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在致同执业,2019年起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3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倪军
,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在致同执业,最近3年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5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其中,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该费用是以致
同合伙人、主管、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
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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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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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制
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薪酬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任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本次薪酬方案履行完毕决策程序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薪酬方案履行完毕决策程序之日止。
三、董事薪酬方案
(一)专职董事长(党委书记)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国资主管单位核定,原则上由基本年
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经国资主管单位批准后可探索实施其他形式的中长期激励
。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二)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除固定津贴外不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职工董事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确定职务薪酬
,不因其董事身份另行领取报酬。
(四)在公司无其他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除董事另有要求外,董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对央企控股企业、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董事薪酬管理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确定。
(一)总裁、副总裁及按公司副总裁级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经国资主管单位批准后可探索实施其他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其
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年薪、效益奖金构成,根据行业发展和公司实
际情况,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可适时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其中,效益奖金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年薪与效益奖金总额的50%。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对央企控股企业、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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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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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280800077.70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等
影响65779678.5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710602847.46元,扣除2025年向股东派发2024年度现
金红利371167278.46元及2025年中期现金红利306616447.11元(实发总额与方案总额略有差异
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6379398878.09元。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
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等合计684296658.17元,公司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5695102219.9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红,扣除后公司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
红部分为4976077919.60元。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484131234.7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
照派发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4.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9日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306616447.11元,综
合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全年预计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790747681.83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63%。公司20
25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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